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公民参与政府决策对策研究

2016-12-23 13:32梁艳王胜本
青春岁月 2016年22期
关键词:公民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对策建议

梁艳+王胜本

【摘要】京津冀一体化进一步深入,唐山借势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开拓创新。唐山市政府从大局着眼,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做出规划和进行公共决策。然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唐山市民并没有真正的参与到公共决策这个过程中。本文从参与主体、制度、法律以及参与渠道对其提出可行性建议,为完善唐山政府科学决策、加强政府与公民良性互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开拓新局面。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公民参与;政府决策;对策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新常态”后,京津冀协同发展更是被提上国家议程,京津冀成为我国下一阶段发展的重要战略性区域。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唐山市作为京津冀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需要把自身的发展放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格局中来谋划和推进,那么需要唐山市政府从大局着眼,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做出规划和进行公共决策,而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公民参与,是其决策是否合理、合法和可行的重要前提。城市的发展和治理都需要公民参与,吸纳公众意见,然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唐山市民并没有真正的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与城市的建设中。国内学者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研究精力与重点主要放在了整体的发展战略及产业经济发展,或是在环境、交通等环节进行进一步探究,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对公民参与政府决策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地带。

二、京津冀协同发展下唐山市民参与政府决策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唐山公民的调查发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唐山公民参与政府决策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京津冀知晓程度底,唐山公民在对京津冀一体化的了解上只停留在大的方针政策上,或是对出台的某些政策的简单知晓,没有更为深入的了解,了解基础薄弱;参与渠道知晓程度及参与率低;参与主动性自觉性不高;公民主动参与率不足;唐山公众不能及时将自己的意见表达给政府,并且政府的反馈率低;非政府组织发展的不完善等。

三、完善唐山市民参与对策

1、加强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知识的宣传

(1)利用大众传媒平台

在我国,信息拥有权和管理权主要展握在政府手中,公民对京津冀的知晓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宣传。当然,唐山民众对京津冀一体化的了解离不开唐山政府的大力宣传。政府应开辟多种信息渠道,充分利用本地电视广播、网络平台以及报刊杂志等手段,设立京津冀一体化专题,对京津冀协同发展进行系统报导,在向大众普及京津冀一体化知识的同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一些唐山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所作的政府决策和出台的公共政策。

(2)创造良好的宣传的氛围

加强对京津冀的宣传,不仅仅是政府的事,同时也需要企业、公民的大力支持。在企业文化中,增添对京津冀的宣传,将涉及到各行各业的政策信息向员工进行汇报和普及,对于提高员工素质,使企业更好地融入京津冀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此外,社区是城市管理的最底层,直接关系着公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它承担着传播文化、公共服务、社会参与等功能。所以要充分利用社区的便利条件,设置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栏,积极向民众宣传京津冀一体化中群众关心的政策信息,同时对于促进群众积极参与到政府决策做好前期铺垫。

2、培养唐山民众参与意识、提高自身能力

(1)培养新公民意识

首先,培养公民参与主体的意识。公民参与主体意识是指公民在参与政治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责任感和积极主动地精神。其次,培养公民参与意识。培养公民参与意识就是让公民为了实现自身的权力利益和责任感主动参与到政治生活中,这是公民参与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公民愿意并积极参与到政府决策中去,才能真正的实现民主政治。最后,培养公民法律意识。公只有尊重法律、依法办事才能使参与行为成为一项普遍的政治生活。也只有依照法律办事,才能形成良好的政治环境,才能更好的保证公民参与、维护公民参与的权利。

(2)提高公民自身能力

首先,增强公民自身知识及技能的传授。在对唐山的未参与到政府决策公民进行调查时,有24.8%的民众表示不知道该如何参与,在众多原因中处于首位,这表明唐山公众对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知识储备少、参与技能欠缺,从而导致公民参与能力的低下。其次,推进公民参与民主实践。在推进唐山公民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去参与政府决策的实践中,应该从小范围、民众比较关心的公共事务来进行。公民通过自己比较熟悉的社区参与,在自己所关心的领域解决问题,提高他们的自身价值和政治功效感,从而培养公民更高层次的民主能力。

