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礼媛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
现代学徒制背景下工匠精神的培育研究
覃礼媛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
以现代学徒制为研究背景,结合工匠精神的内涵,分析现代学徒制特有的跨部门的合作机制、招生即就业的模式以及独特的人才培养制度为培育工匠精神带来的种种机遇,并就现代学徒制中存在的外在保障制度、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度不足、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这几方面的缺陷提出了建议和解决策略,以期有助于工匠精神的培育与传承。
工匠精神;现代学徒制;机遇与挑战
Abstract:Combining the connotation of craftsmanship spirit, the essay is written under the research background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 system,which aims to analyze the special inter-departmental cooperation mechanism,enrollment mode and the opportunities that unique talents training system for the cultivation of craftsman spirit brings about. In order to contribute to the cultivation and the inheritance of craftsmanship spirit, suggestions and solutions are put forward according to the deficiencies below:the lack of the external security system in apprenticeship system; the lack of enterprise participation in the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and the incomplete construction of the faculty.
Keywords:craftsmanship spirit;modern apprenticeship system;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2016年,工匠精神首次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由此可看出国家对于工匠精神的重视。此外,在各大文艺作品中,工匠精神作为主题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也反映出工匠精神已成为普通大众关注的焦点。随着工业4.0时代的到来,对技能人才的要求不单单是技术,还需要有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一种无法被机器所代替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中国要想实现向制造强国的成功转型,必须重视与经济密不可分的职业教育,必须重视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最明显的区别在于职业教育以能力为核心,注重培养人在社会中生存的本领,培养人敬业、乐业的职业操守。因此,以民主平等为前提,以技能培养为核心目标,以工学结合为实现形式的现代学徒制,使致力于培育工匠精神的职业教育拥有了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路径。
工匠精神指的是工匠对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精神理念[1]。而工匠本身也常常具有一些普通人没有的特点,包括笃志、恪守、热情以及坚韧的性格[2]。工匠们对自己的作品有着不容亵渎的敬畏感,他们追求极致的完美,持有择一世、终一生的信仰。作家格拉德威尔在《异类》一书中提出的“一万小时定律”与工匠精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工匠的一生不一定都具有伟大的成就,他们的成果往往具有延时性和长效性,无法在短期内显现出来,需要数十年如一日地钻研,持续不断地努力,真正用心去打造这些作品。目前国家大力倡导工匠精神、推动品质革命,正是看到了人们追求短期效益而不顾长远发展的缺陷,希望通过工匠精神的回归带动整个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长远发展,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
2014年9 月,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从宏观层面上肯定了现代学徒制的可行性和有效性;2015年7月,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则具体部署了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3],从微观层面体现了现代学徒制的可操作性。随着这些政策的出台,预示着现代学徒制有望打破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实现工匠精神的培育。现代学徒制是一种新型的合作教育制度,实现了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的完美结合[4],其显著的特点就在于招生即招工、入厂即入校、校企联合培养,实现了产教深度融合。其优势在于有着跨部门的合作机制、招生就业同步解决以及独特的人才培养制度,这些都为培育学生的工匠精神提供了巨大的机遇。
