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生涯发展教育中的“自立”观念及其意义

2017-03-12 03:00陈昌茂
文化学刊 2017年11期
关键词:小人生涯君子

陈昌茂

(青岛滨海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555)

孔子生涯发展教育中的“自立”观念及其意义

陈昌茂

(青岛滨海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555)

孔子在生涯发展教育中,将21-30岁设定为“自立”生涯发展阶段,其发展目标是能够独立生存和生活,本质上是人主体性的建立。只有人与对象一起构成一个自己的生活世界,人才能独立自主,才能自爱、自尊、自信,才能真正建立起人的主体性,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自立要通过社会适应与就业的实行活动,是人们经历“动心忍性”和“曾益其所不能”的奋斗过程。没有独立自主的人格,就没有个人的生活世界,就没有生活的幸福感。

孔子;自立;幸福感;意义

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他用“泰山之立”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自立”的直观审美形象。自立——安身立命、自食其力、独立自主作为孔子开创的生涯发展教育的核心概念,通过一代代人的身体力行,这一观念逐渐积淀成为了中国文化的心理结构,成为中国文化中的人生观念。

一、孔子生涯发展教育中的“自立”

作为教师,孔子必须面对培养目标的问题,即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孔子把“立与不立”作为对人进行分类的基本标准,重新定义了小人和君子的内涵和外延:自食其力者为君子。反之,不能自食其力者为小人。自立生涯发展的目标是要达到经济自立、精神自立、情感自立。山不立不为山,人不立不为人。山,正因为挺立,才成为自然世界的一员。人也因为自立,才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员,以独立主体创建一个自己的生活世界。

(一)经济自立

孔子曰:“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求富,是担当自己养活自己的责任。富,不仅是一种源自生命的基本欲望,而且是对生命力使命的一种担当,即要促进政治稳定、社会发展。自己不能养活自己,不能够自立,是懒惰,是对生命使命的放弃。

“君子求诸己”,就是君子*最初,由长子形成的家庭体系叫大宗,大宗里的男性称为“君子”,由次子和庶子组成的家庭体系为小宗,小宗里的男性称为“小人”。后来,周文王认为,按照家庭出生来划分,没有实际意义,不利于社会对人的评价管理。他在修订《易经》时,将君子界定为士大夫即读书人。孔子进一步发挥,把自立与否作为君子与小人的标准。经济独立,有财务自由,这是立世的基础。小人求诸人:小人没有自己的世界,他要活着,就只有到别人的世界中去活,这就是“混”。他是怎么混进去的呢?方法很简单:一是混入亲戚朋友的世界;二是通过亲戚朋友“开后门”,混入社会其他人的世界;三是伪装成君子,混入公共生活世界。总之,小人只能混迹在别人的世界里。

(二)精神自立

精神自立似乎有些抽象。孔子打个比喻,“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平时不会被发觉,但到了寒冬腊月,我们会发现大部分树木都光秃秃的了,只有松树和柏树还郁郁葱葱,这就是独立的精神。我们不应把进退成败的原因推之于外在的因素,不要怨天尤人,而要着力于把握自己,把自己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小人喻于利:小人的目标,像动物一样,就是找饭吃。没有为人处事的道德原则,更没有生命的使命担当。所以,唐朝李德裕在《小人论》中说:“世所谓小人者,便辟巧佞,翻覆难信,此小人常态,不足惧也;以怨报德,此其甚者也;背本忘义,抑又次之……”哪怕获得的只是一些蝇头小利,他也要不择手段。

(三)情感自立

物质上、精神上的独立相对容易,而情感上的独立则相对较难。如果迟迟不能从对父母、亲人、教师、同学、朋友的依恋中解放出来,不建立起稳定的情感世界,那么人的理性就很难成熟,就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孔子常常对学生说,“读书人应该四海为家,如果不从乡土情感中摆脱出来,那就不是读书人了。”

