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坤
摘 要:文章首先介绍了内蒙古开展“农超对接”的背景以及基于“农超对接”的农产品流通的优势,在分析了基于“农超对接”的内蒙古农产品流通的四种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优化策略,以期为内蒙古农产品流通研究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农超对接;内蒙古;农产品流通;模式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he paper firstly introduces the background of developing the connection agriculture with supermarkets and the advantage of agriculture products circulation. Based on analyzing the four modes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e products circulation, the paper proposes optimization strategies and provides useful reference for the research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e products.
Key words: connecting agriculture with supermarkets;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e products circulation; mode
“农超对接”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模式,通过超市与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对接,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超市直供生鲜农产品,实现市场指导生产,达到优化农产品供应链的目的。这种流通方式不仅为农产品提供了优质的销售平台,还有效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而实现农产品零售终端、农户以及消费者的共赢。
1 内蒙古开展“农超对接”的背景分析
1.1 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从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的发展经验来看,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农超对接”模式的推广。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这为农超对接提供了发展的基础。从消费者效用理论角度分析,当消费者收入水平较高,对农产品消费时已不再受预算的约束时,消费者对价格越来越不敏感,而对農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购物环境越来越重视,超市以其购物的安全性、便利性以及人性化服务会越来越受消费者的青睐,成为农产品主要的零售终端。同时,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加强,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消费者选择的首要考虑因素,尤其是像农产品一样的市场识别度较低的产品,具体的产品在选购时无法识别,就会选择安全的购买场所,也很大程度上提高消费者进入超市采购农产品的意愿。
1.2 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
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和计算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内蒙古农产品零售市场带来了变化。在网络技术水平不发达的时期,处于农产品流通两端的农户与零售终端由于信息的不通畅,使得交易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非常高昂,农产品生产者大多都是凭经验组织生产。随着科学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信息已经成为了信息流通的重要媒介,超市通过信息平台,增加自身与农户、供应商之间的交易的透明度,把需求信息通过网络在第一时间传递到生产商和供货商手中,缩短了信息流通渠道,减少信息的扭曲程度,保证信息的及时有效传播,有效解决了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信息不畅的问题;信息系统的完善使得超市可以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分析消费者行为,实现农产品供应链生产推动型向需求拉动型转变。
1.3 有效的政策为农超对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加大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力度,有效提高了农产品流通的效率,进一步保障了农产品的供应。自治区政府引导并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组织与超市开展双向对接,实现农产品供应链两端的有效连接,提高整个农产品流通的效率。另外,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呼和浩特农业相关政府部门,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邀请农民合作社与超市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为其合作牵线搭桥,营造“农超对接”有利的外部环境。积极响应中央一号文件,加快发展农产品超市并制定有关“农改超”政策,推进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的进程。
2 基于“农超对接”的内蒙古农产品流通的优势
2.1 农产品流通效率提高
“农超对接”模式相对于传统的农产品流通过程,极大地缩短了流通环节,通过第三方物流或者超市自建的配送中心将农产品从农产品基地直送到零售终端,流通成本大幅降低的同时也减少了超市的采购成本,流通效率的提高还降低了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损耗,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了农户、超市以及消费者的共赢。
2.2 稳定农产品价格
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渠道,由于零售终端不能将需求信息直接传达给分散在千家万户的农产品生产者,造成供求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和间断性,使得农产品生产者往往处在盲目生产的状态,生产者经常处于盲目生产的状态,经常造成农产品的“难卖”问题,导致大量的资源浪费和损失。“农超对接”模式通过生产者与超市的直接对接,借助超市完善的顾客信息收集系统,可以获得真实可靠的需求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将消费者的需求信息快速及时地传送给农产品生产者,共享市场信息,与农产品供应链上的各个成员形成长期紧密的合作,实现了生产与消费的数量及结构的吻合,从而体现出稳定的农产品价格。
2.3 农产品质量得到保证
由于进入超市的农产品不仅需要进行标准化的加工与处理,还需要对农产品按照标准进行分级、包装,这都保证了超市提供给消费者的农产品的质量。采用“农超对接”模式进入超市的农产品,流通链条相对缩短,采用第三方物流与超市自建的配送中心,封闭的流通过程也对供应的农产品质量有较高的保证。相比其他农产品零售业态,超市可以用企业的信誉来为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担保,一旦出现农产品质量问题,对超市而言失信成本过高,超市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更有动力,因此超市必然会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督和一些专用性资产的投资。同时,一些大型超市直接从农产品产地进货,这样的进货方式也降低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实施成本。
3 基于“农超对接”的内蒙古农产品流通模式分析
农产品流通主体间的合作关系是“农超对接”的本质,根据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结合内蒙古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农超对接”的农产品流通有四种模式可供选择。
3.1 “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超市”模式
