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凤麟
摘 要 本文以日本民法典中与“女性再婚禁止期限”相关的条例为例,探讨如何在日语精读课教学中导入日本法律知识,以期对日语教学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 日本法律 日语教学 女性再婚禁止期限
Abstract Associated with the "women remarriage prohibition period” in Japanese civil code regulations as an example, the author intends to explore how to input Japanese legal knowledge in Japanese intensive reading teaching, in order to offer reference for Japanese teaching.
Keywords Japanese law; Japanese teaching; the period of female remarriage prohibition
0 引言
隨着中日两国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日语人才的需求呈日益扩大的趋势。法律文本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依照职权所制定并正式颁布,并要求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作为日语专业的学生,掌握一定的日本法律知识,对加深日本国情的认识,提高日语学习兴趣会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也符合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外语人才的要求。
1 日语精读课教学中导入法律文本的必要性
日语精读是日语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依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从大一到大四上学期都开设有日语精读课程,其中大一、大二每周八学时,大三每周六学时,大三和大四上学期为每周四学时。在所有的课程中所占比重最大,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日语专业学生的知识储备量绝大程度上取决于日语精读课程中所学的内容。笔者所在学校日语精读课用的教材是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现代日本语》,分六册共72篇课文,基本上涵盖了日本的政治、经济、文学等多个方面。例如,涉及日本政治的文章有「日本の政治」「日本政治の特質と政党の変遷」;涉及日本经济的有「日本の経営と今後の課題」;涉及日本文学的有「坊ちゃん」「伊豆の踊り子」等。①然而,在72篇课文中,没有一篇文章是涉及日本法律的。众所周知,法律是整个社会的调节器,它调解的范围已经涉及到民主保障、社会管理、经济协调、文化科技发展、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人口控制、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作为日语专业的学生,在掌握语言文化知识的同时,如果对日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无疑会对日本社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对将来进入日企工作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在教材内容不全面的情况下,适当补充一些日本法律相关的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
2 日语精读课教学中法律文本的具体运用策略
2.1 选择恰当的导入契机
在日语精读课教学中增加日本法律的知识是属于教材外补充的内容,因此在课堂中导入法律文本时需要有一定的契机。笔者曾尝试在日语精读课教学中导入《日本民法典》中与“女性再婚禁止期限”相关的条例,其契机是日本《朝日新闻》2016年6月1日的一则报道。该报道称日本参议院全体大会于2016年6月1日一致通过了民法修改建议,从2016年6月7日开始,日本女性的再婚禁止期从6个月缩短到100天。由于中国的法律中没有与“女性再婚禁止期限”相关的规定,很多日语专业的学生对日本法律的这一条例产生了疑惑,因此笔者利用精读课的机会,与日语专业大三年级的学生共同探讨了《日本民法典》中与“女性再婚禁止期限”相关的内容。
2.2 深入理解法律文本的内容
日语精读课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听、说、读、写、译等各方面的能力,使学生能够真正掌握知识,并能够融会贯通、灵活运用,以达到掌握日语这门语言的目的。因此,在将法律文本导入精读课的教学时,需要学生对法律文本进行深入理解。日本于1898年制定了新民法典,“女性再婚禁止期限”是日本新民法典中“亲属”这一编中的内容。笔者在对“女性再婚禁止期限”相关内容进行讲解时,特意将修改前后的法案呈现在多媒体教室的大屏幕上,并将重点内容加上下划线,以便学生进行对比学习。
修改前:
(再婚禁止期間)
第七百三十三条 女は、前婚の解消又は取消しの日から六箇月を経過した後でなければ、再婚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
2 女が前婚の解消又は取消の前から懐胎していた場合には、その出産の日から、前項の規定を適用しない。
修改后:
(再婚禁止期間)
第七百三十三条 女は、前婚の解消又は取消しの日から起算して百日を経過した後でなければ、再婚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
2 前項の規定は、次に掲げる場合には、適用しない。
一 女が前婚の解消又は取消しの時に懐胎していなかった場合
二 女が前婚の解消又は取消しの後に出産した場合②
