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城镇化视域下体育公共产品服务治理研究

2017-03-07 14:00管勇生唐大鹏王献斐袁静管继辉
湖北体育科技 2017年3期
关键词:城镇化供给政府

管勇生,唐大鹏,王献斐,袁静,管继辉

我国新型城镇化视域下体育公共产品服务治理研究

管勇生,唐大鹏,王献斐,袁静,管继辉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34次出现“体育”,《纲要》在突出体育功能的同时提高了对体育的要求。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是新型城镇化中体育发展的基石,完善新型城镇化体育公共产品服务体系,通过多元化的治理机制,确保新型城镇化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为城镇居民提供一个高效可行的公共服务环境,是目前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研究重点。

新型城镇化;体育公共产品;治理

1 研究目的

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将进入以农村县域为依托,推进广大农村地区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在201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34次出现“体育”,《纲要》在突出体育功能的同时提高了对体育的要求,而真正实现“体育”在“健康中国”目标中的作用并非易事,《纲要》已经明确指出“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特别是,新型城镇化建设是连接城市与农村的重要纽带,是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继续落实“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制度安排,是现代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新型城镇化引领社区建设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享有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凸显出《纲要》对政府在推动城镇化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中许多与法治有关的问题开始凸显出来。鉴于此,本研究从理论和实践上分析了政府与市场对新型城镇化体育公共服务治理的失范现象,转而提出了新型城镇化体育公共服务的治理方略,为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提供理论导向。

2 研究方法

2.1 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有关体育公共产品服务治理最新研究成果,为本文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2.2 逻辑分析法

将各类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演绎、推理、判断、分析。

2.3 管理学解析法

运用管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新型城镇化体育公共产品服务治理进行解析,明确其运行的动力机制,探究其内在的基本运动规律[3]。

3 研究结果

3.1 新型城镇化、体育公共产品与体育治理的概念

3.1.1 新型城镇化的概念

新型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特征,是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产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3]。

3.1.2 体育公共产品的概念

为社会成员提供共同需要的体育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4]。作为下位概念,体育公共产品具备公共产品的三大特征。当前的体育公共产品的概念,是指以社会全体成员为服务对象,以满足社会全体成员对体育的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为目的,社会成员共同拥有并可能享用,对社会产生整体功效,具有公共性质的体育场地设施和相应服务。

3.1.3 体育治理的概念

体育治理就是将“治理”这一概念引用到传统的体育管理和工体实施过程中,并在实践中通过治理新方式在体育管理改革过程中的应用,在体育管理中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长久采取联合行动,更多的是强调各种机构之间的自愿平等合作,最终达到体育管理改革领域中的善治,最大限度地增进体育领域的公共利益并使其能够得到最大化[5]。

3.2 新型城镇化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现状

3.2.1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体育公共产品缺乏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已经提出明确的要求,如:要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人人享有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费开放;发布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经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打造健身休闲示范区、产业带;加强体育等健康领域监管创新,强化政府在体育等领域的监管职责,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到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m2,在城镇社区实现15min健身圈全覆盖;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

而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凸显出行为上的短视,尤其是在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上,不具有延续性、整体性和战略性[6]。从城镇的设置、规划、建设选址上对体育公共产品缺乏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由于受体育内部利益难以协调与外部公共产品发展失衡的共同作用。

体育公共产品包括无形产品服务和有形产品供给两方面,而这两方面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都处于严重失衡状态,这直接导致其影响体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失衡主要表现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并不能提供充足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以致于无法满足城镇居民对于体育在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的需求。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这一供需矛盾,必然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完善,而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标志之一。

在城镇化治理上,很多地方政府不具备宏观、战略、整体层面的高度,多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维,在具体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时凸显出盲目突击的特点,从而导致在公共服务政策的出台上自相矛盾,治理措施上流于表象、治标不治本。无论是公共服务政策出台还是治理措施的运作,都带有很深的运动式的痕迹,这与法治精神相违背,缺乏制度理性,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7]。

3.2.2 新型城镇化居民体育活动的权利没能得到保障

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要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人人享有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到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m2,在城镇社区实现15min健身圈全覆盖。而在之前国务院出台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8]”。作为公共行政兴起之后的给付之一种的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强调了人民群众拥有享受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权利,是对健康权的诠释与重视,政府提供体育公共产品服务并不是所谓“恩惠”,而是从公法层面界定了政府公权力具有履行发展与完善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义务。

就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法律体系而言,该体系在当前中国还不够系统,如:很多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因过于抽象和生涩而不具备实际操作的意义;因过于强调政府管理手段而遮蔽了消费者公民权利的制度性保障等。

在政府供给与公民需求长期处于单向供给关系下,政府一厢情愿地提供所谓公民所需的公共产品,势必无法真正满足城镇居民的需求,同时,也抑制了城镇居民表达需求的意愿和积极性,从而导致不能够形成健全而高效的反馈机制[9]。这往往会造成城镇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所供非所需”的局面,难以保障新型城镇化居民体育活动的权利。

