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桂红,季羽琴
(湖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互联网+”背景下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探析
阳桂红,季羽琴
(湖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互联网+”时代对女大学生创新就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对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不仅是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国家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必然要求。面对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过程中遇到的创新创业意识淡薄、心理与情感易受伤害的性格特质、社会观念与个人理念不协调等现实困境,政府和社会应不断推进“互联网+”背景下的教育供给侧改革,高校应不断完善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方案,调动多种力量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圈,为促进女大学生健康成长与综合国力提升提供不竭动力。
“互联网+”;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供给侧改革
“互联网 +”是知识社会创新 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是“将传统经济行业与互联网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助推各行业经济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是互联网技术主导下的传统经济模式与结构的升级改造。”[1]“O2O模式”的全面铺开,生活全面互联网移动化,为女大学生的创业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途径,同时也对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但现存的社会性别机制、高校创新能力培养制度使得女大学生数量和质量仍与当前飞速发展的互联网经济的人才需求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创新能力是指运用知识和理论,在科学、艺术、技术和各种实践活动的领域中不断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和新发明的能力,它具有目的性、变革性、新颖性、超前性、价值性等特征。女大学生创新能力的构成要素包括创新意识、创新品德、创新个性特质(包含情感、意志、性格和兴趣等因素)以及创新理想和信念,其核心构成要素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即社会实践能力。“创业能力指拥有发现或创造一个新的领域,致力于理解创造新事物(新产品,新市场,新生产过程或原材料,组织现有技术的新方法)的能力,能运用各种方法去利用和开发它们,然后产生各种新的结果。”[2]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女大学生群体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其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也就更加紧迫、必要。
首先,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必然实行。教育供给侧改革就是将原来的供给方驱动的教育服务,逐渐转变为学习者驱动的教育服务。这种对传统教育方式的大力变革使得受教育者能够得到更多的人文关怀,使得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得到飞跃性提升。在“互联网+”时代要逐步打破原来落后的供给方驱动为主体的教育教学服务,逐步形成以学习者为主体的教育教学服务: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突出对于学生性别观念教学的重视;要打破传统高校对优质教师资源的垄断,使得优质教师资源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共享;要利用互联网技术使优秀的课程以远程教学的方式服务西部应用型高校,让每一个女大学生共享优质资源,促进每一个女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其次,当代社会创新创业型人才发展的紧迫需求。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项长期而又困难十足的旅程,它不仅仅需要来自于高校的努力,更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中国GDP已达到世界第二,国内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相互协同发展,且第三产业需要更多优秀的女性劳动力资源提供给市场选择。这就必然要求高校在人才战略上突出对女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女大学生既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功底,同时又能够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而且对社会和国家有高度的认同感与荣誉感。伴随着“互联网+”数据时代的到来,对于互联网的定义与特性业界也有了新的判定。互联网的本质就是基于传统产业的数据化和在线化,且具有更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开放生态,另外,重塑结构、尊重人性和连接一切也共同构成了“互联网+”时代的特性,也体现了它新的互联优越特质[3]。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移动互联网普及率为51.7%,较2015年底提升了11.7%。有部分专家预测,在2017—2018年中国将会形成大量的电商人才缺口。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一批电子商务也迅速同期带动餐饮、娱乐、旅游、教育等行业,同时也为女大学生创业提供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因此,结合当前“互联网+”背景培养女大学生的创新能力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再次,当前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不足。相对于社会对女性人才的要求及女性自身成长的需求,当前女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对于新事物的学习与接受能力不强、自主性差、团队协作能力不足、对于自身成功的焦虑感强等。优质的创新创业能力不仅要求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还要求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社会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女大学生要想站在时代的尖端,就不能固步自封,满足于现阶段的状态,而要不断汲取新的知识,突破自我达到全新自我的实现;要求具备优良的个性,既要有独立性,又要有协作性。女大学生对于自我实现的愿望非常强烈,从而也易陷入对于成功的焦虑感与自卑感的两种负面心理情绪的死循环当中。
