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公平效用对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的启示

2017-03-12 08:25
关键词:科举考试舞弊公平

芦 艳 红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考试安全处,辽宁 沈阳 110031)

科举考试公平效用对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的启示

芦 艳 红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考试安全处,辽宁 沈阳 110031)

科举考试由于过度偏重防范作弊、过度追求公平而逐渐偏离了选才的目标,失去了选才的功效,最终走向衰亡。普通高考因为防弊、公平、管理等问题陷入了唯文化课分数录取的局面,偏离了教育方针和招生原则。为了保障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促进普通高校招生选人、育人制度健康发展,应以古为鉴。要从思想与认知上提升,确立科学的高考公平观;要从制度与措施上创新,构建科学的选才体系;要从实施及监督上强化管理,杜绝防弊倒逼的负效应。

科举;高考;公平;科学;管理

考试之旨,首在取士①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1.。我国封建社会实行的科举考试制度是一种分科考试拔举人才的选士制度②白应东.科举考试惩戒舞弊的法规措施及其借鉴意义[J].汉中师范学院学报,1997(2):5.。它萌芽于南朝宋、梁及北朝西魏、北齐,诞生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传播于辽金,鼎盛于明清,停废于清末,前后实行达一千三百余年。作为一种选择考试制度,其实行之早,持续时间之长,影响之深广,对人类文明贡献之巨大,在世界考试史中都是绝无仅有的。科举考试制度及其文化含量博大精深,本文只从科举考试中的公平效用这一视角作以回顾和梳理,反思公平高考下的相关问题,为加强和改进当前普通高校招生管理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科举考试中的公平效用

科举制度作为“国家抡才大典”,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它有力地打破了士族豪门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得平民百姓等各阶层人士均可平等地凭借自身才能提高自己的社会政治地位。但是作为读书人向上攀登的阶梯,科举制度从实行之初就遭到舞弊问题的严重侵扰,面临着保障公平的巨大压力。一部科举史,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就是一部舞弊与反舞弊的历史,就是少数人挖空心思实施舞弊与制度设计者绞尽脑汁防止舞弊相互较量的历史③刘海峰.科举学导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96.。科举考试反舞弊保公平,大大地促进了科举法制体系的建设,但对科举制度也产生了毁灭性的反效用。

(一)科举考试舞弊问题严重影响公平

科举考中的秀才、举人和进士不仅取得了社会身份和地位,同时也意味着荣华富贵和光宗耀祖。从而,科举得第,入仕做官,便成为当时士人追求的最高理想。然而能够科举考中的人只是极少数,更多的人则是皓首青灯,屡试不第。于是,就有人营私舞弊,以身试法。科场舞弊手法五花八门,层出不穷,有的将考试材料通过随身穿的衣服、鞋子,以及吃食、墨盒、毛笔等带进考场,更有甚者竟然用油纸将考试材料卷紧,用细线绑好,塞进肛门中,可谓无所不用;有的通过信鸽或贿赂工作人员在科场内外传递试题和答案;有的用录取率低的籍贯假冒录取率相对高的籍贯报名参加考试;有的雇佣“枪手”代笔。到了清代,还有中介机构专门负责招募枪手并牵线搭桥;有的考生与考官相互串通作弊,在考试或阅卷环节买通场内的工作人员及考官通过修改、偷换答卷,或者重新编写一篇答卷获得“关照”。科举舞弊问题呈愈演愈烈趋势,到了清末,舞弊行为无所不用其极,严重影响公平。

(二)保公平对科举考试法制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

作为选吏重大措施的科举考试,历代王朝都极为重视,针对日益猖獗的科举考试舞弊问题,历代统治者都将防止舞弊、保障公平作为重要的政事。在科举制度创立之始,统治者对防弊制度的建设还远不成系统。从唐中后期开始,为防止科场舞弊的发生,统治者就逐渐建立了一些具体的制度。到了清代,防弊措施更加严厉,对科场舞弊的惩处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为保障考试公平,颁布了一道道整肃考纪的禁令,制定了一系列从报名至考试全过程的严密规程,采取了一整套惩戒舞弊的法规措施,并制定了《钦定科场条例》这一专门的考试法规。从实际效能上说,是“公平”促使科举考试建立并形成完备、严谨的科举法制体系。

