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雨菡
(云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 云南 昆明 650500)
词语与词语在搭配的过程中,需要按照一定的句法规律来进行,同时还需要被一定的语义内容所限制。言语交际中有这么一种特殊现象,即词语与词语之间的搭配,虽符合语法规则,但又超出了词语之间的语义内容和逻辑范畴的常规,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作词语的超常搭配[1]75。词语的超常搭配也可称为词语的偏离搭配。词语的偏离搭配是以“语义激活扩散”为语言理据,词语的偏离搭配表现为搭配项之间的语义偏离。潜、显搭配项同处于一个语义网络中,也同处于一个搭配场中。共同的文化背景和共同的思维习惯造就了共同的语义激活和扩散,也使得表层的偏离搭配形式在深层具有可接受性和合理性[2]125。词语与词语之间的超常搭配,在符合句法常规的基础上,突破了语义内容的限制,营造出更为生动的场景,让读者拥有更加直观的视觉感受,并给予读者更为奇特的体验。词语之间的超常搭配不仅应用在各种作品中,在生活中的也有诸多应用,例如广告语的撰写,商店的命名,以及日常生活的交际当中等。词语之间的超常搭配不但丰富了日常的交际,还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在文学作品中,有很多的作家也突破了语义和语法的常规,在写作中融入了超常搭配的写作手法,给人以不一样阅读体验。作为中国著名的女作家,“民国四大才女”之一,萧红的作品具有鲜明的特色并且拥有能创造出场景的小说结构。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萧红的小说从《生死场》到《呼兰河传》,突破了传统小说的叙事模式,运用了大量的超常搭配,独特的语言,以及可以创造场景的小说构架,形成了独特的萧红叙事风格。下面就从语义层面以及违反合作原则的角度来探讨萧红长篇小说《呼兰河传》中的词语超常搭配现象。
主语和谓语之间的语义超常搭配,是指主语受到谓语的语义特征制约,表层的语义搭配是相斥的,但是可以通过拟人或是拟物辞格,使得主语和谓语之间形成语义的联系,由此使主谓之间深层的语义搭配相容。
化物为人[5]134即拟人,其基本结构:事物名词+指人谓词[3]85。其中事物名词做主语,但是其不具有人的语义特征,因此可以通过拟人辞格赋予其人的性状,从而使得作为主语的事物名词能够与作为谓语的指人谓词在语义上产生联系,使表层相斥的语义达到深层相容。
(1)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了。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2)其余的磨房里的风车子,罗柜、磨盘,都是照旧地在那里待着。(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3)花朵和酱油碟那么大。开得茂盛,满树都是,因为花香,招来了很多的蜂子,嗡嗡地在玫瑰树那儿闹着。(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4)院子里的蒿草,因为没有风,就都一动不动地站着,因为没有云,大昴星一出来就亮得和一盏小灯似的。(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例(1)和例(2)中的主语“地皮”、“风车子、罗柜、磨盘”都是无生命的事物名词,但是与其搭配的谓词“吞”和“待”这两个动作,只有人才能发出的,这在表面看来是不合理的搭配,通过拟物辞格的运用,将主语化物为人,使得主谓之间的语义产生了联系,达到深层语义的相容,并形象的描写出天寒地冻的场景,地皮被冻得裂开了,都可以“吞”馒头了,以及磨房里的景象。例(3)和例(4)中的主语“蜂子”、“蒿草”是有生命的事物名词,但是其谓词“闹”和“站”具有人的行为特征,此处通过拟人辞格,将主语拟人化,与谓语的语义特征相匹配,化有生命事物为人,从而使主谓结构中深层的语义搭配达到相容,并形象生动地对蜂子和蒿草进行了描写,赋予了它们以生命力,为读者营造出了更为生动的场景。
化物为物[5]134即拟物,其基本结构为:A事物名词+与B事物相搭配的谓词。A事物名词做主语,但是A事物名词即本体并不具有与B事物相搭配的谓词的语义特征,在此通过拟物辞格,化A事物为B事物,使主语满足了谓语的语义限制条件,从而使得主谓结构的语义内容在深层相容。
