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兴
同途殊归※
——苏联新经济政策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成败原因比较分析
●赵大兴
列宁主导下实行的新经济政策与中国的经济改革,虽相隔数十载,但其实质都是通过市场经济道路建设社会主义。两者路径相似而结果殊异,究其原因就在于市场经济战略定位与领导战略定力的差异。
新经济政策;军事共产主义;市场经济
人们每每提到“苏联模式”,通常是指在斯大林主导下,从20世纪三十年代开始在苏联逐步形成的在政治上以一党制高度集权、经济上以计划经济实施高度集中管理的一整套建设社会主义的模式。但殊不知在此之前还有着另外一个“苏联模式”,即20世纪二十年代在列宁主导下实行的新经济政策。虽然这一政策最终在三十年代被斯大林废止,但它的存在却表明: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从一开始就是有两种选择的。邓小平曾如此评价:“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1]
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是否对后来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产生了启示作用,这是有迹可循的。1926年,邓小平曾在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留学近一年,其时正是新经济政策实施时期。新中国建立后,邓小平又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曾七次访问苏联,对于苏联两种不同的经济模式自然有着切身的直观感受。
新经济政策当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中国在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后者无论在实施的时间、规模上还是在成就与影响上都是前者不可比拟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两者间在实施背景、基本内容、思维逻辑和基本运作原理上的确有着广泛的共同之处。
第一,两者都经历了以前实施的既有体制和政策的全面失败以及因这种失败而导致的严重政治危机。俄国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党实行了军事共产主义政策。所谓军事共产主义,是苏俄在十月革命后实施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制度与政策的总和。其包括:实行余粮收集制、银行和企业国有化、禁止自由贸易、取消商品生产、实行平均主义分配制度以及在国家管理上实行高度集中的军事命令制,把全国像一个军营一样管理。列宁坦率的承认:“在经济战线上,由于我们企图过渡到共产主义,到1921年春天我们就遭到了严重的失败,这次失败比高尔察克、邓尼金或皮尔苏茨基使我们遭到的任何一次失败都严重得多,重大的多,危险得多。这次失败表现在:我们上层制定的经济政策同下层脱节,它没有促成生产力的提高,而提高生产力本是我们党纲规定的紧迫的基本任务。在农村实行余粮收集制,这种解决城市建设任务的直接的共产主义办法阻碍了生产力的提高,它是我们在1921年春天遭到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的主要原因。”[2]发生在1921年2月的喀琅施塔得水兵暴动成为军事共产主义政策遭到失败的显著标志。在这之前,在坦波夫、托木斯克、西伯利亚和伊尔库茨克等地都发生了反苏维埃政权的大规模农民暴动。正是这种严重危机促使列宁的警醒,从而开始了从军事共产主义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无独有偶,中国在上世纪50-70年代“左”的政策不仅造成严重的政治混乱,而且使中国经济发展陷于停滞状态。发生在1976年4月的“四五”天安门事件表明,人们对“文化大革命”为代表的极左意识形态已完全丧失了信心,成为后来政治大转变的先声。半年后,江青等“四人帮”被粉碎,中国全面改革的序幕拉开了。
第二,两者都是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变革着手开始政策转轨的。1921年3月召开的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确定了以粮食税取代余粮收集制。这是布尔什维克党政策大转变的开始。列宁对这一转变是这样解释的:“粮食税,是从极度贫困、经济破坏和战争迫使我们所实行的特殊的‘战时共产主义’向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过渡的一种形式。而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又是从带有小农占人口多数所造成的种种特点的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种形式。特殊的‘战时共产主义’就是:我们实际上从农民手里拿来了全部余粮,甚至有时不仅是余粮,而是农民的一部分必需的粮食,我们拿来这些粮食,为的是供给军队和养活工人。……我们当时不这样做就不能在一个经济遭到破坏的小农国家里战胜地主和资本家。……应当说我们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是一种功劳。但同样必须知道这个功劳的真正限度。‘战时共产主义’是战争和经济破坏迫使我们实行的。它不是而且也不能是一项适应无产阶级经济任务的政策。它是一种临时的办法。在小农国家内实现本阶级专政的无产阶级,其正确政策是要用农民所必需的工业品去换取粮食。只有这样的粮食政策才能适应无产阶级的任务,只有这样的粮食政策才能巩固社会主义的基础,才能使社会主义取得完全的胜利。”[3]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则始于1978年在农村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业土地经营权归还给农民,从而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冲破了僵化的人民公社体制。
