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
【摘 要】为防范工程招标活动中出现不平衡报价现象,实现投标人的公平竞争,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实践,阐述了不平衡报价的定义及表现形式,分析了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原因以及造成的不良影响,探讨了预防不平衡报价的措施,对于规范招投标工作,规避政府投资项目风险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防范 ; 招投标 ;不平衡报价
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平衡报价是其常用的手段和投标报价策略。分析甄别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特征及形式,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是招标人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及施工管理过程中控制项目投资及工程造价的工作重点。本文主要阐述了不平衡报价概念及其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影响以及防范措施。
一、不平衡报价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1.不平衡报价的概念
不平衡报价是相对常规平衡报价而言,是指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在不提高投标总价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付款条件,合理的调整投标文件中工程量子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以期获得最大收益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方法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未实行工程量清单全限价(清单价部分限价或未限价)的招投标项目,即单价可调及总价可调工程施工合同。
在现实的仅对招标总价进行限价的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平衡报价。笔者通过对2015年某区市政园林管理部门所建设的城区慢行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标清单分析发现,由于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仅对预算总价和10项主要清单进行了限价而未对每一项清单实行限价,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采用不平衡报价。该项目预算工程量清单共计89项,中标清单报价中较预算下浮的只有21项(其中10项属招标限价清单),其余68项较预算限价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上浮,其中上浮0~30%56项、30%以上12项,最高上浮比例达到132.7%。这些超过预算限价的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就是投标人采用的不平衡报价。
2.不平衡报价的表现形式
不平衡报价大致分为时间价值型不平衡报价和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两种类型。时间型不平衡报价一般适用于工期较长的项目,投标人通过采用时间型不平衡报价以达到尽快收回资金的目的。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一般适用于施工过程中设计调整或设计变更较多的项目,投标人通过采用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对确定清单项目的不平衡报价。投标人通过研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对清单中在以后施工中早期拨付进度款的项目报高价、后期拨付进度款的项目报低价;对清单中在以后施工中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报高价、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报低价;二是对不确定清单项目的不平衡报价。设计图纸有明显错误或设计不明确的项目,有可能深化设计导致工程量增加的清单项目报高价,而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可能因变更而调整重新组价的项目报低价;投标人如果自己实施可能性大的项目报高价,反之对不一定实施的项目则报低价;对暂无工程量而只报单价的项目报高价。
二、不平衡报价的产生原因
1.市场竞争的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招标人为了最大程度地控制项目投资总额,一般都采用低价中标定标法。而投标人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压低报价,甚至把报价压到成本价之下以便确保中标,后期采取各种办法达到盈利的目的,这种不健康的市场竞争,是导致不平衡报价产生的直接原因。
2.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未对不平衡报价进行强制性限制,因此采用不平衡报价也是投标人“合理利用”政策及制度缺陷达到商业目的。许多招标项目往往只设置了投标报价总价限价,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就会在政策允许内肆无忌惮地采用不平衡报价。
三、不平衡报价造成的影响
1.工程造价结算虚高
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方法一旦中标,就会想方设法取消报价低的清单项目,增加报价高的清单项目,或者与招标人讨价还价、拖延工期以提出各种理由谋求项目变更。而对于招标人来说,尤其是以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项目业主的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管理上往往没有专业人才,或者受制于工期压力,最后都不得不满足投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通过以上方法,中标人使工程造价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调整,致使工程结算造价大大超过中标合同价,原来的低价中标最终变成了高价结算,中标人就达到了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2.项目投资控制难度最大
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的目的是希望前期工程量大、难度低的项目提高结算单价,增加工程价款、早日收回投资,这严重打乱了招标人的投资安排计划,加大了项目的建设融资成本。严重不平衡报价是一种欺诈行为,扰乱了市场信息,给招标人带来经济损失,造成投资失控。其次,对于中标人来说,在收入大于支出的“顺差”状态下,往往掌握了工程的主动权,从而提高了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方面索赔的成功率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加了招标人的风险。
四、对不平衡报价的预防措施