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外在制度,是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载体之一,由于各个国家的具体国情不同,因此有着灵活多样的实现形式,比如德国的“双元制”、澳大利亚的“培训包”以及英国的新型现代学徒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分析借鉴相关的成功经验有利于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学徒制。从德、澳、英等国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分工明确的跨部门合作机制是这些国家成功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重要因素。因此,现代学徒制的关键在于构建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机制,在这个机制中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政府位于主导地位,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投入配套的资金设备,在为学徒提供学习技能的保障机制的同时,也为培育学徒工匠精神提供一定的保障机制,使工匠精神在规范的制度中传承;行业协会应该负起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责任与使命,严格监督教学标准的制定,教学过程的监管以及教学评价的实施,使工匠精神在公正的环境中涵养;企业发挥行业主导性进行职业培训,学校以深化产教融合为指导进行职业教育,如此一来,师傅与学徒、学校与企业,两者都是一种民主而平等的关系,工匠精神便可以在这个跨部门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的土壤中生根发芽,孕育壮大。
当前我国的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化,现代学徒制的特点与我国宏观产业结构的演化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特点具有较高的耦合性[5]。也就是说职业教育应该以培育高素质型技能人才为己任,以适应宏观经济对高职人才的需求。现代学徒制实现招生与就业的同步之处就在于其核心内容是工学结合。学生入校即有双重身份:学徒和学生。一方面,学生在学校中上课,学习基础课程和理论知识,培养通用能力,为继续学习夯实基础;另一方面,学生又以学徒的身份在企业中进行实践,包括职前培训、在岗培训、定岗作业等,构建一个真实的就业环境,在实际工作中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这样工学结合、学训交替、产教深度融合的培养方式下,既解决了学校对学生就业的担忧,又为参与的企业提供了合格熟练的技术工人,省去了其单独培养人才的时间与精力,实现了从学生到企业员工的无缝对接,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生难就业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学生在实训阶段进入企业,学习技能,在师傅的言传身教和工作环境的熏陶下,接受了该企业的文化和氛围,同时对企业员工的身份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感,逐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形成具有个人风格的职业操守,在潜移默化中使工匠精神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首先,在课程的开发中,增设了企业的参与。学校的课程由浅到深,由行业概况到一般专业理论,再到专深专业理论,这样设置的目的在于给学生一个广博的知识涉猎,达到触类旁通的效果;企业的课程则侧重于“技艺”,由简单的技能上升到一般技能再上升到复杂的技术,熟能生巧,达到工匠的境界。学校培育匠心,企业打造匠艺,这样一来,精益求精便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个学徒实现自我价值的座右铭;其次,较为完备的现代学徒制的资格认证制度也有利于工匠精神的培育。比如,德国的学徒必须参加且通过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考试才能完成学徒制;英国则是将学徒制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NVQ)结合起来,以经常性的工作现场评估来取代一次性的终结考试[6]。由于资格认证的形式多样,考察对象丰富,所以不单单是唯知识或者唯技能至上,才能真正地将工匠精神落到实处。
学徒制的发展历程和工匠精神的传承过程中都存在着外在制度的保障。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密切,因此也需要在“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的共同调节下实现资源的配置。市场调节通过对供求关系的分析,可以判断社会上热门的专业和急需的技艺,对人才的培养有一定的指示、参考作用,但是市场调节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因此还需要具有预见性的政府调节。现代学徒制被引入到职业教育中来改善人才培养的质量,需要政府出台相配套的政策、法律等相关保障制度,比如1969年出台的《德国职业教育法》就确立了德国双元制的地位[7]。目前我国在这一方面还有所欠缺,没有专门确立现代学徒制的法律地位,而《职业教育法》又过于宏观,缺乏细化的引导和对资源的保障,使现代学徒制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不利于工匠精神的培育。
虽然现代学徒制优点众多,但是却呈现出一种冷热不均的现象。学校和企业无疑是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中极为重要的因素,决定着人才培养的成败与质量。学校对现代学徒制的热情很高,想方设法找企业进行合作,但是企业更多的是持观望态度,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在于:其一,现阶段企业在课程制定中的话语权不够。在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中,课程很大一部分仍是由学校一手包揽,企业只有参与权、没有制定权,因此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的需求有一定的出入,培养的人才并不符合企业的需求,导致企业丧失参与的积极性;其二,企业的本质是逐利的,而工匠的培育是一项投资大、见效慢的长期过程,与其花时间花资本在一个不一定合格的学徒中,还不如直接在人才市场中去吸收符合要求的准员工来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因此,企业不愿意配合,工匠精神便失去了孕育的土壤。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的能力也是影响人才培养的关键之一。在现代学徒制中,教学任务由学校的教师和企业的师傅共同承担,但是这两方面不能完全脱离。试想一下,学校的教师如果缺乏实践经验,对企业毫不了解,传授的知识多以理论为主,缺乏实操经验,便只能是纸上谈兵,学生难以学以致用,不能达到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企业的师傅如果不懂理论知识,与学生缺乏情感的交流,那么在教授的过程中则会困难重重,只是动作的简单模仿,而非高度凝练的技巧与方法,那么学生学到的只能是技能而非技艺,只是流水线上机械的一环,毫无创造性可言,工匠精神又从何而来呢?
