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 凤
浅议第二轮志书中服务业的编写
葛 凤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轮志书应重视和加强服务业的记述,注意服务业的发展变化。在《聊城市志(1997—2015)》编纂过程中,对服务业有所疑问和不解,在记述中存在着困难。本文试图结合编纂中出现的问题,从服务业的内容范围、篇目设置、重点难点等方面,来探讨服务业记述的定位问题。
二轮志书;服务业;内容范围;篇目设置;重点难点
当前,第二轮志书的编修已进入最后时期,聊城作为修志启动较晚的地市,在《聊城市志(1997—2015)》的编纂中,希望可以吸取其他地市的经验;但由于经验和理论的不足,我们对于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编写,仍然存在着不少困难。在二轮志书的时间断限内,服务业的发展极为迅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概念的提出,更是将服务业的重要性大大提高。因此,服务业的编写成为二轮志书工作中突出的重点问题。但我们在编纂志书过程中,依然没有得出统一的答案,对于服务业的内容范围、篇目设置等问题,现在仍值得商榷。
服务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重大动力。按照“三次产业”理论,广义上的服务业,大部分指的是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邮政、金融、房地产、公共设施管理等,都可以算是服务业的范畴。而狭义的服务业,按照字典的定义,服务业是“为人服务,使人生活上得到方便的行业,如饮食业、旅馆业、理发业、修理生活日用品的行业等。”①《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一轮志书编纂一般也采用的这个定义,设饮食服务业或者饮食业、服务业等。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服务业的内涵也逐渐加深,家政服务、婚姻服务、租赁等都可归于服务业的范畴。
在二轮志书时间范围内,还出现了“现代服务业”的提法。现代服务业的说法最早在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200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既要改造和提高传统服务业,又要发展旅游、信息、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服务业的内涵被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上海市方志办颜小忠认为“现代服务业,它是用现代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和提升传统商业、服务业,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多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国民经济新领域。”②颜小忠:《第二轮志书现代服务业的编写》,《中国地方志》2009年第7期。按照这种说法,服务业所包含的范围大大扩大。
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哪些范围呢?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对现代服务业的定义也在变化。1984年、1994年和2002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都没有“现代服务业”的行业名称与代码。而在2011年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中,带有“服务业”名称的行业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四大类和传统的“住宿和餐饮业”,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属于传统服务业范畴,其余三类应当属于服务业概念扩大后的成果,按照出现时间来说,属于“现代服务业”。而在相应的经济范畴,根据国家税务的划分,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七大类。两者相比,除“物流服务”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中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外,其余涵盖范围基本一致。
在编修志书时,可以借鉴国家对现代服务业的定义,一些新兴产业如广播影视、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按照国家分类,都可归于现代服务业编章。
在一轮志书中,大多将服务业归为商业一编,设一章节,有的地区甚至不设专门的服务业,将服务业简单划分为商业贸易的一部分,融入到商业贸易中去。按照当时服务业的范围,这样的归属应该是合理的。现代服务业范围扩大后,以前的一章明显不能涵盖,在归属上的提格就有了必要性。但服务业的内容,在志书的哪一部分体现、从哪一方面进行记述等问题,各地区志书仍存在着不小差异。
