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晖
方志 方向 方法
——论方志理论的传承与创新
王 晖
方志原意是四方之志,囊括古国史,今人必须坚定传承“最古之史,实为方志”的史志观。地志是古代地理书,后被方志取代。地方志概念民国才出现。志书是具体概念,不能统领方志。方志学是研究方志形态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内在规定方志学科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多样,其中三种必须共同遵循:多学科方法要注意科际融合,不能食而不化颠覆方志学;逻辑方法是思维的工具,遵守逻辑规则才能正确表达思想,批驳诡辩;哲学方法是思维的方向,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中国编史修志优良传统相结合,大力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解决方志理论复杂问题的灵丹妙药,建立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方志学是方志研究最大的理论创新。
方志概念;研究方向;逻辑方法;科际融合;哲学思维
方志是方志理论研究的基石和起点,方向是方志理论研究的对象和目标,方法是方志理论研究的工具和手段。没有坚强基石的研究学术大厦将无立身之地,没有正确对象的研究就无的放矢,没有科学方法的研究将难以登堂入室探索精深课题,甚至陷入思维盲区,游离于学术殿堂之外。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方志理论传承与创新的首要问题。本文作一探讨,投石问道,就教同仁。
方志概念诞生以来,始终存在不同概念的阐释和不同词语的表达,常用的是方志、地志、地方志、总志、志书等概念。谭其骧先生说“地方志简称就叫方志,”“《四库全书》……在地理类一部分就叫总志之书,一部分叫方志之书。”①谭其骧:《长水集续编》,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69页。复旦大学邹逸麟教授说:“大的方面都叫地志,地志下分总志、方志。”②《邹逸麟先生谈方志理念》,《方志上海》微信(2016年8月16日)。黑龙江梁滨久编审说:“当代地方志的记述对象已超出了记述地方(地域)范围,就不应再用‘方志’一词。……应以‘志书’作为所有志书的统称,地方志书只是志书大家族之一支。”③梁滨久:《“志书”概念刍议》,《年鉴之家》微信(2016年6月3日),原载《广西地方志》2014年第6期。三位主张略有不同,相同的是都认为方志不姓方,统称分别是“地方志”“地志”和“志书”。此事非同小可,关系到学科建设和方志工作的大事,必须正本清源,把方志学科基石概念定位准确。
方志一词出自《周礼》:“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小史掌邦国之志”①《周礼·春官·宗伯、外史、小史》。“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②《周礼·地官·司徒、土训、诵训》。《三字经》说:“我周公,作周礼,著六官,存治体。”③《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第43页。本人十分赞成古文经学家贾公彦的观点,《周礼》“是周公摄政六年(公元前1019年)所制”④白寿彝:《中国通史》第三卷·上古时代(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3页。,“《大戴礼记》引用过它,司马迁、匡衡也引用过它,无论如何不是王莽伪造”⑤白寿彝:《中国通史》第三卷·上古时代(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2页。。据此,方志概念诞生已有3000多年,比历史概念的形成要早得多。尽管今文经学派否认《周礼》是周公所作,但没人否认方志一词是最早概念,只是对方志概念解释千差万别。在西周时期,方志表示什么意思?志,记也,通识,古今共识,无须赘述。“方”字作何解释,现一般理解为地方,但先秦时,文献尚无地域概念,“旧时指地保、保正”⑥《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版第1卷,第409页。。阴阳学说中有“天圆地方”之说,天为阳,地为阴,天圆则产生运动变化,地方则收敛静止,该地方非特指区域,而是指形状,即方形、方正,或曰智圆行方。从《周礼》文字分析,“四方之志”的“方”表示方向、方位,本意是四面八方,于是乎有一系列方向方位组成的名词:方客,四方宾客;方神,四方之神;方国,四邻之国;方志,四方之志。“四方之志”比“地方志”要宽泛得多,四方表示万事万物四面八方,其中包括地方。
