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玲,刘一春
【 大学研究】
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路径探析
卢 玲,刘一春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社科系,四川 泸州 646000)
专业伦理是幼儿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应该遵循的基本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随着近年来幼儿教师虐童、消极怠工等伦理失范现象的频繁曝光,该群体的专业伦理建设显得刻不容缓。可以从制订科学的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加强专业伦理的制度保障、营造专业伦理的人文氛围、强化专业伦理的教育与培训等方面进行建设,以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的职业道德水平。
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职业道德;建设
现代教育论认为,教学是一种道德实践活动。它不仅涵盖教师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还包括具备良好的教师专业伦理素养。可见,幼儿教师在幼儿园中所开展的教育活动是一种极具伦理与道德特色的专业活动。教育部2012年出台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提出“专业导向,师德为先”的指导思想,并认为“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因此,幼儿教师必须遵循自身群体的专业伦理规范,以促进自身的专业化发展,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专业伦理与专业道德、专业规范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可用英文“professional ethics”表示,一般是指某职业群体为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满足社会需要,维护职业声誉而制定的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该规范为这一职业群体提供了恰当行为和不恰当行为界定的标准[1]。人们常常将“专业伦理”和“职业道德”等概念混为一谈,并交互使用来辨别行为品质、工作方式和工作意义的善恶正邪[2]。但事实上,“专业伦理”与“职业道德”还是有所差别,尤其是从两者的含义中可以窥探一二。专业伦理是某一专业应遵守的基本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侧重于社会中的整个群体,强调道德规范的客观原则方面;而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侧重于群体中的个体,强调道德规范的内在遵守方面。可见,“专业伦理”比“职业道德”的范围和外延更为宽广。同时,专业伦理是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角度出发,突出的是该职业的专业德行;而职业道德则是传统意义上的“师德”,突出的是该职业与其他职业在品德上的不同。幼儿教师专业伦理是指幼儿教师在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这一专业工作时应该遵循的基本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应该保持的科学理念和态度,它用以约束和规范幼儿教师团队在执行相关专业活动时对其个人、他人及社会的行为[3]。由此,幼儿教师作为一门专业,从“职业道德”转向“专业伦理”必然成为其专业化发展进程中的一种趋势。
1989年7月,美国的全美幼教协会通过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规范草案,开辟了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探索之路。2011年5月,又对《伦理规范和承诺声明》进行了修订和更新[4]。美国在建设专业伦理过程中,注重实证研究和可操作性研究,而且研究范围和对象较为广泛,为我国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提供了政策性的依据和借鉴。2012年,我国出台的《专业标准》强调了师德为先的基本理念,并把专业理念与师德作为幼儿园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与条件之一。
(一)专业伦理建设是幼儿教师职业特性使然
幼儿教师面向的是稚嫩纯真的幼儿,身心各方面发展都还不成熟,如知识经验较为贫乏,思维发展还处在具体形象阶段,对各种事物充满好奇和兴趣,有主动获取知识的强烈需要,但对危险的觉知能力还严重不足等。同时,幼儿教师要对幼儿全面负责,不仅要照顾他们的生活,增进儿童的健康,做好保育工作;还要教给他们粗浅的知识和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行为和习惯,实现全面发展的各项教育任务。既要面向全体幼儿,又要做到关心每一个幼儿,需要具有极大的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由此可见,教育对象的特殊性以及劳动的全面性、细致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幼儿教师必须遵循社会群体中的伦理规范原则,也必须将客观伦理原则转化为自身的内在操守。
(二)现实中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失范现象频出
近年来,社会媒介曝光了很多幼儿教师虐待儿童的事件,如打耳光、扯耳朵、扔垃圾桶、胶带封嘴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实中也有一些幼儿教师自身的思想觉悟不高,容易出现一系列消极现象,如对工作缺乏热情,被动应付;对幼儿缺乏爱心和耐心,甚至出现打骂、体罚等虐童行为;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等,这些现象都体现了幼儿教师的专业伦理的不足与缺失。同时,这些不良现象引发了社会大众对幼儿教师的不信任,影响着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有效开展,进而制约幼儿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最终危害着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因此,根据幼儿教师存在的种种现实问题,为加强幼儿教师的师德教育与专业发展,建设幼儿教师专业伦理显得意义重大。