由于二轮志书编纂时间不完全一致,对服务业的范围划分也有所区别。有的地市还把服务业归为商业编的一章,山东省的已编纂志书基本如此,如《泰安市志(1985—2002)》就将服务业归于商业贸易编,分为生活消费服务业、社会性服务业、特种服务业三大类,将中介、典当、拍卖、保安等内容归入其中;《淄博市志》也是将服务业归入商业贸易卷,设餐饮业、旅馆业、居民服务业、娱乐服务业四节。都没有引入“现代服务业”概念。
对于市志涵盖差不多同一时期、在经济发展发面也有着相似之处的《扬州市志(1988—2005)》《苏州市志(1986—2005)》《镇江市志(1983—2005)》三本书中,对服务业的记述有略微差别。
《苏州市志(1986—2005)》《镇江市志(1983—2005)》都将服务业与商业贸易相融合,《苏州市志(1986—2005)》设“商业”卷,包含服务业内容;《镇江市志(1983—2005)》设“商贸服务业”卷,两者对服务业的包含范围有所不同。《苏州市志(1986—2005)》“商业”卷中分为商市、商品、饮食业、服务业四章,商业范围定义较为狭窄,以单纯商品贸易为主。而《镇江市志(1983—2005)》是传统的商贸概念,“商贸服务业”卷包括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商业零售和批发、生产资料流通、供销合作、粮油贸易、石油购销、烟草专卖、盐业专业、社会服务业、旅游业十章,属于“大商业”概念。
《苏州市志》中的“服务业”包含宾馆、浴室、美容美发、照相、洗染、典当等行业。从内容上看,基本延续一轮志书的定义和分类,以社会生活服务为主。而《镇江市志》有修理业、物流等现代概念,与以往相比,范围稍微有所扩大。总体来说,对服务业的描述仍按照传统范围来界定,而将“现代服务业”的范围归于其他编章。
《扬州市志(1988—2005)》则稍微有所区别,对服务业单独列编,设扬州三把刀、生活服务业、扬州老字号三章,重点突出扬州生活特色。因为扬州的三把刀比较著名,第一章题目即为“扬州三把刀”,介绍扬州的餐饮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包括专记“淮扬菜之乡”。生活服务业包括旅馆、照相、洗染、家政、拍卖、典当、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可以看出,《扬州市志(1988—2005)》的服务业的编写是以社会服务业为定义的,还是属于传统服务业的范畴,主要包含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物。
对于服务业的编写问题,上海市方志办的颜小忠曾发表多篇论文,对该问题进行详细阐释,尤其对上海市各类志书,进行深刻分析,为志书编纂提供解决办法。颜小忠认为,“凡现代服务业已成规模发展,并且进入地方决策、规划、重点发展和统计的行政区划志,就有必要从国民经济新行业的角度单独设现代服务业编(卷)来记述。”①颜小忠:《第二轮志书现代服务业的编写》,《中国地方志》2009年第7期。《长宁区志稿(1993—2005)》设现代服务业编,编下分发展概况、信息服务业、旅游会展业、现代物流业、咨询服务业、金融业、社会服务业、房屋租赁业八章。他认为:《长宁区志稿(1993—2005)》的编纂比较完善,分类清楚,也有行业统计以来的发展全貌概况,基本可以涵盖现代服务业的内容。
根据服务业的定义范围和志书的编纂要求,各地市在编纂二轮志书时,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要不要扩大服务业的编纂范围,大致可分为三类。有一部分地市,如上海,现代服务业概念发达,信息技术等现代服务业内容成规模发展,统计数据完备,可以单设现代服务业编(卷)来描述。
但对于很多地市来说,二轮志书时间段内,现代服务业概念尚未整理清楚,缺乏现代服务业统计数据,则可以按照原来服务业的范畴进行修改,以使统计数字准确。这些地市在编纂时,可以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中的服务业,看是否要将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业、广播卫星服务等行业纳入服务业编纂范围。如果相关内容较多,发展脉络清晰并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地区,服务业可单独列编(卷)。
如果信息技术等产业没有完整的体系,服务业也可归于商业编(卷),但划分上要更为科学,根据各地市的自身情况决定重点,基本可分为消费性服务业和社会性服务业,即面向生活消费的服务业和面向社会、市场服务的行业,至于特种服务业是否归于此章节,可根据实际情况定夺。在社会服务业中,有的内容位置也可进行调整。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可归于科技编(卷),旅游业虽然也属于服务业的范畴,但根据其内容,一般不设在商业编(卷)里,而是单独成编。服务业章节除传统的住宿、餐饮业、日用修理之外,其他的如婚姻服务、租赁产业、广告业、法律服务等可以根据内容的多少,看是否归于服务业章节。
在编纂《聊城市志》时,对服务业的内容进行多次修改。当初准备服务业单独成编,将住宿餐饮、婚姻中介等消费性服务业和信息技术、广播服务业等社会性服务业全部归于服务业编。但在向各单位初步统计意见时,发现由于聊城新兴产业不发达,许多单位职责尚不清晰,单独成编尚有困难。因此,在编纂服务业内容中,采用第三种做法,即服务业不单独成编,仍归于贸易编,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设“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三章来进行编写。