当前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不足,其原因不仅仅来源于女大学生自身,也来源于社会对这一群体造成的现实困境。
首先,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淡薄。目前,大多数学生认为,“创新创业教育只是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理论学习成绩优秀的极个别学生受益的专项教育活动,而大众群体则难以涉足其中”[4],因而其就业仍以追求稳定工作为最终目标。加之来自于社会、学校和家庭所构成的整体环境的不积极:改革开放后各种思潮的涌入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女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西方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对于女大学生正确“三观”的形成造成严重的负面效应;社会对于女性的社会角色期待更多的侧重于家庭,“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思想在女生成长的过程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高校的教育管理制度与教学模式发展滞后,教育理念革新进程慢,教学方法上不注重性别差异与因材施教等,也将广大女学生的创新创业思想扼杀在摇篮之中。
其次,女大学生的性格特质使然。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强调,现实的个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5]。人是社会中的人,女大学生的生存与发展无法脱离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互联网+”经济下的市场风云变幻,每个市场主体都处于激烈的博弈过程当中。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之下,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在择业就业的选择上更容易出现心理问题,更易受到情绪问题的伤害,更易感受到悲伤,感觉孤独,产生抑郁、焦虑和退缩的心理。其性格特质直接导致了创新创业能力发展上的先天不足,也间接导致了创新创业意识弱化、抗压能力差、主体意识弱化、团队协作能力欠缺等后果。
再次,社会用人观念的畸形化。在现实社会中,女性不仅要承担生殖的任务,也要同时承担劳动的任务。现有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早已打破原有的家庭结构,但是扭曲的男尊女卑的传统价值观念仍然将女性束缚在家庭之中,并且仅仅将男性的劳动等同于社会的,而女性则只是劳动过程中改变的物质对象。但女性是不能够忽视的群体。“互联网+”经济下的各大小企业,其发展与壮大都不可能简单地依托于单一性别。放眼于世界,在互联网经济与人力资本同时角逐的国力比拼中,各领域各行业人才的又好又快发展成为各国政府的决胜法宝。女性人才作为新世纪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仍处于弱势地位。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应致力于认同与复兴优秀的女性品质,弘扬优秀的传统女性文化,创设良好的女性文化环境,更好地为女性创新创业构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社会性别角度来审视,女性人才资源的开发机制或人才发展战略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性别认识盲区或者性别偏见,缺乏相对平等的两性人才的社会公共政策,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环境与舆论氛围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最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氛围的缺失。第一,从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上看,女性为46.4%,男性为53.6%,女性低于男性。第二,从培养过程来看,高校过度重视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培养,忽视对于创新创业意识的熏陶与能力的培养;教师在教学方法上缺乏创新,缺乏面向女大学生的生理心理课程与相关的课程导师,最重要的一点是,部分高校简单地将创新创业教育等同于“业余教育”和“精英教育”,不能满足广大女大学生人生职业规划的要求。第三,高校缺乏与社会资源的有机融合。部分高校教师不重视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社会实践的有效对接,对社会用人需求把握不准确,不注重社会资金的引入、创新创业型企业的参与,导致女大学生丧失了诸多参与社会实践的良好机会,其创新创业能力的获取途径越发狭窄。
首先,注重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思维的活跃程度影响其创新创业能力的大小与创新创业实践结果的成功与否。高校要逐步打破“专业教育+通识教育”的传统教学模式,在教学手段上将传统的纸质教学和电视网络媒体的宣传、当前极具交互性的社交平台相结合,通过全方位的新型宣传吸引女大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兴趣,从而培养女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高校教师可以运用灵活的教育方法,创新教学方式,采取个性教学,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与能力教育,尤其是对于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逐步打破原有的单一的学生评价体系,构建多元化的教育评价体系。第一,高校不仅应创新课堂形式,还应积极利用校园文化活动这一第二课堂,以创新创业主题活动丰富校园文化。例如成立女性文化研究中心、女大学生人生规划与心理辅导咨询室,举办形象与礼仪讲座等。第二,高校应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以此扩展女大学生的视野,帮助女大学生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使她们在具体实践活动中得到锻炼。可以广泛开展校园“互联网+”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大赛,邀请创业成功代表来校与女大学生进行交流指导,打造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园与创业孵化基地。第三,高校应积极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帮助女大学生积累创业经验与创业资本,逐步扫清女大学生的创业路障。