君子有自己的情感世界:“权重者不媚之,势盛者不附之,倾城者不奉之。貌恶者不讳之,强者不畏之,弱者不欺之,从善者友之,好恶者弃之,长则尊之,幼则庇之。……君子不妄动,动必有道;君子不徒语,语必有理;君子不苟求,求必有义。”小人由于缺少主体性,活又活不好,死又死不去,常常怨天尤人,行为乖讹、喜怒无常。由于心虚、贪婪而常戚戚:嫉妒是“小人儒”最突出的心理特征,只要发现比自己优秀者,就会用诬告、诽谤、侮辱等方式宣泄,产生憎恨和醋意的态度体验。

在主客体的具体结构、功能、特性及其作用中,孔子不是抽象地探讨主体与对象的相互关系及其所谓本质,而是直截了当地描述说:“而立”。或者说,孔子认为“自立”是主体性的特征。“主体化”是具体的、直接的、感性的,在具体的生活中,在各种对象关系中确认自己的主体地位,如自己养活自己,自己有自己的家。

二、人达到生涯发展中“自立”的途径

(一)勇敢“适应”

自立阶段的生命力处于适应阶段。适应是指生物个体的生理或行为特征在某个环境下能够顺利的繁衍,并增加数量。生命力效应的表现,就是适者生存。按照达尔文学说,自然选择淘汰那些不适应环境的个体,使能适应环境的个体得以保存和繁荣,生存竞争的原则起着支配作用。孔子非常强调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和适应方式。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

简单说,适应是一种接受,在心理上认同,情感上容纳。社会适应性标准是社会常模,即一定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适应性的高低是看其是否符合社会常模的程度。但是,这只是理论状态,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适应障碍”表现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抑郁、焦虑、烦恼,难以坚持处理工作事务。“适应障碍”往往在应激事件的适应期发生,这些事件包括重大的个人发展方面的变化及可能影响个人社会关系完整性的事件。

那么,如何提高社会适应性呢?首先是适度。适应性的变化是缓慢的、渐进性的,要做出确切的判断相当困难,所以,要充分考虑时代、地区、民族的差异及其影响,细心地观察,把握心理承受的适度性。其次是择事要简单。不应选择做包含复杂人际关系的事,而是要选择力所能及的、简单、容易、大家都能做的事。三是磨炼意志,勇敢面对适应,在适应中,咀嚼酸甜苦辣,体验世态炎凉,充实人生内涵,丰富生命色彩。

(二)随机“就业”

走出学校,就必须面对“就业”。“就业”,东汉·许慎《说文》:“就,就高也。从京从尤。尤,异于凡也”;业,是人们从事的为获取报酬的活动。就业,就是找到有收入的工作。今天,学者们从三个方面来界定就业:一是条件,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二是收入,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三是时间,每周工作时间的长度。所以,“就业”的价值标准无论是“高收入”还是“低收入”,都不一定是一生要从事的职业或事业,它是随机性的。在宇宙和社会发展中,具体事件都有随机性,它是介于必然事件与不可能事件之间的现象。即使是必然发生的、确定性的事件,在其细节上也会带有随机性的偏离。由此可知,就业的特征是随机择事。那么,什么是随机择事呢?

孔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则从吾所好。”

在自立阶段,所谓“随机择事”,就是自由组合,打运动战。既不好高骛远,却又匠心独运,运用精巧的心思。选择简单、容易,大家都能做的事,做好的窍门就是“独运”。

一是选择事情要“独运”,即克服从众与习俗,也就是所谓特立独行、独辟蹊径,比如,孔子做仓库保管员,虽然遭到亲戚朋友的反对,但孔子最终还是去了;二是承担工作要“独运”,比如孔子承包畜牧场,单独承担任务,收益就好得多;三是技能要“独运”,把自己的特长放大,把技能练成特技,让别人望尘莫及,孔子在丧葬队里是最优秀的吹鼓手。

人是动物,动物的生命运动优势在于空间运动。动物生命的自由性,就在于虽然不能选择时间,但是可以选择空间。意识到并能够把握空间转移,是生命效应必须掌握的生存技能,也是生涯发展中解决困境常常要用到的智能。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不是不能远游,而是要有方向。什么是方向?就是有具体的目标,具体的任务。

(三)贵在“实行”

