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便民服务措施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

2017-03-06 07:33王思思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7年2期
关键词:市中区司法局法律援助

文 王思思[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

强化便民服务措施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

文 王思思[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

法律援助工作者向村民宣传法律援助知识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为中心城区,辖5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112个行政村、50个社区,总面积375平方公里,总人口49.8万。各类弱势群体结构复杂,分布广泛,人数居多,法律援助任务艰巨。多年来,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贴近群众、排忧解难的职能优势,不断强化便民服务措施,助力精准脱贫工作,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全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

市中区司法局网上法律服务大厅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一是构建上下畅通的纵向信息传输网络。在区级层面,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入驻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的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并在一楼综合便民服务大厅内设置专项业务窗口。在镇街层面,依托司法所,在全区11个镇街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到工作站工作,确保工作有专人负责。在村居层面,依托村居、厂企调委会,在全区各村居以及38家企业设立了116个法律援助联络点,聘请村调解主任或具有一定法律政策知识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就近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简易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形成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三级实体服务平台。二是构建左右联动的横向协调配合网络。与交警、卫生、信访、民政、老龄、武装部以及工青妇残等部门联合成立了10个法律援助联络站,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由“单枪匹马”向多个部门“整体联动”的转变,形成了一条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配合的法律援助横向工作网络。全区形成了村(居)3186人、企业47人、区直有关部门12人的基层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打造法律援助多媒体服务平台。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建设,开通在线服务专网,完善各项服务功能,畅通群众法律咨询、疏导情绪、为其指导维权的热线通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依托司法局“网上服务大厅”和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形式,将法律援助资源择优架构到线上平台,设立常见问题、服务流程、政策法规、法援机构查询、法援申请等多个板块,走出了一条实体与网络、线下与线上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法律援助服务新路子。截至2016年10月底,法律援助网络平台访问总量已超过6000人,12348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八零、承诺、三优先”全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八零”服务。即对特殊困难群众实行零审批、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在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结果零投诉,最大限度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二是严格践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承诺。将农民土地流转、困难群众交通和医疗事故、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以及返乡农民工劳动争议、涉法信访等纳入法律援助重点内容,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申请渠道,健全完善“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将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从低保群体延伸至低收入及较低收入群体,简化审批程序。三是对残疾人、老年人免于经济审查,做到“三个优先”(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承办),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效益。截至2016年10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3件,512名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600万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建立残疾青少年特殊教育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积极维护残疾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在区特殊教育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遭受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和因家庭不稳定而失养失教等情况的残疾青少年及儿童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审查程序,免于审查经济状况,确保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问题残疾青少年和边缘青少年开展经常性的法治教育,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增强其法治观念。形成有效的残疾青少年法律援助维权工作机制,努力为残疾青少年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面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老年人权益法律宣传站

受援人向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

积极建立法律援助异地远程协作机制。针对外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维权实际需求,专门与枣庄市其他区(市)及相邻地区如苍山、费县法律援助机构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异地协作协议》,正式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异地协作机制。包括相互移送法律援助申请材料;代为核实申请人身份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协助了解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协助会见有关当事人;协助送达法律援助文书;代为或协助调查取证;重大、疑难、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双方共同办理;相互间加强工作研讨、信息交流等。该项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了异地法律援助机构联系与合作,实现了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逐步消除了法律援助区域性盲区和障碍。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应急工作机制”。为妥善处置法律援助突发事件,法律援助中心本着“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特事快办,及时处理”的原则,建立了法律援助应急工作机制。选派优秀律师入驻区信访大厅,对于影响力度大、涉及范围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发事件,尤其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全程跟踪案件进程,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同时,在接待或办案过程中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使用理性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念好孝老敬老“三字经”,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扩范围。着力加强解决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将拆迁、继承、分家析产、环境污染等事由纳入申请案件范围。对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半失能、失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求给予重点关注。二是降门槛。对经济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生活无保障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案件等帮助其申请减免法律服务收费及法院的起诉费用。三是提服务。为书写困难的老年人代写申请材料;对70岁以上高龄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12348”电话预约、“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上预约和上门服务。四是畅通道。对部分因伤致残的老年人因欠薪、赡养或交通事故等事由申请法律援助的,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不审查经济条件。五是广宣传。依托司法局“六个一”网底工程以及全区43个律师会客厅和57个法律工作室建立“夕阳红法治驿站”和“老年人权益法律宣传站”,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定期深入敬老院、老年公寓、社区、广场等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

畅通法律援助便民渠道,助力农民工群体讨薪。一是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针对农民工经常碰到的恶意欠薪、意外工伤、劳资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组织编印了《农民工维权手册》《法律援助指南》等资料,方便农民工咨询、申请法律援助。二是积极畅通便民绿色通道。加强与信访、工会、人社等部门及有关镇街的联系,联合处置企业欠薪案件。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尽可能通过诉前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解决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满足农民工利益诉求。三是着力排查化解劳资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隐患、抓规律性”的原则,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企业、建筑工地和劳务市场等农民工集中地,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确保“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镇街”,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助推作用。截至2016年10月底,市中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农民工办理讨薪案件53起,较去年同比上升10.8%,排查化解农民工劳资纠纷205起,较去年同比上升12.1%,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达150多万元。

司法所在学校举办法治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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