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国俊,周玉荣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6)
美国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研究
——文献评述与研究展望
尹国俊,周玉荣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6)
关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研究,国内鲜有文献将主题放在其运行机制上。文章通过评述2002—2015年间美国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方面的研究进展,同时与国内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进行对比,总结了诸多学者对美国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的有益探索,以及产业化运行机制方面取得的显著突破,并提出未来研究方向是需从市场和协同效应角度去分析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的互动运行模式。
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率非常之低,与发达国家水平相比相差甚远(林学军,2007)[1],这使得如何提高我国科技成果产业化率日益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国内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国内外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理论进行了研究。郭晓川(1996)曾经对1989—1994年间国内11种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的198篇论文关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研究进行了统计分析和论述,结论显示,所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产业化模式、阻碍因素和政策建议上,分别占到了53.5%、16.5%和41.4%,而对于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的研究所占的比重很小,只占9.1%[2];原长弘(2002)对1994—2002年间发表的243篇相关研究论文做出了分析,他发现这期间大部分的文章是按照科技成果产业化率低的现状——形成成因——建议对策这样的模式进行展开研究,“形成成因—应对对策”依旧是研究主线和轴心,对于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的研究依然较少[3]。对此,笔者通过在“中文期刊网”上,采取两次“篇名”搜索(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硅谷+科研成果产业化),对2002—2015年期间国内外学者关于美国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方面的文献进行研究并分类统计,发现在此期间,专以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研究对象的论文共计142篇,较之前研究来看,涉及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的研究比例增加,其中,所占比重靠前的主要涉及产学研一体化机制、风险投资机制、中介服务机制和文化环境这四个方面,所占比重分别为53%、42%、36%和18.3%。
美国硅谷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运行模式相对比较成熟,本文通过研究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的成功实践经验,为提高我国科技成果产业化率提供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思路,并对国内相关研究展望提出方向性指引。
产学研一体化机制是指一种充分利用科研单位、学校和企业等众多不同教育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对人才进行培养,以课堂知识传授为主的教育方式与以实践能力为主的生产、科研实践有机结合的机制(魏江,2009;李星,2014)[4-5]。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的产学研协同合作是美国硅谷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形式。笔者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梳理,结合已有学者的研究,发现产学研一体化机制主要包括协调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一)以不同主体为中心的产学研协调运行机制
首先,以大学为中心的产学研协调运行的过程来看,硅谷内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特别是斯坦福大学是重要的创新力量(李岚,2010)[6],斯坦福大学向来鼓励以商业为导向的课题研究,倡导各院系师生与外部公司间的研究合作(王斌,2012)[7],以斯坦福大学为代表的高等院校与硅谷园区各类创新企业之间存在着广泛的联系,实现创业与创新、创业与教学之间形成频繁而有效的互动(金辉,2009)[8]。这种以大学为中心,生产与科研相结合,使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促进高校与市场、与企业之间紧密互动的发展模式,对于硅谷的崛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王泽强,2003)[9]。其次,有效的产学研协调运行机制应该确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为产学研一体化的有效合作对象,建立以企业为中心的协调运行机制,使高校的技术开发服从于市场的商业要求,技术要素服从于商业要素(顾敏敏、王丽慧,2012)[10]。硅谷企业为斯坦福大学等高校院校的学生提供了就业机会,让他们可以在校期间就可以利用高科技企业的实验室、研究站作为实习基地,使他们能够及时获晓企业的最新技术需求和市场最新的发展方向;同时,企业提供的高额研发经费也使得高校获得巨大的财力支持,用以提升自身科研能力和提高优秀人才队伍培养,从而源源不断地向实习基地输送优质人力资源,不断为硅谷注入新鲜活力(蔡德智,2012)[11]。任志涛等人(2014)同样认为,产学研一体化的实现应该与地方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生产、教学和研究的一体化运行[12]。而硅谷的高等院校正是通过高水平的课堂教学方式,通过闭路电视的方式直接将科研输送到企业,同时以顾问的方式与周围政府机关和工商界紧密合作,深度融入到地方经济,从而促进产学研一体化的协调运行(钟坚,2002)[13]。
(二)产学研合作保障机制
