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多重主题意蕴探析
——兼论菲茨杰拉德的创作隐衷

2017-04-13 18:30:05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黛西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

李 琪

(黑龙江大学 文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了不起的盖茨比》多重主题意蕴探析
——兼论菲茨杰拉德的创作隐衷

李 琪

(黑龙江大学 文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评论界和学术界对英语小说经典名作《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盖茨比对爱情与金钱的迷梦这一主题的阐释上。通过文本分析并联系相关文化语境,能够从时间的横断面、历史的纵向面以及菲茨杰拉德在文学史上的传承与创新这三方面揭橥这部作品的多重主题,即消费主义大潮下的情欲挣扎、所谓“美国梦”之幻灭以及“去乡—还乡”,多重主题不仅在小说中有其精彩呈现,更有着丰富深刻的意蕴。这部小说主题意蕴的丰富性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作者在创作中的隐衷,即在“成名要快”与“永垂史册”两种心态中徘徊,这在客观上反映了美国人的观念在转型期的焦虑与痛苦,这些隐衷加之菲茨杰拉德的才华与深沉的责任感,不仅最终成就了一部伟大的作品,还使得美国文学由此跻身世界文学一流之列。

《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消费;美国梦;去乡与还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TheGreatGatsby,1925)是美国20世纪杰出作家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最著名的代表作,是20世纪美国文学中被讨论、被赞美次数最多的小说之一,在整个英语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在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从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所选出的一百部最优秀小说中,《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而跻身当代英语小说经典行列[1]1。这部小说问世至今,引发了评论界和学术界的诸多关注。然而,这些关注主要集中在盖茨比对爱情与金钱的迷梦这一主题的阐释上,对于《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蕴含的多重主题及其丰富意蕴的阐释迄今仍然鲜见。通过文本细读,联系相关文化语境,能够揭橥这部作品深刻的多重主题意蕴。进一步的研究则可发现,这部小说主题意蕴的丰富性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作者在创作中的隐衷,即在“成名要快”与“永垂史册”两种心态中徘徊,这在客观上反映了美国人的观念在转型期的焦虑与痛苦,这些隐衷加之菲茨杰拉德的才华与深沉的责任感,不仅成就了一部伟大的作品,还使得美国文学由此跻身世界文学一流之列。

一、追梦人:消费主义大潮下的挣扎

“爱情”是古今中外文学经典不衰的主题。《了不起的盖茨比》为“爱情”主题注入了“爵士时代”的乐章,其中的“爱情”描写繁多,主次分明、彼此映衬,涉及纯真少年之恋、色利交换之恋、不轨之恋等各种爱恋模式,作者将它们交织勾连:有的浓墨重彩言其痴缠绵绵,有的一笔带过言其注定短命,有的欲说还羞渲染其余音袅袅,有的点到即止令人浮想翩翩。在如此有限的篇幅中,菲茨杰拉德写出如此丰富的“爱情”,且背景宏阔,笔意舒畅,无论书写哪种爱情,都直击“爱情”的本质——它反射出来的是时代的风尚和当事人的不同个性,反映出来的是当事人对于自我梦想的追逐,“无论如何……这只是个人的事”[2]127。仅有较少批评指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包括盖茨比和黛西之恋,也涉及了尼克与贝克之恋,而这对于小说的“爱情”主题而言也仅是其中一部分:“他选择了一个很接近事件中心、理解他所需要知道的一切的叙述者(指尼克·卡罗威),然后通过与乔丹·贝克的恋爱而卷入行动,他们的恋爱虽然只被用作陪衬,但经过精心的描绘,与盖茨比和黛西的恋爱却彼此呼应。”[3]203

我们按照人物的主次和性别,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之“爱情”主题进行剖析:首先来看盖茨比:盖茨比很早便与女人发生了关系,但“由于女人过分宠爱他,他倒瞧不起她们。……而那些事情由于他那惊人的自我陶醉,在他看都是理所当然的”[2]82-83。菲茨杰拉德使用“自我陶醉”来概括了盖茨比的特点,这种“自我陶醉”伴生的梦想,与盖茨比在表达上的“字斟句酌”和他对别人编造自己的“牛津”学历、他对黛西虚构自己辉煌的家世等情节在本质上如出一辙,因为盖茨比“内心却经常处于激荡不安之中”。

