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 宇
(四川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8)
网络直播与传统媒介之比较
雷 宇
(四川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8)
随着社会交流方式的转变、消费文化的兴起及后工业时代的降临,网络直播正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种极为重要的交流方式。与传统交流方式相比,网络直播平台更具有高效性、自由性、娱乐性。然而,网络直播平台在为人们提供更为便捷的互动交流模式的同时,网络直播的内容却呈现出以娱乐为外包的“三俗”倾向,各种负面新闻层出不穷。针对此现象,可从选才机制、监管机制、消费观念及该行业薪酬发放等方面着手,进行规范。
网络直播;传统媒介;网络直播平台
Abstract:With the transform of social communication method,the rise of consumption culture and the approaching of post-industrial age,network broadcast is becoming a distinctly important communication method in our daily life.Compared with traditional social communication method,network broadcast platform is more efficient,free and entertaining.Network broadcast platform provides people with more convenient interactive communication pattern.However,its content tends to be"vulgar"with the mask of entertainment,which brings about endless varieties of negative news.Aiming at this phenomenon,it should be regulated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mployee selection mechanism,supervision mechanism,consumption conception and its payment issue etc.
Key words:network broadcast;traditional media;network broadcast platform
伴随着网络讯息在社会各方面的传播与影响,时下网络直播平台正改变着或已经改变了传统媒介的单向传播法则。这种由网络直播平台建构的“仿真性的公共领域”,带来了更大的互动性的社会对话空间的可能。与传统媒介相比,网络直播具有更多的社会性、娱乐性和便捷性。然而,当网络直播平台与消费社会相结合必然导致网络直播泛娱乐化的趋势。如何打造一个健康稳定的网络直播平台也就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网络直播平台作为时下最具影响力的交流方式,具有其广泛的影响性。如何规范网络直播平台也就成为当下必须解决的问题。
后现代社会是启蒙理性受到蒙难的“动乱时代”。尼尔·波兹曼把美国的“电视时代”称为“娱乐至死”的时代。在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政治、教育、商业和任何公共性内容都以娱乐的方式出现,成为一种文化现象。而公众却成为娱乐的附庸,其结果必然是“娱乐至死”。改革开放后,中国加入WTO,国民的物质财富得到极大的丰富,如此环境下滋生了一些负面的娱乐文化,时下社会出现这样一个类似“娱乐至死”的现象。就像马修·阿诺德在其《文化与无政府状况:政治与社会批评》中说的那样:这个阶级(劳工阶级)因一直受到日常物质之需严重缺乏的困扰,自然而然成了那种认为能够随心所欲就是理想的权利和幸福的国民思想之核心和堡垒。[1](P41)当下国民的财富有了极大的提高,随着财富的增长,国民的关注重心由原来的日常物质生活需求问题转至对休闲娱乐的追求。西方的精神文化经历了尼采锤子式的敲打,精神世界失去依靠,人的精神陷入了无意义的深渊。财富的增长以及精神的沦陷与文化工业相结合,必然会导致娱乐的泛滥,呈现泛娱乐化的趋势。在此状况下,网络直播为当下社会提供了一个追求财富和寻求短暂快感的平台,这正是时下网络直播平台如此火爆的原因,类似 “斗鱼”“虎牙”和“熊猫”这样的网络直播平台数不胜数。据统计,中国互联网演艺平台市场规模在2010—2011年期间呈爆发式增长,到2014年其规模已达54.3亿元,累计观看人数整体呈“野蛮式”生长。[2](P106)在此情况下,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理性观念的匮乏,导致网络直播平台呈现出泛娱乐化,其媚俗化的趋势也日益严重。