“四方之志”是什么书?东汉郑玄作注时说:“方志:四方所识久远之事,以告王观博古所识。志,记,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⑦郑玄:《周礼·地官·诵训注》,《历代名人论方志》,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页。方志记四面八方之国史。宋人郑樵说:“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⑧郑樵:《通志·总序》,《中国方志百家言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5页。古史即叫志。清代章学诚说:“外史掌四方之志……是一国之全史也。”⑨章学诚:《方志立三书议》,《中国旧志名家论选》,北京燕山出版社1988年,第23页。近代方志学家傅振伦说:“孟子所称晋《乘》、楚《梼杌》、鲁《春秋》,墨子所称燕宋齐周等春秋及百国春秋,孔子所见百二十国宝书,皆周外史所掌四方之志也。”⑩傅振伦:《中国方志学通论·自序》,燕山出版社1988年,第1页。孔子所见的百二十国史书都是四方之志。梁启超说:“最古之史,实为方志。”⑪先贤们明确指出方志包括所有古国史,是历史之源流,可史学界就是不传承这些历史智慧,仅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张革非教授说了一句:“‘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即方志不仅是古史之作品,而且是古代史书的起源。”⑫为此,本人撰写了《方志与地志是历史与地理之母》⑬。现若将方志学申报为一级学科,必须在源头上做好文章,传承“最古之史,实为方志”的史志观,史志同源,达成社会共识,方志才有可能升为一级学科。
近代地理学家王庸说:“中国古来地志,多由地图演变而来,其先以图为主,说明为附,其后说明日增而图不多加,或图亡而仅存说明,遂多变为有说无图与以图为附庸之地志。”⑭⑪ 梁启超:《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中国旧志名家论选》,燕山出版社1988年,第100页。⑫ 张革非:《中国方志学纲要》,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8页。⑬ 王晖:《方志与地志是历史与地理之母》,《中国地方志》2007年第12期。⑭ 王庸:《山海经图与职方图》,《禹贡》半月刊卷一第3期。在王庸眼里,地志与地理同体,他认为首部地志书是汉代朱赣的《地理书》,所著《中国地理学史》主体部分《地志史》所列书籍基本囊括地志发展中所形成的“风俗传、异物志、风土记、图记、地记、传记、图经、图志、总志”等各种类型;宋代方志定型,地志被方志取代。王庸认为“一般的地理学观念,把地志容纳在内者,亦有相当理由:因为地志和地图的关系很密切,而明清以前,除地图地志以外,实在没有多少地理学可讲;并且中国的地志,至少在分量上占有中国旧籍的一大部分,是中国地理知识之渊薮。”①王庸:《中国地理学史》,上海书店1984年7月重印第1版,第2页。王庸“地志是中国地理知识渊薮”的观点得到地理学界的广泛认可。《地理学词典》说:“古代和中世纪的地理著作多为地方志和游记性质。”②《地理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年第一版,第266页。《四库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均将地志汇入地理类,所以,“地志是地理之母”,古代地理著作即地志,是我们必须传承的第二个观点。
古代表示区域的“地方”概念使用很少,因此,民国以前没有“地方志”概念出现。民国时期,地方概念开始流行,先是作为一级行政区划出现,如内蒙地方、西藏地方。20世纪30年代,朱士嘉在编纂方志联合目录时,将古代或称地志,或称方志,干脆合称“地方志”。1932年,朱士嘉在《史学年报》发表《中国地方志统计表》,这是方志史上第一次出现地方志概念。但在方志学界很多人接受不了,民国出版那么多方志学著述,都依然使用方志称谓。
方志、地志、地方志概念廓清后,谭其骧和邹逸麟观点不难分解。“方志”概念诞生于3000多年前,“地方志”概念诞生不足百年,简称不能倒着来,只能说方志衍生出地方志概念,不能说地方志简称方志。“《四库全书》……在地理类一部分就叫总志之书,一部分叫方志之书。”“大的方面都叫地志,地志下分总志、方志”。这些观点不符合《四库全书》地理类的分类。《四库全书》收入志书有184种5653卷,分为宫殿疏、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记、游记、外纪10类,并非两类。地理类提要小序说“总志为州县志书之滥觞”,总志到县志是一个系列,没有分与总志相对的方志类。因为地志是偏于地理内容的一种方志,方志是最大的概念,不可能与下位概念总志相对立。总志属于方志的一种,古今论者众多。20世纪30年代,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傅振伦《中国方志学通论》,21世纪80年代,来新夏《方志学概论》,黄苇、巴兆祥等著《方志学》,吕志毅《方志学史》等,均将总志列为方志所属类别之一。