(5)太阳一出来,大榆树的叶子就发光了,它们闪烁得和沙滩上的蚌壳一样了。(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6)这榆树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来了风,这榆树先啸,来了雨,大榆树先就冒烟了。(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例(5)中的A事物名词为“叶子”,谓词为“发光”,与“发光”这一谓词相搭配的应该是“灯泡”等B事物名词,通过拟物辞格,化A事物为B事物,使“叶子”具有了“发光”的语义特征,从而使主谓结构中深层的语义搭配达到相容,而且形象地描写出叶子在阳光照耀下的样子,给予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例(6)中“榆树”是本体,“啸”是拟词,主语“榆树”和谓词“啸”之间的搭配是超常搭配,“啸”本应是用作描写野兽之类的动物的一个动词,为了使“榆树”能够满足谓词的语义选择限制条件,特用拟物辞格,将“榆树”物化为“兽类”,满足了谓词的语义特征,并形象生动的描写出大榆树被风吹的景象,读者在视觉和听觉上的生动体验由此而来。
基本格式为:名词+的+指人名词,指人动词+的+名词,人物性状词+的+其他事物[3]107三种,即指定语和中心语的搭配虽然符合语法规范,但是语义却是不相容的,不符合常规语义内容的限定,在此通过移就和拟人的手法,使定语或者中心语产生语义偏离,由此使定中搭配中深层的语义搭配达到相容。
“名词+的+指人名词”[3]107结构的语义超常搭配,其中名词性的定语不具有人的语义特征,但是中心语即指人名词具有人的行为、性质状态等语义特征[3]107,通过拟人辞格,将定语拟人化后,使其能够与中心语相搭配,由此使得表层语义相斥的搭配变为深层语义相容的搭配。
(7)使那行路人不管怎样巧妙地伸出手来,也得不到那墙板的怜悯,东抓抓不着什么,西摸也摸不到什么。(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8)但这是大自然的威风,与小民们无关。(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例(7)中“怜悯”这一中心语具有人物的情态特征,但是墙板却是无生命的事物,通过拟人辞格,将“墙板”化物为人,使其具有了人的情态,从而能与“怜悯”相搭配,并生动地描写出行路人过路艰难的样子。例(8)中,定语“大自然”修饰具有人的语义特征的中心语“威风”,表面上的语义搭配是相斥的,通过拟人的手法,将“大自然”人格化,使其像人一样也能“耍耍威风”,并形象地描写出在大自然之前,人们的渺小和无能为力。例(7)和例(8)中将定语与中心语之间的“的”去掉,就变成了的主谓关系的词语超常搭配。
“指人动词+的+名词”[3]107结构的语义超常搭配,实际上是主谓结构:事物名词+指人谓词[3]的变化形式。
(9)再看那勉强站着的,几乎是站不住了的已经被打碎了的大缸,那缸里边可是什么也没有。其实不能够说那是“里边”,本来这缸已经破了肚子。(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例(9)中“勉强站着的,几乎是站不住了的已经被打碎了的大缸”可以改写为“大缸勉强站着,几乎站不住”,“大缸”是无生命的事物名词,但是其谓词“站”具有人的语义特征,通过赋予大缸以人的性状,使其人格化,能够与谓词达成深层的相容的语义搭配。同时也形象地描写出被打碎后的大缸的样子,作者苦心营造的场景化的小说结构可见于此。
“人物性状词+的+其他事物”[3]107结构的语义超常搭配,这种定中结构的超常搭配实际上是主谓结构“事物名词+人物性状词”的变化形式。即通过移就辞格赋予事物以人物性状,将主体情感移置中心语,从而产生的超常搭配现象,并伴随着浓烈的感情色彩。
(10)一直闹到月亮来到了中天,大昴星,二昴星,三昴星都出齐了的时候,才算渐渐地从繁华的景况,走向冷静的路去了。(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例(10)中作为定语的“冷静”是具有人性状特征的词语,作为中心语的“路”却是无生命的事物名词,表层的语义搭配相斥,此处通过移就辞格,使得中心语“路”人物化,将定语“冷静”中的感情色彩移置于“路”,赋予了“路”以人的感情,并描写出了热闹过后清冷的景象。
基本格式为:动词+事物名词。其中作为述语的动词一般都是具有“[+人]”这一语义特征,而作为宾语的事物名词一般不具有“[+人]”这一语义特征,通过拟人辞格,将无生命事物名词即本体拟人化,赋予其“[+人]”这一语义特征,由此使得述宾短语中,在表层相斥的语义转化为深层相容的语义搭配。
