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机制及治理

2017-03-11 10:08涛,薛
理论探讨 2017年5期
关键词:高管债务效应

江 涛,薛 媛

(1.西南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成都 611130;2.四川大学 经济学院,成都 610065;3.中原工学院 商务信息学院,郑州 451191)

基于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机制及治理

江 涛1,2,薛 媛1,3

(1.西南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成都 611130;2.四川大学 经济学院,成都 610065;3.中原工学院 商务信息学院,郑州 451191)

首次基于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理论,从融资平台视角分析了地方债务风险形成机制。发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即相对丰富的政治资源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成为地方政府追求政绩的工具,弱化了风险控制意识。同时为维系政治资源较高的投入,增加了地方政府利用政府债寻租的机会,挤占了地方债有效利用的空间,从而导致地方政府债务存在较高风险。从控制政治资源关联度、优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机制、构建风险管控体系及加强公司治理等四个层面提出相应的地方债务风险治理措施。

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地方债务风险;治理

Auty(1993)提出资源诅咒效应[1]。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表明,地区丰富的资源禀赋短期内可能对区域经济产生正面的推动作用。但长期来看,相对丰富的资源禀赋却可能对区域经济的增长产生负面作用,并且拉大贫富差距,导致过度投资及寻租腐败等问题。

在资源诅咒效应基础上,Brollo(2013)研究发现财政资源丰富的地区腐败行为较多,并且政治候选人质量也会相对下降[2]。袁建国等人(2015)基于政治关联与企业技术创新探讨企业政治资源的诅咒效应,结果发现企业的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的主要表现是:政治关联降低市场竞争,增加了过度投资风险,资源分散导致产生挤出效应,削弱企业技术创新能力[3]。

郑山水(2015)基于政府政治关系网络与企业创新绩效视角,研究新创企业的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结果发现政府关系网络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存在倒U型的关系[4]。

从国内外关于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的研究情况来看,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企业创新领域,尚未涉及其他层面。基于此,本文将政治资源效应理论引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领域,基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2016年末在地方政府债务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71.2%,其他融资方式不足30%,因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引发的债务尤其值得关注)分析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作用机制,探索其形成机理,从而为我们从理论与实践角度全方位认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构建合理的治理应对策略,提供更为真实的理论参考依据。

一、政治资源诅咒效应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特征及逻辑统一

本文沿着资源诅咒效应的一般理论分析框架,分析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理论内涵与特征,结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特征,分析挖掘二者之间的理论逻辑性。

(一)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理论内涵及特征

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延续了资源诅咒效应的一般分析框架,政治资源诅咒是指企业组织或个体拥有的独特的政治关系网络和政治支持并没有对其形成正面的助力,反而容易形成行为约束或者引发不当行为,从而引发权力寻租、利益寻租及风险失控等情况。从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的理论内涵来看,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1.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具有政策制度波动性。与自然资源不同,政治资源的丰富性会伴随着中央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政策调整而受到影响。例如,与政府有着密切联系的企业或组织,在获取政治资源时,往往需要中央政府政策制度支持,需要存在法律或政策制度依据,不然将会使所获取的政治资源的途径转化为利益交换,很难保证政治资源的长期和有效的存在。因此,在政策制度变化时,如果先前由于政策制度支持而形成或获得的丰富政治资源会变得相对稀少,最终会由于政策制度的变化而产生资源诅咒效应。

2.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具有政治冲击性。自然资源的获取往往会持续很长时间,随着自然资源开发技术的提高、基础设施的完善,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也将得到提高,较低的获取成本容易产生过度投资、利益寻租等,从而产生资源诅咒效应。政治资源的诅咒效应要受到政治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从而产生一定的波动,形成政治资源诅咒效应。例如,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的更替(政治冲击),往往会影响企业交易成本、隐性的制度成本。如果先前由于地方政府领导的发展理念、对不同产权性质企业的支持态度而获得了相对丰富的政治资源,当出现政治冲击时,如果企业坚持过度投资或较为乐观的市场估计,那么将会产生政治资源诅咒效应。

3.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具有内生性。通常拥有相对丰富政治资源的企业或组织的管理者,都具有过度投资的倾向(事实上相关的实证研究也印证了这一点,例如,关于政治锦标赛的相关研究已经十分多见,大多支持了本文的观点)。在对我国具有国有性质的企业的领导者仍然没有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加以管理情况下,行政任命的企业领导往往存在通过极力提高企业业绩而获得职位晋升的动机。因此,当企业拥有丰富的政治资源时,企业的领导会通过利用这些政治资源,做出过度投资或者不顾风险防控的发展决策,而在维护这些政治资源时,往往容易产生利益交换、权力寻租等行为,从而产生政治资源诅咒效应。