美国联邦政府为硅谷产学研一体化运行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杨雁,2008)[14]。为加强大学与各产业的深入密切合作,美国政府先后在1982年和1992年制订并实施了《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法》和《加强小企业研究与发展法》这两个法案,有效地加强了硅谷的高科技公司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创新(高浏琛,2004)[15]。除此之外,联邦政府还采取了另外两大措施,一是 1980年国会通过贝赫一多尔大学和小企业专利法;二是从 80年代起,联邦政府提供种子资金,在大学建立多种形式的大学创业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以此促进高校与硅谷产业界的顺利合作(李建军,2000)[16]。实际上,美国高校获取科研资助主要来自三个渠道:经常性科研经费拨款、公共科研预算经费、竞争性科研经费(郭德侠,2010)[17]。科研拨款这一方式在联邦高等教育投入中的份额比较大,成为联邦政府支持大学发展的主要手段,也正是由于联邦政府的大力资助,以斯坦福大学为代表的高等院校的科研发展才得到了充裕的经费保障(许惠英,2010)[18]。
(三)产学研利益分配机制
美国的大学是被允许向企业提供授权的技术或者持有新兴公司股票,通过股票出售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德里克·博克,2001)[19]。产学合作利益分配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主要有四种:按股分利、总额支付、按提成费支付和混合支付(杨峰,2008)[20],硅谷的企业大都采用的是股票期权制,即以股票期权为特征的分配制度(蔡德智,2012)[11]。从利润分配原则的角度来看,产学研利润分配应该遵循“互惠互利、各得其所”、“按投资比例分成”、“按劳分配”这三个原则(杨小进,2008)[21],罗利和鲁若愚(2001)通过合作博弈中ShaPley值则指出美国硅谷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坚持“共赢、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22]。
高新技术的高成长性是硅谷发展的源头,但是与传统产业相比较,硅谷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往往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因此,在硅谷发展的过程中,除了斯坦福大学等高校采取的各项措施外,风险资本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风险投资为硅谷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保障机制
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面临最大的困难就是资金的缺乏。对于高风险、高投入的新兴企业来说,风险投资的涌入缓解了资金缺乏问题,风投机构所提供资金支持也为硅谷的科技企业带来了良好的融资渠道和管理援助(张佳睿,2014)[23]。美国50%的风险投资基金基本上都设在硅谷,资金的有效保障加速了硅谷企业的形成过程和技术创新的脚步。根据刘春香2005年对硅谷的一项调研发现:20世纪70年代硅谷成立的风险企业中,有30%把风险资本作为他们的主要创业资金来源,15%的企业则表示企业创立的前5年,风险资本是它们最主要的资金保障。到20世纪90年代时,硅谷企业已经吸收了60多亿美元的风险资金,其帮助创办了1 700多家高技术企业(李永周,2000)[24]。
(二)风险投资为高新技术创业企业提供科学的管理机制
根据普莱米斯(1984)的调查表明,美国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地参与到风险企业的后续管理中,包括日常经营、人事安排、产品推广、再融资等。成熟的风险资本家不仅为硅谷的企业提供可靠稳定的资金,风险投资机构还利用自身的专业能力、资金运作经验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招募人才、帮助组织和改善企业的管理团队和治理结构,以及为企业的经营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等一系列增值管理服务(李海超等,2009[25];钟坚,2002[13])。增值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对被投资企业的风险监管和参与到企业的决策管理,通过利用风险投资家广泛的社会网络资源,帮助企业顺利运转(刘健钧,2009)[26]。硅谷的创业投资者经常到被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访问,向他们提供正确和创新性的建议和指导,协助其制定恰逢适宜的发展战略、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和优秀人才资源的招募,推荐潜在的客户和供应商,使公司的技术始终保持领先,使研发的方向更准确地沿着初始目标迈进(杨峰,2008)[20]。不仅如此,硅谷的风险资本家不仅经验丰富而且还是懂技术、会管理的退休工程师和前任企业家,拥有敏锐的判断力,他们能够准确判断出技术发展的未来走势、鉴别创业者的素质和创新价值,并积极寻找风险投资项目而加以孵化(王泽强,2003)[9]。
(三)风险投资对硅谷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供合理高效的激励机制
在风险资本的驱动下,有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得以发展壮大,科研成果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风险投资家为追逐更高的利益,愿意去激励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创新,企业则吸引和培育更多的高科技人才,不断研发出新的技术,如此的良性循环,促使着硅谷的高科技产业蓬勃发展(张佳睿,2014)[23]。Franklin Allen(2003)指出美国硅谷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为激励风险投资经理人,使其尽最大努力为企业获取高额收益,除正常薪金外,还给经理人投资收益的 20%超额回报作为奖励。硅谷所采取的给予慷慨的购股选择权(Stock Option)和授予股份的做法是让员工努力工作和不断创新的核心内容和原动力(杨峰,2008)[27]。另外,风险投资促进了科技型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根据Scherer(1992)对美国硅谷的一项调查研究表明,20世纪80年代,硅谷500名雇员以下的小企业平均每年每百万人产生 322项技术创新。