(11)靠着槽子的旁边就睡着一柄生锈的铁犁头。(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12)钟的两边站着帽筒。(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13)他把箱子翻了好几次,红色的椅垫,蓝色粗布的绣花围裙,女人的绣花鞋子......还有一团滚乱的花色的丝线,在箱子底下还躺着一只湛黄的铜酒壶。(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14)水上跳跃着天空的月亮。(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例(11)、例(12)、例(13)和例(14)中的宾语“铁犁头”、“帽筒”、“铜酒壶”和“月亮”都是无生命的事物名词,与其相搭配的动词“睡”、“站”、“躺”和“跳跃”一般都是与人搭配,通过拟人辞格,使动词“睡”、“站”、“躺”和“跳跃”的施事宾语“[+人]”这一语义选择限制条件溢出到无生命事物名词“铁犁头”、“帽筒”、“铜酒壶”和“月亮”中,赋予了它们以人的语义特征,满足了动词要求的语义选择限制条件,达到了深层语义搭配的相容,且生动形象地描写出了铁犁头、帽筒、铜酒壶和月亮当时的一种情态特征,给予读者一种奇妙的视觉感受和阅读体验。
格莱斯提出的合作原则是指,在参与交谈时,要使你说的话符合你所参与的交谈的公认目的或方向。他将合作原则分为以下四条准则[4]53,分别是量的准则、质的准则、相关准则以及方式准则[4]53。文学作品中的词语超常搭配主要违反了格莱斯提出的质的准则。质的准则即所说的话力求真实,不要说自知虚假的话,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4]53。违反合作原则后产生的会话含义,即根据语境,去真正了解话语的含义或者是言外之意。下面将对萧红的《呼兰河传》词语超常搭配中违反质的准则的现象进行分析。
(15)有二伯真古怪,他走路的时候他的脚踢到了一块砖头,那砖头把他的脚碰痛了。他就很小心地弯下腰去把砖头拾起来,他细细端详着那砖头,看看那砖头长得是否不瘦不胖合适,是否顺眼,看完了,他才和那砖头开始讲话。(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此句话中有两处违反了质的准则,一处是,“看看那砖头长得是否不瘦不胖合适”,另一处则是,“他才和那砖头开始讲话”,作者运用拟人的手法赋予了砖头生命,违反了质的准则,因为砖头是不能用胖瘦形容,也不能与人说话,这是违反事实的,虚假的话语。这句话中违反质的准则的话语,产生了一种言语幽默的现象,并且也从侧面描写出有二伯滑稽可笑的性格和形象。
(16)其实门前的那砖头是越来越少的。不用人工,任其自然,过了三年两载也就没有了。可是目前还是有的。就和那堆泥土同时在晒着太阳,它陪伴着它,它陪伴着它。(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
该句话中“就和那堆泥土同时在晒着太阳,它陪伴着它,它陪伴着它” 提到的泥土晒太阳,砖头陪伴着泥土,作者采用了拟人化的手法,将砖头和泥土都拟人化了,违反了质的准则,因为泥土和砖头不可能做出晒太阳以及相互陪伴的动作,这是不真实的话语。在产生言语幽默效果的同时,还营造出了一种生动的场景,使原本静态的,平常的景象变得生动起来,给予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并且也体现出了萧红写作风格中创造场景的小说结构这一特点。
萧红通过词语的超常搭配现象,给读者创造出一种异常真实的场景,并赋予了书中许多事物以人的特性,将它们人格化,或是赋予它们以其他事物的特性,将它们异物化,萧红打破了语言的常规,不仅是在创作上的突破,更是形成了其别具一格的“萧红体”小说,小说中的词语超常搭配现象违反质的准则,赋予作品以鲜活的生命,这种超常搭配的现象对于小说的写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读者营造出了更加真实生动的场景,为读者留出了更多想像的空间,给予读者在视觉和情感上有了更加真实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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