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微讯

2017-04-13 03:38文张晔晶浙江省建德市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7年2期
关键词:司法局服刑人员纠纷

文张晔晶[ 浙江省建德市司法局]

文孟爱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司法局]

文成咏梅[ 重庆市石柱县司法局]

文相 帅[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

文王 军[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司法局]

文林丹颖[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嘉莲司法所]

各地微讯

建德市司法局打造人民调解网络平台“升级版”

文张晔晶[ 浙江省建德市司法局]

为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浙江省建德市司法局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打造人民调解网络平台“升级版”。

夯实基础,健全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成立建德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调解。对辖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全面调查、梳理,指导其充实、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

统筹资源,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整合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交通事故认定、保险理赔等机构,打造一个集指导协调和化解实战于一体的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平台。

结合实际,设立婚姻调解委员会驻民政局工作室。联合妇联、民政局成立了驻民政局工作室,指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构建多层面、立体化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组织网络。

延伸触角,深化诉调衔接和警调衔接工作。设立5个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6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从而更好地实现人民调解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目标。

昌吉州司法局创新实施“4+5”人民调解工作法

文孟爱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司法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司法局采用“4+5”人民调解工作法,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是指实施四步工作法。第一步是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各级调解组织按层级定期进行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第二步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调解能手工作室要及时介入进行调解,确有化解困难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转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步是对上升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专家库的专家、司法所工作人员、兼职人民调解员共同商讨,合力调解;第四步是县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及案件分流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进行深度分析,全力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5”是指完善五大对接机制。一是诉调对接机制,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建立的诉前、诉中程序对接与经常性工作对接相结合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二是政调对接机制,行政机关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采取委托、转移、邀请等多种方式,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进行调解;三是治调对接机制,通过在派出所、警务室设立人民调解室,对部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轻伤害等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刑事案件以及治安处罚后仍有未解决的民事纠纷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人民调解员直接进行调解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四是检调对接,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后,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矛盾纠纷调解;五是援调对接,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民调解案件导入法律援助程序。

石柱县司法局实施“五个服务”推进依法治县

文成咏梅[ 重庆市石柱县司法局]

为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管理、服务的公信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重庆市石柱县司法局实施“五个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服务城镇化建设。建立法律服务团,为石柱县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土地征收、经营流转、社会保障等提供法律咨询,积极为城镇化建设决策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服务弱势群体救助。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在农村建立工作联络点,健全完善便民服务机制,重点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

服务调解机制建设。发挥县、镇(街道)两级调处中心综合优势,健全完善基层司法所、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衔接互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化诉调、检调、公调等调处对接机制,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调解。

服务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城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和实效性,引导群众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

服务基层法治建设。推进乡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村(居)务“法律体检”,为基层组织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困难群众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兰陵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文相 帅[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

为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完善基础设施。司法局沿街建设了面积达千余平方米的独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标识统一,设施完备,设立了开放式便民前台和深度服务工作室;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原点,与乡镇、村居建立远程音视频对接系统,实现县、乡、村法律服务三级联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加强队伍建设。抽调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的法律工作者到法律服务中心担任专职工作人员,促进队伍职业化建设;积极动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从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多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促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促进队伍社会化建设。

拓展服务领域。拓展人民调解专业化服务领域,增设经济纠纷、土地纠纷、交通事故、行政复议、信访积案、工伤赔偿等专向对接调解室;优待特殊群体,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退伍军人(军人家属)、残疾人等成立了社会特殊群体维权站点,开设快捷通道,优先受理。

提升服务质量。服务前进行需求调查,根据当事人需求做好详细记录,确定服务类型,制定服务方案;服务中严格监管跟踪,建立公证员、调解员等公信档案,将服务事项办理进度载入其中;服务后及时联系服务对象对服务进行评价反馈,并将评价结果按满意、一般、不满意三个等级纳入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灌南县司法局创新“七五”普法工作模式

文王 军[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司法局]

“七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司法局创新普法工作模式,依托“微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微平台”明法。借助灌南县司法局微信、微博等“微平台”传播法律知识,定期发布全县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相关信息;将新颁法律法规及时链接到微信页面,让关注该公众号的群众随时随地可以学习法律法规。

“微阵地”宣法。依托各单位、部门党务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楼道宣传橱窗等宣传“微”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微景观”释法。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有条件的村(居)广场创设县、市法治文化示范点,设立法治标语、法治漫画、法治石雕等微景观,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阐释法律法规,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之余感受法治文化的正能量。

“微电影”寓法。组织拍摄微电影《这事儿不能协商》,以农村家庭中的赡养问题为原型,通过恩情感化、德法教育,小中见大、见微知著,有效提升了普法教育实效。

嘉莲司法所多措并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文林丹颖[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嘉莲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莲司法所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

规范入矫教育。规范入矫宣告,使社区服刑人员知晓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其在刑意识;落实凡进必考、凡调必考和凡解必考的“三考”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考试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等级调整的一项重要依据。

创新教育模式。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爱心义工小分队”,将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以菜单的形式发放,供社区服刑人员自主选择;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特长、技能给其开出“联系单”,根据单位、社区需求开展公益劳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参加主题公益活动,通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活动后社会给予的积极回应体现其劳动价值,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对其开展全方位帮扶教育。

实施分类教育。落实教育矫正效果动态分析制度,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级别变更考试,根据测试结果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等级进行适当调整;每月对严管及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加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感恩教育。

开展心理矫治。司法所联合心理咨询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体心理辅导、个案咨询,开设心理矫治“微课堂”及团体心理辅导,采用“1+5+N”心理矫正嘉莲工作模式,通过培训、宣导、评估、个案、建档等五个方面,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引导他们学会自我觉察、自我调解,积极接受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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