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视角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分析

2017-04-13 08:39冯淑敏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时代化依法治国马克思主义

冯淑敏

(大理大学 云南 大理 671003)

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视角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分析

冯淑敏

(大理大学 云南 大理 671003)

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理论分析,进一步对当前我国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政治举措作出时代化的分析。将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理论与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创新相结合,分析在时代化理论指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

时代化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实践创新

0.引言

国内关于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其概念、依据及其内在品质,逻辑结构等诸多方面。在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概念研究上学者们表现出比较一致的观点,没有太大的分歧。在其特性的论述上也比较接近。刘茹的《论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实践的,扎根现实、立足时代的科学理论”,提出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本质的实践性[1];并且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内涵以及必要性做出论述。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依据分析上主要集中从理论上和现实上考察,如杨苏磊的《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内涵、逻辑体系及其现实意义》基于时代化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来进一步分析时代化的发展道路问题[2]。在这里主要以我国的现实情况作为考察的依据。刘晓辉,胡文秀在《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探析》在分析马克思主义时代时划分为大时代、小时代以及描述了时代的不同含义[3],比较认同文中的关于时代前两种含义的论述。还有学者将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放至全球背景下进行考察等。研究的视角很多也从研究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理论问题本身转向至实践方面的领域,通过时代化的理论基础去尝试解决现实中我国发展存在的更为具体的实践问题。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现实意义做了较多的研究。

而对我国目前推进依法治国的思考集中在对其前提、理论依据、必要性及实现方式等都有研究。何爱梅的《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原因和途径的探析》中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为背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法做出时代思考、理论思考,对这一政策的关键问题和途径作出了分析[4]。对于我国社会政治举措由依法治国的理念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者们也进行了诸多的学术研究。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历史的角度进行分析及其现实依据,例如喻中在《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三个视角》中将我国现行最新的依法治国理念与历史上春秋战国法家的思想相结合,指出“虽然不同的历史时期同样强调法治,但是却也是不同的概念”[5]。可看出法治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不同的经济基础决定不同时代存在不同的统治阶级理念。学者们在论述依法治国的时候有很多思想体现了时代化的韵味,将时代化的背景内涵渗透于理论研究。

诸多学术文章在研究我国法治理论或政策时都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角度出发,并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运用到中国现存的法治理论和法治政策中。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是研究当前中国法治现状问题的前提和基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特征。王峰《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研究》中详细地描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法治的思想观点以及结合我国早期法治发展的脉络、历程等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法治思想不断中国化的过程[6]。从论述中可以看出我国法治思想以及法治体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内容和体系的发展变化过程。表明了我国时代化的社会法治不断发展和完善。很多学者将研究点转向了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对社会法治的影响作用和因素,不断地对法治从马克思主义者的诸多理论中寻求其发展的根基。从理论中尝试找寻我国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措施。在对依法治国的国家基本方略意义探讨下更主要的研究放在了它涉及到的具体问题和措施的研究上。本文就关于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条件下具体对全面依法治国展开分析。

1.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基本论述

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定义的基本理解是三个层面,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前中国社会的理论新发展,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发展的时代化。理论不断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作用于实践。这就要求必须从实际出发,因为理论与现实社会的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新发展指导下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我国的时代变化。刘学芝在其论文中指出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时代的清晰表述:“马克思把以人类为主体的较为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区分为各个不同的时代;或特指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的社会历史阶段”[7]。不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有具体的时代特点,时代化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以及方法论的指导,从哲学的角度进行原理理论的创新发展,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要考虑如何将发展的理论作用于现实。第三个层面的理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时代化发展须跟上实践的脚步。如果理论的时代化发展落后于实践发展,则理论发挥的作用就会被削弱。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时代化分析

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一直将依法治国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地为重塑社会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做出努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法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不断研究和对现实我国法治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有理论的时代化发展的依据和社会法治思想转变为法治行动的现实依据。

王其辉《多维度探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一文中描绘了十八大关于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前任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8]。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任务中,我们可以看出它的几点时代化特点。