相比于盖茨比坚贞的“永不腐蚀的梦”[2]129,小说叙事人尼克经历了三次似有还无的短暂恋情,作者既以此衬托盖茨比那唯一恋情的伟大悲壮,也欲以彰显尼克自卑、懦弱、犹豫等性格特点,证明尼克并不像他自己所说得那么诚实。尼克既幻想发财致富,又对财富鄙夷不屑,他缺乏实现抱负的才能与定力,在爱情上也犹疑不定。尼克的初恋发生西部家乡,尼克本人对此既否定又将之当成精神寄托的工具:当黛西和汤姆问起听说他“订婚”的消息,他辟谣说“我压根儿没有订婚。流言蜚语传播说我订了婚,这正是我之所以到东部来的一个原因”[2]19。而后读者得知“我(指尼克)一直每星期写一封信并且签上:‘爱你,尼克’”[2]50,尼克自己承认这是“家乡的一段纠葛”,他需要摆脱它才能开始与贝克的交往。尼克的第二次恋情很短命,他于1922年春天到纽约工作,而这段恋情“在七月里”就结束了。尼克的第三段恋情也以失败告终:他和贝克是黛西最初就有意撮合的一对,尼克虽然强调“我没有真的爱上她,但我产生了一种温柔的好奇心”[2]49。小说中尼克很留意贝克的言行举止,不断对她作出评价,可见对其并非不用情。有情节表明,尼克对与贝克的关系很用心:“有好几个星期我在纽约跟着乔丹四处跑,同时极力讨她那老朽的姑妈的欢心。”[2]85尼克遭遇三次恋情的失败,并非如他所言,原因都出在对方身上,而是源于他在灵魂深处对自己的不自信,对爱情本身的不信任,对人和生活的严重怀疑,所以他不但恋情失败,事业也告败,即便回到西部家乡,也无非是隐遁和逃避。

作者表面褒扬尼克,实则流露出对尼克之贬。对比之下,他对汤姆态度复杂,爱羡恨贬各种情感兼而有之。汤姆与门当户对的黛西缔结了婚,但汤姆风流韵事不断,显示出他好色的富家公子本质。根据尼克判断,汤姆唯我独尊、独断冷血、粗俗卑鄙、高傲无知、残忍风流。在正常的社交中,表现出敏感不足、粗糙有余、言语武断、知识贫乏等症状。不过尼克对汤姆也有肯定之处,说他“曾经是新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橄榄球运动员之一——也可说是个全国闻名的人物,21岁就在有限范围内取得登峰造极的成就”[2]7。汤姆虽不是小说主角,却发出了自己独特的声音。汤姆在婚恋上表现出他作为男性的复杂之处,作者通过尼克的叙述,对他持批判态度,但并未深入他的内心世界。

小说还有两个次要男性角色的情恋。一为死于温柔乡的丹·科迪,他靠着毅力和运气成为颇受争议的富翁,体格还很健壮之时,头脑却日益糊涂,被一位富有心计的女记者引诱,死后财产被这个女人攫取。另一位是乔治·威尔逊,年轻时他欺骗茉特尔与之结婚,婚后勤勉工作却始终改变不了贫寒的命运,发现了妻子偷情的蛛丝马迹后他准备带着她搬迁西部时,她却死于意外,他受汤姆的诱导杀死盖茨比之后自杀。这两个人物生活没有任何交集,但是作者以他们的经历证明:无论富有还是贫穷,男人过分计较情爱、过于在乎女人,下场不免凄惨。

相比之下,小说中的女性受制于男权社会和女性身份,命运更为被动,爱情显得更为悲惨。作为路易斯维尔最富有、最美丽的少女,黛西身边曾经拥有一大群追求者,她以纯真之勇选择了风度翩翩的军官盖茨比。而这段恋情随着盖茨比随军离开和女方家长的阻力而渐渐变淡,她后来得知盖茨比的钱财是通过非法手段赚取而来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放弃。说到底,黛西的爱情抉择离不开男方的金钱与地位。黛西并不可爱,但始终不乏真诚的勇气,面对她生命中的两个男人——汤姆和盖茨比,她坦承两个人她都爱过。