正如今人梁滨久所说:“全国性总志虽然是由国家组织编纂的,但因是分地记载,汇为一志,其实质还应是地方志。”③梁滨久:《“志书”概念刍议》,《年鉴之家》微信(2016年6月3日),原载《广西地方志》2014年第6期。”再看权威工具书《辞海》《中国方志大辞典》《中国方志通鉴》等著述,无一不将总志当作方志的一种,这已经是不刊之论,没有必要节外生枝,把总志排斥在方志范畴之外。全国性总志叫一统志,地方上同样能编纂一地的总志。《辞海》说:“方志,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有全国性总志和地方性的州郡府县志,……以省为单位的常称‘通志’,其体例大别有二:一为总志式,如《河南通志》;一为‘地方史’式的,立有纪、传、表、志、略、录等款,如《畿辅通志》。”④《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缩印本,第1544页。来新夏主编的《方志学概论》给总志下了一个定义:“总志:是记述两省以上地区自然与社会各方面情况的志书。……明代以总志题名的多是省志,如《河南总志》,(嘉靖、万历、清康熙三修)《四川总志》等等,徐学谟的《湖广总志》……清代省志统称通志,反而有州志借用其名的,如《彬州总志》等。”⑤来新夏:《方志学概论》,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8月第1版,第12—13页。不仅如此,还有同治《酉阳直隶州总志》。明清之际省州(县)志已称总志,当代普遍编纂专业志行业志,编纂一地各方面情况的志书称总志未尝不可。
2004年10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在广州召开“方志性质专题研讨会”,主题是“为做好《地方志编纂管理条例》代拟稿(后改为《地方志工作条例》)报送国务院的定稿工作,进一步界定‘地方志’‘方志’‘志’‘志书’等概念,同时,对方志界20多年来关于方志性质问题的讨论成果作一归纳。”①《方志性质研讨会纪要》,《中国地方志》2005年第1期,第24页。12位与会专家对方志这一组概念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纪要》引述与会者的观点有些是笔误,或者是强加于人说“方志没有独特体例”,但主要观点还是作了客观摘要。本人带着《五论方志性质》文章与会,《纪要》摘要说“王晖认为:地方志、方志、志、志书这四个概念,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异性,必须灵活掌握。把一些地方称‘方志’的词语加上‘地’字会显得生硬累赘,而‘修志’又不能称‘修方志’。”②《方志性质研讨会纪要》,《中国地方志》2005年第1期,第26页。原文还说了志书是特指概念,就是指志这种书,不能再派生新的概念。用形式逻辑原理解释,任何特称肯定判断都不周全,只有用全称肯定判断概念才能概括出事物的全部。方志概念形成最早,已经约定俗成,是抽象的全称概念,可以表达专业工作和学科。必须强调的是在有的语境中只能说“方志”,不能说“地方志”,如“方志学”“方志史”“方志馆”“方志性质”“方志结构”“方志功能”……都不宜加“地”字称“地方志学”“地方志史”……“志书”是具象概念,只能用于具体工作“志书发行”“志书编纂”可以,如果按照梁滨久说的,“志书”作为方志的统称,应用到工作和学术上就行不通,方志办改为志书办?方志学科改为志书学科?就像历史不能用史书统称一样,方志也不能用志书统称。
“2014年新方志论坛”上,本人提出的一个观点:“方志是一个文献体裁名称,像自然科学一样不具有阶级性,不需要冠以意识形态的政治概念。”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方志界一直有“社会主义新方志”的提法。那时提出情有可原,现在思想解放了,胡乔木提出方志不要有过多的政治化倾向,方志体裁再加上什么主义不合时宜。体裁是著述形式,与装什么内容不是一回事。方志体裁同文学体裁一样,既然不存在什么社会主义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电影,不存在社会主义地理学、地质学、气象学、考古学……也就不存在什么“社会主义新方志”“社会主义方志学”。
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明确的研究方向。由于方志学科体系尚不完善,方志理论研究对象尚不明确,导致众说纷纭。必须引起方志工作者高度重视。
《三国演义》里有两个败走的故事:一是赤壁之战后,曹操败走华容道。华容道一片泥泞,加之当天刮大风,根本无法通行。可是曹操下令羸弱之兵割草垫路,大军才得以通过,羸兵被人马践踏,深陷泥中,死亡无数。但曹操却哈哈大笑刘备的才智“晚我一步,假使他早派快马至华容道放火,我等必全军覆没了。”曹操话音刚落,接探马报刘备追兵在后面开始顺风点火。可这时曹操大军已通过华容道,奔江陵而去。另一个故事是关羽败走麦城。关羽失去荆州之后,本应早点逃亡,可他败走麦城,守不住时又选择临沮方向从小路逃跑,中了埋伏,被吴将俘获斩首。一个走对了路,起死回生;一个走错了方向,命丧黄泉。这两个故事说明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方志理论研究概莫能外。