看完大屏幕上呈现出的修改前后的法律条例后,请学生翻译出两段法律条文的中文意思。提示学生注意法律文献中「~でなければ~ことができない」的运用,该句型在法律文献中通常翻译成“非……不得……”从课堂上学生对两段法律文本翻译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同学能理解其意思。对学生的翻译进行点评后,再将两段法律条文的中文翻译呈现在大屏幕上。
修改前:
(再婚禁止期间)
第733条女子自前婚解除或撤销之日起,非经过六个月,不得再婚。
2 女子于前婚解除或撤销前怀孕时,自其分娩日起,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修改后:
(再婚禁止期间)
第733条 女子自前婚解除或撤销之日起,非经过100天,不得再婚。
2 以下情况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一 女子前婚解除或撤销时没有怀孕
二 女子前婚解除或撤销后生产
2.3从法律文本引发的思考
和学生们共同分析完修改案的中文意思后,学生发出疑问,为什么日本法律会单单对女性设置一个再婚期限?这就需要让学生了解《日本民法典》中另一条关于子女嫡出的推定。
(嫡出の推定)
第七百七十二条 妻が婚姻中に懐胎した子は、夫の子と推定する。
2 婚姻の成立の日から二百日を経過した後又は婚姻の解消若しくは取消しの日から三百日以内に生まれた子は、婚姻中に懐胎したものと推定する。③
以上条款翻译成中文为:
(嫡出的推定)
第七百七十二条 妻于婚姻中怀胎的子女,推定为夫的子女。
2自婚姻成立之日起二百日后或自婚姻解除或撤销之日起三百日以内所生子女,推定为婚姻中怀胎的子女。
许多学生对第二款的内容似懂非懂,因此需要对第二款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夫妻离婚后300天内出生的孩子,被推定为前夫所生,再婚200天后出生的孩子被推定为现任丈夫所生。如果女子离婚后马上再婚,就有可能产生父亲认定纷争。《日本民法典》是1989年制定的法律,当时医疗技术还达不到可以利用DNA确定孩子生父的水平,因此给离婚女性设定了“等待6个月后才能再婚”的限制以免对生育的孩子血统存疑。
学生明白了设置女性再婚期限的原因后,又会提出疑问为什么需要对女性的再婚期限从6个月调整为100天呢?这时需要进一步对事情的起因进行说明,以消除学生心中的疑惑。据日本共同社2015年11月4日报道:日本冈山县一名30多岁的女性因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于2008年3月离婚,之后想与现任丈夫结婚,但因為日本民法中有“女子自前婚解除或撤销之日起,非经过六个月,不得再婚”这一规定,不得不等够6个月才进行了婚姻登记。这位女性于2011年8月以这项法律的不合理歧视导致其精神上的痛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日本冈山县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指出,民法733条(修正前)的规定旨在避免对生父的重复认定,起到防纠纷于未然的作用,就立法主旨而言具有合理性,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求,广岛高院冈山分院在二审中也支持了这一判决。之后,该女性上诉到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经过讨论,日本最高法院于2015年12月作出判决:认定女性再婚禁止期中超过100天的部分是“过度制约”,判定其违宪。2016年6月1日,日本参议院全体大会一致通过了民法修正案,同意把女性再婚禁止期从离婚后6个月缩短为100天。
据此,学生对“女性再婚禁止期限”的相关条例有了充分的认识,既明白了1898年日本民法典设置该项条款的原因,也明白了时至今日该项条款需要修改的缘由。课堂结束后,笔者布置课后作业,让学生就“女性再婚禁止期限”这一话题用日语写一篇感想文。从学生上交的作业看出:许多同学认为日本民法典733条修正案反映了日本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还有同学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有必要对一些陈旧的法律条文作出修改。总体来看,通过在精读课教学中补充法律文本知识,提高了学生学习日语的兴趣,加深了学生对日本国情的认识,同时锻炼了学生思考与分析问题的能力。
3 结语
将法律文本导入教学能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但法律文本很多时候是枯燥乏味的,因此,在讲解法律文本时,教师不能过于强调单词、语法,而是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思考法律文本的立法依据,提高在法律语境中的语言运用能力。此外,教师在选择法律文本时,还可以与具体的教学项目紧密结合,例如当教学内容涉及到日本政治时,就可以适当补充日本的《国民投票法》《公职选举法》等法律知识;教学内容涉及到日本经济时,就可以适当补充日本的《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知识;在涉及到物权、继承等教学内容时,就可以适当导入《日本民法典》中的相关内容。通过将法律文本与具体教学项目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日语教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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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 胡振平.现代日本语[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10.
②③ 日本法务省官方网址:http://www.moj.go.jp/MINJI/minji04_00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