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建设,既是社会大众群体的要求,也是幼儿教师个体自身专业化发展的需要。同时,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建设又是一项极为复杂的教育工作,需要从制度、环境、培训等方面着手进行。
(一)制订科学的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规范
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是幼儿教师专业行为的有力依据,指导着幼儿教师进行各项专业活动。首先,制订科学的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应该强调“以人为本”,真正做到了解和关心教师,提高教师工作的幸福指数。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反映了幼儿教师对专业伦理规范的科学诉求。如果这两种需要得以满足,幼儿教师将会增强自信心,愿意把工作做得更好,并且积极主动地按照伦理要求来对待幼儿。因此,科学的幼儿教师伦理规范应真正体现出对幼儿教师工作的尊重,充分尊重幼儿教师自身的内部需要,维护幼儿教师的合法利益。
其次,随着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推进,部分国家和地区开始出台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如2001年,参考和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台湾地区幼儿教育改革研究会正式提出《幼儿教育专业伦理守则》,提出了非常细化和具体的理念和实践的指引原则[5]。2006年,澳大利亚幼儿教育协会发布《幼儿教育伦理规范》。2011年5月,全美幼教协会(NAFYC) 又对《伦理规范和承诺声明》进行了新一轮的修订和更新,对幼儿园教师的专业伦理行为提出详细的要求和指导,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些专业伦理规范的颁布,为我国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其中也涉及了师德方面的内容,但仅仅只是宏观的论述,未来还需要在结合幼儿教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规范。
(二)加强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制度保障
专业伦理作为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以保证对遵守者的激励和对违反者的惩罚。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制度保障可以大致分为外部制度保障和内部制度保障[6]。
外部保障方面,首先政府应明确自身职责,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学前教育领域的内容应当被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之中,并以成文法律法规条文来严格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责[7]。其次,通过建立相关法律来切实提高幼儿教师的薪酬待遇,如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法》。建立健全幼儿教师职称评定体系,解决幼儿教师编制问题,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增加其安全感和归属感。国家督学庞丽娟认为,应该明确幼儿教师身份地位,保障教师待遇,使幼儿教师职业具有吸引力。当前的学前教育领域中,幼儿教师同工不同酬、能力与待遇不匹配的现象比比皆是。究其原因,则是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常常依附于中小学编制体系,幼儿园缺乏独立于中小学之外的编制和职称体系所致。
建设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规范,也要注重幼儿教师群体的内部制度保障,如积极推行幼儿教师专业团体自治制度。专业团体必须是该领域具有权威性的组织,例如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就是中国幼教界的最高专业协会。由专业团体来制定相关的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对其幼儿教师成员进行相应的专业监控,督促其成员对专业伦理规范的遵守,体现了幼教界的一种行业自觉。
(三)营造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文化氛围
营造轻松和谐的环境氛围,让幼儿教师在工作中获得自我认同感和价值成就感,能够促使他们自觉遵守伦理规范和热爱自身职业,促进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发展[8]。首先,要创设一个人文关怀强烈的幼儿园内部园所环境。幼儿教师的专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劳动,需要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有机结合,不仅体现在以保教工作为主的专业性上,也是对幼儿教师爱心、耐心等品性与德行的考验。近年来,为了应对激烈的招生竞争,某些幼儿园给老师们安排了繁重的招生任务和科研任务,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幼儿教师,极其容易陷入“伦理两难”困境之中,从而做出违背伦理规范的行为[7]。因此,为保障幼儿教师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伦理规范,并不为现实各种问题所困扰,幼儿园应该积极创设一个和谐、温馨、有爱的园所环境,如经常组织和举办一些活动来疏导、调试老师的心理和情绪,鼓励幼儿教师参与其中。