在方志界,始终存在虚无主义倾向。如业务培训,很多人主张这件事怎么记就怎么讲,不要讲理论,学员听不进去。方志包罗万象,怎么可能将每件事都讲到,讲不到的事新学员回去就不知道怎么做。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急,授之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方志业务培训就是要讲一点理论,听不进去是讲课的水平问题,不讲是方向问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真经,讲真谛,让学员找到感觉和兴趣,在他心灵上点亮一盏灯,回去就可以照亮一片,遇到新问题就有解决的思路。
再如方志理论研究,有人说:“至于志书的体例,我认为不是重大问题。……现在很多人写文章,研究方志理论,追求创新。我个人的看法,地方志其实没有过于高深的理论。”这个观点在历史学界中很流行,历史学者总将方志当作小儿科,认为没什么可创新。“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假如说方志研究方向目标定在无重大问题,无高深理论,无须创新,那方志理论研究可以休矣。而事实上,方志横陈百科,纵述古今,千头万绪,有很多重要问题要研究,两轮新编方志实践需要作大量工作加以总结,社会在发展,科学在进步,方志学科建设永远在路上。
为何让其他学科学者认为方志没有高深理论,应该看到方志研究人才缺乏,成果粗放,尚未达到与学科相称的水平。但是,在十几万修志大军中,在成千上万的论文论著中,不是一点精英一点高深理论都没有。2010年9月,当代中国研究所在广州举行“第十届国史研讨会”,全国高等院校历史系、社科院当代所、党史、方志界都有代表参加。本人当时负责一个小组的交流讨论情况向大会汇报,于是仔细研究小组与会者论文,发现史学界专家教授写的文章偏于叙事,讲故事,选择历史上一个事件,叙述经过,分析原因,纠正讹误,然后谈一点作者观点,因有历史故事支撑,很有史料价值。而方志人写的文章,没有故事,基本是修志实践升华与理论探讨,一旦时过境迁,也许有的就没多少价值。相比较而言,史学文章偏于史料学,写作难度并不大;方志学文章偏于结构学,纯理论研究,写作难度却不小。方志研究有没有高深的理论,主要是对方志领域不了解,对研究方向定位太低。中国古籍整理小组组长李一氓1981年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中称“地方志是一门大学问”。这句话说在点子上,为方志理论研究指明了任重道远的大方向,方志应该当作一门大学问研究。方志工作者应该有这个自尊,选准大方向,研究大学问。
方志学科建设是伴随方志事业始终的一门社会科学研究。在学科建设中,方志学的研究对象和方向十分重要,不同的对象就有不同的方向,不同的方向来自不同的学科定义,所以,这是关系到方志学科性质、内容和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在中国地方志1989年学术年会上,对方志学研究对象曾展开激烈讨论,焦点是新疆代表提出方志学研究对象是“地方”。《年会纪要》对“地方”之说采取包容态度,结果激发新疆代表研究热情,事后发表一系列文章,提出“方志改革从理论入手,将以地方志为研究对象的方志学,改为以认识与记述地情(区域发展)为研究对象的方志学”①钟英:《方志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再思考》,《中国地方志》1996年第1期,第46页。。方志学研究对象是方志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中国方志通鉴》总结“方志学的研究对象”列出“方志说、文本说、现象说、地方说、地情说、区域发展说、方志领域说、多元说”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编:《中国方志通鉴》,方志出版社2010年,第1000—1001页。等八种观点。这八种观点可归为三类:一类是“方志说、方志领域说”。这是方志学研究的根本对象,但说得太抽象,表达不周全。一类是“文本说、现象说、多元说”。这一类较为虚幻,限于篇幅,姑且不议。一类是“地方说、区域发展说、地情说”。这三说都是研究地方情况。地方情况是方志记述的对象,不是方志理论研究的对象,不能将方志与方志学科的概念混为一谈,方志学是方志派生出来的学科理论,两者性质绝对不是一回事。方志编纂研究地方,方志学理论不研究地方,不研究区域发展。科学无国界。我们要建立中国方志学,不会去研究中国地情和中国发展大问题,如果真的以中国发展为研究对象,方志队伍就没有这个能耐,研究的成果亦非方志学。
