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黎明
(西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中国社会科学院 语言研究所,北京 100732)
楚竹书通假本字的存现状况量化考察
雷黎明
(西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中国社会科学院 语言研究所,北京 100732)
楚竹书通假本字的存现状况可分为四类:于甲骨文、金文及楚竹书皆有存现,甲骨文、金文已见而楚竹书未见,甲骨文、金文未见而楚竹书始见,甲骨文、金文及楚竹书皆未见。本字甲骨文、金文存现而楚竹书未见或为文献出土滞后的暂时缺失,或为本字之义全部借用他字表示而未见存现,或为本字在战国时代不表特定意义而未出现。本有其字的通假多于本字后起者,表明通假是当时尚未造出用表某义的本字而采取的临时应对措施,更是楚竹书用字不规范的重要表现。
楚竹书;通假本字;存现
文字通假现象的研究,历来是古文献用字研究的一大热点。通假所反映的是不同文字之间的借用关系,涉及借用和被借用的双方,即通假字与本字。以往,对于通假现象的研究或着眼于显性的一方,即通假字身上,或着眼于通假字与本字之间的语音、形体关系,而对于隐性的本字的专门关注较少。而且,因出土断代文献材料的稀缺,有关战国文字通假现象的研究更为薄弱。
近年来大宗楚简文献的出土刊布,给战国文字通假现象的研究带来了充足的材料保障。楚简文献根据内容性质可以分为文书和书籍(本文称为楚竹书)两类。文书类楚简为应用性质的文献,多见为记录当时的司法制度、宗教祭祀、丧葬礼制、人名地名等专用名词而造的新字,且大多数新字的出现频率较低;而即使出现频率较高的常用字,也受文献类型特殊性的影响,不能全面反映当时文献的用字特征。与此类文献相比,楚竹书则相对全面地保留了当时常用字的各种使用状况,成为研究楚简通假字最为理想的材料。同时,相对于文书类楚简文献而言,楚竹书更具有学术研究热点性质,影响力更大;既有研究,如《简牍帛书通假字字典》[1]、《楚竹书帛通假汇释》[2]等工具书的编纂和相关学位、期刊论文的成就,使得系统考察楚竹书通假现象的条件更加成熟。鉴此,本文欲立足于历时断代视角,参照既有研究成果,借助数字化处理平台,来全面清理楚竹书文献中的通假字,在此基础上,综合量化考察楚竹书通假现象中本字的存现状况及特点,以就教于方家。
在正式刊布的楚简文献中,楚竹书已较为丰富,主要有:信阳长台关一组竹简、九店六二一号楚墓竹简、郭店楚墓竹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九)、《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伍)。本文以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应用与研究中心古文字信息化处理研究课题组编制的《战国楚文字数字化处理系统》[3]及升级版为平台,以《郭店楚墓竹简》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为文献材料来管窥楚竹书通假本字的存现状况。
裘锡圭先生说:“假借可以按照所表示的词是否有本字,区分为无本字、本字后起和本有本字三类。”[4](P181)“本字后起”和“本有本字”的假借即通常所指的通假。所以,要对通假详加区分,一般分为“本有其字”的通假和“本字后起”的通假。通过全面清理楚竹书文字的使用情况,笔者统计出楚竹书共有1550个不重复的通假用法,涉及1080个本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字通假为一个本字的情况,所以本字的数量也少于通假的数量。然考虑文献历时断代的差异,详加分析这些本字,它们在楚竹书和楚竹书之前的出土文献中的存现状况是不同的,特别对于本有其字的通假来说,这个“其字”之“本”在时代的判定上是个模糊的范畴,况且随着时代的变迁,文字消长,“其字”的“本有”“本无”也是不断改变的。所以,在探讨楚竹书通假本字的存现状况时,还应该考虑本字在战国前甲骨文、金文*传世文献或经过后世的更改,存字具有不真实性,此处考察本字的存现状况只针对出土文献。和在楚竹书中的存现状况差异,因而情况比较复杂。具体分析,楚竹书通假本字的存现状况可以分为四种情况:
(一)本字在甲骨文、金文及楚竹书中皆有存现
本字在楚竹书之前的甲骨文、金文及楚竹书中皆有存现,这类通假共有487个。如“唬—祸”*前为通假字,后为本字。下同。:
再如“仁—年”:
(二)本字于甲骨文、金文已见而楚竹书未见
楚竹书中,有部分通假的本字虽然在甲骨文、金文中已经存现,但在楚竹书中未见存现,这类通假共有136个。如“箸—书”:
“箸”字始见于楚竹书,在我们考察的楚竹书文献中,“箸”共12见,全部读为“书”。如:
(3)孔子曰:“丘闻之孟子余曰:‘夫箸=(书者),以箸(书)君子之德也。’”(上五·季庚6)
再如“枉—广”:
“枉”在楚竹书中,可以读为“广”。如:
(4)君子执志必有夫枉=(广广)之心,出言必有夫柬柬[之信]。(上一·性情28)
(三)本字于甲骨文、金文未见而楚竹书始见
楚竹书有227个通假的本字未见于战国之前的甲骨文、金文,而始见于楚竹书。如“念—含”:
再如“馰—约”:
“馰”字楚竹书1见。见:
(6)骥馰(约)张山,騹塞于卲来,非无体壮也。(郭店·穷达10)
“馰”字裘锡圭以为与“厄”义有关。[20](P146)徐在国读为“约”。[21](P177)李锐主张读本字,良马之义。[22](P84)李零认为同“约”,读为“厄”。[6](P114)分析诸家考释意见,结合文意,当以读为“约”为是。古音“馰”在端纽药部,“约”在影纽药部,读音相近,可以相通。“约”即捆缚,缠束义。本字“约”亦不见于简前文献而始见于楚竹书。
(四)本字于甲骨文、金文及楚竹书皆未见
在楚竹书中,有部分通假的本字在战国及战国之前的文字系统中尚未出现,为后起字;或者在楚竹书为主的楚文字系统中未见存现而在其他系文字中存现,为其他系文字的新出字。这类通假共有700个。如“交—绞”:
“交”在楚竹书中见有读为“绞”之例。如:
(7)毋凶服以享祀,毋锦衣交(绞)袒。(上五·三德9)
陈伟读“交”为“绞”,训绞带,认为“绞”和“袒”都是丧服即凶服的特征。[23]曹峰亦读为“绞”,但是认为“绞”未必是丧主的“绞带”,而是士大夫所穿裼衣上一种“苍黄色”的颜色,此处“绞裼”泛指华美的服装。[24]《集韵·爻韵》:“绞,苍黄色。”《礼记·玉藻》:“绞衣以裼之。”郑玄注:“绞,苍黄之色也。”不论何意,二者都读为“绞”,可从,“绞”未见于简前文献和楚竹书。
毋庸置疑,文字是伴随时代的发展而逐渐产生的。所以,上述第一、三、四类楚竹书通假本字的存现状况中,本字或在“甲骨文-金文-楚竹书”的文字形体演变序列中一脉相承,或为楚竹书新出字,或为后出字,总之,从无到有,与时代的更迭正相一致。而上述第二种情况,一反常态,本字在战国前甲骨文、金文已见,却在楚竹书未见。仔细考察这些本字,发现它们的存现状况还有差异,因而其在楚竹书不见存现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兹对其做一简略分析:
(一)本字楚竹书未见而其他载体的楚文字存现
此类本字在楚竹书未见,但在其他载体的楚文字中存现。如本字“俗”在楚竹书中未见,有借用其他字来表义的情况。如:
(9)生而不因其浴(俗),吴人生七十年……(上五·弟子2)
“浴”读为“俗”,风俗义。
(10)播诸绤(俗)众,以勉民生。(上六·用曰18)
“绤”字原整理者未作释读,李锐读为“俗”。[27]张崇礼:“俗、众同义连用,指百姓、群众。”[28]
例(9)、(10)“浴”和“绤”都通“俗”,而本字“俗”已见于简前金文和战国楚地铭文《徐郊尹鼎》[29](P346),而楚竹书未见。
再如本字“婴”,楚竹书未见,却有借用他字来表示之例,如:
(11)三雄一雌,三呱一媞,一王母保三殹(婴)儿。(郭店·语四26、27)
何琳仪:“‘殹儿’读‘殹(按:当为“嫛”)婗’。《说文》:‘嫛,嫛婗也。’《释名·释长幼》:‘人始生曰婴儿……或曰嫛婗。’”[30](P63)刘钊:“‘殹儿’应读作‘嫛婗’,‘嫛婗’即‘婴儿’的异写。”[9](P234)本字“婴”见于简前金文和楚国玺印文字[29](P780),而楚竹书未见。