网络主播以“90后”为主,包括大学生和高中生。他们通过网络直播既可以赚取丰厚的财富,同时也展现了个性。与明星一样,主播受到大众的追捧,以各种方式吸引大众的关注,赚取订阅量。以“虎牙”直播平台为例,平台主要的娱乐项目有游戏、电影、唱歌以及跳舞。主播则通过这些娱乐项目吸引观众眼球,同时让观众送礼物,其使用的方式则呈现出媚俗化的一面。这里并不是说网络直播平台毫无用处,相反,网络直播与传统的传播媒介(电视、报纸、杂志等)相比有着其独特的优势。例如,在内容的选择上,网络直播的内容更加丰富和自由;在传播方式上,网络直播改变了原有点对面的传播法则,取而代之的是点对点的传播。这些都是传统媒介所不具备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尤其是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使用,国民的生活空间显得无比的辽阔。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楼大厦随处可见,原有的村庄式和四合院式的居住环境被破坏得面目全非。村庄式和四合院式的居住环境让人与人之间有着更多面对面接触的机会,人的感情在这种交流中得到寄托和释放。当下的生活方式打破了原有的交流方式,取而代之的是钢筋水泥之间的隔离。就像马克斯·霍克海默在其《启蒙辩证法》中写道:“所有这些人都在集体体系中被隔离起来了。”[3](P205)现代人被冷冰冰的水泥墙、飞奔的汽车所隔离,情感无法得到有效的释放。此时,网络直播应运而生,取缔了原有的交流方式,为大众提供互动交流的虚拟空间。在空间内不同地域、不同国界人的感情都会得到有效的释放。如此,网络直播平台在大众的支持下得到蓬勃的发展。
当下社会被不断增长的物质财富所包围,形成了惊人的物质丰盛现象。当物质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大众不用再考虑生计的时候,消费随之成为国民关注的对象。在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什么样的消费对象才能被大众所选择呢?答案是娱乐性消费被大众广泛接受,“媚俗”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大众消费的对象。此处的媚俗与鲍德里亚所定义的有所不同,他讲的媚俗是一个文化范畴,本文所指的媚俗是一种庸俗,是一种比较低劣的消费现象。当媚俗的消费与网络社交平台相结合成为大众娱乐的对象,网络直播平台也就成为大众娱乐的平台,为媚俗文化的消费宣传造势。虚拟的网络成为大众娱乐的空间,人们可以随意展现自己的个性。网络直播平台就是在这样一种机遇中孕育而生,成为当今社会一种极为重要的传播媒介。
法兰克福学派把当代社会定义为文化工业的时代。网络直播平台作为一种大众文化传播方式,它的兴起是一种必然结果。随着精英文化的衰落,大众文化走上历史的舞台,成为消费的对象,而精英文化则走向没落,成为了大众文化的牺牲品。加之各类商家的大力推动,大众文化大有喧宾夺主的趋势。然而,这样的现象却为大众所喜闻乐见。在接受过程当中,大众并没有思考这样的行为是否合理,只是把大众文化看成单纯的娱乐对象。如此,在文化工业的推动下,原本只有精英阶层拥有的文化对象,转而成为大众娱乐的对象,媚俗文化也就被推而广之。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微博时代的到来,打破了网络对传统媒体的依附,随之而来的网络直播,更是把网络从传统媒介中解放出来,有着其独特的话语。与传统媒介相比,网络直播平台提供了自由参与、讨论、娱乐的虚拟空间,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
1.打破点对面的传播方式
传统媒介是一种以官方—精英—大众为模式的点对面的传播方式。例如,电视节目是由编导统一组织和编排,再经过严格的剪辑,最后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传播给观众,呈现出官方—精英—大众的传播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受众没有选择的余地,不管喜欢与否,都只是被动地接受,如此“强迫式”的传播方式显然不能满足时下大众的需求。即使在当下,传统媒体的节目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频道栏目越来越多,仍无法满足大众多样化的需求。例如,近几年春节联欢晚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但大众对其的评价却每况愈下。20世纪八九十年代民众的物质财富相对缺乏,人们往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解决温饱问题上。而当下国民的物质财富已达到一定的高度,人们的关注点也随之发生变化,娱乐成为大众关注的重要对象,原有的传播方式再也无法满足大众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网络直播平台为大众提供了一个内容丰富、追求娱乐的互动式交流平台。