与黛西形成映衬的是贝克与茉特尔。贝克比黛西年少两岁,也是富贵少女出身,二人成长路径却有大异。贝克十六岁开始辗转各地参加高尔夫球比赛,比黛西多了阅历,对男人和世态多了一份了解,也多了一份失望。她自言之所以选择尼克是因为尼克比别人多了一份小心谨慎,因为她自己不但不小心而且不诚实,她看待别人常有一份戒备之心。可以推断,当尼克与她话别,她说自己已经与别人订了婚是一句谎言,唯其是一句谎言,贝克才显得更加可悲可憎。黛西丈夫的情人茉特尔将爱情与物质消费混为一谈,这与黛西并无本质差异。茉特尔除了自身别无旁物,她只能通过交付身体获得有限的机会。她成为汤姆的情人后,时刻梦想着成为汤姆的妻子,可汤姆无非将她视为玩物。茉特尔以为通过消费就可以实现当贵妇人的愿望,到头来赔付了性命。茉特尔是小说中最可怜最令人同情的角色。

需要指出的是,小说中的盖茨比形象在众多繁杂的爱情关系中被衬托得如众星捧月:与尼克和汤姆相比,盖茨比专一忠贞;与黛西和贝克相比,盖茨比保守含蓄;与尼克和贝克之间遮遮掩掩互相猜忌的爱情、与汤姆和茉特尔之间偷偷摸摸不可告人的偷情相比,盖茨比对黛西的爱情赤诚坦荡,唯此盖茨比作为一位保守而彬彬有礼的恋人,成为一个被神话化的形象,他对黛西可歌可泣的感情也成为绝唱。

二、在太阳的阴影下:“美国梦”之幻灭

“美国梦”之幻灭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又一大主题。菲茨杰拉德不仅成功地描绘了美国20世纪20年代这一“爵士时代”的精神氛围,而且他还用文学的手法深刻地揭示了所谓“美国梦”的幻灭。

“美国梦”是美利坚民族精神的精髓,是激励所有诚实、勤奋、正直、有信心、有节制力的美国人实现梦想的动力,富有积极意义。然而20世纪20年代“美国梦”已蜕变为对金钱、财富、地位的渴望与追求。经过了一战与金融危机后的美国,“迷惘”风气弥漫于青年人观念中,“消费”成为他们的人生目标,也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男男女女都以此为乐,以此为荣。

有学者认为,“盖茨比对爱情与金钱的迷梦,加上他无比坚强的罗曼蒂克意志,是这寓言的主要题材……作者用一个绅士型流氓的兴起与垮台为题材,来写一部代表美国爱默生精神的现代史”,以迎合美国人“对神话的渴望”[4]128-129。在小说中,战后劫后余生的欧洲青年需要仰美国人鼻息生存:“他们(在盖茨比的夜宴上)衣着整齐、面有饥色、低声下气地同殷实的美国人谈话,推销债券、保险、汽车,认为美国人有唾手可得的钱。”[2]36菲茨杰拉德围绕着财富建造起盖茨比神话,财富和消费令菲茨杰拉德又爱又恨。如果说昔日“美国梦”是一轮无以伦比的灿烂红日,那么20年代的“美国梦”不过是太阳阴影下的一个赝品。菲茨杰拉德在一封信里说:“这部小说的重心放在‘幻象的消灭’上——正是这幻象才使得这世界那么鲜艳,你根本无须理会事情的真和假,只要它们沾上了那份魔术性的光彩就行。”[4]128

