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君
正确树立教师权威 维护“差生”尊严
◎许 君
师生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往往在教师与“差生”之间尤为突出。教师需要在尊重的基础上维护“差生”的尊严,通过爱护学生、言行一致、学会倾听和适度惩罚来树立自己的权威,避免冲突,从而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
教师权威;差生尊严;师生关系
师生关系是学校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教师和学生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是学校教育活动过程中的一对基本矛盾。许多教育事实表明:师生之间既有着和谐的教育互动,也难免会产生冲突。美国社会学家特纳认为:“冲突是双方之间公开与直接的互动,在冲突的每一方的行动都是力图阻止对方达到目标。”师生之间的矛盾冲突,并不像人们一提到“冲突”时就在脑海中浮现的辱骂、殴打等暴力场景那样可怕。实际上,教师在处理事情时有失公平或者批评不当就会引起学生的不满,但是学生的不满不会直接爆发出来,而是通过叛逆、沉默自闭等表现出来,也就形成了常人眼中的“差生”。
权威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它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形式,即通过命令来安排或联合其他各个行动者的行动。在这个意义上,权威代表的是一种命令和服从的社会关系。“权威”一词在《辞源》中解为“权力威势”。我们日常使用“权威”一词时并不单指“权力威势”,还有“威信、威望”之意。教师权威是指教师在角色要求下控制或约束学生的权力。一直以来,教师的权威性被认为是合法的和必要的,特别是在中国尊师重教的传统文化影响下,教师权威被赋予了浓厚的道德色彩。
而“尊严”一词,在社会学和心理学上都各有其不同的解释。社会学上的尊严所指的是社会对个人的正确评价和承认,心理学上的尊严指的是个人的自我评价和自尊。教育在活动过程中有自己独特的尊严,通常人们只会注意到教师的尊严,却忽视了学生也会有自身的尊严。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学生身上可以体现一切教育活动的效果。学生是有自我意识的人,而不是一群机械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是一体的,离开了学生谈教师和离开了教师谈学生都是毫无意义的。学生(尤其是“差生”)需要尊严,教育也必须培养学生的尊严维护学生的尊严。
(一)专治型权威导致“命令—服从”式的师生关系
传统的教师权威一般是专制型的。在这样的权威观念下,教师会不自觉地将学生视为一种没有自主意识的“物”,甚至是一种工具,而非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在这样一种不自觉的意识支配下,教师关注的往往只是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课堂表现。一旦学生学习成绩不好或者上课调皮捣蛋就会被扣上“差生”的帽子。对付“差生”,教师最常采用的方法就是纪律约束。对于违反纪律的“差生”,教师通常不分青红皂白地就进行批评和惩罚。这样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不仅对学生起不到任何的教育意义,还会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进而加剧师生之间的矛盾。
因此,教师要学会正确运用惩罚与纪律。涂尔干的《道德教育》一书中曾提出过道德的三大要素:纪律精神、对社会群体的依恋、自主。他认为,课堂就是一个小型社会,有自己的道德。学校的纪律就是课堂的道德。课堂社会与成人社会相似,进而会让学生学会遵守普遍规范,即社会道德。但规范是通过教师展示给学生的,教师有权威,规范才会有权威。他认为,教师的权威就是规范的权威,学生违反纪律,老师就要给予惩罚,维护自己的权威。教师的权威只有在被学生承认和接受时,才能有效地运用。一旦教师错误地使用权威,不分缘由地批评指责,可能会引起“差生”消极对立的情绪,也就无法实现教育目的。
(二)无权威导致“松散—轻视”的师生关系
新课改虽然要求建立互相尊重、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但也绝非要求教师放任不管。如果教师在班级内无法树立自己的威信,课堂秩序和课堂纪律都将失去一定的保障,整个班级会呈现一种松散的、无组织无纪律的状态。教师无权威,学生也会轻视教师的地位,不服从管教。久而久之,不光学生会变成教师眼里冥顽不化的“差生”,整个班级都要被扣上一个“差班”的帽子。如此形成恶性循环,也会加剧师生冲突,不利于良好师生关系的养成,也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成长。
所以,无论对待优生还是“差生”,教师都要有一定的权威,要有自己的意志。在涂尔干看来,教师必须坚决杜绝把他的意志强加于人。学生有独立自主意识,有自己的一套价值判断观念。如果教师意志不坚定、言行不一,无法使学生信服他的能力,也无法获得权威。如果教师不能获得实际权威,空有教师的制度权威,实际上还是一种无权威状态。这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无益于“差生”尊严的养成。
既然传统的“专制型”和“放任型”都不利于学生成长,也无益于差生“尊严”的形成,那么教师应当如何在不伤害学生尊严的前提下正确地树立自己的权威,维护“差生”的尊严呢?