其次,不断探索创新创业型女大学生人才的培养模式。学校可以从三方面着手:第一,将职业生涯规划引进课堂,帮助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第二,开展各项专业知识竞赛与技能竞赛,全方位提升女大学生的综合能力。第三,在课堂上实施性别差异教学法,做到“因性施教”。第四,积极打造地方产学研联盟,建设设施完善的产学研基地。定期邀请企事业单位女性成功人士走进大学课堂,使女大学生明确何为当代的理想女性,当代的理想女性应该具备哪些优秀的品质。通过系统的创新创业教学实践活动,帮助女大学生深掘自我的性别优势,不断提升社会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职场竞争能力,引导女大学生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推动创新,从而不断深化创新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让二者相互联动,形成新的创新型女性人才培养模式。
再次,打造基于MOOC的大学生学习实训教育平台。作为大型多人在线课程开发模式,MOOC拥有发布资源、学习管理和远程在线教育等功能。高校可以根据自身资源及实际情况进行女大学生M00C就业实训教育平台建设,为女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同时,教育行业要打破院校与专业的隔阂与界限,使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现实需求,自主选择相关课程进行理论学习和实践培训,让开放性成为“互联网+”教育的最大特色。
首先,积极引导建构正确的社会性别机制,扩大女性的社会生存空间。“社会性别主要是指自身所在的生存环境对其性别的认定,包括家人、朋友、周围群体、社会机构和法律机关的认定,是人类最基本社会属性之一,并主要体现在性别角色上。”[6]当代中国女性寻求社会生存空间面临几大困境:第一,女性身处受传统观念束缚的角色困境;第二,以情感困扰为主要内容的心理困境;第三,以性别歧视为核心的就业困境。我们应该建立社会地位平等的两性关系,逐步扩大女性的社会生存空间,同时,针对目前中国女性的社会生存现状确立一个长远的发展目标。李银河曾指出:“应当从争取两性的和谐发展,到性别界限的模糊,最终使性别作为一个社会分层因素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使所有的人都能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和实现,从而不仅实现男女两性的真正平等,而且实现所有个人在地位上的完全平等。”[7]
其次,加大力度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的相关制度与法律体系的建构。要依法办网,依法创业,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约束和保障女大学生利用互联网就业创业。不断强化互联网与其他产业的联系与合作,丰富与完善网络招聘信息,使其逐步适应女大学生群体的多样化的需求。从女大学生就业的行业结构上看,政府应当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产业结构,尤其是壮大适应女大学生就业的现代服务行业。再从女大学生毕业就业的单位角度分析,政府应当不断完善、规范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人才招聘、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管理,坚定不移地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性别歧视,为女大学生创业提供有利的制度保障与平等的社会氛围。
再次,政府牵头建立创新型高校生态圈。第一,要建立政府、企业、高校资源互通机制。以移动终端、云技术、社交软件等为代表的现代科技不断占领教学应用领域,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创新,使创新创业人才教育目标的实现需要依托一个开放的超校联合平台,为政府、企业、高校提供全方位、宽领域的服务。第二,要依托“互联网+”的大数据平台建立并完善女性人才数据库,加速创新创业信息的传播、相关政策的精准传达,用人单位通过数据库查询女大学生校内外学习与实践的真实记录,录取适合于本单位发展的员工,高效实现学生素能与用人岗位的匹配,使得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女性高素质人才流动更为科学合理,社会人力资源也得到保质保量的配置。
[1]程煜,李鹏.大学生就业创业与“互联网+”[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5(7):73-76.
[2]卢钢.对创业能力研究现状探析与未来展望 [J].现代商业,2016(4):186-187.
[3]郜发磊.“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就业模式探讨[J].科学中国人,2016(8):153.
[4]郑丹.“双创”背景下高校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6(17):61-6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3.
[6]侯杰,孙巍溥.性别视域中的家国权力——以慈禧太后为例[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93-99.
[7]李银河.女性主义[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181.
(责任编辑:沈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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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9014(2017)06-0139-04
2017-05-17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视域融合教学法: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生沟通行为的实效性研究”(12B02)。
阳桂红,女,湖南桃源人,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与国外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