第三,两者都实行了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1920年底,在内战基本结束后,列宁即提出要转向“经济方面的政治”,认为“今后最好的政治就是少谈政治”。[4]1923年列宁在《论合作社》一文中再次提及工作重心转移的问题。与此相同,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也果断宣布,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第四,两者都强调实践先行,推崇实践的开创和引导作用。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写道:“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5]1923年初,列宁在去世前一年在《论我国革命》一文中又这样写道:“记得拿破仑这样写过:‘On s’engage et puisonvoit’,意译出来就是:‘首先要投入真正的战斗,然后便见分晓。’我们也是首先在1917年10月投入了真正的战斗,然后就看到了布列斯特和约或新经济政策等等这样的发展中的细节(从世界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无疑是细节)。”[6]同样,邓小平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也一直坚持实践先行的方针,提倡“摸着石头过河”、“不争论”,但要“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的试,大胆的闯。”,“允许看,但要坚决的试”。[7]
第五,两者都实行了主要针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开放,尽管程度不同。落后国家进行工业化建设,如何获取建设所必须的资金、技术和知识经验是一个关键问题。正因为如此,向经济发达国家的学习、借鉴和交流是不可缺少的。新经济政策规定允许引入外国资本,实行租让和租赁。列宁曾经直言不讳的宣称,新经济政策的实际目的就是实行租让。[8]列宁本人对推行向外国资本的租让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就实行租让问题多次做出指示。1921年3月29日,列宁在给奥尔忠尼启则的电报中,就要求“无论如何要尽快以格鲁吉亚的租让项目和锰矿石等等从国外换回粮食。”[9]1921年4月19日,列宁又致电奥尔忠尼启则,坚决要求为整个外高加索成立一个区域经济机构,尽一切努力签订租让合同,特别是在格鲁吉亚。[10]1922年1月23日,列宁就同德国签订租让合同问题的电报中提出,“我认为,正是现在,即在热那亚会议召开以前,接受克虏伯的建议(指德国克虏伯公司提出的承租5万俄亩土地的建议-注)对我们来说是绝对必要的。同德国公司签订租让合同,哪怕签订一项,对我们来说也是无比重要的,更不用说签订几项合同。因此,应当对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领导人中的那种反对租让石油、农业等项目的偏见进行最无情的斗争。”[11]与之类似,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也是与对外开放同时起步的。1978年10月,邓小平在第三次复出工作后不久即大声疾呼:“现在是我们向世界先进国家学习的时候了。”[12]在同年10月闭幕的全国计划会议第一次确定,要从不同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经济技术交流的闭关自守或半闭关自守状态,转到积极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利用国外资金、大胆进入国际市场上来。[13]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福建沿海地区建立经济特区,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邓小平在回顾新中国30年的发展历程后得出结论:“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14]
第六,两者都在实施后不久取得了突出成就。苏联前领导人赫鲁晓夫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新经济政策一执行,混乱和饥荒马上就开始平息下去了。城市恢复了生气。市场上的商店里又开始有产品供应了,物价也随之下降。”[15]新经济政策大大促进了农业的恢复与发展。到1928年,全国耕作的土地已略微超过战前水平。同时,工业产能也和战前持平。由于市场机制和自由贸易的恢复,商业也开始复苏,在零售业中私营商业占到75%。[16]到1926年,零售商品流转额已接近1913年的水平。[17]1924年苏联完成了币制改革,以切尔文卢布取代了旧苏维埃纸币,消除了金融的混乱状态,实现了币值稳定。[18]总之,正是由于新经济政策的实行,苏联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奠定了基础。中国在20世纪八十年代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迅速出现了一个经济发展的新高潮。1987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0920亿元,自1982年以来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11.1%;国民收入达到9153亿元,自1982年以来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12.9%。各种主要工业产品和交通运输量都有较大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也有较大提高。1982-1987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70元提高到463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平均年增长8.6%;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从494.5元提高到91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平均年增长6.3%。[19]中国总体经济实力因此上了一个大台阶。
