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芳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广州 510430)
企业主体视角下现代学徒制“企业师傅”建设的若干思考
徐芳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广州 510430)
企业师傅是现代学徒制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本文试从政府、企业、行业、学校四个层面提出探索构建“企业师傅”的保障机制、制定“企业师傅”的选拔机制、强化“企业师傅”的监管机制和创新“企业师傅”聘任机制,严格选拔能够胜任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担任“企业师傅”,从而推动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开展。
现代学徒制;企业主体;企业师傅;思考
2014年8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19号)(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校企共建师资队伍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1]“双导师”是校企双主体育人的具体实践者,学校教师是理论知识的传授者,企业师傅则是直接传递工作岗位技能和职业标准的执行者,师傅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徒的培养质量,是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能否成功的关键要素。因此,在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的关键期时期,必须重点聚焦企业师傅的研究,促使中国化的现代学徒制渐行渐远。
现代职业教育的发端可以回溯到绵延数千年的古老职业教育形式——学徒制。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卷中对“学徒制”的概念有这样的论述:“学徒制是根据一种规定有师徒关系、训练年限和条件的合法契约进行的技艺、职业或手艺训练”,其显著特点即是“师傅带徒弟”。现代学徒制是在传统学徒制的基础上结合现代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起来的,它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是一种校企深度融合,“学校教师”+“企业师傅”双主体育人,着力培养学生技术技能以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作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中起关键作用的“企业师傅”,与高质量的职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是“源”与“流”的关系,是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核心要素。[2]
在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4.0的宏伟蓝图下,我国正处于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转型升级,创新是核心,人才是关键。对于现代企业而言,技术技能积累是创新重要的内在基础,它必须由企业来承担和发展,并且只能在企业内部实现。企业技术技能积累功能必须与人才培养过程融合,才能最终实现新技术产业与新技术应用人才储备的同步。技能则作为一种默会性的知识,主要通过模仿的方式来实现传承和积累,企业师傅正是蕴藏着这种不善于用文字和语言表达的“默会知识”,并通过潜移默化的动作行为来传递给学生(徒弟)的直接传播者,因此,现代企业应主动改革原有人事管理制度和招工制度,主动与院校合作,共同培养能适应企业岗位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立技能人才储备战略,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高职教育已进入后示范建设时期,在社会对人才需求结构深刻变化的背景下,高职教育面临着一系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从短期来看,表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与高技能人才“用工荒”的矛盾;从中长期来看,表现为产业加速转型升级与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匮乏的矛盾。现代学徒制正是一种带有明显的“需求引导”特征,最直接地体现企业界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是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解决青年就业问题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是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职业教育模式,能够更好地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以上这些的实现必须依靠企业师傅的直接、深度参与。
目前,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实施依据是以教育部的政策文件形式出现,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要求“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3]。《意见》要求“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带徒津贴”等等,这些都只是指导性的意见,没有上升到立法层面,对职业院校尚有一定作用,对企业没有强制力和约束力,加上文件中对“企业师傅”的选拔、师傅的职业能力、资格等级划分的标准、企业师傅所能享受的带徒津贴标准等都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造成“空有政策难落地”的局面。
从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来看,企业作为学徒制利益相关者的博弈主体和理性经济人,通常会采用投资与回报是否均衡的观点来审视现代学徒制项目。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要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和企业师傅,而且企业师傅必须是高技术技能人才,这种人才在企业中处于核心工作岗位,承担着重要的生产管理任务,“师带徒”势必会分散他们的精力,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尤其是当学徒到企业工作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离职现象,更增加了企业的间接成本,企业的投资和回报在短期内处于明显失衡的局面。再加上地方政府对参与企业的优惠政策不明朗,经费支持不够,企业对参与现代学徒制项目动力仍显不足,在选派师傅时也往往不会提供技术骨干,企业必须深度参与的要求最终还是沦为表面的、浅层次的校企合作,学生也可能沦为廉价的劳动力,无法真正达到现代学徒制预期的学徒培养效果。
企业师傅在现代学徒制中兼具“企业员工”和“兼职教师”的“双身份”,在目前的校企合作形势下,高职院校想方设法处于利用各种政策吸引企业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对企业人员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价无从谈起。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学校希望企业师傅真正发挥育人功能,但学校无法对企业师傅产生强有力的约束力,并且企业师傅的大多教学过程发生在企业内部,且专业化程度比较高,学校对企业师傅的教学质量无法监控和评价。
传统学徒制中师傅和学徒是自愿结成的师徒关系,属于个人行为;现代学徒制中师傅和学徒是在企业和学校的合作下被动形成的,属于组织行为。从组织行为学角度来看,当群体目标与组织目标协调一致时,将产生高凝聚力高生产率,反之相反。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开展至今,带徒津贴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解决,严重影响了企业师傅带徒弟的积极性,加之传统的“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思想使得不少师傅在教授徒弟时,有意地留起了一手,不愿意尽心传授技能,也极大地影响了学徒的培养效果,不利于技艺的系统传承。
3.1.1 建立有效法律制度
德国、英国等职业教育相对成熟完善的国家经验表明,良好的法律制度是保障现代学徒制运行的保障。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颁布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发展学徒制、半工半读的职业教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标准和办法,选拔出各级各类一线能工巧匠和技术能手,鼓励其带徒传承技艺。”[4]因此,首要任务是要从国家立法层面为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再由政府牵头,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参与制定企业师傅的认定标准,建立待遇补贴和师傅共享机制,为企业师傅主动、深入参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5]。