从历史上看,方志学研究对象并不复杂,古代方志研究主体是修志人,研究对象是志书。方志是社会意识的产物,仅仅局限于志书还不够,要与时俱进,故要创新。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但不能搞没谱的创新,将方志学改名换姓,搞不好误入断送命运的歧途。方志学为何迟迟不能独立,主要原因是没有守住方志之根本,舍本逐末,缘木求鱼,使研究失去了正确方向。自清以来,很多学者从历史学、地理学角度研究方志,对方志学的形成也产生过积极作用,结果方志学未能自成体系,成为历史、地理两学科的附庸。当代方志理论研究走创新路子,凡是离开方志基石的创新,都偏了方向。如从政书、信息学、行政管理学、地情学、区域发展、从百科全书等不同角度研究方志,改革方志。实践证明都选错方向,走错了路。
方志理论研究方向应该在方志学定义中作出规定。方志学定义是新方志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中国方志通鉴》关于方志学定义的表述介绍了五种代表性观点,其中一个观点是:“方志学是研究地方志形态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编:《中国方志通鉴》,方志出版社2010年2月,第1008页。这是来自中国地方志1997年学术年会论文、《中国地方志》1998年第2期发表的拙作《论方志学科建设的研究主体和客体》一文,《通鉴》同时介绍了拙文提出的方志学科分支的“十分法”结构。定义要高度概括科学抽象。具体说来,这条方志学定义为方志学科理论研究内在规定三个方向:一要以方志为根本对象,研究方志的产生与发展、性质与功能、体例特征、编纂章法、出版载体等形态。二要以方志事业为对象,研究方志如何组织编纂、保证质量、馆藏管理、开发利用等工作。三要面向社会和百科,研究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动态。这是志书分类赖以生存的根据,方志学家前提应是社会学家,不是研究某一个区域发展状况,而是要了解全社会的结构运动,总结方志与之适应的运动规律,创建与时代相称的自成体系的一门方志学科。
方向是成功的前提,方法是成功的桥梁,要达到胜利的彼岸,就要掌握科学的方法。方志理论研究已取得很大成绩,但还有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依然纠结在萌芽和不确定状态,原因是方法不同,角度不同,观点不同,在必然阶段中徘徊,难以形成共识。如何克服学术分歧,只有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的统一,才能统一意识进入自由王国。研究方法多种多样,其中三种方法必须共同遵循。
新编方志工作开展以来,方志研究主体发生变化,除方志工作者外,一些相关学科的学者也涌进来研究方志。“方志面向百科,百科走进方志”,方志工作者也不得不借鉴其他学科方法,研究相关分志。这种现象是创新的标志。据有关专家统计,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两轮修志实践证明,方志学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交叉的学科,涉及历史学、地理学、地质学、气象学、生物学、人口学、民族学、经济学、统计学、计量学、政治学、宗教学、民俗学、教育学、科学学、社会学、古文字学、考古学、年代学、语言学、谱牒学、史料学、传记学、目录学、档案学、编辑学、文献学、行政管理学等,这些常见学科都有方志学科所需要的知识和方法,所以,方志工作最好的专家是大杂家,任何一位高级专家学者走进方志这个门,不修炼五年十年,都不能娴熟驾驭百科方志。
多学科交叉研究方志,对方志学研究方向冲击较大。客观地说,必须从其他学科的角度交叉研究方志,为方志带来新思维。但要做好传承与创新,不能鸠占鹊巢,颠覆方志。1989年学术年会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原秘书长郦家驹先生在作总结时说:“方志理论的探讨‘食古不化’‘食新不化’均不可取。”①《中国地方志协会1989年学术年会纪要》,《中国地方志》1990年第2期,第6页。郦老一语中的,入木三分,那些坚持方志是历史学分支、地理学分支者是食古不化,因为几百年前戴震、章学诚就是这样主张;那些坚持方志是行政管理学、信息学、地情学、区域发展学、边缘学科说的就是食新不化,它们研究方向不同,结果一样,造成方志学不姓方,没有自己的领地,无法独立门户,只好屈居人家屋檐下。建立方志学就是要旗帜鲜明地立方志的门户。方志海纳百科,需要百科理论支撑,但不是以别学科的架构凌驾于方志之上,改头换面方志学,而是需要跨学科交叉研究,做好科际融合,将多学科的理论原素融合到方志学之中,形成方志史学、方志资料学、方志编纂学、方志目录学、方志语言学、方志文献学、方志管理学、方志馆藏学……合成方志学一个完整体系,这样的科际融合,前途就一片光明。
逻辑是一切思考的基础,是思维的工具和手段。作为工具性的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与规律的形式逻辑。形式逻辑也像自然科学一样,是一种非意识形态的社会意识形式,没有阶级性和民族性,强调技能训练。它所确定的概念、判断、推理、基本规律和论证的程序、格式与规则,可以帮助人们正确地表达思想,批驳谬误,任何学科任何人的思维活动都必须遵循。