可以看出,这些本字虽然在目前刊布的楚竹书,乃至整个楚简帛文献系统未见存现,但在其他载体楚文字系统中存现,或许这只是一种因文献出土滞后的暂时缺失,说不定在将来的某一天,这些字会在楚竹书中现其身影。
(二)本字楚文字未见而战国其他系文字存现
在楚竹书中,有部分通假的本字已见于战国之前的甲骨文、金文,也见于战国其他系文字系统,却在战国楚文字系统中未见存现。如本字“逞”未见于楚文字,楚竹书中有假借其他文字来表示的情况。如:
再如“平”字楚文字未见,而楚竹书有假借其他文字来表示之例。如:
(4)晋邦有乱,师乃归,雨坪(平)地至膝。(上五·鲍叔8)
“坪”字原整理者陈佩芬释为“塝”,训为地畔。[14](P190)季旭升隶为“坪”,读为“平”,疑为地名。[31]李守奎隶为“坪”,“坪地”为地名,或读为“平阿”。又言可隶为“塝”,读为“滂沱”。[32](P35)实则此字即“坪”字,楚竹书所见13个“坪”字,共有10个作此形*除此处外,其余9个作此形的“坪”字分别见:郭店·尊德12、郭店·尊德34、上一·孔子2、上一·孔子4、上二·子羔1、上四·昭王5、上五·季庚23、上六·平王1、上六·平问1。,他处“坪”字都读为“平”,此处亦同。本字“平”见于简前金文,且在战国其他系文字中极为常见[29](P827-829),唯独楚系文字未见。
对于此类本字楚文字未见的原因我们可以这样分析:或者本字原在楚文字系统中存现,只是目前出土刊布的楚文字中尚未见到;或者是由于该本字的意义全部借用其他字来表示,该本字本身在楚文字系统中未见存现。如上举“平”字,在楚文字中,其意义全部借用“坪”字表示,故楚竹书未见“平”字。
(三)本字在整个战国文字系统未见存现
楚竹书中,有部分通假的本字已见于战国前甲骨文、金文,而在整个战国文字系统中未见存现。如“诲”字未见于整个战国文字系统,却有借用其他字来表示之例。如:
(1)为之,余谋(诲)汝。(上三·中弓5)
再如“郁”字未见于战国文字系统而有假用其他字来表示之例。如:
(2)初沉酭(郁),后名扬,非其德加。(郭店·穷达9)
李零将“沉酭”释为“淊酭”,读为“韬晦”或“澹晦”,指默默无闻。[6](P114)刘钊释为“沈酭”,读为“沉郁”,沉滞义。[9](P173)联系字形和文意,刘说可从。本字见于简前金文而整个战国文字系统未见,《说文》小篆仍继承金文形体。
前面我们根据本字存现状况将楚竹书文字分成了四类。如果排除时代演变的因素,不考虑本字存现在简前文字与楚竹书中的差异,将楚竹书与简前文字看作是同一个文字存现的大场景,则上面四类通假当可依裘锡圭意见分为两大类,其中前三类本字或在简前文字存现,或在楚竹书中存现,或在简前文字与楚竹书中皆存现,为“本有其字”的通假;后一类本字在简前文字与楚竹书中皆未存现,为“本字后起”的通假。兹根据本字的存现和后起将楚竹书通假作一统计,见下表一:
表一 楚竹书通假本字存现状况统计表
从表一可以看出:在楚竹书文献1550个通假中,本有其字的通假为850个,占54.8%;本字后起的通假为700个,占45.2%。可见本有其字者多于本字后起者。这就说明:楚竹书共有700个通假是因为当时尚未造出表示某个意义的本字而临时采取的应对措施,这种情况占据了相当的比重;但更多情况是这样,即使有本字,楚竹书也常见借用其他字来表示某个意义,这是楚竹书用字不规范的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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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邦显]
2016-11-15
西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骨干项目“战国楚系简帛与敦煌汉简文献用字比较研究”(SKGG14001)。
雷黎明,男,甘肃通渭人,文学博士,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站博士后,主要从事出土文献与古文字学研究。
H121
A
1001-0238(2017)01-01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