“农超对接”模式中最主要的模式就是“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超市”模式,大型超市和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促使“农超对接”模式得以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同农户合作,帮助超市采购所需的农产品。这种模式的运行方式是:首先超市将市场的需求信息反馈给农民合作组织,农合组织以此为依据组织引导农户进行生产,借助第三方物流或超市自建的配送中心将农产品流转到消费者手中。
3.2 “农户+小型农合组织+龙头企业+超市”模式
该模式和第一种模式的区别在于龙头企业这个重要中介的加入,对于专业化水平低、不太成熟的农民合作组织以及缺乏物流配送中心和储存条件的中小型连锁超市都非常需要这样一个重要的纽带。龙头企业一头连接着中小型农民合作组织把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化,一方面和超市进行洽谈把产品流转到消费者手中。在“农超对接”的实施过程中,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管理经验都优于农民合作组织的龙头企业可以更好的和超市进行博弈,从而为农户争取更多的利益。农民合作组织的作用在于把闲散的农户生产规模化,同时积极联络龙头企业,从而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联合体。
3.3 “超市+基地/自有农场”模式
该模式是指一些有实力的大型连锁超市直接建立农产品采购基地,实现产销直接挂钩,一般只有大型连锁超市才有实力采用这样的模式,自建的物流中心和仓储中心是“超市+基地/自有农场”模式实施的必要条件。与其他模式相比,该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超市主动寻找农产品,其程序是:首先根据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做出预测,然后提出农产品的种植要求以及验收标准等,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要求进行种植、质量监督以及相关包装配送活动,超市对农产品整个种植过程严格把关,从而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自建基地模式由于经营成本较高、租用土地程序复杂、管理难度大等原因,目前这种模式很少。
3.4 “直采”模式
该模式是指超市直接到田间地头采购农产品,与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建立直采关系,通过信息平台将销售信息直接反馈给农户,供销直通,在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同时还降低了超市的采购成本。在这种模式中,通过向农户直接采购农产品,减少传统农产品流通的中间商,中间商赚取的利润一方面转移给了农户一方面惠及消费者。超市在选择农产品种植基地时,要进行前期的考察并实地走访,在确认符合超市要求后,制定農产品质量标准及采购品种,严把农产品收购质量。
4 基于“农超对接”的内蒙古农产品流通模式的优化策略
4.1 改善农产品物流运输环境
物流运输成本是农产品构成成本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物流运输成本也是超市选择农产品采购地点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导致了内蒙古很多优质的农产品运不出来,在田间地头腐烂和浪费,而消费者却购买不到优质的农产品,因此需要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产品物流运输环境。首先,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如果道路基础设施较差,农产品的运输成本就会增加,而物流环境不是某家企业就可以改善的,它需要通过政府来改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就是改善物流运输环境的重要基础;其次,大力发展冷链物流。为了解决易变质、易腐烂的农产品的运输问题,冷链物流应运而生,农产品的保鲜时间因此得以延长,作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趋势,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是保证农产品快速并新鲜的送达到消费者手中的重要环节;再次,大力发展城郊的农业规模产业化。运输距离越长,到达零售终端的农产品的运输成本就越高,发展城郊的农业规模产业化能有效缩短运输距离,与此同时,超市也便于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农产品的运送的及时性。
4.2 加强对超市与农产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易协调
目前,内蒙古农产品供应链不完善、短时间内又无法改善流通环节过多和物流水平不发达而造成的成本价格过高的问题,一些超市通过主动与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对接,积极寻找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以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新鲜程度的方法,在这些连接模式的试行过程中,超市和农产品生产者双方都在积极寻找合作伙伴,这就需要政府给予积极有效的协调组织,提供信息,为“农超”牵线搭桥。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向超市推荐本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生产基地和名牌特色产品,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定期举办专卖场对接洽谈会、产品展示推介会等形式,为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
4.3 加强对农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扶持
农民合作组织是“农超对接”的重要一环,政府应加强对农合组织的扶持,给予其成长的空间。通过财政资金支持,促进农民专业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的开展;同时合作社要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的税收优惠,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桥梁作用,使农户与农产品超市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促进两者形成长久互利的合作机制,规范建立双方利益连接机制,引导超市将农产品流通环节产生的利润向其他环节进行分配,逐步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
4.4 以技术为先导提升超市分销能力
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鼓励政策的落实,超市这一零售业态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数量都实现了快速的膨胀,作为未来最主要的农产品零售业态,需要以先进技术手段为支撑,以科学化管理为主导,促进其快速发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与农产品超市零售进行有效对接,更快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形成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将线下体验与线上的便利性结合。同时,超市还应加强信息技术的运用,有效地控制农产品的购、运、销、存等各环节的费用,从而降低企业各项成本,增强其竞争力,拓宽销售途径,提高农产品销售的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1] 商荣华,尤芳. 我国农超对接模式发展研究[J]. 价值工程,2012(17):105-106.
[2] 张爽,徐正. 基于农超对接模式的新型农产品流通体制探讨[J]. 安徽农业科学,2010(22):552-554.
[3] 包迎春. “农超对接”在内蒙古特色农产品流通中的应用分析[J].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1):56-60.
[4] 魏毕琴. 论超市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上主体共生关系[J]. 消费经济,2011(1):59-62.
[5] 王振. 4C视角下“农超对接”的可行性研究[J]. 中国市场,2011(23):132-134.
[6] 金永亮. 广州“农超对接”模式的实践和思考[J]. 农村财政与财务,2011(6):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