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心理学视角下高校违纪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探析*

2017-03-11 08:38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2期
关键词:处分违纪心理学

项 瑜

(湖州师范学院 艺术学院, 浙江 湖州 313000)

2017年2月4日,教育部令第41号颁发,公布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指出,“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除开除学籍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1]规定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设置一定期限,到期予以解除,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积极教育挽救,保护学生权益。高校违纪学生占学生数的比例很低,但在过去的实际操作中,学生一旦受到处分,处分文件就要放入档案伴随其一生,一部分学生会因此迷失大学生涯方向、自暴自弃,很容易成为学校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在教育部新规精神的指导下,在新的社会形势下研究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违纪学生教育帮扶机制,促进违纪学生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实所需,更是高校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价值所在。

积极心理学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是当代心理学一股重要力量,它致力于研究人的发展潜力和美德等积极品质,提倡用更加开放、欣赏的眼光去看待人的潜力和品质。积极心理学引入我国后,迅速得到教育工作者的高度关注,几乎掀起了一场积极教育运动,教育从原来过分关注学生存在的问题转向关心学生的积极品质和积极体验,强调增进学生的积极体验既是教育目标达成的最主要途径,也是教育本身追求的核心价值。[2](P16)高校违纪学生是“存在问题”的典型群体,运用积极心理学理念研究教育帮扶机制将有助于化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难点。

一、积极心理学的主要观点

积极心理学在短短数年之间,发展成为一场世界性的心理学运动,根本原因在于其所提倡的独特观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实现了心理学的价值回归。二战以后,集中于心理问题研究的消极心理学成为主流,这种研究重心实际上背离了心理学存在的本意,因为它忽视了正常人怎样在良好的条件下实现自己应有的价值。而积极心理学的研究重点是人自身的积极因素,提倡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人存在的问题做出新的理解,从而激发人内在的积极力量和优秀品质,帮助有问题的人、普通人或具有一定天赋的人最大限度地挖掘自己的潜力并获得良好生活。[2](P3)积极心理学的核心价值与“以人为本”的社会思想是高度一致的,实现了心理学使命“使一切生命更富有意义”的重新回归。

第二,强调研究人的积极力量。积极心理学研究的积极力量,是指每个人都具有一种为了得到良好的结果而灵活自我调节的能力。积极力量包含三个层面内容:一是积极的情感体验,即过去的满足、满意、成就感等积极体验;现在的高兴、幸福等积极体验;将来的乐观、充满信心和希望等积极体验。二是积极的人格特征,主要提出了乐观型和悲观型两种解释风格,并对6种美德和24种人格特质的形成过程,提供了实证研究。三是积极的社会制度系统,主要研究家庭、学校、社会等组织系统的制度建设,如何促进和发展人的积极力量。

第三,主张寻求问题的积极意义。积极心理学提倡对问题作出积极的解读,主张从“多方面寻求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和“从问题本身获得积极的体验”两个方面寻求积极意义。我国学者任俊和叶浩生在《积极心理治疗思想概要》一文,提到“积极心理学认为心理问题本身虽然不能为人类增添力量和优秀品质,但是问题的出现也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展现自己优秀品质和潜在能力的机会。”[2](P37)由此可见,积极心理学提倡积极,并不是回避或忽视消极方面,而是在积极与消极之间寻找关联,从而创造条件促使消极向积极转化。

二、高校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现状分析

全国高校对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历来高度重视,学生中出现违纪行为只是极少数,但是据教育部资料显示,随着社会转型和高校扩招,学生违纪率呈上升趋势。参考相关统计资料,结合笔者对所在学校学生违纪案例的汇总分析,简要概括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现状。

(一)主要类型

高校违纪学生主要是两大类型:学习型违纪和生活型违纪。学习型违纪表现为课堂违纪和考试违纪两种形式,具体是指缺旷课、考试夹带纸条、替考、考场违规携带电子产品等。据笔者对所在学校近三年违纪学生的统计,考试违纪占违纪案例总量的90%。生活型违纪是指学生在校园生活中的违纪行为,寝室管理中表现为违规使用电器、私拉电线、夜不归宿等,在日常管理中表现为打架、偷盗、赌博等,这一类型的违纪行为属于偶发型,其中少部分伤人的恶性事件是由学生的人格缺陷和心理问题引发的。

(二)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大学生违纪的原因,由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家庭教育失责、学校教育管理机制不健全、学生个体素质偏差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其中学生个体素质占据主导因素。学生违纪行为的产生背后是动机的驱动,动机来自于心理需要,分析学生的违纪心理特征,大致有四类:一是侥幸,这种心理在违纪案例中最为常见,学生总是抱有“我不会这么倒霉吧”的不合理信念,如此造成制度意识偏差,在课堂管理、考试、寝室管理等做出违反规定的行为;二是冲动,大学生正处于“青春躁动期”,情绪的自制力偏弱,容易意气用事,产生打架、赌博等违纪行为,这种心理在男生中比较常见;三是功利,部分好学生因为荣誉评比的条件受限或自身要求比较高,也会在考试考级中铤而走险,比如在体育测试中请同学代考,这部分学生往往成绩优秀,但因功利心驱使也会做出不当行为;四是抑郁,一部分学生因为人格上缺陷,自我认知方面存在偏差,情绪体验容易抑郁,负面情绪长期压抑,没有及时发泄,累计的负性情绪一旦爆发,也会造成意想不到的结果。