方志理论被人认为“没有什么高深的理论”,就是因为有些研究主体逻辑思维能力缺乏,导致研究水平停滞在感性认识层面。有些研究者不要说论证的程序和逻辑规则,连标题概念都判断不准,如有本号称马克思主义方志理论著述,书名叫《一代志坛》,这像是传记文学书名;有的论文标题像散文,没有论点,可想而知内容就不会有论证和结论。类似这样的研究,思维处于混乱状态,方法来自朴素意识,一旦遇到复杂理论问题,剪不断,理还乱,根本无法思辨事物的本质和理论的精髓。
逻辑的力量无穷。方志理论研究中,较为突出的事例是方志性质定义研究。遵循逻辑规则,运用逻辑方法下定义是这一课题研究的历史分界线。1989年前,关于方志性质的探讨基本上没按逻辑规则研究,一提到方志性质,就是用其他著述体裁下一个简单词语比喻定义,如方志是“历史书、地理书、政书、信息书、百科全书、资料书、边缘学科……”这种现象性比喻定义不揭示内涵,违背逻辑规则。中国地方志协会原副会长董一博曾说过下逻辑定义太难。其实掌握了逻辑规则,很容易推陈出新,缩小认识事物本质的阈值,向着本质定义靠拢。中国地方志协会1989年学术年会交流的《论方志性质》一文,第一次提出遵守逻辑规则下逻辑定义的方法。文章运用逻辑原理,轻而易举地将传统的现象性词语定义釜底抽薪。比如逻辑定义的规则之一就是“定义必须相应相称”,顺看“方志是历史书”发现不了相称与否,运用数学上逆定理不正确,将方志史上一组词语定义语颠倒过来:“历史书是方志”“地理书是方志”“政书是方志”“信息书是方志”“百科全书是方志”……显然不相应相称,原来众多大家研究多年甚至几百年的方志性质定义均轰然倒塌。逻辑定义不仅有规则,而且还有定义公式:“被定义=种差+属”。《论方志性质》一文最后严格按照逻辑定义公式,给方志性质下了一个定义:“方志是记述地方古今各个方面或某一方面情况的科学文献。②王晖:《论方志性质》,《中国地方志》1990年第1期,第17页。”第一次将“文献”作为方志定义属概念提出。尽管胡乔木等曾提到“方志毕竟是科学文献”之语,但他们都不是作为方志性质研究提出,只是谈话中或行文表述中带出一个简单判断,不应视为方志性质定义。本方志性质定义提出后,有些研究者将类似定义判断句式硬性追认为方志定义,其实,很多定义语像胡乔木的谈话一样,连作者自己都不知道是否是在下方志性质定义,因为文章主题不是研究方志性质的,文中也未提及方志性质,何来方志性质定义?有些说法仅仅是互相引用个别词语不同,也被列为一种,致使所谓的方志性质观多达几十种。这种鱼龙混杂、真假不辨的研究方法不严谨,把问题复杂化,无益于课题研究。
方志性质研究大浪潮起于1990年。这一年《中国地方志》第1期发表长达1.7万字的《论方志性质》一文后,全国有十几种刊物围绕该文发表争鸣文章。当时,郦家驹秘书长关心这场争鸣,由他作序,黄山书社出版了作者主编的《方志性质辩论》一书,对争鸣作出总结。这场争鸣是方志性质研究方法的分水岭。中国地方志协会原副会长朱文尧说,1989年中国地方志协会学术年会“讨论方志性质问题,深入到如何给方志定义,如何从现象定义进一步到本质的定义”①朱文尧:《回顾与展望》,《中国地方志》1995年第2期,第21页。。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程方勇博士说:“这场方志性质大辩论将此前的关于方志性质问题的争论引向方志本质的抽象定义。”②程方勇:《20世纪80年代以来方志性质研究概述》,《中国地方志》2009年第3期,第11页。武汉市志办主任舒炼称这场争鸣是继清代戴震章学诚等争论之后方志理论研究的“第二波思潮”③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编:《2013年新方志理论研讨会材料》,第3页。。不可否认,这场辩论巩固了两项成果:一是方志理论研究的逻辑方法得到认可和普及,后续方志定义研究语言表达有分歧,但对逻辑方法不再怀疑。二是1989年学术年会上提出的方志性质定义,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定义种差要素和方式。如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的方志定义:“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比较1989年学术年会上提出的方志定义:“方志是记述地方古今各个方面或某一方面情况的科学文献”。二者定义种差特征完全相通。如空间特征是“地方”对“行政区域”,时间特征是“古今”对“历史与现状”;结构特征是“各个方面”对“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拙作还多一个“某一方面”对专志作出规定;内容特征是“情况”对“资料”;质量特征是“科学”对“全面系统”;体裁属概念二者是同一的“文献”。这样高度的趋同应归功于逻辑方法,按逻辑规则行事,必然获得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董一博说:“地方志事业就是从争论中发展的,是在协调与不协调之间交叉变化发展起来的。这是兴旺的象征,是说明我们正在进步,没有争论倒是显得不景气。④《董一博方志论文集》,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7月,第218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方志性质定义研究和争鸣已显不景气,但依然存在,思维前进一步,普通逻辑就无能为力,就得依靠辩证逻辑哲学方法来解决。
