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辉
摘要: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以建设政务云平台为支撑,打造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构建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关键词:云平台 政务服务 建设思路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3-0049-02
一、什么是云平台?
转向云计算,是业界将要面临的一个重大改变。各种云平台的出现是该转变的最重要环节之一。顾名思义,这种平台允许开发者们或是将写好的程序放在“云”里运行,或是使用“云”里提供的服务,或二者皆是。至于这种平台的名称,现在我们可以听到不止一种称呼,比如按需平台、平台即服务等。但无论称呼它什么,这种新的支持应用的方式有着巨大的潜力。
云平台提供基于“云”的服务,供开发者创建应用时采用。你不必构建自己的基础,完全可以依靠云平台来创建新的SaaS应用。云平台的直接用户是开发者,而不是最终用户。
二、建设原则
1.服务导向,便民利民
以政务云建设为基础,以优化服务、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建设运转科学、节能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开展系统設计与项目建设,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2.科学规划,集成创新
以通化智慧城市建设为基础,依托吉林省东南部云数据基地建设项目,规划和构建全市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创新“一张网”服务通化模式。
3.统一建设,协同推进
统筹部署、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市、县两级分步实施,协同推进,整合现有资源,推进业务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安全服务能力。加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逐步降低政府信息化运行成本。
三、总体设计
(一)政务云平台总体架构
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统一网络平台,建设全市政务云数据中心,采用分布式云计算技术构建全市统一政务云资源池,通过虚拟数据中心技术实现政务云资源的按需共享。
具体描述如下:
(1)通化政务云为混合云架构,包含公共云平台及政务专有云平台。公共云平台承担社会公众服务的内容,如互联网、政府网站等。政务专有云平台承担政府内部服务的内容,如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等,为全市政务服务网络、应用系统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2)根据通化市政务外网标准,通化政务云平台分为资源共享专区和公众服务专区,资源共享专区主要承载数据交换、资源共享、行政审批等服务,公众服务专区主要承载公众服务类业务。
(3)政务云资源共享专区通过安全隔离措施访问公众服务专区;各单位政务外网的业务系统应根据服务对象逐步迁移至通化市政务云,实现集中集约部署。政务专有云平台为通化市政务用户专用,该平台的主机、存储、数据库、系统软件、网络等物理资源不提供给其他用户使用。
(4)部署在通化市政务专有云内的行政审批等业务应用,通过云节点与各局办现有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云节点承担前置机中间件的角色,集计算、存储、网络功能一体,通化市政务专有云平台对其进行统一的管理与监控。
(5)通化政务云和省级政务云通过高速宽带云网络进行互联互通,通化政务云网络按照省政务外网标准建设。
(二)政务云逻辑架构
通化政务云平台主要满足市、县两级跨部门业务应用,新增政务外网业务应用和其他政务外网应用的需求。
云平台由用户层、服务层、业务应用层、应用支撑层、数据资源层、基础设施层、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同时提供提供集IaaS、PaaS和SaaS于一体的云服务。
用户层:社会公众和企业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服务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以一证通行、一站申办、一网查询等方式访问政府门户网站。
服务层: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以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为重点,未来逐步纳入所有行政权力、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等服务内容,提供政府信息发布、数据开放、热点推送、智能问答、全网检索等多种服务功能;同时为政府监管者提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监测和决策分析。
业务应用层:包含全流程行政审批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便民热线一体化服务平台、效能监察平台等业务应用,实现省市县三级各类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规范梳理、网上运行和效能监察,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综合监测分析提供有效支撑。
应用支撑层:包含网站集约化平台、身份认证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部门专业中间件,为门户建设、后台整合和业务应用部署提供技术保障。
数据资源层。数据来源于各业务应用系统产生的数据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信用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和审批事项、服务事项、阳光政务等应用数据库。
基础设施层。包含全市政务云平台、政务云网络和政务云灾备,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全市统一标准的基础支撑和网络服务。
标准规范体系。包含政务云平台建设、网站集约化建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系统对接迁移、数据共享交换、身份认证等方面的业务规范、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
安全保障体系。包含安全组织、安全策略、安全技术和运维保障体系。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通化政务服务“一张网”政务云平台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防护建设要求。
(三)建设规模
按照通化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项目和系统运行时占用的云资源数量,建设规模初步设计为机柜数量共计24个,VCPU数量为3500核,内存数量为9600G,存储与备份所需资源数量为600T,满足未来2-3年发展的需求。
(四)政策导向
国家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66号文件要求:
(1)电子政务外网的意义,解决各类政务网络不能有效联通、政务信息孤岛问题、信息安全滞后及标准的规范性、信息共享难、信息协同难的问题。
(2)国家要求各地区、部门积极推动业务迁移至政务外网,由国务院各部门同步整合向下延伸;逐步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网对接和业务融合,推动数据交换和共享安全可控。
(3)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数据开放利用。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可开放信息资源分別在国家电子政务网平台上普遍共享。
(4)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开放业务信息,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梳理共享需求,逐步建立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
(5)切实发挥绩效评估导向作用,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推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由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相关电子政务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并与现有项目管理手段相衔接,作为系统运维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
省内政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1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4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17〕6号)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16〕23号)要求:
(1)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资源,加快推动各地、各部门接入外网网络平台。
(2)推进外网应用建设,开展外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数据共享,促进云计算、大数据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应用。
(3)推动各地、各部门业务专网分别与吉林省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对接及应用迁移。
(4)指导各地、各部门须对现有业务专网应用进行合理分类,理清各自业务专网边界,根据业务内容确定业务专网的性质及防护等级,通过相关测评后,逐步实现与吉林省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对接及应用迁移。
(5)开展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和应用。立足省情,探索开展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逐步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库分别在吉林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平台上部署。
(6)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开放。促进各地、各部门可开放的信息资源分别在吉林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平台上共享共用,同时探索开展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建设,逐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
责任编辑:孙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