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强化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督工作

2017-05-19 15:22潘东春
人大研究 2017年5期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整治环境保护

潘东春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立足祁连山生态安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理念,积极落实人大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四大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紧密联系实际,顺应干部群众热切期盼和要求,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调研,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实施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九条岭至皇城镇三级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海牙沟天然矿泉水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环保部约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对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点部门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围绕“城乡垃圾处理”主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整治,坚持不懈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组成調查组对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等工作进行专题调查。推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组织代表参与视察、执法检查等,调动和发挥代表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等。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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