所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从科技成果的产生到实现产业化的整个过程中,为经济与科技的结合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服务,以突出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非政府机构(朱贵龙,2003)[28]。硅谷的成功主要取决于三大因素:高校、企业和风险资本。而这三者的有效结合就需要科技中介来牵线。大量而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硅谷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让技术研发人员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更加便利的帮助。硅谷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蔡德智,2012)[11]。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硅谷企业输送了大量高技术人才
硅谷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仅有为非高技术劳动者提供服务的临时职业介绍所,还有招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猎头公司(马云启,2010)[29]。硅谷的人才招募覆盖面较广,遍布全球的人力资源网络为企业和个人及时提供招聘信息,促进人才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方为华,2001)[30]。
(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速了硅谷高新技术的有效转移
技术转移是指技术成果从一个地方以某种形式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为实现技术的有效转移可以通过技术援助、许可证转让、产学研合作研究等方式来实现(马云启等,2008)。其中斯坦福大学的TLO的主要工作就是进行技术转移,将大学里的科研成果转移给市场中需要的企业,同时把社会各界的需求信息及时反馈给学校,推动斯坦福大学与企业及时深入的合作(张晓芬,2003)。硅谷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拥有一支具备技术、法律和商业运作方面专业知识的专家团队,他们擅长根据市场需求对科研成果进行分析,把科研成果及时变为市场中所需要的商品,并使其尽快实现产业化(伍慧春,2008)。
(三)法律服务机构为硅谷高科技企业提供了法律援助
Saxenian(1995)对硅谷法律体系的调查研究表明,法律事务所最重要的贡献其实是他们可以利用与风险投资家的私交,搭建良好平台供资本家与他们的顾客(如工程师和科学家)进行交流。硅谷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为创业公司提供如知识产权、贸易法和执照法等各类法律咨询服务,与市场调查公司和风险资本公司一样,硅谷的律师往往也会起到商业牵线搭桥的作用(曹旭亮,2005)。在硅谷,知识产权服务显得尤为重要,其中包括确认和管理客户的知识产权物品,为客户提供经营、战略执行和发展的法律咨询,以及涉及获得和保护专利、版权等(方为华,2005)。
独特的硅谷文化和科学人文精神是硅谷模式形成的灵魂。凡事都有可能的做事态度是硅谷文化的中心思想,硅谷的全部文化可归纳为两个字:“变化”(李其荣,2005)。佘凌(2010)认为在硅谷独特的文化中特别不容忽视“平等开放、讲究合作”这两个特点。从平等开放的角度讲,硅谷文化不分种族、肤色、年龄和性别等条件,对所有人开放,使硅谷成为国际性人才的聚集地(Mike、Nahan,1999)。从相互合作的角度讲,硅谷人非常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协作(法兰克派斯特,1997),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成功绝不是偶然,而是经由团队协作、全员努力所得来的(安娜李·克森尼安,2002)。
通过以上对2002—2015年期间国内外学者关于硅谷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文献梳理。我们发现:这13年间学者们对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发表了一批有水准的研究成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各类研究的基本要点和方法基本没有大的改变,陈述观点、分析理论和总结经验型研究占绝大多数,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则相对匮乏;学者们针对性的研究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运行机制,解其道,获其经验,研究焦点已经从最初的产业化模式、障碍因素和对策建议转向运行机制、文化作用等方面,这些方面的研究也开始成为新的研究焦点。
目前关于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学校-企业-政府三者之间的运作关系,而关于资本市场的研究甚少,笔者认为在整个产业化机制运行的过程中,主体应该是市场-学校-企业-政府四者有机结合,资本市场的逐利性决定其需要新产品的出现、创新性的需求,这就迫使市场中的需求流向高校,因为高校是创新的来源,也是利润产生的起点。同时,资本市场还能及时将各类需求信息反馈给高校,使得高校的创新更有动力和持续性。从已有的研究文献中,从市场的视角研究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确实不够充分,笔者建议应从这一角度去进行相关的实证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根据已有的文献总结出以上的运行机制,发现现有的研究大部分都相互独立,很少有从整体上去把握这些机制的运行模式,因此,笔者建议研究综合以上机制如何协同运行从而共同影响硅谷科技成果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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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 校对: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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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4-2768(2017)01-0150-04
2016-10-31
浙江省重点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促进浙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体制机制与政策研究”(2014C2501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重点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创客工作坊模式研究”(KT2015001)
尹国俊(1969-),男,吉林四平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周玉荣(1991-),女,江苏淮安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