(三)处理程序

学生一旦发生违纪行为,一般由所在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将情况调查清楚,掌握确凿证据和旁证材料。不同类型处分认定的程序略有差别,比如警告、严重警告一般由学院认定、学校备案下文,记过、留校察看则由学校认定、下文,开除学籍并不多见,把关程序最为严格,一般要经过校长办公会议才能认定下文,处分文件送达学生后,学生若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以前,除留校察看有一年的期限规定,其他处分都没有解除期限。处理过程中,主要采用学生写检讨书、教育管理者谈话教育等方式,对学生开展批评教育。

(四)存在不足

分析高校的违纪处理工作现状,可以发现处分流程是严谨的,过程中主要通过谈话对学生进行了思想政治教育,但按照高校培养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的目标,还存在以下不足:工作理念上将处分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忽视了“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本体价值;工作内容上只重视对学生违纪时的教育管理,忽视了对学生违纪后的跟踪教育管理;工作方式上采用管理者为主体的灌输教育,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管理者对学生违纪后的思想转变缺乏有效的评估手段,学生在申请奖项、求职就业等环节中需要管理者提供思想鉴定时,因为没有具体的佐证材料,提供的思想鉴定往往千篇一律,无法个性化展现学生因违纪教育带来的转变,所以现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需要机制完善加以补足。

三、积极心理学赋予高校违纪学生教育管理的价值

积极心理学的核心理念非常契合“立德树人”的内涵要求,将其主要观点融入高校违纪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赋予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的使命,为个性化开展学生违纪后的教育管理提供新的思路。

第一、丰富“以生为本”的思想。违纪学生是传统意义上的“问题学生”,积极心理学提示教育管理者要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学生的违纪行为,相信违纪学生身上同样存在优势和潜力,只要教师用积极的目光关注违纪学生,用积极的行动帮扶学生,激发学生自身存在的积极力量和优秀品质,就可以促进违纪学生最大限度地挖掘自己的潜力并获得更好地成长。在教师教育帮扶下,违纪学生获得新的成长,符合积极心理学提倡的“使一切生命更富有意义”,并充分展现高校“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

第二、激发违纪学生的积极力量。学生违纪后因“处分文件伴随终生”“前途迷茫”等,容易产生消极情绪,长期积累会限制学生的思想和能力发展。积极心理学提供全新的视角,管理者工作的重点应转向给学生搭建载体,让学生在行为的改变中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学生的消极情绪自然会慢慢消除。违纪学生有意识的行为改变带来积极情感的体验和积累,从而激发学生自身存在的积极力量,并潜移默化地形成积极心理学提倡的积极人格。

第三、构筑积极的社会支持系统。积极心理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构建积极的社会制度系统,学校和家庭是学生面对的主要环境系统,对于违纪学生而言,学校环境系统的影响更为突出,因而要运用“积极”理念针对违纪学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给违纪学生提供公平、开放、尊重的校园环境,引导学生树立“知错能改”的主体责任意识,形成违纪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风气,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同时,家长对于违纪学生的认可和支持能助推学生更好发展,校方应主动构建和谐的家校互动机制。

四、积极心理学视野下违纪学生教育帮扶机制的思考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后,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对于学生处分条例的修订,对各高校开展违纪学生教育管理提供了新的法规依据,高校学工队伍应此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结合本校实际主动作为,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学校解除程序”进行积极思考。笔者尝试借鉴积极心理学的核心观点,建立违纪学生的教育帮扶机制,其核心的内涵是:教育管理者以开放的眼光接受学生的违纪行为,并提供多维实践平台,引导学生主动行动、积累积极体验,从而驱除学生因违纪造成的消极情绪,进而转变学生的思想,达成高校培养学生的目标。

(一)配备“积极”的帮扶教师队伍

积极心理学提倡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人存在的问题做出新的理解,教育管理者对待违纪学生的态度是影响学生违纪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选拔、培养一支具备“积极”意识的教师队伍至关重要。教育帮扶队伍可以重点从学生工作相关的管理人员中进行选拔,教师的选拔应建立一定的标准:有爱心和责任心、擅长沟通、有扎实的学生管理业务知识、有主动参与帮扶的意愿等,帮扶队伍应由学校学工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培养,经过统一的积极心理学理念的培训,要认同积极心理学的价值并主动运用于日常教育帮扶中。教师对负责帮扶学生的个人发展应提供全程指导:要求学生定期递交思想汇报,并通过谈话谈心,跟踪了解学生的现实表现和思想状态;主动关注学生,当学生遇到困惑时提供咨询支持;详实记录学生的行为和思想转变,为学生申请解除处分、奖项申请、求职就业等提供客观的佐证材料。教师对学生的积极关注和引导,将有助于促进和发展违纪学生的积极力量,实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学生成长的价值。