(一)学生要尊重自己
对学生个人来说,可以通过自尊与尊重获得尊严。康德认为人们内在的义务就是自尊,它也是尊严获得的内在因素。想要获得尊严,最主要的方法就在于尊重自我。自尊是为了维护自我,是为了维护自身的价值而非其他。我们人人都有一种天生的感觉,觉得不管我们的具体特征和地位怎样,我们都有同样的内在价值。
学生尤其是“差生”要想树立正确的自尊意识,首先要克服自卑心理。不要因为自己学习成绩不理想或者在班级表现不出众就自我否认,也不能因为考试失利或有没听懂的知识点就有挫败感,更不要认为自己“不是读书那块料”,自甘堕落、自暴自弃。其次,要学会尊重他人。一个人只有会尊重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差生”若想获得教师的尊重,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尊重教师及其劳动成果,杜绝在课堂上起哄抬杠等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
(二)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
教育的宗旨应是培养和谐的人。要培养和谐的人,应该充分尊重人,尊重人的尊严、个性和价值。教师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学生是独立的生命个体,是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的人。但在有些教师眼里,学生并不是独立自主、需要赏识和爱的人,而是一件必须要时时督促、训诫的物品,甚至是一种达到教师预定目标的手段和工具。于是,教师用训斥、批评、惩罚等行为“教育差生”,甚至用一些侮辱性的语言攻击“差生”。这样的行为都不足以称之为正确的教育行为,又何谈尊重“差生”呢?教育的对象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人,是有自主意识的生命个体。教育的过程应是让学生能体验生命尊严的过程,应是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学生的心灵,体现学生生命价值的过程。
“差生”犯错误、惹麻烦的次数要比其他学生多一些,教师生气也很正常。但是,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一个好的老师,就是在他责备学生,表现对学生的不满,发泄自己的愤怒的时候,他也时刻记着不能让那种儿童成为一个好人的愿望的火花熄灭。”我认为在批评教育的问题上,师生同样是平等的。既然教师可以批评学生,学生为什么不能指出教师的错误呢?如果教师冤枉了学生,应该给学生申辩或解释的机会;如果错批了学生,教师也该主动公开道歉。所以,如何在不伤害学生尊严的情况下树立教师的权威值得思考和探究。
教师的权威一部分来自社会,即教师专业证书获得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另一部分来自教师自身。笔者认为正确树立教师权威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爱护学生
爱护这个词就要求教师既要知道“爱”学生,又要懂得“护”学生。“师爱”是教师从教的首要条件,这是理论逻辑,更是实践常识。教师在对待学生、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的同时,也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发展。教师不仅要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重视学生的特长爱好;既要关心优生,也要重视“差生”。教师的爱,应该是种全面的爱。只有教师做到关心学生的同时不忘严格要求他们,保护学生的同时不忘鞭策学生,才是真正的爱学生。同时,教师的爱还应该是一种公平的爱。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厚优生薄“差生”。此外,教师的这份爱要真诚自然地给予学生,不能让学生感觉那是种居高临下的施舍,否则就会引发学生对师爱的怀疑,不信任教师。“爱”学生有方,“护”学生也要有法。教师在教学活动过程中,不仅要教育学生养成自我保护意识,更要敏锐地洞察学生的情绪变化。在遇到问题时不要主观臆断或者道听途说,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事情的真相,适时做出妥善的处理,维护学生尤其是差生的尊严。
(二)言传身教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仅是知识的传递者,更是学生学习和模仿的对象。教师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待人处事中的一言一行都会在无形中给学生以影响。这正如加里宁所说:“如果教师很有威信,那么这个教师的影响就会在某些学生身上永远留下痕迹。正因为这样,所以一个教师也必须好好检点自己,他应该感觉到,他的一举一动都处在最严格的监督之下,世界上任何人也没有受着这样的严格的监督。”比如教室的垃圾桶旁边经常散落着一些垃圾,教师屡次告诫学生扔垃圾要走到垃圾桶旁边,以确保垃圾不会散落在外面。但是,有时教师自己扔垃圾的时候不小心散落在垃圾桶外,也不会弯腰捡起来重新扔进去。于是,学生们也把教师的话晾在一边,垃圾桶周围依旧散落着许多垃圾。教师若要教导学生爱护环境保持卫生,首先要做的就是自己必须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言传身教,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的言行。