哲学是人类最高级的思维活动。哲学思维具有抽象性、批判性和反思性,不破不立,哲学的三大特性决定哲学的本质就是创新。哲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离开哲学,方志学的理论就失去高度和准确性,因此,建立马克思主义方志学是方志研究的最大理论创新。
新编方志之初,建立马克思主义方志学的呼声很高,由于缺乏方志编纂实践和哲学基础,这个课题著述极为稀少,甚至有人提出相反观点,认为“方志学,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是没有论述的,甚至不见方志一词,硬以‘马克思主义方志学’名之,是不合适的”⑤姜万成:《关于建立马克思主义方志学学科体系的构想》,《方志研究》1991年第3期,引自《中国方志通鉴》,第1006页。。这种观点是对哲学一知半解,哲学原理提供思维的方向,怎么可能去进入具体研究。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但马克思主义经典中不可能提到中国共产党。在这些错误的观点影响下,方志研究没有形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理论自觉,志书凡例虽然写上“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际编纂差距很大,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至今还是贯彻不到位。如不久前名村志编纂研讨会上,有人对村志记不记述“大跃进”和“农业学大寨”提出质疑。孟子曰:“观水有术,必观其澜。”⑥《孟子·尽心上》,《孟子经典百句》,黄山书社2007年4月,第253页。“大跃进”和“农业学大寨”都实实在在发生在村里,是村有史以来波澜壮阔的历史。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这两项运动对农田建设、水利工程、公共设施建立了不朽功勋,负面的东西可以粗一点,但不记述就割断了乡村一二十年轰轰烈烈的奋斗史。首轮修志杨静琦曾呼吁:“建国后的‘大跃进’‘文化大革命’问题,以及有些人物的入志问题。对这些重大或疑难问题给予马列主义的分析、判断和准确记述,提高志书质量,加强志书的思想性。”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编:《中国方志通鉴》,方志出版社2010年2月,第1023页。由此可见,建立马克思主义方志学是方志工作的需要,也是继承史志传统,坚持秉笔直书职业道德的需要。“直笔著信史,彰善引风气”。李克强总理对方志工作的批示说得多好!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号召方志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李克强总理的批示,提出“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这一举措英明正确,我们要将这个方志人精神当作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与中国编史修志优良传统相结合的智慧结晶,大力弘扬,深入贯彻,做有精神的人,编无愧怍的志。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本人哲学水平不高,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方志编纂和理论研究中的指导意义深信不疑。
1.哲学的基本问题对方志理论研究的指导作用。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本原是物质的,物质是第一性,意识是第二性的。用这个观点来解释方志功能问题,那些争论得不可开交的纠结就迎刃而解。方志功能的说法很多,谁为主,谁为次,意见不一;概念名称变化多端,或“资治”或“资政”,或“教化”或“教育”或“育人”,“兴利、科研、旅游……”越具体越挂一漏万,越研究越今不如古。民国时期出现一位具有哲学思维的方志学家吴宗慈,他说:“大柢学术之应用,有属于精神者,则哲学之范围。有属于物质者,则科学之范围。吾今持此以论方志,方志固有精神、物质二者之用。”②吴宗慈:《论今日之方志学》,《中国方志学家研究》,武汉出版社1989年9月,第244页。是的,方志是物质的,物质载体的功能是存史;方志是精神产品,意识作用是资治。资治是不及物动词,“以资治理”之意,它是众多功能的抽象概括。具体说来省志以资治理某省,某行业志就是“以资治理”某行业,《自然环境志》以资治山、治水、治灾害,依此类推,各专志的功能可以相应地理解为以资治农、治林、治水利、治工、治商、治交通、治党、治政、治安全、治军、治教、治科技、治文、治学、治民风……哪些资政、兴利、科技、教化、教育、育人等,都在抽象的“资治”概念中。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物质第一,意识第二,二者对立统一起来,方志就具有两大功能:存史、资治。