同时,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幼儿教师进行奖励,从而让幼儿教师能够快乐、幸福地工作于幼儿园中。此外,幼儿园外部的社会舆论环境也会影响幼儿教师伦理规范的形成。近年来,大众媒体频频曝光多起幼儿教师虐童事件,却很少有媒体宣扬那些具有优秀专业品质的幼儿教师,不少媒体甚至对幼儿教师这一职业群体产生“否定”态度。这些不合理的社会舆论现象,严重打击了幼儿教师专业行为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幼儿教师对伦理规范的专业认知和判断。因此,相关政府、社会力量和幼儿园应该引导大众媒体对幼儿教师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同时,大众媒体也需要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一方面对幼儿教师的一言一行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也要将广大幼儿教师的心声传达给社会大众,让社会和幼儿家长更加理解和支持幼儿教师的辛勤劳动,并把社会和幼儿家长的现实需求反馈给幼儿教师,以便幼儿教师更好、更科学地为家长和社会服务。
(四)注重幼儿教师专业伦理教育与培训
教师职业伦理建设贯穿职前教育、入职教育和在职教育一体化的过程,并突出“专业”和“服务”两大核心理念[9]。首先,要加强幼儿教育师范生职前专业伦理教育。职前教育阶段是专业伦理认知初步形成的时期,是专业发展的基础阶段。因此,师范院校在重视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的同时,也要注重职前学生的专业伦理教育。师范院校必须对学生强调“专业”和“服务”理念的价值,可以为学生开设相关的专业伦理课程,组织和开展有关伦理方面的实践活动,从而让师范生认识到专业伦理的重要意义,了解基本的专业伦理规范,形成初步的正确伦理观念。其次,入职培训是专业伦理教育的推进阶段。因此,在开展入职培训时,可以邀请幼儿教师专业伦理教育方面的专家或者有经验的一线幼儿园教师与准教师进行沟通和交流,从而促进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入职教育的有效进行。
最后,在职教育是专业伦理教育的关键阶段。由于幼儿教师在职后已经进行了一些专业活动,并将自身对专业伦理规范的理解与幼儿园具体实际情况相联系,对教师伦理的认知和领会更加深刻。幼儿园可以根据这些具体实际情况,有效开展专业伦理教育,不断完善和更新幼儿教师的伦理思想。幼儿园既可以组织幼儿教师学习专业伦理的知识理论,也可以开展幼儿教师对日常教育活动实际案例的探讨,学着如何发现、解决和反思伦理问题,从而提升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自我修养。
[1]刘捷.专业化:挑战21世纪的教师 [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62.
[2]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9.
[3]邵小佩.论幼儿教师专业伦理 [J].教育导刊:下半月,2009(10):7.
[4]王小溪,姚伟.美国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制定及其启示 [J].学前教育研究,2013(4):33.
[5]索长清.台湾地区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特点及其启示 [J].早期教育(教科研版),2015(1):26.
[6]徐浩斌.论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制度保障 [J].社会科学战线,2012(6):269.
[7]邓亚玲,阳泽.论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重塑 [J].教育探索,2015(8):26-27.
[8]周玉娟.教师专业伦理:民族地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维度 [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5(2):75.
[9]徐廷福.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探微 [J].教育评论,2005(4):14.
(责任编辑:李 军)
Construction of Kindergarten Teachers’Professional Ethics
LU Ling,LIU Yi-chun
(Luzhou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Luzhou 646000,China)
Professional ethics is the basic ethical norm and behavior standard that kindergarten teachers must follow in their teaching and education.Because the frequently-happened incidents that kindergarten teachers break ethics,it is urgent to build the professional ethics of kindergarten teachers.It is proposed in this study that kindergarten teacher's professional ethics can be built by formulating professional ethical norm,strengthening the system safeguard,creating the cultural atmosphere and intensifying th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kindergarten teacher;professional ethics;construction
G619..22
A
1672-8572(2017)05-0131-04
10.14168/j.issn.1672-8572.2017.05.20
2017-05-23
卢玲(1986—),女,重庆巴南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学前教育、教师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