(三)学会倾听
深圳光明中学一线教师钟杰在其《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一名后进生的转换》一书中提到,她班上“臭名昭著”的后进生用板凳打了女生的手臂,结果被女生告状。换做别的老师,可能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就想到绝对是“差生”欺负女生。但是,钟老师却是安慰了女生之后去找“差生”聊天。经过沟通,她了解男生之所以动手是因为女生骂人在先、激人在后,男生碍于面子就砸了她手臂一下。钟老师在了解事情真相以后,首先帮他分析哪里做对了,哪里做错了,并且教他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应该怎样处理。每个孩子都希望可以跟班上的同学建立友情,可以融入班集体。可是,他们不懂得如何维护同学之间的感情,因而为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越是在这个时候,教师越应该发挥引导者的角色,引导学生发现自己存在的不足,帮助他们朝着正确的方向改进。因此,学会倾听才能更加公平公正地看待学生,对问题及时妥当地处理,而非仅仅看到事情的表象就急于“发号施令”来做一个发配者、指挥者。因为支配型权威下的学生,只有服从的义务,没有发表意见、提出见解的权力。如果教师奉行这种权威观念,忽视学生的自主权,压抑学生的个性发展,“差生”反而会在重压之下更加叛逆。所以,学会倾听,对于树立教师权威而言起着很大的作用。
(四)适当惩罚
虽然许多优秀教师教育学生都首推“爱自己的学生”,但是教师不能一味地爱学生,不能将任何问题的解决都寄希望于用爱来化解。实际上,一旦教师什么时候都满脸笑容地对待学生,学生犯错也只是简单的劝诫一下,那么学生会觉得教师脾气好而不服从管教,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教师根本管不住学生。所以,适当的惩罚很有必要。在康德的教育理论中有一部分专门讲教育惩罚,康德并不讳言惩罚是强制,他强调“教育必须是强制性的,但不可以因此而是奴役性的”。这也是运用教育惩罚的基本原则,即教育惩罚的运用前提是不能损害学生的独立人格。为此,教育惩罚的运用还必须能让学生感受到,它是出自法则或规范的强制性,而不是出自教育者或领导者的主观意志的强制性,避免学生为了逃避惩罚而养成不良的品性。所以,教育惩罚必须是公正的(与触犯相当),但公正并非教育惩罚真正的目的。让学生在公正的惩罚中感受到法则的威严,不去做触犯法则威严的事情,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才是它的目的。
教育活动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就是师生关系。师生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最终的教育效果。苏联著名教育家克鲁普斯卡娅说过:“教育的本质就在于建立个人与集体和社会这种实际联系的关系和体系,以保证个人的社会化。”无论是从社会学还是教育学的角度来看,让学生在一种和谐的氛围中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都是教育的基本职能。促使学生积极学习并减少学生问题行为的关键因素就在于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这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提高学习的兴趣和热情,还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素质教育最基本的一点就是面向全体学生,这就要求教师不但要重视大多数中游学生或者少数优等生的教育,也要重视“差生”的教育。只有教师去关心“差生”,了解“差生”产生的原因,针对不同类型的“差生”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因材施教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应该做到切实地关注和帮助“差生”,尊重“差生”,维护“差生”尊严,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更好更全面的推动我国素质教育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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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宁)
许君,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