(三)过度追求公平对科举制度的毁灭性反效用

“公平”促进了科举法制体系的建设,然而为了保障公平,科举考试中的防弊措施已然形成了“一人生病,百人吃药”的局面。清朝童试中有“五童五结”定例,《钦定礼部则例》卷十六《童试事例》记载:“童生考试,以同考五人互结,取行优廪保出结识认。”“每名下仍开廪生认保姓名,不得有顶替、倩代、假捏姓名、匿丧冒籍容隐者五人连坐,廪保黜革治罪。本府州县考时,亦令本籍黜革一体保结识认。”少数人的科考舞弊行为,不但累及了多数清白学子,甚至也在一定程度上“挟持”了整个科举考试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到了清末,科举考试被日益猖獗的舞弊问题和保障公平的现实需求逼迫到了本末倒置的地步。《容斋四笔》卷十三《科举之弊不可革》中这样评述:“国家设科之意,本以求才;今之立法,则专以防奸为主。”更为严重的是,在愈演愈烈的科场舞弊压力下,各种反舞弊手段不断加码。终于,当考试实施环节严格的监管制度和细密的防范措施仍不能完全解决舞弊问题、保障公平时,不得不将反舞弊战线上溯至命题环节,使命题也成为“防泄密,防舞弊”的战场,一步步倒逼着科举命题走入“八股文”的死胡同。八股文不利于国家选拔有用人才,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泯灭了人们的聪明才智,扼杀了人们的创新能力,阻碍了社会和经济发展。顾炎武之言曰:“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204.顾景范则曰:“秦坑儒,不过四百,八股阬人,极于天下后世。”*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205.废科举原因可分为二,其一为八股文之反动*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203.。从这个视角上可以说,八股文的诞生既是科举制度衰落的转折点,也是科举制度灭亡的重要原因。

值得我们注意并警惕的是,科举制度的首要目标是选才,但当社会大众以及统治者把关注重点集中在保公平、防舞弊上以后,最终忽视并丢弃了科举考试最根本的目的,即公平性与秩序性事实上取代了选才这一根本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正是因为过度偏重防弊,过度追求公平,才使得科举考试逐渐偏离了选才的目标,失去了选才的实际功效,最终走向衰亡。

二、科举制度兴废的启示:公平高考下的缺憾

科举考试因为过度偏重防范作弊、过度追求公平,考试科目由多渐少,考试内容由繁至简,考试文本由多样变成单一,最终陷入“八股文”的死穴,失去了选才的功效,进而走向废止。当下的高考,从一定意义上讲,为了保障公平而导致普通高校招生考核项目不断缩减,录取标准逐渐变得单一。长期以来,在统招录取中,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仅凭高考文化课分数录取的现实状况,已与党的教育方针和高校招生原则相悖。借鉴科举考试制度的兴废,启迪我们对高考现实问题的思考,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关心,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研究。

(一)普通高校招生的要求及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对包括普通高校招生在内的教育工作适应新形势所提出的必然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历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教育部都明确指出:“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至此,国家关于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目标及要求已经非常明确,而且特别强调在普通高校招生中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概括而简单地理解,就是高校录取新生不能仅凭高考文化课分数。

(二)现状与要求及目标的背离

高校招生可分为特殊招生和统招两个类别。在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中,考生可以凭借自身特长或综合素质能力以及文化课成绩等综合评价结果升入高等院校,此种招生形式能够较好地体现高校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但录取的考生数量很少。以辽宁为例,每年仅1 000人左右,约占当年考生总数的5‰,此种招生形式在体现招生原则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在统招录取中,高考加分项目特长考核以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两项内容是体现招生原则的重要途径。