(二)提供多维平台激发学生的积极力量

心理学认为:书籍阅读、实践锻炼、自我反省、与他人对比等都是提高认识的有效方式,对违纪学生的帮扶,重点为学生提供平台,引导学生行为的改变进而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激发学生发展仁爱、智慧、创新、正直、诚实、自我节制等积极力量。

第一、公益型实践项目。积极心理学之父赛利·格曼对幸福感有系统的研究,他发现利他行为可以提升幸福感,因为帮助他人的过程中获得了积极的情绪体验,所以对违纪学生再教育重点要对公益实践作出明确的要求,学工部门可以在全校范围征集公益需求项目,比如图书馆、后勤部门、职能部门等,定期向学生发布校内公益项目信息(包含项目内容、要求、负责人等),学生可以自行选择、与负责人联系开展实践,实践结束后,负责人为学生开具实践证明并给予表现的评价,实践证明是学生过程性转变的记录,教师评价让学生在回味自己的行动中体验积极情绪。校内项目的操作性比较强,学生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也应该纳入进来。

第二、学业引导。学生在大学发展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部分违纪学生存在的问题是学业迷茫,所以针对违纪学生的学业基础要设置不同的激励方向、激发学生潜在的优势:学业困难的学生可以制定学业发展计划,在帮扶教师的指导下,定期进行自我督查:有专业特长的学生可以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创新创业等活动;有文艺、体育专长的学生可以多参加文体活动,在兴趣的实践中实现个人价值。

第三、阅读书籍。学生阅读好书,不仅开阔视野,更能在书中找寻最好的自己,违纪学生面向未来就是要做最好的自己,可以向思想政治教育专家们征集书籍,为学生提供阅读书籍目录,要求学生完成一定的阅读量并撰写读书报告。学生在与书籍的思想碰撞中,产生新的感悟,形成积极认知、净化心灵,人格品质得到进一步修炼。

第四、学术讲座。大学的最大魅力是大师云集之地,学生在大学期间多聆听前辈学人的谆谆教导,有时会产生“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顿悟。学工部门应及时向违纪学生发布学校讲座信息,对学生听讲座的数量作出要求,并提示学生在听的过程中做好必要的记录,也可以要求学生选取自己印象深刻的讲座撰写感想体会,大师们对学生的引领必定能深化学生的自我认知。

第五、朋辈带动。处在青春期的大学生,来自朋辈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学工部门要收集违纪学生群体中改过自新的典型案例,通过此类学生的现身说法带动其他违纪学生向前努力;同时,可以将违纪性质相同的学生组建成团队,采用心理学团体辅导的相关技术,结合微信群等新兴媒体,开展线上线下的团队活动,发挥朋辈之间的相互督促作用。经过同辈之间的分享和互动,学生修正思想的努力方向会更加清晰。

将以上内容汇总成菜单式信息,学生自主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帮扶教师开展针对性地辅导。同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处分期限”新的规定,学工部门在制度设计中利用学生处分期限可以设置基础条件和激励条件:基本条件即学生必须完成指定的任务,如公益服务时间、读书报告数量、参加讲座次数等,就能在达到处分期限时顺利解除处分;激励条件是在学业发展、创新创业等有突出成绩,或在服务社会、学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可以提前解除处分。采用帮扶机制引导学生发展,学生外在行为的磨炼可以转化为内在思想的转变,学生在发展中体验着积极情绪,而且每一位学生都有个性化转变的过程记录,由此学生收获的不仅仅满足解除处分的需要,更能转化为奖项申请、学分认定、求职就业等现实收获,学生的积极力量在收获中不断激发,如此也符合积极心理学的核心价值。

(三)建立积极的家校互动机制

家庭是学生身心发展的主要支持系统。当学生受到处分时,学校要主动告知家长缘由,与家长保持沟通,加强家校合作教育帮扶学生的信任基础;学校在帮扶学生的过程中,帮扶导师要及时把学生的表现记录反馈给家长,并了解家长对学生的评价。家校通力合作,给违纪学生提供稳固的支持力量,学生自身的优势就能被激发,从而有效驱除违纪引发的负性情绪,并获得更多的积极体验,重树自我发展的自信心。

积极心理学启示下的教育帮扶机制建设,是在积极理念指引下,发挥高校教师的积极引领,在积极的校园文化中让学生的人格特质获得再次塑造,其工作意义深远,展现了“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符合高校为社会发展输送合格建设者的公众期待,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义。本文的思考会积极转化为实际行动,期待在违纪学生的教育帮扶工作中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EB/OL].[2017-07-26].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702/t20170216_296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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