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苑
摘 要 分析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的现有基础,文章从评价观念、评价主体、评价标准、评价过程、评价反馈五个层面分析了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教学质量 评价机制
Abstract It describes the existing evaluation mechanism of teaching quality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teaching quality evaluation mechanism from five aspects: concepts of evaluation, subject of evaluation, criteria of evaluation, evaluation process and the feedback of evalu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eaching quality; evaluation mechanism
2015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中指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建立常态化的职业院校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决定从逐步在全国职业院校推进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而“课堂教学与实践”是人才培养工作要素之一,如何对高职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需要完善的评价机制。
1 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现状分析
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中第六条“强化教学规范管理”中提出了“完善教学标准体系”的要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是高校内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教学管理的重要举措。高等职业院校应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并完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从而以评促教,提高高职教学水平。
目前,多数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一般为教学督导或者教务处等责任部门牵头,采取院、系(部)二级督导体系,分工评价。院级教学质量评价组根据其工作职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检查、评估、指导、咨询等工作,由教学督导处负责日常管理。系(部)级教学质量评价由各系(部)负责聘任,根据其工作职责在本系(部)范围内开展检查、考核、咨询等工作。一般教学质量评价除了院领导、督导评教之外,还包括学生评教,少数学校还将社会评教纳入评教体系。
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一般体现在《教学质量学生评教表》、《教学质量社会评价信息汇总表》、《听课记录及评价表》等督导部门表格文件中。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主要分为常规性教学质量检查和公开课、示范课等非常规性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要以听课为主,听课人员随机听取任课教师某一节课,并填写《听课记录及评价表》,课后将听课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学督导处。教学督导处对相关授课教师提出教育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存在的问题
2.1 评价观念有待更新
重形式,轻内容。一些高职院校期初、期中、期末均会组织教学检查工作,主要检查教材发放、教学教案及授课计划、备课笔记、教师学生出勤、学生课堂基本表现、教学环境、教师教态、教学设备运行等。但鉴于教师众多、精力时间有限等诸多原因,对于教师教学材料内容是否妥当鲜有细细探究,深入课堂听课较少,难免让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流于形式。
重教师,轻学生。一些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过于强调教师教了什么,忽视学生需要什么、应该学什么、喜歡怎么学、学了什么。
2.2 评价主体的专业性有待提高
教学质量评价主体主要是学校专兼职督导员、社会人员、学生等。
学校专职督导员往往还肩负其他事务性工作。有些高职院校的专职督导员曾是某具体专业的专任教师,但未对高职教育有宏观、系统的学习与研究。有些高职院校的专职督导员是离退休老干部,之前甚至从未从事教育事业,更是难以胜任教学质量评价这一专业性的工作。
学校兼职督导员一般是二级院系部的教学秘书等教师或者行政管理人员,二级院系部事务繁忙,时间、精力有限;教学质量检查往往是其兼职工作,动力不强;检查同事的教学情况时个人情感难以完全排除;囿于专业限制,往往对本专业、本院系课程、教学等了解,对其他院系、专业鲜有研究。
社会人员和学生的评教更加是流于表面。社会人员的评教往往是本专业行业从业人员,对教育教学原理不太熟悉。学生往往有害怕评教结果泄露导致考试不及格、老师生气等,所以学生评教也并非客观真实。
2.3 评价标准有待修订
表1是某高职院校听课评价表。可见,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一级指标为教学态度、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管理与教学组织以及教学效果。其中,“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所占权重最大。指标体系内容较完整,高职教育的实践性、职业性突出,其第五个一级指标“教学效果”中还分别阐述了理论课、实践课和理实一体化课程的二级指标,值得推广。该听课评价表是目前高职院校中评价标准制定得较为全面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缺乏专业针对性。2012年教育部发布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高职专业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亦是共性与个性并存,统一的听课评价表已不能完整地评价教师特别是专业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察比重有待提高。“教学效果”这一评价指标中仅有3个二级指标,且多从教师角度评价,还不能全面评价学生在知识、技能、情感意志、职业素养等多方面的提升。
2.4 评价过程不够完善
教学质量评价主要由督导老师负责,当时的状态、心情都会影响评价者的状态,评价难免有主观性;专兼职督导与相关授课教师可能有一定关系,是否能够公正、客观地评教有待考量。
2.5 评价反馈有待加强
目前督导听课意见一般以文字形式表达,沟通不流畅。沟通对象也以教学较为优秀或者较为落后的教师为主,反馈对象范围较窄。
3 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完善的对策
3.1 更新评价观念
高职院校专兼职督导要积极学习高职新理念,准确把握高等职业教育理论探索和行动实践的趋势,积极深入课堂,学习具体专业教学评价相关知识和技能,突出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
3.2 提高评价主体的专业性
完善高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保障。完善落实学院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运作制度,形成常态化的信息反馈诊断分析与改进机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创新教学质量评价方式,加大专题调研和教学诊断,提供咨询报告。通过研讨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和标准;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为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
选聘高职教育研究人员作为学校专职督导员,适当增加专职督导员人数。对专兼职督导员进行周期性的高职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培训。及时结算二级院系部兼职督导员的听课、评课费用,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社会人员和学生的评教可以采用移动客户端评教系统,并确保评教人员姓名等信息隐藏。
3.3 修订评价标准
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情况,结合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开发出各专业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其中,提高学生学习效果的考察比重,全面评价学生在知识、技能、情感意志、职业素养等多方面是否有提升。
3.4 完善評价过程
随机听课与精细听课相结合。听课教师尽量选聘正直、敢说实话、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听课打分实名负责制。
3.5 加强评价反馈
鼓励督导听课意见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以真正促进教学诊断与改进。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国教育部网站[EB/OL][2016-11-16].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464/200704/21822.html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通知.中国江苏网[EB/OL][2015-7-8].http://edu.jschina.com.cn/system/2015/07/08/025396701.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