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成
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去年,省厅党组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组织完成了厅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首次成立了机关纪委,党建工作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完善。按照省纪委的统一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陕西省审计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厅党组、党组书记、领导班子的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分层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省厅加强了对市县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考核。各设区市审计局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责任体系,制定权力、责任清单,组织签字背书。一些设区市还同县、区审计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责任压实到基层。
(二)反腐倡廉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厅组织开展了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分两期培训处级干部,受到了审计署和省直机关工委的充分肯定。积极开展了“学条例、守准则、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在省直机关开展的党章、准则和条例知识竞赛及“两学一做”知识竞赛中,省厅分别获得集体二等奖和三等奖。注重开展经常性廉政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适时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惩防并举的格局进一步巩固。加强了审计机关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厅机关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厅党组主动接受省委巡视,如实向巡视组报告工作情况,对巡视组指出的一些问题立行立改,对巡视意见逐项整改落实。坚持每季度对各处室年度目标任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在易发廉政问题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对党员干部执行廉政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抽选不低于30%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回访、廉政查询和执纪抽查,每季度统计和通报各处室和处以上领导干部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紀律情况。
(四)审计监督反腐利器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一手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手抓对被审计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重点检查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费和公车购置费等安排使用情况,揭露和查处铺张浪费、财政资金损失、国有资产流失、重大资源毁损等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是少数单位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监督责任机制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够经常、不够深入;一些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全省审计机关要在强化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部署和要求上来,凝心聚力、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把严守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机关党建工作全过程。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提升机关党建,助力追赶超越主题活动,深化“读好书、强素质、促发展”活动。全省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握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内涵要求和党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部署,不断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机关纪委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制度措施上对标准则和条例,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审计队伍纯洁提供坚强保障。
(二)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省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大监督执纪和点名曝光力度。对全省审计机关中仍存在“四风”问题的,进行严肃查处和通报,责令整改。开展经常性党纪党规教育和同志式的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醒在前、防范在前。要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班次,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积极开展审计机关廉政文化活动,形成审计机关良好风气氛围。开展经常性的作风纪律教育,大力宣传近年来我省审计机关改进工作作风的成果和经验,提升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和自律意识。要把贯彻中央要求与审计机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面推进审计工作发展相辅相成,从体制机制上堵塞可能滋生腐败的漏洞,保证我省审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严格实施问责,督促全省审计机关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注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加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压实责任。全省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执行责任和推动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特点并做出有针对性的部署。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责任台账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报告责任落实情况。要继续深化党支部“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和“党员积分制”工作,组织党支部书记述职考评。今年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的问责,以严肃问责促主体责任落实。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四风”问题、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四)紧盯主业主责,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有关规定,着力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更加主动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审查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有效运用“四种意识”,聚焦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发挥对违纪行为和苗头的“探头”作用。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反映不实,或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澄清了结;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不如实说明情况、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积极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特别是要利用好党支部学习和支部活动的载体,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底线意识。
(五)加强廉政监督体系和机关纪委建设,忠实履行从严治党总要求。今年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走向深入的一年,全省审计机关要着力加强廉政监督问责体系的建设和人员配备,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党建工作资源,找准结合点、用好发力点,发挥好执纪监督作用。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使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真正成为审计机关干部职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机关纪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沟通,主动担当,找准自身职责定位,落实监督执纪责任。全省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带头落实好廉政职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培养审计机关“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