网络直播为大众提供了一个自由化、多样化的交流空间,在这虚拟的空间中,观众和主播可以相互交流,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不同的交流对象。与传统的媒介相比,网络直播具有更多的自由性和选择性,并且是一种双向性的传播方式,在网络直播间内,观众只须打开直播间就可以随意与主播进行交流,表达自己的想法,这种方式更适合当下观众的需求。
2.网络直播选择的自由性
斯坦纳对自由作出如此的解释:“自由不是只为满足特定喜好而存在,自由更是让人们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喜好与信仰,而且是置身于充分的信息及广泛的、不同方面的选择中。自由必须依靠某些先决条件,除了确保能尊重选择和满足喜好,也必须确保欲望与信仰的形成是自由的。如果人们在公共议题上被剥夺接触反对意见的机会,而且若因此对这些意见缺乏批判的能力,那就是没有自由,不管他们的喜好和选择是什么。窄化自己关心和感兴趣的领域,是在限制自己的公民权和自由。”[4](P71-78)桑斯坦在这里讲的是每个人不但有追求自己喜好的权利,而且还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同时也具有自由发言的权利。
网络直播平台赋予民众的自由选择的权利是传统媒介无法比拟的。传统媒介受到地域限制,许多频道很难在各地进行播放,除中央卫视以及地方的几个主要卫视(如:湖南卫视、四川卫视、北京卫视等)外,其余的电视频道只能在各自的省内传播,加之版权因素的影响,电视传播很难满足大众多样化的需求。其他的传统传播媒介同样也会受到此种因素的影响,而网络直播平台较强的自由性则克服了传统媒介的这一缺陷。在有网络的情况下,主播可以随时随地开直播,观众也可以随意选择自己喜欢的节目。“虎牙”直播平台随时拥有几百甚至上千个直播间播放不同的娱乐节目,所以网络直播在自由空间的选择上是传统媒介无法比拟的。
3.网络直播推介的高效性
网络直播打破了传统点对面的传播方式,具有更加自由的选择空间,这两个因素造就了网络直播具有高效的特征。根据前文所述,网络直播打破传统的点对面的传播方式,形成了一种点对点的传播形式。点对点的传播方式具有互动的特点。主播和受众可以随时进行交流互动,不管是在解答方面,还是在时事新闻的播报方面都具有高效性。传统媒介必须经过现场的拍摄,再经过编辑的剪辑,最后在固定的时间进行播报,耗时非常长。在网络直播平台中观众可以随时与主播进行交流,还可以不经过主播自己在网络上选择海量的信息,同时也可以对信息进行横向的补充。因此,在资料的选择上,网络直播明显比传统媒介更具有高效性。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后起的互动交流平台,打破传统媒介的单向传播法则,具有高效性、自由性及便捷性的特点。然而,在泛娱乐化时代,网络直播由于缺乏理性的约束,在传播的内容上出现低俗化、娱乐化的倾向。
1.直播内容庸俗化
在时下网络直播爆发的年代,频频有“网红”的现象出现,降低了“走红”的门槛,许多 “草根”靠网络直播一夜成名。由于网络直播平台的准入门槛非常低,每个人都有成为主播的可能,主播凭着一个麦克风和一个摄像头就开始掘金。在“虎牙”“斗鱼”和“熊猫”等娱乐直播平台,此类现象随处可见。与传统媒介不同,网络主播不需要严格的审查和筛选,没有年龄、素质和性别方面的限制,关注度和个性的展现成为选人的标准。
网络直播的媚俗化真正体现在其传播内容的庸俗化。网络直播的受众非常广泛,实事证明,网络直播有利可图。在这有利可图的虚拟空间中,如何吸引更多受众是主播唯一考虑的问题,而大众的喜好成为主播迎合的对象。在这“娱乐至死”的时代,“媚俗”被大众所接受,媚俗化的传播内容成为主播的选择。
2.直播形式娱乐化
后现代是一个充满个性化、零碎化的时代,是一个对理性和人文主义批判的时代,是一个追求短暂快乐的享乐时代。当前网络直播平台也充满着内容媚俗化、形式娱乐化、欲望扩大化的特征。各种娱乐节目被网络直播平台广泛吸收,即使是腾讯、新浪这样的网站,最受欢迎的也是体育资讯和八卦新闻,而政治、军事新闻被严重忽视。在这充满娱乐化的时代,主播和观众追求的是感性的狂欢,以浮夸的形式追求短暂的快感,理性反而成为人们嘲弄的对象。如茹西子在《知乎: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理性试验田》中写道:“总体而言,社会化媒体赋予草根阶层话语权,让他们可以在网络上平等表达,解构了传统的权利体系。在这个过程中,精英的话语权也被消解。如果说传统媒体是代表精英发声的单向传播,那么新的社会化媒体更像是草根的众声喧哗。也正因如此,微博等平台往往更容易沦为网络谣言等问题的泛滥之所。”[5](P21)社会媒介可以成为大众发言的平台,但是利用不当也会成为谣言的泛滥之地。归根到底,网络直播平台缺乏理性的约束。
2016年《中国青年报》通过问卷网对2 000人调查显示:28.5%人表示经常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观看直播节目,58.6%的受访者认为网络直播平台的节目良莠不齐。58.2%的受访者建议网络直播平台完善监管体系。[6](P63)网络直播平台虽然成为当下的一种潮流,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仍需要完善。