盖茨比以富兰克林之类的成功人士为榜样,他从小严格要求自己,然而在“一战”尾声的路易斯维尔,盖茨比除了身上一身“随时都有可能从他肩上滑落下来”的军服之外一无所有,“而且只要全无人情味的政府一声令下,他随时都可以被调到世界上任何地方去”,所以他只能“尽量利用他的时间”,“有意给黛西造成一种安全感:让她相信他的出身跟她不相上下”[2]125。战后,依靠机运与努力,通过投机和赌博发了财的盖茨比,鸳梦重温,但是重新回到他怀抱的黛西已经不是得到他的一吻就可以像一朵花一样开放的纯真女孩,而是随时卖弄着动听嗓音的虚伪少妇。这里的讽刺是多重意味的,既指盖茨比之“美梦”并未按其既定路线得以“成真”(因为他使用的是欺骗、投机和舞弊的手段),也指盖茨比按照原有模式(他以为只要有钱就能重获黛西芳心)追求梦想必然幻灭,更指“美国梦”已经沦为追求金钱的奴隶之梦,而逐梦者本身并未因此获得福祉。盖茨比本人生活要求并不高,而支撑他实现梦想的金钱,也并未给他带来精神上的富足与快乐。

小说中的尼克,他羡慕欣赏盖茨比的豪车,对汤姆豪奢的生活充满一种因为“人有我无”而产生的嫉妒心理,对自己当初拒绝盖茨比曾暗示帮助他做投机生意的建议颇为后悔,见证茉特尔·威尔逊之死却始终未向警方报告真相,而是任由“一个神态自信的人,也许是一名侦探”检视威尔逊尸体时以一种“语气偶然的权威”说凶手威尔逊是个“疯子”,从而为盖茨比之死定了调子。从中看出,尼克作为“唯一一个与盖茨比站在一边”的人与“美国梦”所倡导的人格品位背道而驰。

在这些“美国梦”的追逐者中,茉特尔死得仓促无知;盖茨比恍惚之中知晓了答案;尼克黯然返乡。他们无法僭越他们的阶层,无法成为“美国梦”的构建者,只能拙劣悲惨、亦步亦趋地追逐消费潮流。对比之下,布坎农夫妇出现之处,或伴有炫目的阳光,或雨过天晴,用以象征“美国梦”的璀璨夺目。但是,他们活得空虚而伪善。黛西作为一个无所事事的美人出场,她告诉表兄尼克,“我认为反正一切都糟透了”“我可是饱经世故了”[2]16-17,她只能在美容、服饰上打发时间,靠“消费”过日子,把三岁的女儿完全交给保姆。至于汤姆,他对尼克任职的小公司不屑一顾,对盖茨比的勤劳致富嗤之以鼻,对茉特尔的丈夫冷嘲热讽,对麦基的攀附讨好揶揄讽刺,在妻子临盆时与饭店女雇员偷情,在快要失去她时运用伎俩将其夺回,说到底,黛西与他的马房一样,是他私人财产的一部分而已。菲茨杰拉德通过描写布坎农夫妇的举止言行告诉读者,“美国梦”的拥有者和实现者过着如此富饶的物质生活和如此贫瘠的精神生活,而逐梦者对此或一无所知,或一知半解,或明知而依旧飞蛾扑火,“美国梦”本身已经成为菲茨杰拉德质疑和讽刺的对象。正如小说中所言:“他经历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就像是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2]152

三、归去来兮:“去乡”与“还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还涉及“去乡—还乡”模式。出身于西部的尼克,怀揣着发家致富的梦想,于1922年春天孤身一人来到东部,在纽约“学债券生意”,他在远亲黛西夫妇那里见证了富人的为富不仁与自私粗鄙,在邻居兼好友盖茨比那里见证了“美国梦”的梦成与破碎,于是尼克又返回到家乡,回到“在俄亥俄那边的那些枯燥无味、乱七八糟的城镇”[2]148。

