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生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纺染工程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7)
高职教育政校企协同合作的困境与对策
王 生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纺染工程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7)
高职教育的政校企合作办学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高职创新发展的方向。它要求在政府的主导下,学校和企业相互合作,从而实现三方共赢的局面。但是在合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文章分析我国高职教育政校企协同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突破高职教育政校企协同合作的困境提出相应的对策。
高职教育;政校企合作;困境;对策
高职教育政校企协同合作有利于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也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政府主导、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突出实战和应用的办学路子,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1]。政校企协同合作办学模式是指在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撑和引导下,为企业和学校搭建平台,共同培育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形成“人才同培、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同当”的紧密型合作办学模式。
1. 高职教育政校企协同合作的含义
高职教育政校企协同合作由多个元素组成:一是政府元素,在合作中政府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政策、资金的引导方面,政府在政策层面可以规范主体各方的参与行为,促进校企之间的合作,并对各方的利益提供保障;二是企业元素,企业的参与对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社会公益性力量的扩大起着重要作用,企业是政校企有效合作的主要力量;三是学校元素,学校肩负着培育社会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职责。因此,高职教育政校企合作是以政府、高校与企业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培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技能型专业人才为目标,整合政校企三方资源,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互动合作、寻求共赢的办学模式。
2. 高职教育政校企协同合作的特性
我国高职教育的办学时间不长,但是经过多年积极探索以及学习国外高职教育的成功经验,已形成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发展道路。高职教育政校企合作的特性体现在多方面,其中最突出的是其具有职业性及主体联动性。
高职教育的职业性是指高职教育以培养学生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技能为基本目标,推动知识向生产力转化的属性。高职教育的职业性是其立足之本,是高职教育的基本属性之一[2]。高职教育的职业性主要通过专业知识教学来实现,学生在学校学好专业知识是其根本任务,而学校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帮助学生形成科学的思想,使学生获得自我学习的能力。在学生进入职业领域时,能够使学生对构成职业基础的科学原理保持清晰的思考与认识,学生在毕业时一般均能获取一定的职业资格,这也是高职院校对学生专业能力检验的基本措施之一。
高职教育的主体联动性主要通过公益性呈现出来。由政府搭建平台,从政府层面出台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技术合作、项目引领、资金支持等方式促进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利用学校和企业不同的教育环境以及各自独特的教育资源,采用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的方式,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政校企合作的主体联动性有利于促使学校开放办学,瞄准市场设置专业,同时又可通过学校带动企业科技创新,为地方经济服务,实现政府、学校、企业互利多赢的局面。
1. 缺乏制度和法规的约束
高职教育政校企协同合作育人主要是通过政府主导、学校和企业协同的方式来培养社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具有很大的社会公益性,政府本应为其提供有效的制度和法规保障,以政策规范推动校企合作的发展。目前我国制定的相关法律,如《职业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政策,虽然为校企合作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机构缺乏根据制度建立相关的机构去负责监督、管理、推进校企合作,导致校企合作进程缓慢;二是政府机构缺乏细化的、完善的制度去规范校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缺少相应的激励措施,导致校企双方合作缺乏约束力和动力;三是政府没有发挥主导作用,在校企合作中没有权威,导致其组织协调职能发挥不到位,使校企合作缺乏一定的规范性。
2. 合作意识淡薄
高职院校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强。由于受传统教育思想影响很深,人们在观念上普遍认为学校是非营利性机构,以传统的教书育人为主,不应涉及太多具有相关利益的合作,这就导致校企合作在社会上不受重视。学校在校企合作中没有统一思想,因为校企合作必定导致学校一系列管理层面的变革,并要求教师在教学和实践方面提升自身水平。但在没有相应配套激励措施的情况下,这种合作不能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导致学校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意识不强。另外,企业的参与意识也不强,而是把合作当成一种任务和负担,认为培养学生是学校的任务,企业只需面向学校招聘选择自己所需的人才,没有认识到校企合作中的人才培养也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自身的社会责任。
3. 缺乏内在动力
高职教育的政校企合作普遍采取的是以学校为主体、企业为辅助的教学模式,学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供理论教学和校内实训场所,企业依据学校培养方案的需求提供相应的物资、人力、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这样的合作学校和企业之间没有太多互动,双方也没有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所以存在不少弊端。一是在合作中学校往往比较积极,希望通过校企合作解决师资培养、学生实训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但是往往缺乏长远的规划和有效的运行机制,也缺乏自身内在动力;二是企业缺乏主动性,大多数校企合作都是依靠人脉资源的积累来建立、维系的,企业处于被动地位,忽视了参与学校合作育人的社会责任,再加上毕业生供过于求的矛盾日益凸现,影响了企业合作的积极性,使其缺乏合作的内在动力,导致校企合作只是停留在层次较低、合作单一的层面上。
4. 利益不一致
学校和企业的属性不同,在合作中难免会发生利益冲突。第一,高职院校是面向社会的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质的机构,其目标是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以适应社会的竞争和发展,所以高职院校追求的是社会价值。而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经济利益对其来说是首要的,所以其追求的是经济价值。校企两者的价值取向不同,必定会在合作中产生冲突。第二,学校对人才的培养周期较长,学校追求的是长远利益,但是企业追求的是眼前利益,希望用最短的时间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这也加剧了校企合作的矛盾冲突。
