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萧和荪(上海)
既要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又要防止大起大落
文/萧和荪(上海)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笔者认为,这是中央考察楼市现状确立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目标,针对性强又清晰明了。
首先是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即从防风险角度,挤掉由于资金堆积形成的泡沫成分,以住宅或房产客观存在的区位、品质来形成合乎市场价值的价格定位,不能期望“白菜卖出猪肉价”,当然也不能指望“人参卖出萝卜价”,要真正让房产价格回归其价值。其次是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大起即成泡沫,这里实质上是指防止房价过快下跌。稳中求进是新一年要继续坚持的经济工作总基调,房地产市场也需要体现平稳。房地产业是产业链带动力极强的产业,不能低估其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现在采取措施防止房价过快下跌,是为了继续让房地产业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影响经济基本面的“稳”,不影响老百姓的市场预期。
要实现以上目标,在长远层面上是要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而当前需要做的工作,首先是兼顾稳定与增长的关系,除了继续执行限购限贷、明码标价、一城一策等政策外,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的要求,加快房地产保有税立法和实施的推进,对房地产实施差别化税制,降低交易环节税负。同时要研究解决好人地挂钩的城市土地供应问题、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匹配问题、人口流动与户籍制度改革问题等一系列制度设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