(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内涵及特征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的是由于过度举债或者不合理举债,导致地方政府无力履行未来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及义务,从而对本地的经济发展、民生安排及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1.规模性。根据我国财政部发布的数据,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15.3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存在规模性的原因是项目繁多,公益性项目多。例如,地方债务包括应偿还的合作基金会款项、应退还供销社股金、粮食企业等国有企业亏损挂账、欠发的工资和养老金、违规担保、民间集资等。

2.结构性。结构性指的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有显性和隐性特征。显性地方债务风险往往需要按照中央及地方预算来匹配进行,通常风险可控。例如,通过正常渠道发行的债券、国债转贷资金、外债等。隐性的债务风险(又称为或有债务风险)通常不容易控制和防范,例如,违规发行债券、违规担保等。但隐形化的债务风险,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会最终显性,从而加大显性债务风险的规模,导致风险失控。

3.连锁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有较强的连锁性。当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地方政府有可能通过提高税费、挪用财政资金、再举债或者向上一级政府转移风险的方法来应对风险。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使得地方债务风险的负外部性更加明显,甚至会影响当地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等。

(三)政治资源诅咒效应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逻辑性的一般分析

本文基于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特征,从一般视角分析二者的逻辑统一性。

1.相对丰富的政治资源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有规模性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通常掌握着较多的政治资源,同时这些政治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及专有性。最重要的是,相对丰富的政治资源意味着信息的掌控权,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存在利益交换、权力寻租的空间。例如,针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问题、养老金问题等,相对丰富的政治资源导致地方政府有动机去提升债务规模,从而使债务风险呈现规模性特征,资源诅咒效应显现。

2.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的政治冲击性容易导致隐性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政治冲击最明显的就是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更替(晋升、调离等)[5]。一方面,在拥有丰富政治资源的前提下,由于存在政治锦标赛,现任领导有动机通过过度举债美化个人政绩,从而获得升迁机会;另一方面,政治冲击会导致与政府有密切关联的企业或组织,提高投资回报,从而加大债务杠杆(这些债务需要政府进行担保)的利用率,引发更大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3.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的内生性容易导致债务风险连锁效应。政府官员与具有国有产权性质的企业或组织的领导具有同样的利用政治资源寻租的动机。在官员具有升迁动机或企业领导提升自身绩效的情况下,为了控制隐性的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官员或企业领导有可能通过挪用财政资金、过度举债、转移风险的方式来达到修饰自身业绩的目的,从而引起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连锁反应。

二、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作用机理

下文从地方融资平台视角,分析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对地方债务风险形成的作用机理和理论框架,从而发现地方债务风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并寻求相应的策略和建议。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息不对称与地方债务风险

地方融资平台获得的政治资源通常包括无形和有形两类。有形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源、财政资源、公共资源、人力资源等。无形的资源包括地方政府领导的战略支持、政策支持、制度照顾与安排等。无形的政治资源为地方融资平台更好地获取有形的政治资源奠定了基础。

地方政府领导的战略支持通常会转化为政策支持、制度照顾和安排,而政策支持和制度安排会转化为具体的有形的资源,例如,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土地使用便利和财政担保、提供银行贷款便利通道等。在拥有相对丰富的政治资源后,容易造成三个层面的信息不对称,而这都将催生或者放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信息不对称。目前,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地方债务处理上的直接关系是:中央政府依靠相关部门(例如,财政部、发改委、国资委)等在债务规模、债务范围、融资模式及风险、举债程序方面给予地方政府监督和控制。原则上中央政府不代替地方政府“偿还债务”。

由于政治资源具有特殊存在的区间性(例如,地方政府可以利用自身掌握的单独决策权而改变政治资源的流向和使用范围),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信息进行违规发债和过度举债,中央政府要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就需要耗费大量的监督成本。当中央政府监督不力或者由于担心监督成本过高而降低监督的密度和层级时,地方政府出于政绩或者利益寻租的动机,地方债务风险就会被催生和放大。

同时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出于晋升竞争压力,官员在地方财政收入有限情况下,为了在晋升锦标赛中获胜,会利用各种政治资源、采取各种手段攫取金融资源[6]。主要目标是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金融支持,从而在晋升竞赛中获胜。由此,地方融资平台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地方政府强化信息不对称优势、突破资金约束的重要工具。