1.高考统招特长考核因防弊而被取消。高考加分政策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EB/OL].(2010-12-13)[2016-01-05]. http:∥gaokao.chsi.com.cn/gkxx/ss/201012/.。但是,近年来在体优生等与录取利益相关联的多项特长考核中频繁出现舞弊现象,甚至是腐败问题,导致明显的不公平,百姓对此反响强烈,社会各界对公平的呼声空前高涨。而在目前的人文环境以及现行的高考管理体制下,又难以完全杜绝这类不公平问题。为了保障公平,为了顺应民众对公平的强烈诉求,迫不得已,教育部门从2011年开始逐渐对体现“德智体美”特长考核内容的高考加分项目简单地采取了“一砍了之”的做法。及至2015年,高校招生中“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者、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体育特长生”等全国奖励性加分项目全部取消,只保留了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等五类全国扶持性(照顾)加分项目,同时对地方加分项目的减少和规范也提出了明确的意见。自此,在高校统招录取中,高考加分实施特长考核而体现招生原则的作用已经丧失。

2.综合素质评价因公平而形同虚设。按照规定,从2009年开始,普通高中对本校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内容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从理论上讲,此设计符合高校招生的基本原则,但在高校统招录取实践中,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却因缺乏操作依据、规范程序等制度与管理问题不能保障公平,而未能发挥“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规定的功效。究其具体问题主要有四项:一是评价结果缺乏规范依据性。在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除了学业水平及高中三个年级考试成绩外,其他考核内容多带有主观性和可人为操作性,缺乏客观、规范的依据性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尚缺乏统一、规范、科学、实用、系统的指导、培训和管理,使得不同地区、不同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不具备可比性,即使同一所高中学生由于评价结果“千人一面”问题,也难以作为录取时取舍考生的依据。二是对评价结果真实性缺乏科学的验证依据。在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工作中,尚缺乏有效的、诚信的监督机制和惩戒体系,尚无法保证每个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都是真实可信的,如果以此为录取依据可能会出现有失公平的问题。三是受招生录取时间的限制。高校统招录取时间有限,在现有录取条件下若在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每名统招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根本无法完成,如以此作为录取的依据或参考从时限上很难做到。四是受限于招生学校的取舍自主权空间。为了规避安全风险,部分省份在录取中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分分”计较,甚至规定在考生总分相同时必须要按照规定的单科(数学或语文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取舍,“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已然成为虚空之言。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在客观上基本没有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实施录取的自主权空间。高考加分项目特长考核的取消以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在统招录取中的形同虚设,使得高考统招录取陷入仅凭高考文化课分数的缺憾状况。如长此以往,一方面对高等教育选人育人将产生深刻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对基础教育将继续强化已经形成的负面导向作用。我们应该吸取科举制度走向衰亡的历史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改革、完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及其管理工作。

三、对普通高校招生管理工作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的总体部署,国务院于2014年9月4日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普通高考及其相关考试的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录取机制的改革方案。此次改革从内容设计上,坚持以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针对当今高考制度中存在的应试教育和片面导向问题明确指出:“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此次改革规划的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为了确保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促进普通高校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选人育人制度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保证高考公平,要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框架下,着重关注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创新性突破。笔者结合自己多年从事高考工作的实践,围绕普通高校招生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提出以下建议。

(一)从思想与认知上提升,确立科学的高考公平观

1.正确理解公平的内涵。公平,指公正、不偏不倚。《中华辞海》对公平的解释为: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当代社会与道德提倡公平,认为公平是包括高考在内的一切竞技活动实施的基础。公平,一般靠协约和法律来保证,由活动的发起方或组织者制定,参与者遵守。公平需要对共性采取统一标准,对个性差别对待。公平,一般是在理想状态下实现的,没有绝对的公平。如果某个或者某些方面的某种状态相对差距为零,那么这不是公平,而是平均。公平是承认差距的,它也强调差距存在的客观性与合理性。

