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林业局 杨天忠 李 琼
关于宜昌市核桃产业扶持政策的调查与思考
○湖北省宜昌市林业局
杨天忠 李 琼
为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产业政策对宜昌市核桃产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我们深入核桃主产区对林业主管部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展实地调研,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对近年来支持、扶持核桃产业的政策和效果进行分析评价。
核桃产业 扶持政策 调查思考
(一)核桃产业的主要政策
1.国家和湖北省扶持核桃产业的主要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以核桃、油茶为重点的木本油料产业发展,2008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及扶持政策,主要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家财政部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等。这些政策文件都明确提出鼓励促进核桃、油茶、油橄榄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近年来,中央财政投资核桃发展产业的项目主要有退耕还林、造林补贴、良种补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贴息贷款等。另外,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针对《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专门设立了省级林业产业发展(木本油料专项项目)补助资金。
2.宜昌市及下辖县市促进核桃产业发展的政策。宜昌市委在2010年市委林业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将以油料、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打造成百亿产业,成为全市第七大农业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建成全省木本油料大市,为中山地区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新的途径。2010年以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以油茶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通知》和《宜昌市木本油料百亿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市财政设立了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重点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建设、品牌创建和科技示范。各县市也先后制定了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政策,核桃发展重点县市均编制了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
(二)核桃产业政策的成效
近年来,宜昌市按照《宜昌市木本油料百亿产业总体规划》规划,落实和出台了促进核桃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激发了群众发展核桃产业的积极性。县市政府对发展核桃产业实行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免费出种苗、发肥料、送技术,使农民种植核桃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广泛的群众参与强力推动了核桃产业的迅速发展。目前,全市核桃种植遍布9个县市区,共涉及种植乡镇61个,行政村453个,近10万户。其中,万亩以上乡镇22个,千亩以上村164个,百亩以上大户88个。
2.促进了资金向核桃产业集中。宜昌市积极向上争取扶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各类项目和资金,统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石漠化治理等项目资金,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的原则,捆绑用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从2010年以来,全市整合项目资金5亿多元用于核桃产业发展。
3.促进了优质土地资源向核桃产业集中。在政府宣传和项目资金的引导下,农民看好核桃产业,对种植核桃充满信心,把发展核桃产业当作脱贫增收的主导产业,在适宜种植核桃的地方,舍得拿好田种植,将发财的宝贝栽在最好的田里。秭归种植核桃面积中熟田占98%,兴山种植核桃面积中熟田占90%。
4.促进了核桃产业科技发展。近年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建核桃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小组,对核桃开展课题研究和科技推广。选育出了秭林1号优良品种,“楚兴”牌核桃已被省林业厅认定为优良品种,成为2011年8月出版的《中国核桃种植资源》收录的湖北唯一的核桃良种;多年潜心研究的核桃嫁接技术成活率达到85%,远高于国内平均水平;自主研究并总结的宜昌地区核桃病虫害防治技术获宜昌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秭归核桃”地理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注册了“香溪河”牌等核桃系列加工产品商标,“兴山薄壳核桃”荣获“全国十大优质产品”称号。
5.促进了核桃产业高速发展。一是核桃种植规模扩张迅速。2010—2016年全市新造核桃林51.45万亩,总面积达到69.22万亩,占全省核桃林面积23%。二是填补了宜昌半高山石灰岩地区产业空心。长期以来,宜昌半高山地区由于气候和土壤的原因,没有形成有规模的产业,处于产业空心化状态。核桃树相对耐寒、喜山坡、偏碱性的习性适宜半高山石灰岩地区,目前,全市70%的核桃基地分布在半高山地区,正好填补了这一地区产业空白。三是产业链初步形成。目前,全市核桃专业合作社有41家,引进和发展了4个核桃加工龙头企业,全市现有核桃加工产能4万吨,一个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6.促进了部分农民增加收入。在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那些有定力、有实力、有眼光、懂技术的农民把核桃树作为增收致富的当家树来培育,从种核桃中获得高于庄稼几倍的收益。如兴山核桃种植大户陈学武种植核桃树200棵,2016年产量达3000斤干果,收益达6万余元,每株收入300元。
(一)核桃产业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过度扶持产业规模扩张。全市近7年新发展核桃基地51.45万亩,是建国61年来总量的2.9倍,核桃从零星分散的副业成为规模仅次于柑橘、茶叶的主导产业。但由于发展速度过快,造成了“三个跟不上”:一是基地建设质量跟不上。由于建设速度快,苗木生产供应不上,大量从外地购进苗木,对采购的苗木品种没有严格把关和建档,导致品种混杂、良莠不齐。同时,部分群众没有严格按照“六个一”的标准进行种植,基地建设质量不高,形成低产核桃园。二是劳动力跟不上。农村的主要劳力都出门打工,剩下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小这类人群,不少农户栽植核桃树后无力管理,任其自然生长,病虫害严重,产量低而品质差,效益不明显。三是原材料供应跟不上。目前宜昌市核桃树大多未进入盛产期,产量低不能满足本地加工企业的需求,造成原材料供应不足。有的加工企业自己无基地,只能从外地采购核桃进行加工。
2.后期管理投入不足。由于缺乏资金,核桃产业管理出现很多问题。一是管理不到位。在核桃产业发展上,出现“重种植、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乡镇领导、干部和农户认识不统一,核桃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核桃树势衰弱,不少核桃树成了长不大的“娃娃树”。二是技术不到位。现有的技术人员大多数没有系统学习过核桃栽培、管理技术知识,特别是基层技术人员缺乏,对核桃种植、改良、管理技术的培训、指导等技术服务难以到位。三是管理资金投入不到位。建设初期每亩仅有400元左右的苗木费用,后期管护投入资金十分有限,管理的步伐未跟上,无法将栽下去的核桃树“抚养成人”。
3.政府扶持方式欠科学。政府扶持主要用于核桃基地建设,对核桃后期管理缺乏投入,对核桃深加工及产业链投资更少,核桃产业销售服务上的投资几乎为空白。有的地方政府好不容易挤出资金,却采取“撒胡椒面”的做法来扶持核桃产业,资金效益十分低下。