要想杜绝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实行工程量总价和清单全限价招标,在评标办法上尽可能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这就对招标人在建设项目前期的施工图设计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等工作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只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很少变更的建设项目才能降低投标人不平衡报价和重新组价带来的收益。当然,如果招标人确因实际情况不能做到实行工程量总价和清单全限价招标,只要招标人做到以下两点,也能将投标人不平衡报价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
1.健全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控制
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依照基本建设程序,遵循国家及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为了有效降低不平衡报价带来的风险,招标人应加强以下制度建设及管控措施:
一是建立现场踏勘制度。在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招标人应严格督促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审核单位共同踏勘现场,尽量做到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与实际现场相符,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调整与设计变更,消除投标人通过不平衡报价带来盈利的结算机会。
二是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招标人应针对建设项目的施工图、预算造价、结算造价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充分审查、核定,在报送中介机构审查前进行查漏补缺。
三是建立中介机构相互制衡处罚制度。招标人应在与勘察、设计、监理、预算编制审核、结算审核等服务合同中约定,有关涉及造价变更的处罚办法,明确中介机构的责任,同时在结算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2.加强建设项目流程控制
(1)招标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注意事前控制
防范不平衡报价的关键就是防患于未然,即减少设计调整和设计变更,重点做好建设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
①招标人尽可能使用施工图招标,从源头上减少工程设计调整和设计变更的出现,重视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施工图纸的质量控制往往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弱项,由此造成的不平衡造价居多。如何提高施工图纸的质量,须做好以下几点:一是选择信誉好和技术过硬的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二是控制好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尽可能避免因为设计深度不够而造成的后期设计调整;三是控制好设计质量,尤其是设计单位要深入现场调研,施工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从而减少后期调整。
②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做到周全、详尽、具有可预见性,同时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避免错项漏项,防止投标单位利用清单中工程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不平衡报价。
③重视主要材料的核价。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主要材料进行充分的市场询价调查,对确定价格确有难度的,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涉及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
④加强对不平衡报价的惩罚。无论采取哪种评标办法,招标人都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某项不平衡报价幅度大于某临界值时,该标书为废标。不平衡报价幅度指实际报价超过清单限价的比例,一般可设置10%~30%,国际工程惯例为一般不超过15%。
(2)招标中,坚持评标标准、遵循定标办法,加强事中控制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招标人要督促评标委员会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有关不平衡报价的约定,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评标定标,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考核监督。评标委员会及时做好对拟中标候选人商务标的询标,针对投标报价中含糊不清的问题,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澄清、解释或作出承诺,以消除隐患;其次,测算报价范围控制总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使报价控制在相对合理的范围内,以达到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双方的经济权益。对于分项工程价值较高、工程量较大、主要材料的单价价值较高、分项变更可能性较高的项目要重点研究,这些项目的不平衡报价最终就可能导致工程造价增加,也就是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直接原因。
(3)招标后,强化合同管理及现场控制管理,严防工程变更
①完善合同条款,降低合同风险。首先,合同签订应以招标文件约定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条件作为基础,严禁签订不相符合同。其次针对不平衡报价在结算“价”上可以约定清单分项工程量变更过大(包括增加或减少)时,应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而额外支付不对等的工程造价,从而达到对“不平衡报价”的“价”的控制。
②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索赔。对于一项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几乎是无法避免的,而这些通常的工程变更一般都会涉及到工程造价的调整。为了控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防止中标人通过工程变更实现“不平衡报价”的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应积极配合,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变更审核签证程序,层层把关,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核算,从而达到对不平衡报价的“量”的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事项,要厘清双方责任,及时收集证据进行反索赔,以减少和防止损失的发生。
五、结束语
不平衡報价是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风险之一,这种现象很难完全避免,只有预先识别不平衡报价,采取控制措施和过程监管,才能降低不平衡报价带来的工程造价及投资控制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年4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