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雅克·拉康“相遇”秦牧
——以秦牧的《情书》为例分析拉康的能指理论

2017-03-11 14:40宋竹青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南昌330031
名作欣赏 2017年9期
关键词:能指拉康居士

⊙宋竹青[南昌大学人文学院, 南昌 330031]

当雅克·拉康“相遇”秦牧

——以秦牧的《情书》为例分析拉康的能指理论

⊙宋竹青[南昌大学人文学院, 南昌 330031]

20世纪中国作家秦牧一篇名为《情书》的短篇小说,不知有意还是巧合,同拉康晦涩的能指理论有着惊人的相似性。本文希望借助《情书》巧妙的构思,对拉康能指理论中的主体、欲望、大他者等概念有一个更好的把握。

拉康 能指 主体 欲望

拉康的著作,神秘、隐晦。拉康的能指理论,可谓是其学术之精华,亦是难点。拉康在索绪尔、科耶夫和列维斯特劳斯的基础上,发展并阐述了自己的理论。他首先把能指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认为能指是承载文化规约的象征符号,主体的无意识正是由能指构成的语言进行构建的。被建构的无意识一方面使主体限定自己的欲望来认同象征界,另一方面,由于欲望本身的不可削减性,主体可以借助于能指意义的不确定性来实现自我欲望的隐喻性的表达。

几乎同一时期,中国一位叫秦牧的作家,在1948年创作了一篇名为《情书》的短篇小说,讲述一位目不识丁的农妇荣嫂求在城隍面前摆摊的识字先生“卧云居士”替她给远在香港的夫君亚荣写家书的场景——识字先生用了152个字恰到好处地将荣嫂絮叨的家长里短概括出来——其巧妙的构思手法,也不知是有心还是巧合,同拉康的能指理论有异曲同工之效,不得不令人称奇。因此,本文以秦牧的《情书》来分析拉康的能指理论,以求碰撞出别样的火花。

之所以说秦牧这部短篇小说构思精巧,因为虽然荣嫂是请卧云居士代写的信,但实际上小说中存在着两封信——荣嫂的信与卧云居士的信——这两封信既似非而是,又似是而非:表面上看,卧云先生的一字一句妥帖地与荣嫂的讲述配合得天衣无缝,例如,荣嫂嘴里的“就是记挂着你”,到了卧云先生那里变成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荣嫂口中的“李家田”“乡公所”一律归属于“耕事”等,依靠在封建私塾教育体系下的所习得的一套“文言系统”,卧云居士用化繁为简的152个字完成了对荣嫂长篇大论的精简克隆;但细细琢磨,卧云居士高度浓缩的152个字的家书,似乎删去了很多信息。然而这些被删去的信息,并没有被委托者荣嫂所察觉。

整篇小说中,在荣嫂向卧云居士口述的过程中有个非常有意思的细节,即荣嫂一直在强调自己对家书该怎么写一无所知:“写什么呢”“先生,就这样写吧,我不会讲咯”“我们乡下人不会讲话”。概括地说,就是作为“叙述者”的荣嫂,反复在向“记录者”卧云居士强调自己不会“讲话”。为什么呢?我们可以用拉康的能指理论完美地解释这个疑惑。拉康在借鉴了索绪尔和列维斯特劳斯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能指理论,用公式表示为S/s,即“能指在所指之上”,并且切断了对两者之间联系的限定。通过这个公式,拉康把能指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并且认为能指就是缺场与在场的统一体。荣嫂反复地向卧云居士强调自己不会写信,实际上是在向卧云居士发出“求救信号”。因为主体在一件他并不熟悉的事件面前,作为能指世界中的一部分,它必须时刻保持与大他者的认同。而无论对于荣嫂还是卧云居士来说,他们都无法逃离无处不在的能指网络。“意义事实上来自于大他者”,在能指的网络中存在着纯粹能指或主人能指,称之为大他者。主人能指是超验的,是能指的能指,可以为其余的能指提供一些预设,会对其他能指的意义起到限制甚至是决定作用。主人能指设立了话语的规范,将社会、文化、历史的位置放在单个能指的位置之前。譬如,在小说《情书》的这个语境中,主人能指设定的整个社会主体意识是“男尊女卑”,这种设定限制了女性行为与思想的自由,她们不仅在现实中受到男性在政治上的歧视、压迫和奴役,而且在文学中(包括信中)也同样受到男性的“文学虐待或文本骚扰”以及审美变形、异化和扭曲。

卧云居士,一个在县城城隍面前摆摊的写字先生,学过“四书”“五经”,深谙中国封建社会那一套夫和妇柔、敬老爱幼、克己奉人的规训。在《情书》中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用他熟悉的那一套言辞来“建构”一个荣嫂。这种“建构”对于他来说是一种再自然不过的行为,绝非是刻意而为之的,因此他能够在“并不很注意这位顾客的 嗦”的情形下依旧振笔疾书下一大段话。他何以如此神奇?再来看荣嫂,她在言语叙述中有明显的几处“言不由衷”。譬如,“叫做她年纪大,爱多说话”和“你亚妈有时候真没理讲”,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荣嫂字里行间隐含着的“克制”——克制怨愤的情绪,同时克制着直接、也许可能会恶俗的形容词。明明荣嫂大字不识一个,否则她也不会花这个冤枉钱找卧云居士来写信了。那么,她是从哪里习得这一份“言语克制”的品性呢?

