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
——以吉林省为例

2017-03-30 06:26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9期
关键词:贷后助学生源

周 禹

国家助学贷款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
——以吉林省为例

周 禹

作为教育公平的助推器,国家助学贷款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以吉林省国家助学贷款运行现状为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从完善机制建设、规范贷后管理、加强诚信监督的角度探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教育;助学贷款;生源地;高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改革的深入,贫困学生就读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国家提出“不让一个贫困大学生失学”的目标,在此背景下,我国了借鉴一些国外成功经验,建立起多元化的贫困生助学资助体系,并于1999年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逐步成为高校中资助力度最强、覆盖面最广、最有助于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问题的资助政策之一,极大推动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助学贷款的基本模式是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其业务体系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即以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或在校园地申请为主要区分。

一、吉林省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运行概况和存在的问题

吉林省是农业和教育大省,有省属公办高校42所,在校生60余万人,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因管理难度大、成本及违约风险高,造成商业银行对助学贷款业务缺乏积极性而难以普遍推行。2006年,吉林省助学贷款招标出现流标。在此情况下,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国家开发银行承担社会责任,自2010年始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逐步成为吉林省助学贷款业务的主力银行。截至2016年末统计数字显示,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已累计发放高校助学贷款8.97亿元,余额0.76亿元,发放生源地贷款9.71亿元,余额7.83亿元。贷款投放范围覆盖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区)及全部省属高校。

近年来,助学贷款的政策和管理制度虽然不断改进,但仍未能兼顾各方利益建立起成熟完善的体系,存在如下问题:

(一)总体违约率偏高

截至2016年末,高校助学贷款当期回收率89.37%,累计自付本息回收率71.49%,生源地助学贷款当期回收率98.47%,累计自付本息回收率97.63%。总体累计自付本息回收率79.91%,与其他省份对比排名相对靠后。

(二)本息催缴困难

目前,吉林省高校贷款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贷后本息的催缴方面。毕业生就业后流动性较大,很多预留的联系方式已经更改,由于高校不能及时掌握学生的联络信息,贷后催缴工作存在一定难度,目前利息违约情况已时有发生。2006-201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已大规模进入还本期,贷款本金的催缴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挑战。生源地贷款的运行时间也已满7年,问题主要体现在各县级资助中心经验不足,需进一步熟练掌握生源地贷款流程及系统操作等方面。另外,也同样即将面临大规模到期贷款本金的催缴工作。

(三)信贷管理难度激增

总体来说,吉林省助学贷款受理学生数量逐年上升,总合同量已达到342836笔,发放量接近20亿,信贷管理强度和难度、处理特殊事件的数量和复杂程度与日俱增。各高校及资助中心在管理过程中业难免出现纰漏,合作机构教师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难以控制。学生、家长的投诉数量,各级资助中心与开发银行协同处理特殊事件次数也大幅增加,为维系声誉风险相对投入了更多精力。

(四)贷款审核流于形式

无论是生源地贷款还是高校贷款,其本质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问题。此外,由于助学贷款一直遵循“应贷尽贷”原则,县级和高校资助中心对于贷款的认定主要是通过学生持有“贫困证明”的方式实现的。高中、村(居)委会以及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对于学生是否贫困的审核的把关并无明确严格的标准界限,往往造成真正家庭贫困的学生对此项证明开具困难,而相对富裕、有一定家庭背景的学生获得贫困证明后实际获得了申请助学贷款的资格。

二、吉林省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成因

(一)政府支持角度

虽然省政府对吉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始终在资金及宣传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但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投入效果仍然不足。

第一,部分资助中心定位不明。目前,各级助学贷款资助中心均挂靠在各级教育部门,绝大部分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很多教师没有独立编制,每年地方提供的办公经费也存在不足。第二,约束机制缺失。很多教师信贷管理知识不足,而且他们的贷后管理业绩与个人职业发展关联性不强,部分县市人员更换得比较频繁。此外,目前实行的贷款风险补偿金奖补周期较长且方式单一,不能很好的约束中心教师。第三,市级资助中心职能缺位。生源地助学贷款均为省对县区的直接对口管理模式,各市级资助中心管理职能缺失,长春等地的资助中心曾经主动与分行联系,希望开展合作,但没有得到省教育厅的答复。贷后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县市对本息回收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未形成有效催收机制,仅依靠电话、邮件等传统催收方式。第四,除教育部门外,民政等相关部门对于助学贷款政策的配合度不够,主要体现在贫困生认定方面。

