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索实施“3+N”模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17-03-06 07:33张子玉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7年2期
关键词:滕州市法治法律

文 张子玉[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

关于探索实施“3+N”模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文 张子玉[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

法治副主任调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山东省滕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创新驱动、城乡一体,动员各方力量,整合法律资源,积极探索实施“3+N”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形成了“党政领导、覆盖城乡、管理规范、惠及全民“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激活了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了群众的服务需求,推动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实施“3+N”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的必要性

滕州市位于山东省南部,总面积1485平方千米,辖17个镇、4个街道、1246个村(居),总人口170万,是山东省人口最多的县级市。人口多、村居多、经济活跃,但由于法律资源相对较少,全市仅有6家律师事务所、1家公证处、1家法律援助中心、2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有执业资格律师151名、公证员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8名,存在着法律资源有限与法律诉求倍增的矛盾。

面对基层法律资源不足、保障不足的现状,滕州市委、市政府因地制宜,积极作为,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重心下移、服务前移,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重点,动员各方力量,整合法律资源,探索实施“3+N”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加快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方位公共法律体系,引导基层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促进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形成,推动基层社会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实施“3+N”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的主要做法

实施“3+N”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是滕州市委、市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实现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和源头性工程,也是一项法治惠民工程。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行“3+N”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模式,着力构建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为主体,以信息科技和互联网运用为支撑,以创新“N”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和产品为触角,形成了虚拟网络服务、电话热线服务和实体平台服务相衔接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化、信息化、特色化、一体化。

入村开展社情民意信息调查工作

山东省政府督导组检查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强化三大平台,推出“N”服务项目。一是强力推进实体平台建设。坚持硬件引领、资源整合、示范带动的原则,创新实施了“411”法治惠民工程,全力推进市、镇、村三级实体平台建设。在市级,建成了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市级“四个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市特殊人群监管中心)。在镇街,依托镇街综治中心和司法所,设立了集来访接待、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调解等服务窗口于一体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居,依托村居(社区)组织等,全面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一个法律服务工作室、一个公共法律服务一卡通、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牌、一个法治宣传栏(街)、一张公共法律服务联系卡”的“五个一”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成市级中心4个,镇街中心21个,村居(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司法行政工作室)535个,构建了“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实现了“一个门”进来、“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二是强力推进热线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12348”和“5580148”热线的运行,建立了线上线下联动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为群众提供实时咨询服务,形成了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监督回访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发“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转接功能,帮助有需求的手机用户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服务。借助新闻媒体平台,在滕州电台开设《法治热线》栏目,每周三邀请律师做客直播间,“线对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共开播栏目162期、解答群众咨询1219人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强力推进网络平台建设。加强“滕州司法行政网”专网建设,为群众提供在线法律服务预约、视频咨询、远程调解、法治宣传等网上便民法律服务。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通了“滕州司法行政在线”,设有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问矫正等便捷功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在线即时服务。依托智能手机终端APP软件,开通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地理信息查询系统,让群众可以在网上快速查询法律服务机构空间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发挥“互联网+”优势,以网络平台为中枢,整合现有门户网站、业务系统数据,实现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四是推出“N”个服务项目。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网络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部门、单位、企业等领域延伸,在医院、学校、交警大队、信访等重点单位部门,设立“法律门诊”4家;在市公安局看守所、市人社局、市残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家;在规模企业、重点事业单位,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88家;在社区设立“律师会客厅”17家;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设立“市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达到了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在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上,推出了“定制式”律师服务 、“全时通”公证服务、“点援制”法援服务、“订单式”法治宣传、“个性化”社区矫正、“自选式”矛盾化解等,涵盖了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6大系列、21个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规范化、标准化、系列化。在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上,发挥市法学分会、市律协分会优势,坚持“自愿参与、公益服务、双向选择”的原则,在全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中招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630名,组建了一支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骨干,以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和司法行政干警为补充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善南街道法治副主任送法律进社区

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活动

(二)坚持创新驱动,培植“四大品牌”。一是创新推行“一村居(社区)一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市招、镇聘、村用”原则,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相结合,全市1250个村居(社区)实现了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全覆盖,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截至目前,法治副主任共入村居25113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2695人次,提供法律建议4783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15件,审查修订各类合同3252份,提供法律援助732件,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创新推行“325”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作用,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在全省率先推行“325”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即强化调解网络全覆盖、调解人才全聚合、调解流程全规范“三个基础”;组建人民调解信息平台、远程视频调解平台“两大平台”;健全多元参与机制、以案定补机制、效力保障机制、排查研判机制、培训指导机制“五项机制”,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行政成本。2016年,共化解矛盾纠纷1917件,调解成功率达98%,实现了“小矛盾不出村居(单位)、大矛盾不出镇街(部门)、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三是创新组建“滕州中立和解法律服务社”。坚持“中立、公益、依法、专业”的原则,充分发挥律师等资源优势,在全国县级率先成立了“滕州中立和解法律服务社”,是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社会组织。其职能主要包括法律咨询、法律论证、调解纠纷、法治宣传、法学研究等。该社以社会“第三方”的身份,全面参与信访维稳、涉法涉诉、多元化解等社会治理工作,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渠道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推动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四是创新组建“品牌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政法四老”“基层五老”“社会名人”等社会资源优势,组建了“家伟”“德涛”“光耀”“巾帼”“凤英”等17个品牌调解工作室,共参与调解了矛盾纠纷360余件,其中达成书面协议32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接受法律咨询21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出具合同审核意见150余件,实现了无一起民转刑案件、无一起群体性上访案件,涌现出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东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牛家伟、枣庄市首届“最美人民调解员”翟德涛等先进典型,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强化综合保障,确保高效运转。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几大班子分管领导、市直各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单位、村居(社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党政领导、司法主导、各方参与、社会协调”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411”法治惠民工程的意见》《滕州市村居(社区)法律顾问督查考核办法》《滕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案定补”考核办法》等文件,推行月督查、季通报制度,确保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市委、市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按每年每人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按照“以案定补”每件50~200元给予补贴;对参与公益服务值班律师每人每天150元给予补贴;对法律援助案件按每件400~600元标准补贴,为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保障。四是强化宣传保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 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滕州市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和尝试,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是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实体平台建设纵向看,镇、村两级还有不少差距;横向看,与先进地区相比,在投入理念、标准规范、服务质量等方面有待提高。二是运行机制有待完善。网络、热线平台投入不足,服务面不宽。三是服务产品不够丰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不足。四是群众知晓率不高。

三、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滕州市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服务网络、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基础保障,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基础做实、平台做大、服务做优,努力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市、镇街、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衔接制度,完善细化服务流程,实现规范化、常态化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服务功能,建立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开辟网络咨询、诉求受理、办理法律事务、监督投诉等服务项目。建立“12348”热线平台与“110”、民生热线等对接机制。

(二)进一步丰富服务产品,增进广度和深度。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包括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调解等,基于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应不断创新提供丰富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应采取专题培训和岗位锻炼等方式,着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应建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群”,全天候为群众提供服务,安排专职律师坐班解答法律难题。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公共法律服务是一项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的法律服务民生工程,要通过传统的宣传方式和现代新媒体宣传手段,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普及到千家万户,让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深入人心,让公共法律服务的触点扎根于村(社区),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想得起、用得上。

(四)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长效机制。公共法律服务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长效机制,保证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建立健全政府财政保障机制,推动公益性公共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法治副主任)驻点服务补助等制度,激发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工作热情。

滕州市中立和解法律服务社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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