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启动实施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专项培训
辽宁省教育厅在沈阳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工作座谈会,并开展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教育行政干部专题培训班。
培训班上,省内外有关专家对《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6年修订)》《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就教育行政、教科研工作如何更好地适应、服务并推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基地学校如何有效落实推进课程实施的途径和方法等作了辅导报告。
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教育行政干部专题培训班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我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系列专项培训工作正式启动。按照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将陆续开展分别针对各地教育行政人员、教科研机构人员、课程改革研究基地学校校长的三期培训班。并要求各地,要注重开放性、多样性、参与性和研究性,在省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自主培训。坚持通识培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短期面授与长期跟踪相结合,注重发挥校本培训的作用。全省要努力实现,通过培训理解我省当前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任务、目标、以及相关政策,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增强课程意识,提高课程改革的执行力和领导力,构建义务教育质量管理运行的长效机制。增强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实施能力,聚焦课程改革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开拓,大胆试验,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方式改革,改进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建立健全校本教研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培养一支适应我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的师资队伍,为我省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辽宁省教育厅网站)
(责任编辑: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