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与“乌台诗案”

2017-05-22 07:31李树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
未来教育家 2017年4期
关键词:御史台乌台诗东坡

李树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

苏东坡与“乌台诗案”

李树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

大诗人苏轼东坡先生一生跌宕坎坷,但总能以乐观旷达的心境对待之,见证于他那多情且豪迈的诗词文章。而英雄亦有悲观气短之时,就是以莫须有的名义兴起的“乌台诗案”。此案曾使诗人丧失信心,甚至到了痛不欲生的地步。

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朝廷重用王安石推行变法,苏轼站在反对派一边,对变法持批评态度。变法失利后,王安石又接着在元丰年间(1078—1085)实行改制。由于派别和政见的原因,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苏轼被贬调湖州。在奉调时,苏轼依例向皇帝上表“谢恩”。本来是官样文章,但他知道自己被外放是新党从中作梗,便在文中写了“知其生不逢时,难以追陪新进;查其老不生事,或可牧养小民”的文字,略带牢骚。朝廷的公报是固定按期刊发的,类似于现在的官方公报,苏轼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这次谢恩表,使那些因为改制得势的人颇感不快。在乌台办公的监察御史舒亶、御史中丞李定等,开始从苏轼的诗文中寻找“政治问题”,他们以苏轼的《杭州纪事诗》作为证据,说他“玩弄朝廷,讥嘲国家大事”,更从他的其它诗文中断章取义,如:“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苏轼的本义,是说自己书读得不到家,无才帮助皇帝实现尧、舜之治。监察御史们却诬苏轼是讽刺皇帝教导、监督不力;又如“岂是闻韶忘解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本是生活小事,却上纲说他是攻击禁民间卖盐的政策。又如“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说他是指斥兴修水利。而苏轼自己在杭州也兴修水利,是不会反对和攻击水利政策的。总之,认定他讥讽皇帝、宰相和朝政,罪不容赦,应予严惩。倒是神宗皇帝较为慎重,同意拘捕他,但指示等待进一步调查。

苏轼从湖州任上押解京城,关在御史台的监狱。时任提举司天监,也就是《梦溪笔谈》的作者沈括揭发说,苏轼歌《咏桧树》的诗句“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唯有蛰龙知”是在隐刺皇帝,你看,皇帝如飞龙在天,苏轼却要向九泉之下寻蛰龙,新党进而指控苏轼“大逆不道”,要置其于死地。御史台上报苏轼诗案的审理情况,其中有苏轼上万字的交代材料,还牵连到司马光、范镇、张方平、王诜、苏辙、黄庭坚等29位大臣和名士。李定、舒亶等急欲置苏轼于死地,而神宗则犹豫再三。

苏轼无端受难,心境凄惨。审讯者对他威逼辱骂。诗人生死未卜,一日数惊。在等待最后判决的时刻,其子苏迈每天去监狱给他送饭。因为狱中与世隔绝,苏轼事先与家人约定,送饭只送肉食和蔬菜;如果送鱼,就是大祸临头的坏消息。过了几天,苏迈出城去别处借钱,把送饭的事托给朋友,却忘了告诉送饭的约定。恰巧这位朋友给狱中送的是一条熏鱼。苏轼大惊,以至绝望,当下给弟弟苏辙写了诀别诗。其一:“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藏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今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其二:“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额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应在浙江西。”冤屈凄惨之状,溢于句读之间。按照规矩,狱吏要将诗篇呈交皇帝。宋神宗读到苏轼的两首绝命诗,受到感动,心下也爱惜苏轼的才华。不少人为苏轼求情,王安石也劝神宗说:“圣朝不宜诛名士”。神宗也感到有点小题大做,宽解地说,“诗人之事,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遂下令对苏轼从轻发落,贬为黄州团练副使(贬居黄州时居东坡,始有东坡之号)。轰动一时的“乌台诗案”即告完结。此案由监察御史告发,且在御史台审理。乌台是御史台的别称,汉代时御史台外有柏树很多,乌鸦群集。人称御史台为乌台,故此案称为“乌台诗案”。苏轼出狱,当天又写了两首诗,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诗中依然带刺,因为“少年鸡”指斥的是谄媚皇帝的得志小人。但朝廷无意、权臣无力,也就不再追究了。

“乌台诗案”,反映了封建制度发展到下行阶段,思想文化专制的强化。而回溯唐朝,宽松的社会环境和开放的文化政策下,文人和诗人思想解放,题材和内容无所拘束,甚至可以直接指斥皇帝得失,或以皇室事件(如白居易的《长恨歌》)为创作原本;及至苏东坡所在的宋朝,思想保守、禁忌渐多。权臣生事,文人受难。好在神宗皇帝最终还算明白,放了东坡一马。故“乌台诗案”在当时没有造成太大的后果。但却开了因文章诗词获罪的先例,更是清朝文字狱的先河。后世的文字狱愈演愈烈,往往是由皇帝亲自发动,就难免造成更多的错案冤案。其间的深刻教训,是应当为后人所记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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