事实上,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相同的——都是能指在背后“作祟”。而能指借以发挥其作用的工具,就是语言。拉康认为,语言是在能指统领下的能指网络,代表一整套约定俗成的完备规则,规范着主体间交往互动中的言行举止,拉康称之为法律LAW(区别于具体实在的法律)。卧云居士用来帮助荣嫂写信的“文言”就是这样的一套法律LAW。语言建构了主体的无意识(即大他者的话语)。语言操纵主体从出身到死亡的整个过程,暗示了主体命运的轨迹;语言通过为主体制定规训、规章,使主体的行事必须遵守于这种法则,确保其未来轨迹的不偏不倚;“以至于在他死后,仍然要通过语言给他盖棺定论,宣告其人生的意义,在那儿语词宽恕或惩治他的存在”。

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更透彻地理解语言发挥的作用。在写信过程中,荣嫂谈到婆婆,“叫做她年纪老,爱多说话,我就让她几分,不过……亚荣亚荣,你亚妈有时真没讲理……”这段话被卧云居士转述为“贱妾自知孝顺婆婆”,这实际上就是一个能指转移和意义嫁接的过程。经过这种转移和嫁接,荣嫂原话中“你妈不讲理+孝顺婆婆我有分寸+我委屈”变成了卧云居士笔下的“孝顺婆婆我有分寸”。其中,我们发现荣嫂表述“婆婆不讲理”和“我很委屈”的叙述被卧云居士删去了。这种嫁接和转移,基本上完成了像荣嫂这样的农村妇人对自身定位的个人化认知。但是如果我们没有细究,我们并不会发现这种转移和嫁接得很突兀,原因就是能指在背后操纵着一切。由于能指的操纵,主体在表达自我欲望时候,不得不将自己的欲望建立在尊重他在性的基础之上,对自己的欲望进行过滤、分割、筛选和重塑。在《情书》中,这种过滤分割由卧云居士帮助荣嫂来完成,而荣嫂本人也完全认可信中那一个三从四德、温和忍让的自我,因为她从出身起就是在完成与原初的真实自我渐行渐远的任务。实际上,无论是荣嫂“两口子在房里聊天”一般的叙述,还是卧云居士精简至极的152个字,都是主体在大他者的话语下无意识的行为。当然,绝大多数时候我们往往会忽略这一层,我们会天真地以为这一切都是主体自主的选择。

联系拉康的镜像理论,人的天性就在于对完美形象的渴望与认同,作为无意识的主体,他也会相应地通过所谓完美形象来构造自己。再者,无意识是他人的话语。荣嫂也好,卧云居士也罢,甚至是本文的作者,作为无意识的主体,同时也都是人类社会的一名成员。他们的存在深深地扎根于他者的期待之上。荣嫂的“信”中,她提及对待婆婆的时候是“让她几分”和“不去顶她”,然而,做出这种忍让行为的并不是作为荣嫂主体的本身,而是支配荣嫂这个主体的他者;另外,荣嫂以哭泣的声音回答自己被非礼的过程,其中的激烈言辞和情绪,也是在他者支配下表现出来的具有浓重表演性质的行为。事实上,在能指的掌控一切的条件下,主体早就已经变成了一个被阉割的、支离破碎的形象。

但这是否就说明,荣嫂完全如同一个能指操纵的牵线木偶,彻底失去了个人的表达与欲望诉求。并不是,拉康认为主体的欲望是不可消减的,但是因为无意识的关系,这种不可消减的欲望会通过转喻或隐喻的方式展现出来。或者换句话说,欲望使得主体在以无意识的语言进行表达时,总是会有一些言外之意,即一些剩余的、残留的欲望。荣嫂作为一个主体,同时也是欲望的主体。《情书》中,荣嫂向卧云居士转述乡公所丁老七在田间言语调戏自己的事情就是一个非常好的证明。整个讲述过程中,荣嫂起先用非常隐晦的言语向卧云居士提供了些许的暗示,又在卧云居士的催促下,以“简直是哭泣的声音”将整件事情顺理成章地“和盘托出”,最后,她一边双面潮热,一边叹息地对整件事情做出一副“只愿息事宁人”的评价。我们说本能的欲望或许应该促使她冷静对待丁老七非礼一事——毕竟其实没有造成实质性的后果,亚荣也许未必听说——但是荣嫂对这件事的无意担忧以及刻意提及,其实都是主体的真实欲望被阉割后,作为欲望的表达手段的主体言语受到了限定的一种隐喻性的表现,或者说是表演。我们说,字里行间,除了隐隐的担忧,是否这位独居许久的妇人,还有着对于自己魅力尚存的“小确幸”和“小虚荣”呢?

如果荣嫂欲望的被阉割表现得较为隐晦,那么卧云居士显然就赤裸得多。卧云居士系统地学习过中国社会的一整套礼教与传统。他用以表达和使用的语言,中国古代文言是以古汉语为基础经过加工的书面语,相对白话文而言,其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以文字为基础来写作,注重典故、骈骊对仗、音律工整等。显然,这已经是一套较之日常言语而言更加成熟的阉割工具了。难怪透过它,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既通情达理、从一而终又贤惠温柔的荣嫂,完全是“女四书”中所追求的女性之倒影。

透过拉康的视角,我们发现小说中的荣嫂、卧云居士,实际上都不过是无意识假借深谙“他者”的一整套运行规则的作者,释放出来的一个个“漂移的能指”。至于荣嫂究竟是谁?卧于居士究竟是谁?文中的两封信究竟又是什么?读者似乎永远只能在语言的无底洞中无止境地探寻下去,也许永远也找不到答案。

①③④秦牧:《秦牧全集》(第八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7页,第144页,第145页。

② [法]拉康:《拉康选集》,褚孝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07页。

[1] 魏电克.论拉康的能指理论及其主体性内涵[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4(6):143-147.

[2][英]特雷·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M].伍晓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瑞士]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作 者:宋竹青,南昌大学文艺学2014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论理论与批评。

编 辑:水 涓 E-mail:shuijuan3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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