3.2.3 新型城镇化体育公共产品服务治理方式过于单一

体育公共产品服务在治理效果上的关键,取决于服务给付所采用的方法和途径。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经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打造健身休闲示范区、产业带。

由于政府的行政垄断地位,以及居民在权利保障意识上的缺位,使得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治理在方式上过多地采用生硬的行政命令,很少考虑和顾及到经济、法律和市场调节等途径和方法的综合运用,这导致了体育公共产品服务治理越来越难以满足城镇居民对体育公共产品需求之理性程度日益提升的局面。

体育公共事业本应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给付的运作,但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偏离了其本应充当的角色,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在实际运作中不仅没有削弱而且还在不断强化,其行政垄断地位体现在对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生产的垄断,以及对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给付市场的限制上。这种单一的体育公共产品服务治理方式,必然导致其严重脱离市场的一系列不良后果(如:涉及面虽广却不能针对具体需求、不能随需求灵活应变、效率低下,以及权力寻租等)。当前各级民间体育组织的实际运作多数依然没有从行政化方式中剥离,依然通过政府的财政拨款、专项资助、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运作,其属性多数是隶属于行政机构的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的体育公共事业给付主体的合法地位。

可见,制约体育公共产品服务治理效果的因素,是行政垄断色彩较强、居民权利保障缺失与治理方式过于单一,所导致的结果是“政府规制机构、市场私有主体、公民消费者”在治理结构上的失衡,因此,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公法治理模式亟待改革[11]。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是《纲要》中建设健康中国的战略主题,其中共建共享是建设健康中国的基本路径(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而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内涵体现在,十八大报告所强调的“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及《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准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准,显着改善健康水平”。而建设好新形势下的公共体育产品服务体系的前提,乃是明确新型城镇化对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4.1.1 创新服务理念与供给方式

体育公用事业的国际通行的给付办法是,在市场机制前提下,由政府和民间组织共同运行,这一做法,是针对体育公用事业给付问题确立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及定位,是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体育公用事业治理的必由之路。

对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内涵作为核心,围绕这一核心,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树立“小政府、大服务”观念,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使城乡公共体育均等化得以落实。通过对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式的不断创新,进而高效挖掘政府与非政府主体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的优势与作用,从而形成以市场为主体、由政府主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的,灵活机动且高效运作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

4.1.2 实现服务均等化目标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公共产品服务均等化的文件精神,即“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以此为依据运作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公共体育产品服务,均等化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公共体育产品的重要目标,是落实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维护民权的重要内容。

尽管,在均等化落实上当前还有很多困难和问题,但就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落实文件精神而言,作为落实城乡居民公共体育产品服务均等化政策的执行主体,地方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1.3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意识

由于政府认识不清、责任不明、执行不力,致使供给不充分、发展不平衡、职责不到位、引入市场机制供给困难等成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需要清晰地认识到,体育公共事业的给付,不是政府施恩于公民,而是公民应有的权利和政府应尽的义务。只有基于此,才能通过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明确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的主体责任,确立政府与市场之间是主导地位与辅助地位的关系,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之路等方式,实现对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足状况的改善。

4.2 建议

4.2.1 建立体育公共产品服务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互动关系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是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目标是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实现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均等化,另外,在公共资源的配置方面,应该更多地以将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政府政绩的体现之一。

由于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乃是城镇体育公共产品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因而需要政府依据不同城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构建新型城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构建该体系的目的是为城镇居民提供满足其需要的体育文化产品和服务。在该体系中,政府所供给的准公共产品和纯公共产品是市场供给的基础,政府是产品供给的主体与核心,处于产品供给的主导地位。针对体育公共产品服务,政府是沿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还是采用政策导向的方式,这决定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效率与效果。政府在产品供给的实际运作中,应该落实两个转变(即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政绩思维转变为科学思维),进而实现自身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

具体而言,应做好以下几点:1)将城镇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和服务纳入政府的城镇化建设的规划中;2)要以城镇居民为中心,以人为本,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产品供给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3)以实现城镇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建立健全责权机制,加快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化,充分发挥其在城镇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4.2.2 开拓体育公共产品的多元化供给途径

渠道单一的政府供给模式,经长期实践已凸显出其弊端,如:因政府偏好不符合城镇化后之居民的需求,造成供给不足、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政府充当服务的提供者与监管者的双重身份,导致监管不力、权利寻租等问题。另外,区域差异因素,决定了政府在体育公共产品服务供给上,必须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通过科学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等举措,探索出适合自身的体育公共产品服务供给。

因此,打破政府单一供给模式、构建多元供给模式势在必行。在体育公共产品服务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政府提供服务为主,同时通过发挥财政支持和投资激励政策的导向作用,以及打破区域间的封闭、行业间的壁垒、部门间的界限,将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私营部门等社会力量为辅,形成多元供给渠道,进而有效解决城镇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问题