1921年列宁开始推行的新经济政策与50多年后中国启动的市场经济改革具有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然而其结局却大相径庭。新经济政策实施不到十年即无疾而终,而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虽然也遭遇过种种困难和障碍,但却一往无前,至今方兴未艾。同途而殊归,其中原因不能不令人深思。
笔者认为,决定一种政策或战略成败的因素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1)战略定位。包括政策战略目标的确定及其正确性,以及决定政策的理论的正确性与前瞻性。(2)领导核心是否能够保持坚强有力,团结一致。(3)依靠力量。即群众基础是否强大并保持团结。(4)制度环境。即政策实施的制度保障。(5)外在环境。即政策的客观可行性。
依据以上五个方面分析:
第一,新经济政策在苏联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战略定位始终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毫无疑问,新经济政策最初是作为对付危机的应急性策略而提出的。对于当时实施这种政策的必要性,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层总体上并无太大异议。但是,在新经济政策实行过程中,列宁、布哈林为代表的一部分党的领导人在思想上发生了重大转变。他们在亲身实践中,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形成了全新的看法。用列宁的话说,“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整个的看法根本改变了。”[20]列宁充分认识到,“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21]列宁认为,在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进程中,商业和市场是不可不加以利用力量,不能想象在废止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建成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学会这样经营商业,即设法使工业能满足农民的需要,使农民能通过商业满足自己的需要。”[22]在俄共其他领导人中,布哈林最为准确地理解并发展了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思想。他在论述新经济政策的意义时强调:“新经济政策的决定性因素是存在市场关系——在这种那种程度上。这是最重要的标准,它规定了新经济政策的实质。”[23]“我们恰恰是要通过市场关系走向社会主义”。[24]
然而,列宁、布哈林的思路并未能成为全党的共识。由于过早去世,列宁未能将他对于新经济政策战略定位的思考进一步明确化。在党的领导层内部,对于如何认识新经济政策的价值与作用也存在极大分歧。俄共领袖中,多数人更倾向把新经济政策视为应付一时困难的策略,而非要长期坚持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战略举措,很多人认为新经济政策与社会主义是对立的。新经济政策战略定位的模糊不清,使其未能由此发展出一整套建设社会主义的整体战略,因而就其实际运用范畴和作用而言,新经济政策基本始终是一种立足于经济领域解决经济问题的策略,所有这一切,决定了新经济政策在实践中必然行之不远。
与之相反,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从来不是单纯的经济体制改革,而是中国整体社会改革的组成部分。中国从改革伊始就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实行改革开放,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进而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发展手段从而完美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这两大基本问题。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不是简单的解决经济问题的策略,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手段,其战略意义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支撑的。而新经济政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政治上从未能够达到这样的战略高度,这是两者同途殊归的关键原因之一。
第二,任何政策与战略的成功实施,领导是否坚强有力都是极其关键的因素。由于列宁的过早离世使新经济政策失去了最有力的支持者(列宁在党内的权威是无可取代的)。列宁去世后,在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层中,除布哈林等少数人外,其他人对新经济政策要么态度暧昧,要么心存疑虑。党的主要领袖中,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斯大林虽然在党内斗争中彼此对立,但在反对新经济政策上却异口同声。在1923年召开的俄共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托洛茨基、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即提出建立“工业专政”,而根据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阐释,所谓“工业专政”,就是要优先发展工业,而发展工业所需的资金则要通过工农业产品的不等价交换从农业和农民身上获取,以此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始积累”,而这就必然意味着新经济政策的废止。