作为企业与职校、经济与职业教育的强力黏合剂,现代学徒制的出现,为职业教育指明了发展的新路径。目前,中国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必须实现产品技术、工艺的不断升级和突破,因此,发展现代学徒制的关键就在于弘扬工匠精神,只有将工匠精神和现代学徒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纵观他国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现代学徒制应该由国家主导。在国家主导下加强保障体系的建设,首先,要进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因为法律是最高形式的制度保障,只有在法律的适当引导下,企业才有可能自觉地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明确了现代学徒制的法律地位,才能使其真正地走上正轨,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为工匠精神的培育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激发出新的活力与热情;其次,政府可以调动多方力量对现代学徒制进行宣传,加大试点工作,使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以此提升社会大众对于工匠们的全方位认识,给予他们应有的职业尊重;再次,政府必须严格地监管市场,对投机倒把、违规操作者给予严厉的惩罚,只有技能人才在人格上受到尊重,处于一个公平、公正、公开且秩序良好的社会环境中,才有可能耐下性子来,去追求精益求精,去追求极致的完美。
在现代学徒制中,必须实现产教的深度融合,加大企业的参与力度,这样培育出来的人才才可能具有难以复制的文化软实力。首先,在课程设置方面应该由学校、企业和行业专家组成的小组来共同决定,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来共同制订最贴切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完成学业目标,符合企业标准,利于行业监管的多重目的;其次,增强企业参与积极性的关键就在于适合企业的需求。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早期的校企合作中,学生在企业中实训的时间太少,无法进行深度融合,导致人员大量的流失,企业负担的人力成本较高,如今现代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进行企业办学或者职教集团建设,助推企业和学校的进一步合作,传递企业的文化,使学生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并且还为企业解决了人才的选择、培育、维持等一系列问题,企业便有热情参与到现代学徒制中,发挥其应有的效能和作用了。
要想培育学生的工匠精神,教师必须是具有工匠精神的教师,因为教师对学徒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无处不在的。由于企业和学校都是协同育人的主体,所以二者可以成立一个共同的师资培训机构,培养出一批“双师型”的师资队伍。这样的教师既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企业实操经验,既知晓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又清楚企业的日常运作规律,有利于实现学校教学计划与企业生产计划之间的无缝连接,不管是作为传授知识的教师还是教授技艺的师傅,都能驾轻就熟,游刃有余[8]。此外,师资培训机构还应该对师资队伍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评价,包括教师自评、同事互评、学生匿名评价以及学校、企业、行业专家三方评议等方式来对其教学能力进行测评,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达到更为高效地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的目的,以此来实现工匠精神的传承和复兴。
现代学徒制是工匠精神培育的一剂“强心针”,给职业教育带来了新的希望和曙光,培育工匠精神也需要现代学徒制作为外在机制来保驾护航,但是应该看到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加强顶层设计,逐步清除这些障碍,打通现代学徒制发展的通道,培育出“中国制造2025”所需要的工匠精神,培育出品质革命所需要的工匠精神,培育出职业教育所需要的工匠精神,仍然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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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 平)
A Research of Cultivation of Craftsmanship Spiri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 System
QIN Liyuan
(School of Educ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Guangdong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665,China)
G718.5
A
1008-5475(2017)03-0073-04
10.16219/j.cnki.szxbzk.2017.03.014
2017-05-23;
2017-06-28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专项研究课题(2016MZXY23)
覃礼媛(1993-),女,四川达州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职业教育管理研究。
覃礼媛.现代学徒制背景下工匠精神的培育研究[J].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2017,28(3):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