4.2.5 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就公共体育服务水平的提升而言,组建新型城镇化公共体育服务中心,是必要而且可行的举措,是新型城镇化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

公共体育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场馆的使用、出租、安全,协调处理场馆维护修缮;采购、使用、管理和调配体育场馆的专业设备;组织开发公共体育发展的信息平台;依托场馆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实施全区公共体育产品的推广和对外交流合作等等。公共体育服务中心的业务运营办法,是遵循市场规律,将区域内的体育场馆委托给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对场馆进行规范的专业的物业管理,这样就能转变政府职能,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到实处,从而使新型城镇化事业形成定位准确、机制完善、功能齐全、亮点丰富的局面。

4.2.4 建立体育公共产品服务体系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地方性体育法规就是城镇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法律依据,但是,当前各地各级政府的配套体育法规并不乐观,存在诸多问题,如制度缺失、立法不适用针对性不强、规章细则不具体不清晰以及执行难等,以至于不能够“有法可依”,反而处在“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的尴尬境地。

改变当前困境,进而维护体育事业发展、保障城镇居民参加体育活动权利的举措,需要依据当前新的形势和具体问题因地制宜地做到:1)对当前不适用的过时的法规、制度进行修正;2)构建新的适用于当前形势的规章制度。具体而言,需要对诸如体育设施建设、体育指导人员管理、社会体育团体组织管理、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等通过立法的形式进行规范,进而使城镇化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法规体系循序渐进地建立起来,使其更趋于合理、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从而实现城镇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科学化、法制化。唯有如此,才能逐步走上依法治体、依法行政的轨道,才能将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供给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切实提高政府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才能使城镇化后的居民的利益得到真正的保障,才能确保全民健身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4.2.2 引导城镇居民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公共体育服务一直采用由政府主导进行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从而使各个服务提供主体的供给行为都是单向行为,因而不可避免地缺失了居民对体育需求的参与与反馈,作为体育公共产品服务的对象,居民却没有顺畅合理的途径反映自己的需求,从而导致“所供非所需”的问题在城镇体育公共产品服务方面大量存在。

针对“所供非所需”问题,需要依据城镇居民需求进行针对性供给,从而提升有效供给避免无效供给所造成的供给过剩。具体而言,在公共体育产品供给治理体系建构上,应遵循自下而上、灵活机动、系统完整、公开透明、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的原则,在制度创新上应坚持公民需求导向、结果考核导向和服务竞争导向,在决策机制上应做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而落实为具体可执行的信息公开制度、目标管理机制、绩效奖惩制度、需求反馈机制和决策参与机制等。

全民参与(尤其在重大投资决策上),是体育公共产品服务供给决策的重要环节,只有在体育公共资源配置上充分发挥城镇居民参与者、管理者、受益者和监督者的作用,才能切实提高其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效果。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信息公开机制、杜绝权利寻租,才能真正实现供给方与需求方的双向性互通互动,才能依据掌握的真实需求进行供给,才能使供给做到有的放矢、物尽其用,才能切实提高城镇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针对性,从而避免资源浪费,居民从中真正受益,实现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

[1]朱进芳.“法治”背景下新型城镇化治理模式的转变及实现机制[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5(1).

[2]夏贵霞.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湖南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体育科技,2013(6).

[3]管勇生,刘霞,卢红振,等.新型城镇化体育文化建设的目标与发展研究[J].湖北体育科技,2014(5).

[4]张琴,董红刚,方新普.社会转型期我国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创新[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1).

[5]杨桦.深化体育改革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5(1).

[6]汪大海,张玉磊.从运动式治理到制度化治理:新型城镇化的治理模式选择[J].探索与争鸣,2013(11).

[7]张琴,董红刚,方新普.社会转型期我国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创新[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1).

[8]林彦芸,倪依克.《全民健身计划》视野下农村体育发展的思考[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1(3).

[9]周游,朱秋蓉.体育公用事业的公法治理模式初探[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0(10).

Research on the Governance of Public Sports Product Service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New urbanization in China

GUAN Yongsheng,Tang Dapeng,WANG Xianfei,YUAN Jing,GUAN Jihui

In the outline of"Healthy China 2030",issued by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State Council,“sport”appeared 34 times.This“Outline”highlights the function of sports.Meanwhile,it increases the requirements of sports.The supply of public sports products is the cornerstone of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s in the new urbanization.At present,the key points impact the new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in our county shown as following.Through a variety of governance mechanisms to improve the new urbanization public sports goods service system,to ensure the supply of new urbanization sports public goods and to provide an efficient and feasible public service environment for urban residents.

new urbanization;public sports product;governance

G80-05

A

1003-983X(2017)03-0200-04

2016-11-01

2016年河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62400410184);河南农业大学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基金项目(KJCX2016B07)第一作者简介:管勇生(1962-),男,河南郑州人,硕士,教授,研究方向:社会体育学.

河南农业大学体育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SportsDeprtmentofHenanAgriculturalUniversity,Zhengzhou Henan,4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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