3.1.2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带徒津贴是影响企业师傅带徒积极性的一个关键因素。地方政府在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企业进行税收优惠和补贴同时,也要规定企业师傅所应享受的带徒津贴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如广东省教育厅从2013年开始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省财政对每名纳入资助范围的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给予一次性资助7万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22号)中规定“省财政安排经费支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要公开购买实习岗位,按照学徒岗位数量、性质向承担学徒培养的企业进行补助。合作企业每接受1名学徒并经考核达到学徒培养标准,按5000元标准补助企业,其中:3000元用于带学徒师傅的奖励,2000元用于补偿企业的水电、耗材等。 ”
3.2.1 建立选拔制度,在师傅选拔上严格把关
以精益生产和扁平化管理为突出特点的现代企业生产组织管理模式决定了现代企业师傅已经不是单一的传授某一项技能,而是要培养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这些能力必须在真实的工作情境和整体化的工作过程中获得。因此,企业必须针对不同的行业、产业特点,结合师傅的技术特点、专业知识水平,制定企业师傅的选拔标准,组织专家对企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技能操作、品行操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选拔具有高技术技能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感的技术骨干来担任师傅。如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天七建企业在选拔企业师傅时要求企业师傅必须有5年以上经验,熟悉行业标准,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等等。对企业师傅严格把关是保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6]。
3.2.2 建立考评机制,在师傅带徒上加强考核
试点企业还应建立一套科学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定期考核。在现代学徒制的“双合同”约束下,师傅与学徒也必须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师傅传授的知识与技能水平程度和学徒应掌握的知识与技能等级。企业可成立专门的“师带徒”考核小组,制定详细的技能考核细则、标准,从学徒的培训情况、技能考核成绩、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竞赛获奖等多维度对师傅每年进行考核评估,优秀师傅可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的师傅允许学徒更换师傅,引导师傅在组织的约束下和激励下有效地进行人才培养。如浙江省湖州市规定:凡被评为市级现代学徒制优秀带教师傅的员工,在晋升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时作为破格条件之一,可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与企业自主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优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并可在单位职位晋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起到了较好效果。
企业师傅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应由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管理,但他们又承担了学校的教学任务,理论上也需要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但学校对于专任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无法用来衡量和评价企业师傅,这就造成了企业师傅监管难的困境。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现代学徒制实施较好的国家都成立了由行业团体成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学徒培训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规范学徒培训,因此,有必要建立由行业协会牵头的第三方协调监管部门,专门负责与企业协商并监管师傅的教学培训情况,同时建立现代学徒制评价和监控立体网络的管理架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评估,从学徒掌握技术情况监控企业师傅的教学质量,也可在行业参与的范围内,经行业认可由相关行业协会颁发企业师傅资格证书。
3.4.1 改革管理机制,吸引高水平技能人才担任“企业师傅”
在我国职业教育政策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高职院校只有通过改革学院内部管理机制,才能突破高水平企业师傅聘请难的问题。一方面,学校必须制定企业师傅“双岗互聘”报酬制度及绩效考核机制,根据企业师傅的水平高低确定企业师傅带徒津贴,提高企业师傅带徒积极性。依据师带徒的情况做出绩效评价,每年评选优秀企业师傅并给予奖励,激发企业师傅的职业成就感,形成稳定的企业师傅队伍。另一方面,重视运用精神激励手段。目前,众多院校都通过举行隆重简约的“现代学徒制”拜师仪式,重拾敬师之风,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企业师傅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这样不仅能激发学徒对学习的渴求、对技艺传承的使命感,同时还能树立师傅的权威、增强师傅的责任感,扩大企业师傅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其社会地位。
3.4.2 创新培养机制,大力培养具有“企业师傅”能力的校内“师傅型”师资
国外对职业院校专任教师的聘任有明确的要求,必须具备企业一线工作经验及相关职业资格证或行业证书,到企业接受专门的技能培训之后才能承担学生学徒的教学任务。高职院校应主动作为,创新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构建董事会或理事会管理模式下的政校行企四方共同参与的协同育人平台,校企深度融合,实现产学研用协同联盟共同育人[7]。如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体制机制,协同省内行业企业筹建城市轨道交通技术国家创新中心与ICT创新基地;与广州地铁等联合组建广州轨道交通系统装备安全与智能技术重点实验室,围绕轨道交通产业共建3个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和5个研究所,打造以学院专任教师与企业技术能人联合冠名31个“双师工作室”和29个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行“专业教师”与“能工巧匠”身份互换制度,落实“专业教师”与“能工巧匠”“一对一”结对,引入企业真实任务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校企联合攻关,提高专任教师的职业岗位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提升专任教师项目管理和开发等能力,使学校教师逐渐成长为具有“师傅”能力的师资力量,在目前现代学徒制的探索阶段,建设校内“师傅型”师资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企业师傅”不足的压力,也必将成为现代学徒制“双导师”建设的发展趋势。
[1]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19号),2014-8-25.
[2]崔丽莉,陈明昆.试点现代学徒制,“师傅”从何处寻?中国教育报,2016-3-1.
[3]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2014-5-2.
[4]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201 4-6-16.
[5]潘伟洪,江建敏.论现代学徒制下的师傅型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广州职业教育论坛,2015(6):16-20.
[6]欧阳斌,易利英.现代学徒制下“双导师”选拔和培育机制研究,职业教育研究,2016(2):64-67.
[7]陈爽.基于协同育人视角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探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30):76-79.
C975
A
2095-7327(2017)-08-0130-03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 “协同创新视域下构建现代学徒制长效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DJA140249)、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高职衔接一体化教育模式研究——基于协同学的视角”(项目编号2013JK250)、广州市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资助项目“现代学徒制‘双导师制‘教学团队建设研究与实践——基于企业主体视角”(项目批准号为穗教高教[2015]29号)。
徐芳(1982—),女,湖北武汉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为管理学、高职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