与菲茨杰拉德同时代的评论家马尔科姆·考利考证,“‘离别—归来’的模式在几十篇欧洲神话故事中重复,而且不断地在生活中得到反复体现”[5]序言。从《奥德修斯》到《天边外》,我们可以读解到这种模式及各种变形,而《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其中重要一环,因为菲茨杰拉德将他所生活的社会流行风尚注入其中。消费改变了每一个人的生活,一战使年轻人感到幻想破灭,历史还不算长远的美国经历了最大的经济繁荣和经济萧条。追求梦想和钱财的年轻人源源不断地从中西部转移到东部。菲茨杰拉德将此大背景下人物的行为幻化为“去乡—还乡”模式,他笔下的人物离开中西部彰显“单纯的美德的典型”的家乡,奔赴富裕、繁华的纽约。换言之,菲茨杰拉德看到了经济因素对个人生活的巨大影响,看到了一个时代的潮流如何受到经济因素的制约。

“去乡”者与尼克·卡罗威一样,即投奔纽约这个“世界之最”的经贸中心,实现与金钱有关的各种梦想。比如盖茨比(来自明尼苏达州小镇),他立志成为有钱人,娶到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黛西,重温旧梦。比如21岁的乔丹·贝克,高尔夫运动员,需要在“多金”的东部参加各种锦标赛和寻偶。再如威尔逊夫妇,因社会地位低下,他们只能“仰望”纽约,在去往纽约的荒凉地带开设了一家生意清淡的汽车修理部。

“还乡”者皆与失意、失败等遭遇或心理相关。比如尼克,在“见识够了”他们一伙(指布坎农夫妇之类富人)后,回到与之“血肉相连”的故乡,从此“不留痕迹地融化在其中”。比如威尔逊,“我想离开这里。我老婆和我想搬到西部去。……我要让她离开这里”[2]104。比如凯瑟琳,“我们(指她和同伴)只去了蒙的卡罗就回来了。我们是取道马赛去的。我们动身的时候带了一千二百多美元,可是两天之内就在赌场小房间里让人骗光了。……我恨死那城市了”[2]30。

与“去乡”和“还乡”相关的还有两个角色:麦基与盖兹。切斯特·麦基是茉特尔与汤姆姘居在纽约公寓时的楼下邻居,一个白净的、女人气的男人,自称“吃艺术饭”的摄影师,他仿佛时刻都在寻找理想的摄影对象和拍摄角度,而实际上,他之所以与苟合的茉特尔和汤姆交往,只有一个原因:“我很想在长岛过搞点业务,要是有人介绍的话。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他们帮我开个头。”[2]29可见麦基的“守乡”,无非是为了结交汤姆之类的有钱人,赚更多钱,获取更多名声。亨利·C·盖兹是盖茨比之父,得知儿子死讯“快要垮了”,随后为儿子取得的成绩感到惊讶和骄傲,所以虽然他自己仍旧要回到明尼苏达小镇度过余生,但是他拒绝将盖茨比的遗体运回西部去,因为“杰米(指盖茨比)一向喜欢待在东部。他是在东部上升到他这个地位的”[2]140。显然,盖兹间接证明着东部之重要,证明盖茨比“离乡”之举的伟大与合理。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发现,除了布坎农夫妇“在法国待了一年,……东飘西荡所去的地方都有人打马球,而且大家都有钱”[2]7之外,其他人的“去乡—还乡”皆与可以淘到金子的纽约相关。需要指出的是,尼克之所以给他的“去乡—还乡”平添些许感伤意味,还与美国人根深蒂固的将中西部人视为典型的美国人有关,因此,中西部人带着发财的梦从昔日的边疆上回到东部再返回,充满一种不言而喻的苍凉之韵。

总之,“去乡”与“还乡”折射出20世纪20年代美国消费文化以金钱为中心的审美风尚。小说中“东部”又以人物的社会地位分出诸如“东卵”“西卵”和西卵到纽约之间的“中间地带”这些不同层次,暗示着某些无所适从者在时空上的生不逢时和“追金”发展路途上在夹缝中也难以生存的尴尬境遇。