高职教育政校企合作办学是不同主体间的合作,要实现政校企合作共赢,解决合作中的矛盾和冲突,首先要对三方协作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需要利用政策、经济杠杆调动学校、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在科学的管理制度指导下,确立校企双方的定位及职责,拓展思路,拓宽合作方式,建立政府、企业、学校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模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学校推进”的三方联动模式下的政校企合作机制。
1. 政府主导,发挥宏观调控职能作用
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教育模式表明,政府在职业教育中所起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要达到政校企三方共赢的目标,政府必须完善政策法规和加大财政投入,营造良好的校企合作氛围,为校企合作保驾护航。
一是要完善政策法规。目前我国在职业教育方面并没有强制规定企业参与,企业招聘员工的方式大多是依据自己的需求,但是却忽视了对人才的培养,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虽然国家宏观上已经出台了相关文件支持校企合作,但是地方政府缺少相关的配套政策来扶持。这就需要政府政策明确化,具体明确各单位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规范企业的行为,并把参与人才培养作为评判企业资质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大经费支持。可以设立校企合作专项科研经费,用于双方开发新产品、研发新工艺。对于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税收、项目申报、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和照顾,促进校企深度合作。
2. 创新机制,建立政校企合作联盟机构
建立政校企合作联盟,由政府、学校、企业三方人员共同组成,以保障三方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竞争能力、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组织,是政校企合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对政校企合作进行监控[3]。联盟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定期对政校企合作的各方面工作进行公开督查、考核和评估,以充分保证政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三方的目标实现及合作质量也有了保障。具体来说,政府既是政校企合作联盟的推动者,又是联盟的协调者和服务者,地方政府部门就校企合作施行督查和考核职能,监督和考核校企双方是否按照预定的内容和制度进行合作,并对双方合作的成果进行定期考核;校企两方施行评估职能,建立政校企合作评价制度,定期对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效果和水平进行有效评估,以促进高职教育政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
3. 强化内涵,提高高职教育办学质量
高职院校要更新办学理念,加强与政府、企业的联系,提高服务地方经济意识,以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需要的人才为目标,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设置专业,吸引政府、企业和学校合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校企共同开发课程体系,构建专业教学标准体系。高职院校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深入企业调研人才需求,根据社会需求及岗位要求进行职业资格分析,提炼出专业典型工作任务,以学习性工作任务为载体,进一步确定核心专业课和技能课的教学内容和合作形式。将课程内容与岗位任务和生产技术的核心要素有机融合,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课程标准、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融入职业元素,共同培养社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
二是校企共建教学团队,加强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实行校企双方教师互聘共用,高校选派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到企业实践,在对参与企业生产的学生进行监督和考核的同时,承担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生产管理等工作,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学校聘请企业资深工程师、技术骨干承担专业课、实践课等教学任务,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将自己的技术、技能传授给学生。这样的方式可以提高学校和企业教师的执教能力,促进专兼职教师协同工作,在工学交替教学过程中发挥教学团队的整体优势,从而实现培养过程中“工”与“学”的有机结合和有效衔接,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4]。
三是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加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实训基地建设是学校体现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条件之一,建设实训基地是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内容。学校可以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企业可以从实习生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达到“双赢”的效果。
4. 构建校企信息沟通和交流平台,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建立信息化教学和管理平台,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度、成果等内容实施实时跟踪和监控。依托网络信息技术,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开发虚拟流程、虚拟工艺、虚拟生产、虚拟运行管理等数字化教学资源,搭建校企数字传输通道,将企业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产品开发等信息实时传送到课堂教学中,使企业实践和课堂教学相结合,扩展学生学习空间,提升实践能力,提高技能训练的效果。利用企业资源,加快并完善慕课建设,在在线教学中融入企业生产案例,在校内外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自主学习,提升其学习兴趣和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1] 叶玮光,刘晓敏,富萍.构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探究[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2016(3):45-47.
[2] 周鸿羽.对高等教育职业性的再认识[J].高校教育管理,2015(7):89-94.
[3] 杨久香,罗东坤.产学研合作的思想基础和演变趋势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12):104-106.
[4] 王爱琼,周文富.纺织产业群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6(1):37-38.
(责任编辑:吴文英)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研究课题(GYJY/2016/10);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重点课题(B-a/2015/03/029);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PPZY2015A093);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招标课题(Y201505);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重点课题(B-a/2016/03/07)
王 生(1983—),男,江苏东台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E-mail:63597111@qq.com
G710
A
2095-3860(2017)03-02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