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和斯大林实际上都是反对新经济政策的。1922年12月,加米涅夫在全俄苏维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公开与新经济政策唱反调,声称“新经济政策可以简单地通过你们或者苏维埃政权的任何高级机关的命令予以废止,而不会引发任何政治震动。”[25]出于当时党内斗争的需要,斯大林一度对新经济政策持暧昧态度。但到了1926年底,斯大林就公开声称,要“堵死和消灭阶级首先是资本借以产生的一切孔道,最后造成直接消灭阶级的生产条件和分配条件。”[26]随后,斯大林又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宣布,要“采取消灭国民经济中的资本主义成分的方针。”[27]这就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新经济政策。当1929年斯大林在党内斗争中将布哈林、李可夫等支持新经济政策的领导人从党的领导位置上清除掉后,便公开宣称:“我们所以采取新经济政策,就是因为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当它不再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时候,我们就让它见鬼去”。[28]
与苏联的情形不同,中国在推动市场经济改革上虽然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探索过程,但中共从邓小平到习近平几代领导核心坚持改革的方向和决心从不曾动摇过。改革伊始,邓小平就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29]在经历了1989年政治风波和1991年苏联解体的内外巨大冲击后,邓小平依然旗帜鲜明地提出“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30]“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31]1992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更是明确提出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目标,市场经济改革的潮流在中国遂成不可阻挡之势。
第三,任何政策与战略的实施都不可能仅仅依靠少数人。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缺乏必要的社会支持,任何政策的落实都将是一句空话。新经济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一个严重缺陷,就是在党内外缺乏必要的社会政治基础。1917年十月革命前,布尔什维克党的党员数量很少。到新经济政策开始实施时,全党多数党员是在革命后内战时期入党的。内战时期的军事共产主义对全党党员的思想有着深刻影响,很多党员实际上是从军事共产主义的立场和角度来理解社会主义的。他们无法理解从市场走向社会主义的设想。新经济政策开始实行后不久,党内即出现了“工人反对派”,“工人反对派”把新经济政策看作是“对无产阶级的新剥削”。这种情况的出现当然不是偶然的,因为军事共产主义虽然在实践中遭到失败,但在政治上却并没有得到彻底清理,依然保持着道义上的合法性。这种思想状况对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不能不构成极大的思想障碍。另一方面,俄国农民虽然是新经济政策的受益者,但农民由于自身的散漫性难以构成有影响的政治力量,在新经济政策下产生的富裕农民阶层在政治上不被信任,甚至遭受排斥。1925年阿穆尔州的一位农妇马秀拉在给《农民报》的信中写道:“共产党好像竭力要使所有的农民变穷,只鼓励贫农,不是帮助他,而是鼓励他穷,如果一个农民成功地改善了自己的经营,那他就会从贫农队伍中除名,在他头上贴上富农的标签,把他看作是苏维埃政权的敌人。可是没有一个农民不想改善自己的经营,这就在党眼中就成为富农。”[32]总之,新经济政策不仅在国家上层,而且在社会基层,都缺乏强有力的支持,其最终难以持续,也就毫不奇怪了。
与新经济政策得到的社会支持飘忽不定相比,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中国改革无论在中共广大党员中还是在社会大众中都得到广泛而持久的支持。长达20年的“左”的错误的严重危害,反过来成为形成全社会改革共识的驱动力量。尽管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并非一帆风顺,也曾经历过激烈的党内斗争和社会冲突(最突出的是1989年的“六四”风波),但这种支持却从未动摇过。邓小平在谈及“六四”事件时曾说过:“这次什么口号都出来了,但是没有打倒改革的口号。”[33]因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本身就是下层推动和上层引导相互结合的产物,其中来自基层的创新推动作用特别突出,在中国经济改革中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建立经济特区等举措,无不来自地方和基层。这是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始终拥有广泛社会支持的重要原因,而这些是苏联推行新经济政策时所不具备的。