3、构建参与式政治文化

(1)树立唐山政府官员正确的参与理念

唐山政府部门是唐山市制定有关京津冀一体化相关公共政策主要负责者,在公民参与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在京津冀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市主动作为,围绕着制造业、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公共服务业进一步谋划,这些政策必将与唐山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政府官员应该意识到公民在公共政策制定上的主体作用,应树立正确的参与理念,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到相关政策的制定,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创造良好的机会和环境。

(2)推进新型参与型政治文化的社会化

参与型政治文化的社会化就是指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形成、维持、传承和变革的过程。它包括个体层面和社会层面的社会化。其中个体层面的社会化是指个体对民主参与所持有的态度情感、社会观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个体通过后天学习等方式,使自己形成对民主参与理念的向往,并会通过已有知识和方式,运用民主手段追求自身的参与权利。社会层面的公民参与便是政府等政治系统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和途径将其认同的参与模式和规范向大众推广,以期被大众所认同和接受。将个体层面与社会层面相结合、互动,在民主参与决策上达成共识。

4、实现公民参与的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

(1)实现公民参与制度化

首先,加强具体制度建设。通过文献查阅,我市近年来除已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已逐渐建立起信息公开制度、公民批评建议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因此,需要对公民参与的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增强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并且要落实相关程序和配套措施,增强已有制度的可操作性。其次,加强制度创新。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不断深入,唐山政府面临的公共事务和政府决策不断增加,其难度及复杂性也越来越大。再者,近些年唐山公民的参与意识也有所提升,现有的制度渠道已不能满足广大公民的要求,追求制度的创新刻不容缓。

(2)实现公民参与程序化

事实上,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唐山地方政府,公民参与的基本制度大多属于原则性的,缺乏程序上的可操作性。这导致公民不知如何参与,在对唐山公民调查中也发现,这一原因占公民没参与过政府决策的原因之首。唐山在对公民参与进行程序化时,应借鉴在公民参与的程序方面比较健全的国家或地区,并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政策性质,制定出细化并程序化的规定办法,并将已有法律政策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利用制度明确规范公民参与的形式、内容、途径和步骤等,使公民按照可操作性的程序来进行参与。

(3)实现公民参与法制化

京津冀额协同发展大背景下在唐山实现公民参与法制化,首先,要保证唐山公民的知情权,要进行制度公开,尤其是响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并与公民息息相关的政策上。所以要制定信息公开法,利用法律形式保证唐山公民的知情权。唐山应制定一个明确规定政府是否公开信息、公开哪些信息、如何公开信息的法规条例。其次,如上所提到的,应制定一个加强公民参与的程序法。制定出细化并程序化的规定办法,并将已有法律政策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利用制度明确规范公民参与的形式、内容、途径和步骤等,使公民按照可操作性的程序来进行参与。最后,要制定一个惩治对于侵害公民参与权利行为的法律规范。

5、拓宽参与渠道

拓宽参与渠道我们应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对待原有参与渠道来说,应进一步继承和完善,针对唐山公民的素质以及资源来发展整合。并且,在在公民参与的中间环节上尽可能做到简化,缩短信息传送距离,以免造成公民表达传递利益诉求时出现损失。其次,根据唐山近些年社会的发展,公民素质的不断提升,公民表达诉求也越强烈,政府及社会也应与时俱进,拓宽新的渠道来满足不同群体和个人的利益诉求。以对唐山公民最能接受的参与渠道为依托,拓宽参与渠道以电子化参与、大众传媒和非政府组织三个方面为突破口。

【作者简介】

梁艳(1992—),女,河北唐山人,唐山市路南区华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王胜本(1967—),男,山东肥城人,华北理工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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