在正常的生涯发展中,人的主观愿望与生命的客观要求往往是统一的,人的期望与生命的运动共同影响着生涯发展的进程和计划。孔子认为,安身立命,贵在实行。

子曰:“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

实,有几个含义,一是充满,如“充实”;二是符合客观情况,如“实话实说”;三是植物结的果,如“果实”;四是比喻富足,如“殷实”。

实行,指用行动来实现目标,包含三方面意义:一是动机要实。诚心实意地实现自立的目标;二是行为要实。实实在在地去做,脚踏实地地工作;三是效应要实。立竿要见影,吹糠要见米。实行,既是达到君子的途径,也是君子应有的品格和风度,即言行一致是君子。

综上,自立=适应+就业+实行。“站着,或者躺着,这是一个问题。”从表面上看,立与不立,只是体现了个人的生存状态,但实际上,人的生涯发展是持续的过程,伴随着一连串的选择。没有自立,生涯发展就停滞了,就只能停留在生存状态。

三、孔子“自立”观念的意义

(一)历史意义

“自立”后来发展成为具有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的一种完善的人格内涵。如,《礼记·儒行》:“力行以待取,其自立有如此者。”曹丕《与吴质书》:“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宋书·沉庆之传》:“荒扰之后,乡邑流散,庆之躬耕垄亩,勤苦自立。”星移斗转,潜移默化,“自立”,衍生为“独立自主”。孔子对生涯发展的阶段性要求,慢慢地扩展到了民族、国家的范畴,成为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自立于不败之地的民族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最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品格。

(二)文化意义

孔子提出了人格分类。20岁时,“有教无类”,成器就行。到了30岁,“三十不立”,立者,自食其力,以“君子”的形象进入社会视野,成为人格审美中“美”的类型;不立,不能自己养活自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发展失足,是“依附之立”,混入别人的世界,在别人的世界里讨生活,以“小人”的形象进入社会视觉,但“小人”不会承认自己是“小人”,往往要以君子自居,成为常说的“伪君子”;另一种是生涯发展失败,导致“不能立”,成为“盗贼”。“私窃谓之盗,劫杀谓之贼”,盗贼是政府的刑罚对象,成为人格审美中“悲”的类型。孔子对人进行了分类:君子、小人、盗贼,使人从无类,到有类。

(三)现实意义

历史进入后现代,在生命价值问题上,幸福观的迷茫严重困扰着青年一代。人们都在追求幸福,但是,曾几何时,幸福的含义被弄得不知所云,似是而非。随着物质主义甚嚣尘上,社会上广泛开展的“幸福教育”似乎都在排斥物质,把幸福描述成一种虚无缥缈的神秘物质,脱离人的具体生活,明显的矫枉过正。

什么是幸福?幸,吉而免凶也;福,“一人一口田”与“为衣食而业田”。望文生义,幸福,就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达到家庭衣食无忧,这与孔子安身立命的自立目标高度契合。用今天的学术术语来说,幸福就是人精神的满意状态。

自立是幸福感的基础。只有建立了“自我”,才有这一个人的自由意志。摆脱对外在力量的依赖关系,从“一个人”到“这一个人”。从此,“这一个”人诞生了,这一个人的生活世界也就诞生了。人生活在别人的屋檐下,绝无幸福感可言。

自尊是幸福感的源泉。自尊是人格自我调节的心理成分,相信自己通过努力能够达成愿望,通过自己的能力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身体是幸福感的载体。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幸福是一些简单的东西:成器、就业、家庭、平静安逸的生活状态。幸福感总是伴随着身体的充分活跃和健康舒适而产生,无论哪一种麻醉形式的幸福都是虚幻的。

适应是幸福感的创造和体验。工作着的人是美丽的,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人类同其他动物一样,必须适应生存竞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切都坐享其成,那么他就失去了创造和体验幸福的过程。人只有在不断的社会适应中,坚定意志、磨炼毅力、增强自信、丰富阅历,通过“动心忍性”,完善人的身心结构,才能将深层次的生存体验转化为持久的幸福感。

由此可得,孔子的自立观念奠定了中国文化的幸福观念:通过自立,达到自尊,实现自爱,是个人基于自我评价产生和形成,并要求受到他人、集体和社会尊重的情感体验。

【责任编辑:王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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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725(2017)11-0103-04

2017-09-05

陈昌茂(1965-),男,贵州长顺县人,副教授,主要从事旅游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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