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对方志理论研究的指导作用。唯物辩证法有三大基本规律,其中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关于方志性质研究,梁滨久认为方志性质研究必须“弄清楚事物的质、本质、属性、特性、固有属性、根本属性(本质属性)、特征、本质特征、基本特征、主要特征、性质、定义、性质定义、语词定义等一些基本概念的含义之后,再来研究方志性质及其相关问题,理解方志本质、方志属性、方志特征、方志定义等概念就会明确得多,就会减少认识的混乱和词语的错误使用。”③梁滨久:《方志性质研究要厘清一些基本概念》,《广东史志视窗》2006年第2期,第22页。拙作《论方志性质》中制作了一张“定义、性质、特征、特性、属性”等5个概念内涵比较表,得出结论“这组词语之间的含义差别不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表达同一概念,这就是汉语言的丰富性。在不同的语境之中,或在不同的侧重点上,可以选用不同的词语表达或复指,但它们的含义是融会贯通的”。④王晖:《论方志性质》,《中国地方志》1990年第1期,第13页。研究问题必须从事物的特殊性着手,首先抓住事物的特殊性,才能区别一事物与他事物的性质。但只看特殊性,不考虑普遍性,就违背了唯物辩证法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对立统一规律。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研究方志本质属性,就要运用普遍联系的观点,不能用形而上学的观点孤立地片面地看问题。
3.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对方志理论研究的指导作用。唯物辩证法有五个范畴,其中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对方志理论研究直接产生指导作用。如有人认为方志研究重点是内容,形式是次要的。可以说方志编纂要研究内容,至于如何编纂的方志理论问题,主要是研究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方志学为修志服务。如果建筑学不研究民居的形式,那么人类可以永远当山顶洞人。如果修志不研究形式,那就没有必要建立方志学科。
再说现象与本质问题。有人认为方志的本质性质是发展的变化的。这个观点离开哲学就发现不了问题所在。有人反驳这种观点,认为方志本质性质一旦发生变化,就会变成另外一种事物,可又认为非本质属性是可变化的。其实,反驳者说对了一半,前面本质性质的问题看到了,而与本质相对的现象问题没看到。在辩证法的范畴里,本质与现象对立统一。本质是事物固有的不变的,方志“记述地方古今各个方面或某一方面情况”的本质属性不会发生变化,一变化方志就灭亡。现象是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方志记述对象的种类、时空范围、内容多寡、体例设计、编纂章法、载体创新等现象是变化发展的,所以要建设“研究方志的形态及其运动规律”的学科。
事实证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解决方志理论复杂问题的灵丹妙药。章学诚说:“丈夫生不为史臣,亦当从名公巨卿,执笔充书记,而因得论列当世,以文章见用于时,如纂修志乘,亦其中之一事也。”①章学诚:《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章氏遗书》卷第十四章十五,文物出版社1982年7月,第12页。当代方志人不仅仅有“纂修志乘”的任务,还应该肩负“论列当世”“见用于时”的理论建设使命,传承方志辉煌历史,创新建立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方志学,推动方志学科向着更加辉煌的学术殿堂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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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晖,安徽省地方志办公室 (安徽 230051)
刘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