首先是政治保证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8],之所以说这个政党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因为它是经过历史的重重考验最终由人民大众所选择的必然结果。这个政党之所以先进是因为选择了先进的理论思想作为其本质的思想特征。因此要想实现社会的全面的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时代和人民所选择的共产党的领导。

其次是“坚持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制度”[8]。从理论的角度看,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正处于一个新的社会发展状态,我国现行政策所强调的是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但是我们的自信并不是仅仅来源于理论的依据,更注重理论作用于实际的现实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特色二字就是与我国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和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相结合,也体现出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没有照搬书本而抛离实际。

从上述任务“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8],依法治国早在我国十五大中就已提出,并已运行17年之久[9]。随着时间的推移,依法治国则显示出其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地位。从具体任务中提到的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的法治理论,这与其他国家的法治以及中国历史中的法治理论有根本性区别。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包含诸多因素。要在实际情况不断变化发展中不断完善理论本身。现行法治中国仍存在的各个方面的不足和缺陷。比如现行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就很难对实际的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社会发展作出全面的法律支撑。很多现存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我们党在十八大上就依法治国问题再一次加大力度,在法治体系的各个层面作出了一系列的任务布局。不难看出其对现行正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社会的法治问题的深入研究,体现出党在制定法治任务规划时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要求,通过变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结合时代的特点进行布局。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8]则是对我国各个行政机构和不同的具体行政机关作出了强制性的要求。这体现出我国执政党先进性的时代化要求。作为历史和人民选择的政党必然要跟随时代的发展,走在时代的前列,根据宪法的精神为人民办实事。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8]显示出建设法治国家的清晰脉络。表明我们国家法治政策制定时已经趋于较全面的论述,是在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逐渐暴露的现实问题的经验总结基础上进行论述的。最初是强调要逐步实现中国民主政治的法治化,但现在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这一说法。所以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更凸显出全面推进的发展道路,并在理论要求上提出所要实现的最终法治目标。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化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化是基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并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保障前提下提出的。而十五的以来推行的依法治国的治理举措可以作为其实施的政治基础。在当前社会的发展状态下推行全面的依法治国有其实现的必然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从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来考虑的。它是基于现实存在的当前法治过程中的问题,将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前提而提出。这项举措为解决人民生活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很多法律难题提供政策上的大方向。所以仍然需要考虑时代化背景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众化问题。例如如何正确处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举措与其他治理方式关系等。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必然是放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合理运行的时代背景下进行。张宜其的《浅析法治与德治》中指出法治的两个缺陷需要德治进行辅助。这里德治通过运用“辅助”的表述也体现出德治与法治的地位关系[10]。我国所实行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将法治放在首位的重中之重,但仍我国需要德治的帮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举措实现国家法治现代化的任务中内含有与德治的结合。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不能将它们相割裂。

4.结语

本文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作了基本分析的基础上,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前任务中分析其时代化一些特点,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化问题。通过国内学者们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化的总结和分析,也可以看出目前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分析已有了大量的学术研究,但是仍需从实践的角度出发,结合实际不断的提升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视角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分析的理论思考和理论总结。

[1]刘茹.论马克思主义时代化[D].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11(5):8.

[2]杨苏磊.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内涵、逻辑体系及其现实意义[J].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1(6):4-5.

[3]刘晓辉,胡文秀.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探析[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2015(4):9.

[4]何爱梅.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原因和途径的探析[J].南方论刊,2015:4.

[5]喻中.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三个视角[J].理论探讨,2015(1):5-6.

[6]王峰.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研究[D].中国石油大学,2011(6):135-136.

[7]刘学芝.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考评[D].山东师范大学,2013:20.

[8]王其辉.多维度探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问题[J].贵州社会科学,2015(2):10-11.

[9]张书林.试析“四个全面”战略架构的内在关系[J].宁夏党校学报,2015(1):7.

[10]张宜其.浅析法治与德治[J].法治与社会,2015(11):1.

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327(2017)-06-0111-02

冯淑敏(1990.1—),女,汉族,山西长治人,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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