2.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的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虽然具有诸多利益一致之处,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披露不真实的财务信息或项目信息等,在地方融资平台高管等掌握局部的关键政治资源(例如,人脉关系等)的基础上,获取政府的土地和财政担保。但地方政府有可能并不了解地方融资平台项目债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项目风险等。因此,当地方融资平台高管拥有一些关键的政治资源时,通过过度举债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举债获取额外收益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就会被催生或者放大。

3.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债务参与主体除了地方政府及地方融资平台以外,还有银行、担保公司、民间借贷公司及社会民众(例如,纳税者、社保缴纳者等)。以银行为例,银行在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资金时,并不能有效地掌握地方政府的债务额度和债务规模,无法预估地方政府的偿还能力。

地方政府提供的类似于财政资源的担保(政治资源替代物)让银行等融资机构通常无法拒绝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资金;地方融资平台的财务信息缺乏透明度,使得银行等融资机构无法掌握更多及时有效的信息,事实上即使银行等融资机构掌握了信息,由于地方政府特殊的制度安排,也使得银行等融资机构不得不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资金。政治资源的担保与支持,客观上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合理识别潜在的风险。

同时作为借款人的“平台公司”,并不具体管理项目资金,导致借款人与实际的资金管理者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这无疑会提升地方债务风险。此外,对于纳税者或者社保缴纳者来说,其并不了解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的具体流向,地方政府有可能为了偿债而挪用原本用于民生的资金;或者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债务担保能力,采取提高社保缴纳比例、税收比率及范围或提高地价的方式,从而增加当地民众的经济负担。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权力寻租与地方债务风险

权力寻租是权力掌握者以权力作为筹码而获取自身利益的一种行为。在地方融资平台获得地方政府政治资源支持的背景下,权力寻租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而权力寻租将对地方债务风险产生重要的负面影响。

1.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力寻租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力寻租,表现为地方政府官员自身利益的获得,例如,政绩提升、职位升迁等。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力寻租行为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地方政府官员通常掌握着大量的政治资源,而这些政治资源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政治资源是权力寻租发生的根本原因。例如,官员的决策权、法定的职位权可能会影响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方案的成败,因此,这些权力会为官员的权力寻租创造更多的空间。

一方面,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可能会为了获得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支持,而投入较高的政治关系的维系成本;另一方面,一些中介机构(例如,发行地方债的券商)也会为了获得政治支持,而投入较高的政治关系的维系成本。在权力寻租背景下,地方政府官员的个人价值观、人生观及对地方发展整体判断力,将会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如果地方政府仅仅考虑通过权力寻租,而不考虑地方债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那么更多的权力寻租将会极大地提升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规模,导致更多的隐性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高管的权力寻租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高管通常具有提高自身业绩、薪酬或者获得政治升迁的动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高管处于各方网络中心位置(处于地方政府、平台公司、中介机构与银行等相关利益者中心)。

一方面,高管是政府指派的,通常高管与地方政府之间有密切的政治联系,高管可以通过这种政治关联获得一定的政治资源,同时高管具有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制度性、政策政治资源进行安排和分配的权力,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掌握着大量可运用的政治资源。另一方面,高管与中介机构(例如,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有着密切的联系,高管可以运用手中掌握的政治资源通过这些中介机构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达到权力寻租的目的。这种权力寻租,往往可能迫使高管选择资质不好或者能力不佳的券商承揽地方债项目的发行,或者高管与券商之间存在利益交换,从而侵蚀国有资源,损害纳税者利益,催生地方债风险。

3.权力寻租存在层级差异。政治资源的丰富程度存在省、市、县级的差异,扈文秀、张欣星(2016)研究发现:2007年至2013年,省级地方政府或有债务风险整体较高,而市县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相对较低,原因是省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比较多,而市县级财政收入较低[7]。较高的财政收入在预算软约束的条件下,产生了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即财政收入越高,债务风险越高。这同时说明,财政资源的丰富会提升权力寻租的空间,进而提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数。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高管过度自信与地方债务风险

鉴于高管的政治背景和政治人脉,地方融资平台的高管普遍存在过度自信。此外,政治资源易获得性产生了一个重要的经济后果,即预算软约束。预算软约束对地方融资平台高管产生了重要的负面影响,即过度自信与过度投资。过度自信往往容易催生或者放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地方政府官员的过度自信与地方债务风险。按照心理学研究的成果,由于受过度自信心理的驱使,地方政府官员通过各种渠道举债,在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资金等经济决策过程中存在盲目的乐观主义倾向。地方政府官员的过度自信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相对丰富的政治资源。