四、“成名要快”抑或是“永垂史册”:菲茨杰拉德的创作隐衷

菲茨杰拉德曾在一封信里谈到《了不起的盖茨比》时说:“我要写新颖的东西,突出的,美丽的,简单的,有繁复图案的。”[4]127《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确实现了这种“既繁又美且简单”的写作目的。它既具有一种历史的客观性,也借助于尼克这个有限定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使得小说具有多重风格,实现了主题意蕴的丰富之美。从历史的客观性而言,作者笔下纽约皇后区大桥、四十二街地下餐厅,以及对乔丹说起的“五十街附近那些大电影院很凉快”,尼克在五马路上遇到汤姆,尼克与盖茨比吃午饭时遇到百老汇的地头蛇迈耶·沃尔夫山姆等叙述和描写都使人如临其境。从小说的叙述角度而言,比如对汤姆其人的某些有人身攻击嫌疑的评价,尼克本人的性格上的一些自相矛盾之处的叙写,菲茨杰拉德对于20年代消费文化既从容而积极地享受其中又对之进行冷嘲热讽、既羡又恨的态度,使得作品呈现出一种徘徊的风格。究其原因,至少有三方面原因可供思考。

首先,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社会形势复杂,转型期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尚未定型,为小说徘徊不定的行文风格提供了文化背景。1900年左右出生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生于1896年),在文化上不约而同经历了被“除根”的过程,“他们是在迅速变化的时期里长大并且进入大学的”[5]4。“回顾过去,我感到我们所受的全部训练都是不自觉地在消灭我们在泥土中的那一点根,在消除我们乡土的和区域性的特点,在使我们成为世界上无家可归的公民。”[5]25当时,地区传统开始消失,以消费为主的大都市开始出现,大学生在接受教育时摒弃了乡土特点,接触了国际性的学识领域。社会和道德都处于转型期,年轻人已经无法接受旧的行为准则,而新的规范尚未形成。经历了“除根”过程而尚未扎稳新根的知识分子,再遇战争,“幻灭”开始在他们的头脑中占据上风。战争使传统女性走出家门,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价值和潜力——她们不满足于原有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但她们尚无从把握自己的未来,在懵懂和失误中寻觅着自身存在的价值。小说中,年轻人普遍感到迷茫,他们只能通过消费或追求消费排遣失去理想之后的人生。参加过战争的汤姆、尼克、盖茨比,或活得奢靡,或活得怀旧,或活在梦里,而他们的一切生活均围绕着物质、财富、消费进行,因为他们这代人在战前中学和大学教育里在精神上失去了根,战争又使他们大部分人在物质上失去了根。菲茨杰拉德将自己对于时代的困惑和迷惘赋予了他们。我们可以了解,黛西与贝克仅相差两岁但人生有很大不同:黛西在战争期间结识了盖茨比,曾经在红十字会做绷带,但她没能真正走出温室。黛西对汤姆的不满是显而易见的,但她无非通过一些女人的气话来撒撒气,汤姆显露稍许虚假的柔情便立刻能将她召回。比较而言,贝克自己能够通过高尔夫球赛赢得名声和钱财,她有更多的机会选择男人,她在言谈上要比黛西勇敢得多,她曾说出令汤姆感到震惊的一段话:“我爱夏天下午的纽约,人都跑光了。有一种非常肉感的滋味——熟透了,仿佛各种奇异的果实都会落到你手里。”[2]105不过,她到纽约发展的部分目的仍然是嫁人。这两位年轻女性都没能找到自我价值。