针对网络主播素质普遍较低的问题,平台应该建立严格的筛选机制,提高准入门槛,选择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网络直播需要借鉴传统媒介的选才机制,网络直播虽然不像传统媒介那样需要有很高的文化专业素养,但是作为一种影响甚广的传播方式,尤其是在网络技术发达的今天,对舆论的导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平台在招聘网络主播时需要对其素质、才能方面加以考量。
另外,加强监管机制。针对当前网络直播平台泛娱乐化现象,国家和社会都需要对这一现象加强法律和制度方面的管制,同时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当下的管理机制很多时候像一阵风,无法达到长期监管的效果,所以必须加强长效机制的建立。具体措施如:建立长期有效的惩罚奖励制度,对违反相关制度的主播进行禁播,情节严重者,各个网络平台更是应该联合起来对其封杀。网络直播平台作为一个影响甚广的交流平台,更需要对每位签约主播进行素质、才能方面的培训,同时做好网络监察工作,做到有违必查。在监管机制当中,观众的监管是最有效的方法,平台应充分发挥观众的积极性,对检举属实的观众进行适当的奖励。如此,网络直播的管理工作会得到更有效的完善。
当国民的物质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消费随之成为大众关注的对象,娱乐型消费也就进入公众的视野,支配着国民的财富,成为日常生活的主导因素,媚俗化现象也就悄然而生。当媚俗化的娱乐主导着大众消费的时候,泛娱乐化现象也就随之而来。网络直播平台的泛娱乐化对个人、社会都会造成及其严重的影响。理性是黑暗时代的灯塔,拯救着“娱乐至死”的人们。理性消费如何培养,需要国家、个人及社会的共同努力。公众理性消费观念的培养更多的是来自学校和家庭,在短暂的时间内很难得到有效的改善,很难被直接控制。所以,转变消费观念需要从主播着手,发挥其影响作用,通过网络主播对观众进行理性的引导,从而建立合理的消费观念。平台还可以对主播进行阶段性培训或者改变奖励措施,积极鼓励主播进行合理的消费引导。改变原有的提成方式和奖励措施必然影响到主播的经济利益,所以必须对网络主播的薪酬制度进行有效的规范。
网络主播的薪酬包括两部分(提成和基本工资),其中提成是根据主播获得的虚拟礼物计算。主播为了得到更多的提成,有意迎合观众的需求,故意传播媚俗化的内容,从而导致网络直播平台的低俗化。“虎牙”“斗鱼”“熊猫”直播平台以“虎粮”“竹子”“挖掘机”等作为虚拟礼物来打赏主播。想要改变当下这种状况必须改变该行业的薪酬发放机制。平台可以采用月薪或者年薪的方式发放薪酬,不再接受网络虚拟礼物,对违反相关制度的主播可以适当减少其薪酬的发放。虚拟礼物不再与主播的工资挂钩,如此就可以避免网络主播为金钱而传播媚俗化的内容。
综上所述,在这个泛娱乐化的时代,娱乐已成为大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剂。然而,理性的匮乏和过度的娱乐化必然会导致网络直播平台的泛娱乐化。关于网络直播平台泛娱乐化的兴起,文本从交流方式的转变、文化工业和消费社会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日常生活交流方式的转变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的交流模式,为网络直播平台的兴起提供了契机;消费社会的兴起为网络直播平台的流行提供了动力;文化工业的发展为网络直播平台的发展提供了助力。与传统媒介相比,网络直播平台有着它独特的优势,但是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足,需要加以规范和改善,从而打造一个健康、规范的网络直播平台。
[1]马修·阿诺德.文化与无政府状态[M].韩敏中,译.北京:三联书店,2002.
[2]黄艺.泛娱乐化时代网络直播拼图热潮下的冷思考[J].新闻研究导刊,2016(4).
[3]马克斯·霍克海默.启蒙辩证法[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4]凯斯·斯坦纳.网络共和国[M].黄维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5]茹西子,胡泳.知乎: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理性试验田[J].新闻爱好者,2016(2).
[6]韩丹东.亟需监管的“网络直播”[J].浙江人大,2016(5).
(责任编辑:刘建朝)
The Contrast between Network Broadcast and Traditional Media
LEI Yu
(College of Arts,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Chengdu 610068,China)
G206
A
1673-4343(2017)05-0069-05
10.14098 /j.cn35-1288 /z.2017.05.014
2017-05-17
雷宇,男,重庆武隆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文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