第四,政策实施的制度环境对于政策实施的成败至关重要的外部因素。新经济政策最终夭折的原因不仅由于其内在缺陷,缺乏相应的制度环境也是其难于持续的重要因素。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通过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这就需要一个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较为宽松的政治体制和法制化管理,作为其制度环境和实施保障。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同时,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曾通过决议,取消军事共产主义下实行的“战斗命令制”,而在全党实行“工人民主制”。然而实际上,苏联的政治体制一直向集权化方向发展。1923年11月,被称为“等级官员名册”为核心的干部制度正式启动。[34]任命制逐渐代替了选举制。政治体制的这种发展趋势与新经济政策所需要的制度环境南辕北辙。由于新经济政策战略定位的模糊,整个二十年代,苏联政治体制与新经济政策主导的经济体制始终未能形成有效的整合协调,苏联的政治法律制度始终未能给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两者之间的摩擦产生的巨大张力,严重损耗了新经济政策的实际效用。列宁去世后,联共(布)党内激烈的斗争又造成政治权力的进一步集中,这种变化趋势使新经济政策与日益集权化的政治体制愈来愈难以整合,其最终只能择一而从之。
反观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是与政治体制改革相向而行的。改革之初,邓小平就提出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的问题。1986年6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35]同年,他在谈及政治体制改革时又指出,“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障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36]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的每一步骤,都伴随着政治体制的相应改革与调整。九十年代中期,在推动国企改革的同时,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进入21世纪后,在加入世贸组织(WTO),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在政治体制改革上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正是这种经济与政治的有效互动,才保证了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顺利发展和可持续性。
第五,外部环境的差异也是导致新经济政策与中国市场化改革不同结局的重要因素。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开放性经济,客观上必需与外界的交流,而这种交流只能在相对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中进行。苏联实施新经济政策的二十年代,国际环境相对稳定。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正处于一战后的恢复期,且彼此矛盾重重,这就为苏维埃国家提供了纵横捭阖的国际空间,这也是新经济政策能够得以实施的重要条件。但从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开始,国际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法西斯势力在意大利、德国和日本相继崛起,形成了新的战争策源地,战争阴云重又笼罩着苏联。正是这种战争威胁,使不惜一切代价加速实现工业化成为斯大林等苏联领袖的优先考虑,而这种考虑又最终构成了废除新经济政策的理由。因为不惜一切代价加速工业化就意味着必须通过超经济手段(国家行政手段)集中资源,而这种途径与市场经济是根本对立的。与之相似的是,中国的改革开放也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国际环境对中国最有利的情形下开始的。但九十年代后,中国在冷战后国际格局多极化的形势下,坚持韬光养晦的策略,仍然为自身的改革发展争取了有利的国际空间和发展机遇。在形势变化的情形下,仍然通过自身努力,为自己的发展营造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这是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能够持续前行的重要条件。
综上所述,以上五个方面,其中对政策实施成败真正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前两个方面,即战略定位和领导作用。任何政策,只要有正确的定位,有坚强的领导,没有群众可以争取群众,没有条件可以创造条件,面临外部环境变化可以通过策略调整去适应变化。但是,如果政策的战略定位模糊,那么政策走向就会缺乏方向感,更无从保持政策本身的正确。如果领导本身对自己推行政策的必要性缺乏坚定的认识,就不可能在任何情形下认真有效地贯彻政策,更不可能使群众保持对政策的信心与支持。新经济政策与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同结局即来源于此。前车之鉴,后人当细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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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6
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947(2017)04-0038-06
本文为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工业大学)课题“全面从严治党与提升党的治国理政能力研究”(项目号036000J46616503)阶段性成果。
赵大兴,北京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北京 100102)
责任编辑 李 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