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院校实验教学反思

2017-03-11 01:17雷中坚
卫生职业教育 2017年4期
关键词:物证实验教学考核

雷中坚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政法院校实验教学反思

雷中坚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近年来,关于高校教学改革,尤其是关于实验教学改革的讨论颇为热烈,大多数人认为要增加课堂实验教学时数,并提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时比例标准等建议,似乎只要增加了实验(实践)教学时数,教学质量就可以提高。对实验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以供同行参考。

实验教学;物证技术;综合素质;模块式教学

随着国家对公安政法院校招警制度改革的深入,逐步把培养具有较强实战能力、适应复杂社会工作需要的政法人才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因此,如何培养出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又具有较强执法能力的公安政法人才,是摆在政法院校教学科研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在课程教学中也进行了改革与探索,改进实验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本文以物证技术学教学为例,就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与探讨,现介绍如下。

1 结合课程特点,改进实验教学思路

物证技术学是以物证和物证技术为研究对象,以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实施法律、提供科学证据为目的,研究应用科学技术解决案件中有关物证的专门性问题的一门学科。它是自然科学与法学交叉的边缘学科,无论是对物证特性的研究,还是对发现、提取、检验和鉴定物证技术的研究,均需要借鉴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物证技术学是由于法律的需要和自然科学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一门学科。长期以来,各地政法院校在教学上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学观念缺乏创新,教学内容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施教方法、手段单一落后等问题。基于此,我院物证技术学课题组经过多方论证,认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途径。为此,我们进行了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基本内容的物证技术学课程教学改革,确定了一个目标、一个基础、一个原则、一种保障为核心,分层次推进的“四个一”的改革思路。即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培养目标;以加强学生运用物证技术的能力为基础;以精讲多练、面向实战、体现实用、突出学生能力培养为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原则;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块式”教学与“条块结合”训练为保障核心。

2 物证技术学实验教学的构想

物证技术学课程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变一成不变的教学模式。多年的教学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学生综合素质的高低与其掌握从事该专业工作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是密不可分的。素质教育是一种发展式教育,也是一种个性教育、创新教育,强调素质教育并非是不讲理论只讲操作,而是科学合理安排理论讲授与实际操作训练的内容、学时,不仅注重基本技能的培养,而且注重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

2.1 改变教学形式,实行模块式教学

根据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际需要,全面突破原有大纲与教材框架的限制,发展个性化教育。经反复论证,将物证技术学理论讲授大纲划分为三大模块,分别是基本理论模块、基础技术模块以及应用技术模块。合理分配课时,在保证理论讲解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实验演练。通过模块教学,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系统地运用到各类案件的具体实际中,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2.2 精选实验项目,实施“条块”结合的层次训练模式

将物证技术学教学实验重点进行3个层次的区分:第1个层次为基本知识的认识训练模块,重点使学生掌握基本工作中各个环节的程序、步骤和基本方法;第2个层次为基本技能训练模块,着重学生基础实验能力的训练,侧重于物证的保护、整体运用能力的训练,为下一步的综合训练打下坚实的基础;第3个层次为物证技术处理的综合训练模块,即面对较为复杂的物证,能合理、有效地采取科学规范的措施。

2.3 大胆改变以往一成不变的考试方式

从实际出发,体现实用,全面考核应试者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水平。从考试的方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首先,物证技术学课程的考核采用单项测试、综合考评的“卷能并重”的考试方法,即以笔试、口试、实际操作测试和平时测试4种方式进行。4项考核成绩中缺考1项或者其中有1项成绩为零分者,最后的总成绩以零分计,该课程重新补考。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成绩的考核随课程进度实施,其他3项的考核在期末分阶段实施。

其次,突出对实际能力的考核,内容较以前更灵活。改变了传统题型,只有论述题和典型案例分析题两个题型,彻底改变了以往靠死记硬背就可以取得高分的现象。口试侧重于考核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对基本知识的掌握、运用能力,答案不做标准设置,鼓励学生进行思考,只要回答的符合题目要求并有新意,且在实践中可行即可。实际操作测试主要是通过学生对物证处理程序与方法掌握程度的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考核时,设置模拟犯罪现场,设置模拟物证,着重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动手能力,同时还考查学生的法律意识、整体意识等,使他们认识到物证的处理绝不是单靠某一种方式方法就可以完成的,必须通盘考虑现场整体及物证本身状况做出最佳选择,才能确保犯罪现场物证利用价值的最大化。

3 实验教学反思

3.1 课时分配问题

关于课时分配问题,似乎是困扰教育工作者多年的问题。由于受到大学课时数的限制,以往更侧重于理论学习,对实验重视不够,往往只是做一些基础性实验,其初衷也主要为满足理论学习,但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弱化。因此,应合理安排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课时数。

3.2 理论知识的掌握与实验训练目的达到与否有待检验

增加实验课时,势必会相应地减少理论课时,如果学生课后不去复习,对理论知识没有系统消化,结果常常是理论知识没掌握好,实验能力也不高,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另外,实验课时的增加,实验教学效果是否提高也有待观察。

3.3 正确处理理论与实验两者的辩证关系

如何正确处理理论与实验两者的辩证关系,还要从教学环节上花心思去完善教学。要充分认识到两者的重要性,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在充分考虑课程特点的基础上,还应本着从实际出发的态度,考虑学生的特点,优化教学过程,不应为“改革”而改变教学规律。以物证技术学教学为例,课程的理论教学内容本身较多,若单纯从完成教学内容的角度考虑,系统讲解理论知识本身存在课时不够的问题,若再划分一些课时用于实验,势必会影响教学进度。但笔者在教学中大胆进行尝试,在不改变总课时的条件下,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各个章节自身的特点去调整实验课时,在强化理论知识点的基础上安排实验。实验课时与理论课时客观上确实存在“彼进此退”的问题,应谨慎安排,不能盲目增加实验课时。

3.4 把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解决问题能力的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教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教学质量,学生综合能力的高低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尺。因此,应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采取一系列教学方法,把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实践能力的学生作为培养目标。

课堂教学是否能取得实效,归根到底是以学生是否参与来决定的,只有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才能改变课堂教学沉闷的状态,让课堂充满活力。教学改革就是要放手让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在强化教学重点的基础上,应给予学生更多的思考空间,逐渐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究解决问题、敢于实践的能力。

G420

B

1671-1246(2017)04-0077-02

甘肃省证据科学技术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甘肃省证据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ZDSYS-Y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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