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天津市司法局党委按照决策部署,坚持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认真细化治理措施,注重常态长效,确保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不走过场、见底到位。
一、制定方案有的放矢
为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市司法局党委中心组深刻领会市委李鸿忠书记对严肃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多次提出的“懒政、不作为就是腐败,腐败就要处理”“要动真格对一切不适应新的改革发展形势,不作为、怠政懒政的干部进行问责”“要坚决‘开刀问斩,让不干事、不作为的人没有立足之地、没有容身之位”等要求,认真学习《怀进鹏同志在全市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段春华同志在市政府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部署推动会上的讲话(摘要)》和天津市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充分认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危害性和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市司法局在成立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同时,紧密结合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先后5次召开机关、基层代表座谈会,征求搞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确定了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治理范围和目标、基本原则、治理重点、任务措施,制定了《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的放矢、有序进行。
二、教育引导形式多样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等特点,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教育引导放在首位,着力在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治理重点上下功夫,用形式多样的教育引导,提高政治站位。市司法局及时召开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局党委书记、局长就扎实搞好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提出了“思想先行、强化领导、严抓细抠、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市监狱局、戒毒局等所属单位党委与会代表围绕如何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为提高学习教育效果,市司法局组织力量编写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资料选编》,结合市纪委通报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典型案例,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要敢担当善作为”主题教育,并紧紧围绕“为什么司法行政系统要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我们应该怎么办?”等进行广泛讨论,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办的《天津司法》《天津监狱》《天津矫治》等内部刊物上開辟“专项治理工作”专栏,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开展向受到人社部、司法部表彰的全国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学习活动,选树市司法行政系统7名“敢担当善作为”先进典型,下发通报予以表彰,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看齐意识,不断催生愿为、想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的内生动力。市监狱局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了每名干警签订一份勇担当愿作为承诺书、各监狱以党委名义给干警家属写一封信、举办一次专题知识竞赛、进行一次主题演讲等“四个一”活动,增强了学习教育效果;市戒毒局针对在推进规范化建设进程中暴露出来的“四平八稳、怕担风险,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制定了10条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进程的具体措施,积极引导广大干警立足本职敢担当、愿作为。
三、自查自纠敢于亮丑
市司法行政系统严格按照部署要求,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出了“问题梳理要全面准确、整改落实要见底见效、集中督查要严格认真、执纪问责要从严从快、教育管理要经常到位、建章立制要精准管用”等具体要求。在自查自纠阶段,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坚持问题导向,眼睛向内、刀刃向己,找问题、树“标靶”,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有效载体,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工作实际,扎实搞好自查自纠,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开门纳谏,深入到各自的联系点单位,积极发动群众查找本人和本人所在党委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先后派出3个专项治理督导小组,分两次对所属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检查,通过执纪问责、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走访调研等多种途径,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帮助梳理问题线索,建好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制度清单等,切实做到对问题不遮不掩,见人见事见细节,共查摆出政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强、担当意识不强、效能意识不强、规矩意识不强、为民意识不强等8大类共16个方面的不作为不担当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7项,建立制度46个,修改制度9个,废止制度3个,对4起履职不力、擅自脱岗等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四、追责问责不留情面
市司法行政系统严格按照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要求,充分发挥问责利器作用,紧盯影响司法行政形象和影响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稳定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敢于“开刀问斩”,严肃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到目前为止,市司法行政系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直至严重违纪、擅自未到岗值班和履职不力的7名人员,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开除公职等处分,对4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3人进行了警示提醒,对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进行了延长党员预备期处理,责令2人写出书面检查,让不干事、不作为的人没有立足之地、没有容身之位,起到了曝光一个、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市司法局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释放了严明纪律、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进一步营造了愿干事、敢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朱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