(二)从银行管理角度

吉林省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全面覆盖,由于开行本身的机构性质和其他一些客观因素,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第一,机制层面。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采取与外部资助中心合作的机制性模式,以批发的方式解决资助贫困学生的个人问题,工作人员少,管理流程与环节多,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与资助中心教师面对面沟通的机会不多,很难及时掌握各县市业务开展具体情况。第二,贷后管理层面。有些符合核销标准的个人逾期贷款没有第一时间核销,致使贷款长期挂账,造成分行在财会管理成本方面的负担。第三,科技系统层面。通过调查,多数已逾期学生反映无法收到银行关于扣款、逾期等重要信息的官方通知,希望通过系统予以解决。

(三)从高校协同角度

很多高校表示,平时教学工作繁忙,所以对助贷方面并未给予关注。总体来看,高校对助学贷款的还款工作,由其是生源地贷款的还款关注度不足,造成助贷运行的整体环节缺失。

第一,诚信教育缺失。据统计,60%以上的高校不会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尤其是对于助学贷款的介绍以及还款细则等方面,高校都是一种不够重视的态度,这导致了贷款无法顺利展开。第二,难以进行协同催收。虽然有些高校在学生毕业以后也会帮助银行进行贷款的追缴,不过效果并不理想,并没有专人负责,只是由各院系的教师代为催缴,而有些学生更换联系方式以后,便无能为力。

(四)从学生自身角度

学生作为借款和还款主体,无论从沟通交流和诚信意识来看,其行为本身对于助学贷款流程的整体运行具有决定性影响。

第一,贫困家庭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对网络还款操作生疏,各中心经常接待要求现场还款的学生,而且主动还款意愿不强,发现个人征信记录出现不良后才与银行和资助中心联系,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第二,部分资助学生很难取得联系,有的是因为联络方式经常更换,有的是因为工作环境不定,甚至有的是意外身故,都增加了联络的成本。第三,学生总体诚信意识不足,且依照吉林省目前就业形势,2016年毕业生就业率81.99%,部分贷款学生毕业后就业困难。

三、建议与对策

1.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资助中心建设。省教育厅应尽快明确各资助中心与人员的定位,稳定经办人员队伍,增设贷款管理的专职人员,使其具有独立编制,补足地方助贷中心的办公经费,增强培训资助中心和高校经办教师的信贷管理知识。在受理量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增加激励手段,以提升经办人在贷款管理中对本息回收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省政府应对助贷工作加强总体安排,协调其他部门予以有效配合,统一出台贫困生认定办法,按照要求为真正的贫困学生开辟绿色通道。

2.加强银政高层谋划,完善机制建设。在贷款管理上银行与教育部门紧密沟通,适当增加考核压力,建设完善的约束机制与奖惩办法;应加强横向比较,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适时通报。同时,应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金返回机制细则,切实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进一步提升银行贷后管理效率。首先明确助学贷款核销标准,简化业务办理流程,降低管理成本。其次提升助学贷款系统实用性,对于逾期、扣款等关键性贷款环节信息,能够第一时间以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学生,增强贷款催收工作的主动性。最后加强银行与合作机构工作人员沟通,提升业务培训与会议召开频率,及时掌握各地贷后管理工作的动态情况。

4.进一步做好在校诚信教育宣传,降低信贷风险。助学贷款工作存在“贷前看生源,贷中、贷后看高校”的特点,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教育至关重要,高校教师是最能掌握学生动态的“第一开关”。要加强高校经办人员信贷知识培训,提升学生诚信意识,组织高校教师编写贷款催收工作操作模板,解决学校岗位轮换问题,尝试在学生毕业档案中附加个人诚信及贷款信息记录。此外,要发动留校工作学生的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掌握学生毕业后动向。

5.增加学生和家长的还款渠道。目前,吉林省助贷学生均通过支付宝进行还款,部分家长由于知识所限,反映对于操作不够熟悉。因此应大力推广POS机还款方式,POS机中的各项功能无地域限制,学生可以在任何助贷中心及高校的POS机上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截至2016年末,全省只有南关区和农安、集安、伊通、桦甸、通化5个县的资助中心和吉林大学1所高校安装了助学贷款还款专用POS机,应实现全面覆盖。

6.积极推广优秀经验。在有效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为学生和企业之间搭建交流互动的桥梁,将金融支持延伸到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提高受助学生还款能力,促进助学贷款的良性循环。目前,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已连续5年举办助学贷款学生专场招聘会,推动助贷学生有效就业,同时增强其还款能力,使得助学贷款业务良性运行。各地区开展助学贷款工作以来,也形成了一系列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如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协助开展贷款受理与管理工作,全面覆盖高中预申请工作等。

[1]李小涛等.开发性金融热词[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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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宝国等.学生资助工作指南[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G526

A

1671-6531(2017)09-0035-03

周禹/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职员,硕士(吉林长春130000)。

责任编辑:郭一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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