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县果松镇学校 宫维艳 王 珩
人格教育是使个体不断完善的教育,它以道德教育为基础、以真善美为最终教育目标。小学语文教学本身就着眼与学生的自我完善和长远发展,因此,教学必须渗透人格教育理念,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求真、向善、臻美,获得更加独立、健全和完善的人格。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量的急剧增加,将会把教育推向全新的境界。显然,单存地传授知识,是绝不能是学生适应未来的变化。那么,如何利用语文教学,熏陶、感染、提升学生的人文情怀,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性异化,促进人格的高扬与发展,为孩子将来步入社会打下健康的人格底色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当前,世界各国教育非常注重人的发展,注重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而人格的形成是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环境、教育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学校教育是人格形成和发展的第二个后天因素。教师对学生的态度和要求,同学之间的关系,对学生人格的形成有着重要的作用。学生时期,社会通过家庭和学校对其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产生影响。成年后社会因素对人格的形成和发展就会直接发生作用。因此,培养和谐发展的个性,健全的人格,是当前素质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
学生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采取不同的内容和方法。如果千篇一路,不看对象,教育工作就不会收到好的效果。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必须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尝试根据课文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领悟课文的人文内涵。抓住中心句“雷锋叔叔,你在哪里”教学,让雷锋的高尚人格不知不觉注入学生心灵中。抓住《美丽的小兴安岭》中的四季景色的画面教学,来体现作者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总之,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成教材的人文内涵,注重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增强学生的人格魅力。
现在注重学法指导,把教与学同为一体。学法指导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措施。按系统论的观点,教学过程是由“教”与“学”两个方面的活动融合而成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构成教学过程的最基本条件。教学过程以教师和学生两个能动的因素为核心,在共同的活动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在哲学范畴,可分为施教与学习两个过程,这两个过程是辩证统一的,在一定条件下,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作用,但在教学范畴,教师和学生是以性质不同的任务参与教学活动的,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施教,而学生却以学习者的身份参加教学活动的。在教师指导下,以教材为媒介,通过各种活动参加学习实践来认识客观世界。因此,教师的教是为了学生的学,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要认知者。在世界教育史上,对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有两种倾向:一是“教师中心论”,是以德国的赫尔巴特为代表,宣扬一切以教师为中心,否定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对学生的要求具有法律性质。绝对服从。二是“儿童中心论”,是以美国的杜威为代表,提倡以儿童为中心,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由于受错误思潮的影响,在教学现状中往往还是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垄断课堂,形成填鸭式的教学局面,重教不重学、以讲代学,学生处于消极被动的学习状态,这样,学生从内部人格上在其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得不到保证,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得不到发挥,学生的智力潜在能力得不到发展,何从谈得上人格的提高。有鉴于此,要从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入手,开展学法指导,教师要通过自身的“教”去研究学生的“学”,从“重教不重学”转到“重教又重学”“学重于教”“教服务于学”的轨道上来。把改进自己的教法与改进学法结合起来,以“学”论“教”,以“教”促“学”;以“学”施“教”变“讲”为“学”,使教法与学法真正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引导他们掌握学习方法。这样,健全的人格才会在润物细无声中形成。
总之,在语文教学中,对学生进行人格教育,要借助语文教材丰厚的知识资源。语文教师应充分借助一幅幅动人的语言的图画,增强教学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激励学生和熏陶学生,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严格训练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是学生保证其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能调动学生学习的内部动机,促进内部素质的发展提高。从而达到对学生进行人格教育的目的。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教学中游刃有余,并在与学生互相交流中陶冶他们的情操、提高他们的人格素养。其次,要有勇于探索的精神,敢于创新,把新的教育理念、新的时代精神注入到课堂上,促进学生人格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