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 杰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 郑州 450044〕
通过多种措施和多种途径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世界发达国家确立了不同的政策方针。比如英国以“为成功而开发技能”为口号,确立了技能立国的战略方向;德国则把“经济发展的柱石、民族存亡的基础”作为本国高技能人才的定位。学习与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探索我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途径,加速我国人才培养的发展进程。
(1)社区学院成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
美国的社区学院已有百年历史,它培养的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美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其特点是:目标定位精准,主要服务社区发展。提高社区公民的综合素质,培训专门人才,社区发展与社区学院相融合。招生模式灵活开放,本人申请即可进入社区学院学习。开设课程实用多样,以满足社会和社区的需求作为课程设置的标准,从课程体系、课程目标、学习形式等等多方面来服务学生多种、综合的选择需求,课程设计突出专业性,兼顾综合性。调整教学内容适应产业的发展要求,教学内容与社区经济体互动,根据社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设置课程,培养形式采用合同制或定向培养。
(2) 经费充足保障人才培养
美国的技能人才培养是义务性的,学校的目的不是盈利。办学经费以财政投入为主,经费使用充足。美国立法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及州政府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和一般的公立大学相比,社区学院的学费相对较低,平均不到四年制大学的30%。
德国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是“双元制”,这也是二战后德国经济得以迅速增长的“秘密武器”。“双元”指学校的职业培养和企业培训。在人才培养环节,将学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放在学校进行,技术技能学习在企业完成,身份既是学生,又是学徒。
“双元制”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核心是“开展职业活动”。其中以企业技能培训作为主体,职业学校理论教学为辅助,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双元制”的成功之处在于:一是先有培训企业,然后再进入对口的职业学校,这样企业会有更多的认同感,能够在多方面支持与资助;二是突出技术技能培训的主导性,其具体表现在学员在企业实习实践上投入大量时间;三是学习分主次,以学生在职业学校的专业课学习为主,普通文化课为辅;四是企业实训教师多于学校教师,可以更好了解前沿技能需求;五是培训经费由国家、州及镇政府、企业共同承担。
(1)确立技能立国战略
英国政府陆续颁布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如《产业训练法》《21世纪的技能:发挥我们的潜能》《21世纪技能:实现我们的潜能》《14-19岁:机会与卓越计划》《为发展的技能:国家技能战略》等。这些政策的颁布体现了英国政府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视。英国为实现技能立国战略,确定了2020年成为世界级技能国家的目标。政府对现代高技能工人的培养进行财政扶持,并对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培训提供财政资助。
(2)现代学徒制
英国高技能人才分层次培养,分为基础与高级两个层次。设置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工读交替的教学模式,其技能形成的模式是把职前技能教育作为基础,将企业技能培养作为主体。
日本很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充足的经费作为资金支持。采用校企合作方式,企业提供奖学金,鼓励毕业生到该企业工作,选派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到学校培训学生;教师可在企业顶岗兼职,学校聘任企业高层为学生讲学指导。人才培养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高技能人才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很强;采用灵活多样办学方式,培养能够更好地适应产业发展以及企业转型升级的技能型人才。
(1)健全完善教育立法
韩国专门建立了完善的技能培训与鉴定法律法规来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如《大韩民国教育法》《职业培训法》《职业培训基本法》《国家技术资格法实施规则》《劳动者职业训练促进法》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立法与规范化管理,建设技能型大学,培养技能人才,对技术资格进行认证、对技能人才采用评价激励等。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终身学习信息系统。
(2)技能竞赛
韩国建立竞赛法律保障体系,通过科学的职业技能竞赛体制推动高技能人才成长。采用强有力的奖励政策,对国际大赛的获奖选手及其所在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与奖励。
从以上对比分析可知,国外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相对成熟,优势明显。国外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强调学校与企业的合作,企业对办学过程全程参与,培养更适合经济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政府政策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有力促进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企业与学校实现双赢。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即可享受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部分税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以就业为导向,从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培养出发,结合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重视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必经之路。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非常重要。目前,我国职业技能教育立法不完善,要从专业与课程设置、资格认证、经费来源与配置、人才聘用、评价与激励、教学人员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全面立法,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顺利进行。
国外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充足,而且经费来源合理,如美国财政拨款能够达到经费总额的75%以上,德国则是企业和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目前我国教育经费严重不足,财政投入偏低,而学生学费偏高。国家应通过立法要求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明确政府、企业和学校经费投入的比重,建立学校与企业的对接机制和政策鼓励机制,激发企业投入技能培训的积极性,达到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目标。
国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来培养高技能人才。我国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在专业设置以及课程体系等方面存在与市场需求相脱节的问题。大学生就业和企业招工都存在困难,并且有愈发严重的趋势。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应该改革专业设置及课程体系,以满足3-6年的市场未来需求为主要方向,人才培养适应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删除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相关专业和课程,减少甚至停止需求下降专业的招生,增加社会急需人才的相关专业及招生规模,按照市场需求培养人才。
校企合作可以发挥企业与学校的双重优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学生知识与技能的同步提升。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校企合作只有形式但缺乏实质性的内容,主要原因是缺少能够促进校企合作的长效利益均衡机制,企业对教育投入缺少兴趣。校企合作的关键是双赢。因此,需要从合作双方的最优投入产出比考虑,构建长期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只有制度合理,才能达到真正促进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共同结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战略同盟。充分发挥企业优势,比如,对市场需求的敏锐感知,良好的实践平台,较强的应用能力等;而高校的优势也能在校企合作中得以体现,融合多方资源,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明确学校发展的道路为“专业、精端”,通过合资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形式,引导校企合作往纵深方向发展,学校作为人才培养基地向企业输送优秀人才。
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成立技术技能水平评价机构,制定有关资格证制度,搭建公平公正的竞赛平台,选拔高水平的技能型人才,破格晋职晋升技术精湛、能力突出、贡献卓著的高技能人才。
我国现阶段针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缺乏完整的政策支撑体系。政府应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策略,顺应校企合作趋势,调动企业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比如可以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予以税率减免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鼓励和支持等等,调动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
既能进行理论教学也能从事实践教学,这是国外应用型高校教师队伍的显著特征。教师既能教书育人,又是掌握工程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兼具两种不同职能。实现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建设培养“双师素质”的教师队伍已成为必然趋势。而缺乏工程实践经验在我国高校教师中比较普遍。针对这种实际情况,“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可以从多方面着手:
(1) 引进企业高技术专业人才服务实践教学。政策激励吸引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及丰富的实操经验、能够满足教学上岗条件的企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到高校兼职教学或指导学生实习实践。(2)培养教师双师素质制度化。制定培养计划,按照计划分阶段安排教师到企业定岗实训,培养教师的实践能力。(3)建设教师培训基地,建立并完善师资培训网络平台。(4)要求教师通过相关培训并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予以奖励。(5)建立 “双师” 考核机制及奖励机制。
目前市场对高技能人才的岗位需求量很大。要彻底改变过去对技能型人才的不重视,扭转重学历、唯学历倾向。以人才的职业能力为导向,重视高技能人才的使用和评价,以工作业绩为重点,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企业在职称福利待遇方面,高技能人才应与相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借鉴国外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高校要加强对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并把人才培养的方向确定为职业能力培养。要根据企业岗位需求来确定教学内容,使二者相匹配。达到学生一毕业即可满足上岗要求的目标,确保学生能够适应企业岗位对职业能力的要求。以就业需求为导向设置课程,调研企业对具体岗位的需求,合理安排理论课和实践课,形成完整的以工作过程为基础的课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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