2.地方政府官员的过度自信与平台公司高管候选人质量。地方政府官员过度自信的另外一个重要表现是:以政府导向指导地方融资平台的运行及治理结构的构建,从而导致地方融资平台行政色彩较浓,实质上充当了政府投资代理人的角色。丰富的政治资源支持及政府导向,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高管候选人范围有限,候选人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3.地方融资平台高管的过度自信与投融资风险。代理理论认为:业绩报酬与风险成正比,高管所冒的风险越大,那么业绩报酬可能会越高。通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高管都有着一定的成功经历和经验,在预算软约束的背景下,高管自身存在追求个人能力受到外界肯定及类似职位攀比的激励。其过度自信具体表现为:通过过度举债向外界证明自身能力,通过增加更多的融资项目及提高项目回报率的方式表明自身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但通常地方融资平台的高管对投融资风险并不会给予过多的关注,原因在于:政治资源(例如,财政担保、土地资源审批)及预算软约束让政府融资平台的高管更有动机去通过过度举债来证明自己,而不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往往被放大。

三、基于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对策

(一)中央政府层面

1.加强对地方政府官员及平台公司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优化官员晋升激励的行为,减少政治资源所引发的权力寻租,进而控制地方债务风险规模的重要途径。以蒲丹琳、王善平(2014)[8]为代表的学者研究发现: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监督地方政府官员的重要举措,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及处罚力度越大,就越有可能降低地方政府官员出于竞争压力而提升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的激励程度,进而可以防范和控制地方债务风险。

因此,本文建议,中央政府应加强对地方政府官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性及隐性风险及地方债务连锁反应(例如,土地价格、房地产价格、企业的税收制度成本、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等)纳入官员考核机制。不能简单地以地方经济增长率、政绩工程作为官员晋升的主要指标。中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针对地方政府主要官员、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并拓展信息搜集渠道、更新审计方法、优化审计体系,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2.强化地方债务总额限额管理机制。目前,我国地方债务总额实行限额管理机制,即限额需要中央相关部门(一般为财政部)批准。限额管理是弱化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政治资源作用、控制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本文建议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该机制。

首先,优化限额报备审核机制。我国地方债务总额应实行限额管理,限额必须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各地方债务限额或配额应由财政部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抵押担保状况等因素进行测算,并由各地方人大或常委会批准。

其次,限额管理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总的限额上,中央政府应根据国家战略和地方建设的总体需求,合理审慎确定债务总额的上限。同时财政部门应针对地方政府所在的不同区域,构建差异化的限额管理机制。

最后,加大对各级财政部门及官员的违规处罚力度。在新增限额分配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3.推广资本预算制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动态管理。地方政府偿还债务通常有三个渠道: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再融资(以贷还贷)。为了更好地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隐性债务风险,中央政府(尤其是财政部)应该加强财政预算工作,要根据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规模,强化债务限额管理、预算评价管理,加大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的工作力度。在资本预算制度下,通过对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政府引导基金债务、PPP债务等分类管理,打开规范举债的“明渠”,堵住变相举债的“暗道”,更加有效地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通过融资规模上限约束和中期融资规划,对政府债务风险实施“双线”管控,避免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管理制度下无序腾挪资金,从而大大提高政府预算的约束性、前瞻性。

(二)地方政府层面

1.应强化政治伦理观念,优化“政绩观”。在中央政府不断优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今天,地方政府官员应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优化自身政治素质,强化政治伦理观念,改变传统的“政绩观”。这对于弱化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具有重要而又关键的意义和作用[9]。地方政府官员政治伦理观念,应以强化民生为根本,经济决策应该纳入社会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元素,而非单纯地从利益角度进行考虑(例如,要考虑当地的生态环境、文物保护、民众关切等)。要完善官员政绩考核的晋升机制,弱化以GDP为导向的考核指标,通过制度上的创新来引导地方政府不走粗放型经济增长之路[10]。

2.在提高地方财政及偿还债务能力同时,强化监管。提高地方财政及偿还债务能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高财政收入能力,可以强化地方政府的政治资源,带来更强的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另一方面,提高财政收入能力,可以减少地方政府以“土地”作为担保来源,减少地方债务风险所带来的负外部性。因此,笔者主张,在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的同时,应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管,强化财权与事权的匹配等。

