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静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和业务工作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增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压力也将随之增加。如何处理好社会保险工作中的各种关系,以及保险经办工作中日益凸显的问题,经办机构如何加强“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也迫在眉睫。文章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建设问题提出看法。
关键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管理
一、当前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一)缺少完善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我国立法的层面看,虽然宪法和劳动法都对人民社会保险的权利进行了保障,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能社会保障发的核心方面《社会保险法》却始终无法出台。因为立法的层面原因,这样一来当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虽然面对各种问题,但却不能就这些为题作出行政行为。这样陷入了“重任压肩、有责无权”的尴尬境地。突出表现在:一是扩面征缴措施不力。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可以凭借一个行政文件,就能在短时间内把国有、集体企业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单位各类人员在社会保险中参保问题以及缴费的问题,因为没有《社会保险法》的保护而缺乏执法的公信力。其次是不能够有效的协调政府有关于社会保险经办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经办机构工作压力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就业结构已经出现了很大变化,在社会参保结构上的体现就是自由职业者、个体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比例越来越大。社会参保工作的业务范围和工作数量日益变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的内容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由传统的征缴、发放。变为现在的续保、稽核、完善个人账户等保险管理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强度也不断增加。社会保险的社会投入也不断地增加,但社会保障工作的压力仍然很大。以邯郸市为例,仅灵活就业参保人数就有2.4万人之多。可想而知,仅这部分人群便可以给社会保险工作造成一定的压力。仅每天参保人数就有成百上千人,每天几十个窗口都忙不过来。而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也参差不齐,不能够满足这些参保人员的各种要求,在无形当中加大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工作的难度。对于参保人群,经办人员对于具体问题不能为其一一讲解。由于参保人数过多,经办机构窗口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非常大。
(三)信息化程度低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斷发展,信息技术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目前为止,信息技术也广泛应用到了社保经办任务的很多方面,信息资源的管理逐渐的成为社会保险的重要方面。可以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对其信息技术的应用需要越来越大。信息技术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及其人员的基础信息、各种账户及缴费记录等各个方面已经开始普及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在经办工作中的广泛使用,虽然在经办工作的各个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想要继续提高其办事效率和办事能力,就必须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目前,计算机技术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应用,但是在计算机应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往往会出现资源不共享或者标准不统一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险分立,但目前为止仍没能够实现统一申报、记账。在信息化技术普遍应用的今天,社会保险工作的信息化程度仍有待提高。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的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
国家主管法律的部门,应当加快社会保险立法的出台。通过法律制度建设保障社会保险机构权能的履行。对于国家来说,需要切实研究社会保险立法,推动社会保险立法的出台。完善社会保险机构的权能,分配其内部的工作任务。明确经办机构的设置、规格和职能。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从地方层面上,各地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社会保险方面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为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推动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依法行政。各地还需要积极调查研究和考证,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经验,深入基层,脚踏实地。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盲目地出台地方规章。根据本地实际,出台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积极推动地方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属于经办能力建设的外部条件。要切实有效解决社会保险经办建设的压力,需要当地政府能够提供一定的帮助。要协同政府一起来处理社会保险工作。各级政府要强化在社会保险工作中的职能,不能推卸责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社会保障是涉及全体人民的一项公共服务,这项服务方便全体人民。这项服务的展开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同时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财力的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财政支持和人力配置力度。有经济学学者认为,在社保工作开展时应当降级成本。但笔者认为,管理水平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成本。目前我国,各地方管理能力不高,地方政府为了节约成本而致使其管理水平较低。而就我国在社会保险经办方面的编制来说,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才正式确立社会保险经办编制。而从那个时候到目前统账结合的模式确立以后,社保经办机构的编制人数仍然增加很少,这样就给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管理造成困难。人员紧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应健全对社会保险工作财政补贴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社会保险是公共财政的调整范围。但是,目前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所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责任并不确定,省级统筹没有做实,一定程度“放纵或回避”了下级政府在扩面、征缴、清欠、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方面的“财政责任”。健全财政补贴制度,要能够纵观统筹完善各级政府对于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然后,各级政府要提高自我的办事效率,要强化其职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划拨社保资金。当社保资金出现周转障碍或者资金不充足等情况时,政府要能够去及时解决该类问题,确保社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后,要加强对社会保险机构的宏观调控,在社保机构办事的过程中要严格把控其业务指标、职权权限。要首先保障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建立健全工作体系。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首先要规范各经办机构的名称,规定人员编制和各个人员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通过技能培训提升经办人员的行业能力。建立完善科学合理权责统一的规章制度,如人员职责、内部规章、业务考核细则等,通过运用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严格管理经办人员的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机构工作体系建立。要严格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其次,要通过先行试点,逐不断推广社会经办人员的业务规范标准。按照这个标准严格办事,建立权责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推动社会保险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建设。把社会保险引领到规范化的模式中去。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普及,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改变经办工作的现状,强化政府责任和加强自身改革。不断推动其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險经办机构需要不断推进其自身建设。面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日益增大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 面对“五险分立”局面下工作绩效低,对企业多票征收,对个人多账户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要提高对于社会保险信息化的建设,要统一各方面的资源提高办事效率。经办机构需要提高自身能力,不断推进资源的整合,利用现有的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经办机构要学会运用各种信息化资源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经办企业要能够去把握住时代潮流,理由信息技术推动经办企业工作模式的革新,通过改进信息共享、分立账户的方式是可利用的资源统一起来。建立科学统一的信息网络。就“五险合一”而言,要真正的去协调各方面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统一的数据库可以降低社会保障成本,提高社会保障效率,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中是十分可行的。利用信息化资源,对社会保障系统统一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具有其优势的地方,运用在现代管理当中,能够提高管理的机构的办事效率,减少不必要成本的之处。作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需要在信息化建设方面需要切实去落实,不断推动。经办机构要杜绝各自为政的现象,要使现有的资源统一起来,发挥其高效的作用。信息技术给人们带来的是统一的高效行为方法,只有资源不再分立、能够被共享、信息化建设落到实处才能推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工作能力的提升。
(作者单位: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