2.辩证认识“唯分数论”公平观的评价标准和影响。高考“唯分数论”对公平的评价标准不但单一,而且未能客观对待个体的差异,它追求形式上的绝对公平。其表现为:录取考生唯高考文化课分数论高低,甚至对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还要以指定的单科排序分出高低,决定取舍。这样的评价标准,不但机械而且片面,它只重视考生书本知识的掌握和考试现场的作答结果,没有考量考生学习过程这个重要因素。面对以高考文化课分数为唯一录取标准的现实状况,高中、考生、家长别无选择,只能千方百计地谋取分数最大化。“唯分数论”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EB/OL].(2014-09-04)[2016-01-07]. http:∥gaokao.chsi.,其后果已经显现,中小学生的近视率升高,近视年龄降低,学生身体素质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致使素质教育难以落到实处。高考唯分数论对青少年身心造成不良后果,阻碍素质教育的落实,影响高等学校选才育才。这种影响已经延伸到社会,一些单位选人用人的标准也越来越趋于重学历,重名校,其程度远远胜过对人综合能力、品德修养的考量。这对人才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必将产生不利影响。

3.构建科学高考公平观的途径。为改变现状,确保改革目标实现,就要摈弃“唯分数论”的公平观,寻求招生考试选择性与公平性的平衡点,建立科学的高考公平观。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牢牢树立改革制度下正确的公平观,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从理念上对考生及家长乃至社会各界给予正确引导,并要从政策、实施办法等制度的设计与制定上给予鲜明的引领,努力在全社会构建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高考公平观。

(二)从制度与措施上创新,构建科学的选才体系

1.综合素质评价是构建科学选才体系的关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对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考试形式和内容、招生录取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以及启动改革试点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在本次高考改革中,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以及学业水平考试计入高考成绩的科目要求、考试形式、考试内容等改革备受关注。笔者认为,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比,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如何作为普通高校录取的依据是改革的难点和焦点,是构建科学选才体系的关键。

2.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重点。有人认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这样一个与考生利益有高利害相关性的考试挂钩,容易导致腐败,出现不公平等问题。虽然面临着高风险、重压力和新挑战,但这是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以及高中学校应该承担的职能责任,是必须要正确面对和切实解决的问题。推行高校录取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需要高中、高校以及教育行政、招生考试部门建立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联动机制。高中学校的工作重点应是“保真”,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档案材料准确、真实、全面,并且便于使用;普通高校的工作重点应是“保用”,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结果在高校录取中发挥切实的作用;教育行政及招生考试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是“保障”,建立并推行诚信机制、促进机制、监督机制等制度,为高中及高校提供相关制度、权力、技术平台等保障机制。教育行政及招生考试部门的制度等保障机制建设,要从每项细小的操作流程和操作办法等管理措施入手,按照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创新思维,创新管理,勇于担当,着重从制度和机制上构建科学的选才体系。

3.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举措。为做好“保真”“保用”“保障”三项重点工作,笔者认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一要统一思想,消除畏难情绪,正确认识做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二要明晰评价结果在高考录取中的具体作用,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给予有效且有力的引领,保障其不走过场,建议在高校自主招生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保持合理权重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并逐渐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考统招录取硬挂钩试点工作;三要制定完善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规则,建立教育行政、高校、高中互动互促机制,全面考量高校和专业的特色以及考生表现的差异,制定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相关实施流程;四要建立完善的诚信机制与监督机制,实行提前公示、过程公开、结果公示,强化诚信、责任追究、抽检和申诉、仲裁、奖惩等管理工作;五要提升技术支持能力及水平,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并同录取系统建立有效链接,同时提供网络监督以保障公平;六要加强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工作培训,促进全省同步奏、同标准规范实施。

(三)从实施及监督上强化管理,杜绝防弊倒逼的负效应

清代末年,因为防弊使得科举考试逐渐偏离了选才的目标,失去了选才的实际功效,最终走向废止。为了体现公平,我们也对曾经发挥素质教育引导作用并已实行多年的相关高考内容做了简单性去除。在本次高考改革中我们应以此为鉴,从实施及监督上强化管理,要注意防范并杜绝因管理不当和对舞弊治理不力而倒逼高考取消相关考核项目,致使高考考核内容及项目缺失或不完整,导致高校考试招生偏离教育方针和招生原则。加强考试管理,防范考试舞弊,从而达到考生不想作弊、不能作弊、不敢作弊的工作目标,需要采取一抓惩治、二抓保障、三抓治理、四抓监督的管理措施。