首先,应适当调整政府间支出责任,逐步上移基层政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事权,减轻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级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其次,应加快房产税改革。目前,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主要有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这些税收收入不稳定不足以偿还债务。因此,应加快房产税改革,调整对房屋交易和持有环节的税负,优化地方政府现金流结构。最后,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一是要完善地方表达机制,使地方利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反映,实现中央与地方财政的有效配合;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考评;三是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使地方政府如实反映所需补助额。

3.改革财政体制,引入市场机制。改革现有的财政体制是从根本上弱化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的关键。笔者建议,地方政府应该结合本地发展实际,逐步改革现有的财政制度、土地供给制度与担保制度,完善房地产制度。政府应将财权、事权进行适度分离,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与角色,更多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层面

1.积极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定位转型。地方融资平台应在中央及地方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向普通企业转型,这是弱化政治资源作用的重要途径。地方融资平台应该在去政府融资功能的同时,按照地方融资平台发展的不同程度,对其所应承担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例如,东部发达地区,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已经接近完成,平台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托现有的融资经验和合理架构,逐步分离平台公司功能;对于西部不发达地区,平台公司可以根据城市现实的发展需要,在坚持市场化原则基础上展开融资活动,不能自动或者主动成为政府“二财政”或者预算软约束的投资工具。各地平台公司应根据现实的地方发展需求,合理界定自身功能和定位,在时机成熟时,应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完全市场化。

2.应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息披露的监管。信息披露是弱化信息不对称分布,减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高管权力寻租,控制其过度自信的重要内容。本文建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融资过程中,应积极地披露相关项目信息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要加强融资平台的对外信息披露,建立“一公开两报告”制度,即要定期向地方政府财政主管部门、放贷商业银行报告融资平台的资本金状况、负债规模、承担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贷款情况、项目担保情况以及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等,要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向公众公布以上信息。增强融资平台的债务透明度和信息公开的力度,最根本目的是让“隐性债务”显性化,从而弱化政治资源诅咒效应。因此,监管部门应加强针对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管,通过逐步引导和规范的方式,建立符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际的信息披露机制。

3.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方式,逐步扩大直接融资领域。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是解决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压力大、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的重要举措。同时通过多元化的融资,可以减少融资成本,降低地方债务风险,弱化政治资源诅咒效应。笔者建议应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融资主体或项目管理主体,有效地划分资产边界,实行多元化的融资。

(四)社会层面

应通过建立全面的舆论反馈机制,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及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弱化政治资源诅咒效应,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积极构建社会舆论反馈机制。为了弱化政治资源相对丰富所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应该建立健全社会舆论反馈机制。中央政府应该通过设立的专门巡视机构、驻地部门、官方网站等与民众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通过发现民众的关注度、关注点来提升对信息的掌握程度。这对于中央政府来说,不但可以降低监督治理成本,而且可以获得更多具有价值的隐性信息,从而提升中央政府的办事效率,有效地发挥人民监督的权力。

2.发挥媒体报道的正面作用。媒体对于有效地隔断政治资源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联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不但应该充分重视官方媒体的治理作用,而且应该重视互联网新媒体的作用,通过发挥媒体的治理作用,可以为控制政治资源的使用、弱化信息不对称、减少违规发债提供更多外部的监督助力。

3.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社会中介机构应不断提高自身内在的执业水平、职业素养和诚信理念,这对于有效地规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利用信息不对称违规举债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社会的中介机构无论是在执业水平、职业素养还是诚信理念层面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笔者认为,应通过内部修炼和外部监督的方式,提升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尤其应重视媒体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治理作用,同时提高其违规成本,从而为更好地遏制地方融资平台违规举债、多头举债、转移债务风险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本文基于政治资源诅咒视角,分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机制,并寻求相应的治理策略,不但拓展了有关资源诅咒效应的理论分析框架内容,而且为多角度识别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未来应从控制政治资源分配、弱化政治资源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影响等方面,研究如何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 Auty R.Sustaining Development in Mineral Economies: The Resource Curse Thesis[M]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1993:3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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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刘文琦,何宜庆.系统动力学视角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基于我国地区面板数据的仿真[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7,(3):3-12.

〔责任编辑:惠国琴〕

2017-07-06

河南省科技厅项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下垄断行业高管薪酬机制再造研究”(142400410549)、教育部人文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资本结构、创新能力与企业绩效交互效应研究——以中国高科技上市公司为例”(14YJA630084)阶段性成果

江涛(1974—),男,山东烟台人,教授,博士后,从事国家财务及资本市场研究;薛媛(1974—),女,河南郑州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从事地方政府投融资研究。

F123

:A

:1000-8594(2017)05-00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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