其次,作者虽然敏感地把握住了时代的气息,但他对自己的时代、对那个时代的文艺症候和创作风尚,尚没有充分的自信进行精准的辨析。同时,他意识到严肃使命和写畅销书谋生之间存在着巨大分歧。“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可以说起自他敏锐地觉察到一种流行的美国式青年生活。”[4]144小说在怀旧里带着某种柔情、伤感,菲茨杰拉德满怀希望地重温令他感到难以忘怀的西部、盖茨比的“美国梦”、十八岁的纯真美好的黛西,往日种种皆因怀旧被染上了光辉。正如研究者所言:“(菲茨杰拉德的作品里有)一种悲哀,一种对自己的某一部分失而不可复得的悲哀,它的光辉投射于上述被历史地了解了的事件以及植根于这些事件的个人的回忆二者之上。”[3]192这也使得菲茨杰拉德在小说中将“西部”与“东部”竖为对立面:“东部是城市的时髦、文化和腐败的典型,而西部呢,则是……单纯的美德的典型。”[3]205他承认东部具有无比的优越性,但又强调东部有某些畸形的地方。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后的十五年中,只写了两本书,一本不如《了不起的盖茨比》完美,另一本没有完成。当然这其中他写了大量短篇小说,“但很大一部分(短篇小说)只是为了谋生而写的或多或少有些技巧的作品。他生平一直担心,怕写这种为谋生而写的低劣作品”[3]214。终其短短的一生,菲茨杰拉德夫妇喜爱奢侈豪华的生活曾为人诟病,他为维持那种生活确实“搞过那些卖文谋生的小玩意儿”,“他既想做一个优秀作家,但同时又想做一个流行作家。他知道要维持豪华的生活,必须替杂志写小说,以赚优厚的稿费”[3]216。不过,有证据表明,菲茨杰拉德的大部分创造是严肃的:“真正令人称奇的是,以他的气质和教养,以他那个时代的社会压力和个人生活中的悲剧因素,菲茨杰拉德竟没有像他的许多同时代人那样完全屈服于只写卖钱谋生的作品。”[3]214简言之,唯因敏感、严肃,作者才能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表现出一个转型时代的阵痛。

第三,《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主题意蕴丰富,阐释空间巨大,还与作者有意为之相关。菲茨杰拉德站在继承欧洲文学传统和开发美国文学未来的关节点上。一方面,他深受康拉德的影响,采用了康拉德式的叙述方式,这既使他能以旁观者身份抒发见解,又能如尼克所言“保留判断地”为小说后续情节埋下伏笔,即充分调动读者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加深、改变根据前面的阅读已经形成的看法。“他用了一个康拉德式的叙述者讲他的故事,这人一半在事内,一半在事外,因此避免了作者自视与主角为一人的错误。”[3]127另一方面,作者力图保持客观的立场,约翰·庇尔·毕绍铺称之为“一种稀有的能力,能够经验到罗曼蒂克的原始情感,而在半小时之后,又能客观地、用讽刺的眼光去分析它”[4]113。菲茨杰拉德自言:“我的天才里有一种无私的客观性质。”[4]131密兹纳也谈到过“他的成熟的作品具有一种几乎是历史的客观性,这来源于他那历史地对待历史的精确意识”[3]192。马尔科姆·考利甚至不无幽默地说道:“他老是想着时间,就像他是在一间摆满日历和时钟的房间里写作。”[3]191所以今天我们能从《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面了解到当日美国人之所好——精美的汽车、别开生面的娱乐、考究的服饰、豪华的旅行,形容它是“爵士时代的史诗”并不过分;同时,他对美国和美国人的生活“有极深刻的描写。这些《爵士乐时代》的故事里,包藏着无限的辛酸,往往是我们想象不到的”[4]119。“他重新创造一种想象中的美国式生活。他常常在写作中显露出他自己,可是他写得如此之卓越,以致他显露出来的是人性的百态。”[4]143

总而言之,正是菲茨杰拉德徘徊在“成名要快”与“永垂史册”两种心态中的创作隐衷,加之菲茨杰拉德的才华与深沉的责任感共同成就了一部伟大的作品,美国文学由此跻身世界文学一流之列。

[1]Daniel S.Burt.TheNovel100:arankingofthegreatestnovelsofalltime[M].New York: Facts on File, 2004.

[2][美]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M].巫宁坤,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3][美]阿·密兹纳.弗·司各特·菲兹杰拉德——“借来的时代”的诗人[J].范与中,译.世界文学.1980(6).

[4][美]俄康纳.美国现代七大小说家[M].张爱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

[5][美]马尔科姆·考利.流放者归来:二十年代的文学流浪生涯[M].张承谟,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郭德民】

2016-12-08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消费主义的兴起与20世纪20年代美国小说研究”(编号:12YJC752043)。

李琪(1974— ),女,吉林四平人,讲师、博士,黑龙江大学文学院在站博士后,主要从事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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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3600(2017)04-00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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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从文学到电影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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