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

2017-04-02 21:10陈力维
智富时代 2017年3期
关键词:公民参与公共危机城市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4)

【摘 要】随着经济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城市公共危机是每一个国家、每一个城市都遇到的问题,公共危机已经成为城市治理中的关键性问题,而发生的城市公共危机可能威胁到我们每个人的利益,这也给政府治理带来了挑战。文章主要以公共危机治理理论和城市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分析了现在城市公共危机治理中的一些不足及其原因,以及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促使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处。

【关键词】城市;公共危机;公民参与

一、导论

(一)基本概念

危机是指危及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突发性和灾难性事件,以此延伸,公共危机事件是指一种危及全体社会公众的整体生活和共同利益的突发性和灾难性事件。公共危机的的类别有很多种,有政府危机、企业危机、社会危机等。

公共危机是指一种紧急事件或紧急状态,它的出现和爆发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运作,对人们的生命、财产、环境等造成威胁、破坏,超出了政府和社会常态的管理能力,要求政府和社会必须采取特殊措施加以应对。

(二)理论基础

1.公共危机治理理论:

公共危机治理归结为:“政府和其它社会民众在一定的公共危机理念下,通过沟通、協商、合作等方式,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适时调整对策和措施,对社会可能造成或己经造成巨大危害的公共危机实施预防或救治,从而防止社会损失加大。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和民众的“生命安全”气社会公共危机治理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治理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部门,而且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众的参与;二是治理方向由过去单一自上而下治理模式转变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互动模式;三是坚持互信与合作原则的共同治理。

2.城市治理理论

城市治理理论遵循治理理论的内涵,即为城市的改革发展,不仅有有效政府的支持,更需要社会各界企业、组织以及广大民众的共同合作,增强各社会治理主体的参与意识。治理更强调横向众多因素参与的互动协调,基于城市治理理论看公共危机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增强城市的凝聚力,通过对城市公共危机问题进行常规性的综合治理措施;二是提高城市的竞争力。

二、城市公共危机治理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

(一)公民的参与度不强,多半是动员式参与

现在的公共危机危机治理可以说还停留在政府的单方面治理上,以政府的治理为主,公民大多数明白公共危机其实是与自身的利益有关。但是习惯性的交给政府去治理,参与的积极性不可能会高,传统的方式政府的大包大揽是公民对于参与的理解非常的淡薄,一向收到极少信息的公民对于出现危机时的意识很浅,甚至是没有。这就是长期以来不进行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主要问题。

(二)参与渠道不畅通,参与机制不完善

既然要进行参与,那么就需要有参与的渠道和完善的参与机制,任何的一个社会都是良性参与与恶性参与并存的而一个社会,这与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制度的完善程度没有直接的关系,由于传统的历史原因,我国的发展始终处于政府站在强势的地位,而社会发展相对比较薄弱。

(三)参与的人群不具有代表性

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参与的主体比较单一,有些公民认为自身的水平不是很高,参与公共危机的治理时也不能够提出有效的意见,认为自己的参与不影响整个危机治理的大局,还不如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即使政府不能提出解决的方案,社会上还是会有一些文化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人员去参与。这样会到导致一些人越来越不愿意去参与公共的治理,而相反那些文化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更积极地愿意参与到社会危机的治理中去,这样讨论形成的意见和看法就不代表普遍性和民众的整体利益了。

(四)政府与公民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

只有了解民众所须,才能制定有效的方案,政府的集权使得公民有了顺从的思想,长期的顺从使公民缺少了自己的思想,往往在出现重大的危机事件时,政府与公众不能及时的建立联系,不能及时的进行沟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不足,这使他们之间产生误会,政府的强制性命令,公民的消极抵触,只会把事情弄得更加的复杂,不会找到解决的方案。

三、公民参与不足成因的分析

(一)政府方面

政府的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直接影响公众的参与程度,自古以来的思想就是政府与公民就是管理与被管理的思想,民众习惯了服从,政府也习惯了在遇到重大的公共危机的时候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认为权力在自己的手上,直接指定或者是提出解决的方案,不重视公民的意见,忽略了以“公共服务”为本的理念,有些民众甚至都不了解发生危机时的真实状况。

(二)公众方面

政府的治理模式是导致公众参与不足的原因,但从公众的自身的角度来思考,不得不说还是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顺从”的思想自古以来在他们的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了。下级顺从上级,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被管理、被领导、被安排的做法了,认为管理社会事务就政府应该做的事,与自己无关,真正公共危机发生的时候损害的又不是自己一人的利益,为什么要参与政府的治理,很明显的表现出缺乏公共责任,“好”与“不好”都与自身无关,长期以来形成的政治压制,使得公众对权力的畏惧,这无形当中就使得政府和公众之间增加矛盾和冲突。

四、对于公共危机事件公众参与不足的建议

(一)实行多元化治理提升公民的危机意识,完善法制法

面对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共危机,单单依靠政府是很难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这时就需要公民的积极参与,多元化的主体共同的参与公共危机的治理对于解决公共危机问题具有现实性的意义。培养公民的公共危机意识和处理危机的能力,要对公民普及积极主动参与公共危机治理中的观念和意识,不能再出现“顺从”的思想,树立起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政府要多加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的问题,当然也包括所带来的隐患,增加社会责任意识,支持公共危机的治理活动,让他们意识到他们是城市危机的又一个管理主体,要想公众积极地参与到治理的活动中去就要实行多元化的治理。

(二)将“以人为本”的观念运用到城市公共危机治理中

将“以人为本”的观念贯穿于城市公共危机治理中,讲的是尊重人、满足人的需求,让民众充分享有知情权,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如何应对和处理公共危机那就要对公民讲实话,把最真实的情况告诉给民众,把公众作为在城市公共危机治理中最需要依靠的力量,“以人为本”要求的不仅仅是让公民享受到他们的权利,更做好城市公共危机过后的工作,对于收到损害比较严重的公民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补偿,要让他们的损失降到最小,为减少城市的安全隐患,还需要适当的建立一些行政制度或者是行政命令限制城市的规模。

(三)使得政府在处理城市公共危机事件的资金得到保障

处理好城市的公共的危机事件离不开资金的保障,在城市的危机发生之前的防范以及危机过后的善后都是需要资金作为保障,但是现在的城市发展中肯定存在着资金难的问题。政府在财政预算中根据本地区的危机事件的发生把需要进行的危机事件预算的资金、预算的额度进行了适度的调整,但是真正地面临重大的公共危机事件发生的时候,政府的预算资金是不够的,政府为了确保有效的资金保障可以从以下的方式着手。

五、结语

公共危机其实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对人类的公共生活和人们的公共安全的影响也是巨大的,进入21世纪,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的爆发也呈现出频率高、规模大、破坏性强等特点,因此,如何进行城市公共危机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简介:陈力维(1990—),女,满族,吉林省公主岭市人,学历:硕士,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研究方向: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

【参考文献】

[1]顾丽梅.信息社会的政府治理[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

[2]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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