1.充分发挥法律效能,严惩考试舞弊违法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的正式施行,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罪名确定与时间效力两个问题司法解释的颁布,表明考试作弊刑法处罚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这对严惩考试作弊行为、维护考试公平意义重大。但这只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下一步还要解决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问题,需要强化执法的实施环节。首先,《刑法修正案(九)》操作层面的相关规定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其次,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司法机关要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明确程序要求及管理措施等,从而保障法律明确规定的相关作弊行为责任依法受到追究,相关法律规定得到有效落实,考试舞弊等违法行为受到严肃惩治。

2.加快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健全综合保障机制

为保障考试顺利实施和考试公平,目前多数省份已经建立了招生考试综合治理机制。但此机制尚缺少法律和制度保障,往往因为某些部门工作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在全省范围内考风考纪呈周期性恶化态势。为解决此问题,要借助《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进一步推进考试相关法律的建设进程,明确各类考试的性质、目标、原则、要求,以及权责分工、组织方式和法律责任等,实现依法规范管理,为强化考试治理提供法律保障,并在法律的框架内,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建立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完善考试治理及考试安全制度,建设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体系,从而构建招生考试综合治理的法制和制度保障机制。

3.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考试治理能力

为提高考试治理能力,首先要加强招生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在考试舞弊防范治理及考试服务硬件设施上,不断提升科学技术水平,满足防范考试作弊及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其次要加强招生考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自身科学管理水平、高新技术能力,直接掌控关键工作环节核心技术和核心数据信息,减少对外技术依赖,全面管控考试治理工作,在考试实施过程中杜绝作弊问题。

4.强化过程监督,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

考试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不规范、不正确、违规违法行为影响公平,有的是因为业务不熟或工作疏忽等无意为之的,有的是因为朋友请托或牟取私利而故意为之的。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加强信息公开,广泛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外,要在结果监督基础上,着重强化过程监督和内部监督,要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工作方案设计及工作实施都要着眼于监督的即时性,要把事后监督改为事中即时监督,要组织熟悉考试业务、熟知工作风险点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同步施行指导和监督,提高监督效率,减少乃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总之,高考“唯分数论”公平观在人们的思想中已根深蒂固,改变高考唯文化课分数录取的状况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改革,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形成共识,共同参与,紧密配合,综合施策。所有的教育工作者都应该履行职责,勇于担当,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唯有如此,才能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公平、科学有效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体系,才能使高考在促进社会公平和人才选拔培养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张秀红〕

Fair utility of China’s ancient imperial examination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the enrollment management of curren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u Yanhong

(DepartmentofExaminationSecurity,EnrollmentandExaminationOfficeofLiaoningProvince,Shenyang110031,China)

Because of excessive prevention of cheating and pursuit of fairness,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gradually deviated from the goal of talent selection, lost its function of talent selection and finally died out. Currently, because of issues such as cheating prevention, fairness and management,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s faced with a dilemma of sole indicator for enrollment, i.e. the entrance examination score. This absolutely deviates from the education policy and admission principles. In order to ensure successful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round reform of college enrollment system and facilitat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ollege enrollment system and education system, we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learning lessons of history and improving ideology and cognition to establish a correct and scientific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concept of fairness and innovation in system and corresponding measures to construct a scientific talent selection system, and management should be improved in implementation and supervision to completely eradicate negative effects brought by cheating prevention.

imperial examination;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fairness; scientific; management

10.16216/j.cnki.lsxbwk.201702071

2016-04-01 作者简介:芦艳红(1968-),女,辽宁锦州人,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教育招生考试管理及教育改革研究。

G649.21

A

1000-1751(2017)02-00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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