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研究

2017-04-20 17:08曹颖
进出口经理人 2016年14期
关键词:风险监管互联网金融

曹颖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许多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模式应运而生并对传统金融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近几年,互联网技术和传统金融行业快速融合,以网上银行、网络借贷、网上理财为代表的创新金融模式推动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加速发展。文章主要对互联网金融的分析监管进行了分析与研究,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民众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意识还有待提高,国内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地位、制度与监管框架仍没有跟上其发展节奏,信息安全并没有绝对的保障,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漏洞,有可能打乱传统金融业运行的正常秩序。只有维持发展与监管的平衡才能更好地引导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社会革命”走在正轨上,才能确保中国金融市场风险可控,维护国内金融生态健康。

一、互联网金融内涵

互联网金融是指资金融通和其他金融服务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和方法。从实际应用和操作上细化描述,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功能的结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开放式、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金融消费者群体及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等。就其内容而言,包括银行业、证券、期货及保险等传统金融业务的网上操作,以第三方支付为主的网络支付,网上结算,网络借贷等新兴金融业务。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存在问题

(一)国内法律法规涵盖面远远不足

在互联网金融爆发式增长及大数据时代到来的背景下,我国尚无针对性的法律约束以及统一明确的监管法规细则来对整个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整体性监管调度,以至于无法套用相关的法规法律来处理风险问题。最主要体现在互联网金融的许多业务尚未被涵盖在现有的监管法规中。

(二)监管体系归属难以界定

当前,我国金融业是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开展经营,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归属不同的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机构及业务准入审批、信息披露、动态指标、监管目标等监管项目存在差异。在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深度融合并快速发展的现实下,银行、证券、保险、互联网金融运行机构、资产公司、信托等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形成的交叉性风险更加迅速聚集。

(三)科技风险监管手段相对落后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是实现大数据、云计算、数据开放和数据共享,而其安全本质上就是信息安全。随着互联网金融科技化含量增加,对数据存储的物理安全及数据容灾机制要求也相应提升,有效防范和打击利用计算机技术作案是科技风险监管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从调查中得出的结论是,目前互联网金融科技风险监管措施和手段和应用于金融业务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并不匹配,监管手段已明显落后。

(四)监管政策和措施存在漏洞

以政府为主导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虽已出台不少政策指引和具体监管措施,但有部分监管政策和措施滞后于行业的发展,还有部分监管政策和措施存在明显的漏洞。例如,银监会2006年实施并沿用至今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并未列入实际已经开展类似电子银行业务或者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的非金融机构,监管政策的滞后造成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行为的执行存在空覆盖的情况。

三、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人大立法明确监管职责,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尚未有统一的监管法规和针对性的法律约束对整个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整体性监管调度问题,应该由全国人大立法机关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职责部门,尽可能将互联网金融所有各种类型的模式都通过法律对应其监管部门及监管职责。其次,行政立法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主体地位和经营范围,通过法律认可网络借贷平台机构、众筹网站、互联网理财机构等涉及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的法律地位,使其对等于目前已经获得法律地位认可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并顺理成章地规定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

(二)构建多层次的互聯网金融风险监管体系

首先,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风险预警系统,根据法律和监管法规协调管理并落实互联网金融全数据系统接入和实时采集,建立基于大数据集中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我国政府还有必要牵头成立数据中心,统一各监管部门统计口径及数据库数据类型、数据结构、数据属性,确保互联网金融运行的数据全面系统性兼容,从而建立强大并完备的动态数据库。其次,建立监管评估体系,监管部门在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年度监管评估后,可根据各层面监管评估情况和对被监管机构考核存在风险严重程度,采用监管措施对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评价;再按照监管评价标准,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各级节点的市场占有、业务准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开展监管管控或行使监管措施,以确保互联网金融风险可控和运行安全。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首先应是落实引导和教育,其方式是以宣传手段为主让广大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了解业务及产品项目的特性和风险,正确区分和对待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在业务本质。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急迫需要在法律法规、监管措施、监管技术等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研究,绝非本论文区区几万字能阐述和探究清楚,而需要更多有识之士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索,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工作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何文虎.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研究[J].南方金融,2014,10:45-49.

[2]张雪.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

[3]刘晛.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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