目前,各地区大多将服务业发展列在发展规划中,例如聊城市发改委设“服务业办公室”。作为记述地区发展情况的志书,要突出时代特征,体现时代发展,就必然要将服务业的变化纳入志书当中。服务业既然作为志书编纂的重点之一,在内容记述上应有所侧重,在有限的章节范围内切实反映社会生活的变化情况,展现新兴行业的发展。
1.门类划分。服务业由于交叉内容多,在志书编纂中涉及的编章范围广,记述中要根据当地管理制度,结合志书实际情况,注重门类划分。如金融服务,虽然广义上也属服务业范畴,但一般是单列金融编来编写,按照统计门类,金融业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金融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等内容。而典当、拍卖等行业,按照201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应该属于商务服务业范围,安徽余灿先生也认为二者同为特殊的服务行业,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流通业,宜归入服务业。但在编纂《聊城市志》中,发现其内容与金融业较为相近,主管部门也是金融办与商务局同时管理,因此,把其暂时归入金融业编,使金融业内容更为完善。服务业的一些内容散落在志书的各个编章,在编纂中既要突出重点,也要避免重复记述。如技术服务,《聊城市志》将信息技术归于科学技术编,但其中的计算机维修则是属于电子产品修理业,属于服务业章节,在记述中就要将内容单列,避免重复。
2.注重变化。在编纂中,对传统行业注意其新变化、新特征;对新兴行业反映其产生、发展的过程。如传统行业中的修理业,一轮志书主要包括家用电器和其他日用品修理,但随着科技发展,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的修理和计算机等设备的修理工作都应属于这一方面,甚至是主要方面,应着重加以记述。《聊城市志》的时间断限是1997—2015年,这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内,传统服务业中出现了许多新兴行业,如家政、宠物服务。一轮志书时间线内,由于社会因素,家政、宠物服务内容很少有涉及,保洁、洗衣、保姆、月嫂等服务都刚刚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家政中心在最近十年内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宠物服务更是初步发展的新兴行业。在记述服务业时,要突出其新兴行业的特点,说明其产生的社会原因,记录其发展过程。
3.突出地方特色。在记述服务业时,要突出地方特色。志书既然要记载一个地方的历史,就必须从自身的特点出发,反映本地区的独特之处,决不能“千志一面”。对于本地区内的服务业发展,也要浓墨重彩,展现其地方特点。《扬州市志(1988—2005)》在突出自身特色、体现地方志书文化载体的作用方面,有着自己的思量。其服务业编下的“扬州三把刀”一章就介绍扬州闻名天下的厨刀、修脚刀、理发刀,分别以此引出本地的餐饮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包括专记“淮扬菜之乡”。“扬州老字号”一章,介绍扬州的老字号店铺,如著名的富春茶社、冶春茶社等,且篇幅较大,用词生动。颜小忠在《商业、服务业的编写》一文中认为,“大店、老店、名特商店、商业品牌……先记本地大店、老店、名特商店、商业品牌在上下限内的调整、发扬和创新,如老字号保持金字招牌或湮没,品牌特色店的创建、保持、连锁经营、品牌战略,大型商场、商厦的新建和扩展等。在纵述大店、老店、名特商店和商业品牌的调整与发展中应记述其概况和特色。”《扬州市志(1988—2005)》在记述时,不仅采取这种写法,且不同于志书写作,文字更加生动活泼,值得志书编纂者学习。在编纂“住宿和餐饮业”这一章时,聊城市史志办专门与聊城商会联系,提供聊城的特色名店、大店,以体现地方特色。
1.涉及单位职责不明确。由于服务业涉及范围大,时间长,许多供稿单位在时间段内的职责发生变化,经常出现找不到供稿单位或者政出多门的现象。聊城的商务局成立只有十年,在机构改制中吸纳了别的单位职能,虽专设有服务业办公室,负责管理服务业工作,但因其成立时间尚短,自身管理职能未完全确定,在市志编纂中较难起到主管作用,史志办必须自己收集相关信息。如宠物服务这一内容,由于是新兴行业,工商部门尚未形成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于宠物服务机构出现的时间、大小以及发展速度有争议。在编纂中,一方面从管理机构获取相关的官方数据,另一方面开展“开门修志”活动,广泛征求社会信息,从而得到更准确的数据。
2.服务业数据有所缺失。主管服务业的机构变动导致部分数据和档案丢失。市志的另一个主要数据来源是统计年鉴,但在20年的时间内,统计口径也有所变化,一些行业缺少甚至没有相关的统计数据。在编写传统服务业中的住宿和餐饮业时,统计年鉴的数据就有所缺少,2002年之前,聊城的住宿和餐饮业是一并进行统计,没有单独数据。在编纂市志时就要从1997年重新寻找,看能不能从别的统计渠道中找到相关数据。
服务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二轮志书应重视和加强服务业记述,在志书编纂中,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程度和需要来调整记述角度。
K29
葛凤,山东省聊城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山东聊城 252000)
刘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