4.对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扶持不够。政府对核桃加工企业和核桃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重视不够,支持和扶持力度不大。目前企业经营困难,有的企业已经负债经营,自身运转举步维艰;有的企业由于缺乏资金、技术、人才处于半瘫痪状态。而核桃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和科技示范的功能不强,甚至形同虚设,有名无实。
5.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不强。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实际上成了核桃产业的主要投资来源,核桃产业发展严重依赖财政资金投入。2016年宜昌市核桃产业投入资金2952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582万元(中央资金1757万元、省级资金150万元、市级资金400万元、县级资金275万元),企业投资370万元。政府投资占87%,企业及专业合作社、农户投资只占13%,金融资金几乎没有进入核桃产业。影响金融投资的主要原因:一是银行金融政策与产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宜,县级支行的审批权限仅仅是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而核桃投资期需要5—8年,有的企业即使想办法获取贷款也因为期限太短等原因而不敢用。二是银行贷款需要固定资产做抵押,而果树不被当作固定资产,林果企业很难获得金融贷款。
(二)核桃产业存在的问题及对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
1.产业收益明显低于预期。目前核桃基地规模已经形成,但因品种不纯、后期管理投入不足,技术跟不上等多种原因,绝大多数核桃树尚处于成长期、始果期,没有达到预期效益。如兴山县2016年达到挂果树龄的核桃基地面积有11万亩,而能达到正常产量的只有3000亩左右,绝大多数都没有达到预期的产量。
2.产业发展势头明显减弱。从林业产业普查结果看,2011—2012年新造林面积19.67万亩,2015—2016年新造林面积只有9.46万亩,产业发展势头明显减弱。
3.出现生产要素退出的现象。调研发现,部分龙头企业处于成长期或挣扎期,陷入进退两难境地,没有政府扶持可能会退出核桃产业;农民对核桃产业信心不足,出现少数农民毁坏核桃树的现象。
核桃是宜昌市发展山区经济实践中筛选出来的主要特色经济林树种之一。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全市核桃产业基地建设已成规模,产业体系已现雏形。但由于核桃产业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目前正处在提质增效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若后期不加强管理,制定政策措施,迅速提升核桃的效益,将严重影响核桃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持续加大扶持力度
1.加大基地管护投入。目前,在发展核桃产业的目标上,应该由规模扩张转为加强管理,切实使已经栽植的核桃林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现阶段,对资金的需求仍然是很大的,如清香核桃从栽植到挂果需要管理8年,资金投入在1100元/亩以上,全市每年需要管理费7000万元以上,这些资金只靠农民自己投入是不现实的。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核桃产业发展的各类项目和资金,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加大核桃产业后期管理投入。
2.加大示范基地投入。市县财政部门应设立核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投资方向由奖励引导转为示范引导,突出重点发展高产示范园和精品果园,让其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3.加大科技投入。政府应当出台政策,引进专业人才,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实现科研攻关和地方优良品种推广应用。
(二)完善政府支持方式,促进产业组织化程度
围绕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调整核桃产业投资方向和重点,集中资金重点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种植大户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1.支持核桃基地向专业户和大户流转。市县政府要按照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的原则,出台具体的土地流转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户依法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大户、有技术的人员承包,让经营者有利可图,让以土地、核桃树入股的人有红可分。
2.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带头作用。从土地、税收、固定资产投资、科技产品研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同时,按照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对基地规模大、加工能力强、辐射带动广的加工企业,优先安排各类农业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增强产业集聚功能,努力提升核桃产品附加值。
3.支持合作社发挥服务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民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培育专业化的技术服务组织。同时,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向加工、流通等多领域发展,创办龙头企业,从项目和资金上扶持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充分发挥合作社服务带动作用。
(三)努力克服融资障碍,促进金融资金进入核桃产业
1.落实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要抓住中央推动金融资本向农业农村倾斜的机会,认真贯彻《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积极协调各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林业贷款优惠金融政策,扩大林权抵押贷款的抵押范围,降低林特产业贷款门槛,合理评估林权抵押物,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落实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加大对核桃产业的金融支持。
2.建立政策性林业保险体系。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森林保险业务,政府按规定落实林业补助、贷款贴息、森林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建立政策性林业保险体系。
3.推进金融创新。政府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推广“免评估”小额林权抵押和木本油料林抵押贷款,完善“林权证+保单”抵押贷款模式,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加大对核桃产业的信贷投放,推进金融资本投入林业建设。
4.建立林业投融资平台。政府应支持林业资源转化林业资本,搭建林业投融资平台,解决林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时间短的问题。
(四)建立多元投资机制,促进社会资本进入产业
1.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通过公私合作、股权合作等多种投资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核桃产业投资,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社会化、经营机制市场化、管理方式科学化,助推核桃产业健康发展。
2.建立政府引导,林农、企业和社会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各种社会主体积极参与核桃产业投资,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通过招商引资、合资、独资等多种途径,争取外地成熟企业、品牌入驻宜昌,建基地、开办核桃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实现核桃种植与加工转化的有效对接,加快核桃产品就地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
责任编辑:姜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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