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喆+孙睿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收入差距也日益扩大。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十分有必要,本文通过实证分析了目前个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 居民收入差距;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税收政策
本文主要以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为例,对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进行相关的实证分析,从而得出个人所得税对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不明显的结论,并提出改进意见。
一、计量模型的建立
1.建立模型X
将个人所得税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支出、其他税收收入作为方程的解释变量,同时将税后基尼系数作为被解释变量。如果回归结论表明我国税后基尼系数与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之间呈现负相关的关系,且相对系数的绝对值越大,那么证明个人所得税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反应的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公平、合理。
模型X:Log(GC2)=C1+C2*log(GDP)+C3*log(T)+C4*log(T2)+C5*log(CZ)
模型中GDP为国内生产总值,T为个人所得税收入,T2为以流转税为主的其他税收,CZ为财政支出,税前基尼系数用GC1表示,税后基尼系数用GC2表示。
2.基尼系数的计算
等分法是较好的选择,等分法的原理是:将图形细致的分为若干部分,大致的看成规则图形,然后利用规则图形法则求得面积。在《中国统计年鉴》中,对2003—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的基本情况采用等分法进行分析。先将我国居民按收入划分为五个部分,五个部分人数相等,之后用等分法计算出每个部分所占的面积,计算面积后。结合G=A/ (A+B)公式,可得基尼系数值。基尼系数的变形公式:
G=1-
将居民总数按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等分为n组,这里n为5,将第1组到第i组人口累计收入占全部人口总收入的比重表示为 ,则基尼系数为G。
根据《统计年鉴2013》上的数据我国城镇居民2003—2012年的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再根据公式求出2010年的税前基尼系数:G1=1-1/5 [2(0.1021+0.1862+0.3002+0.4538)+1]=0.383同理,求出2010年税后基尼系数:G2=1-1/5 [2(0.1010+0.1852+ 0.2994+0.4532)+1]=0.384以此类推计算出2003—2012年每年的基尼系数如表1-1所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我国的税前税收基尼系数差别并不是很大,税后基尼系数确实有所下降。但个人所得税,究竟能不能起到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下面我们将进一步采用实证的方法证明我国个人所得税能否起到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
3.回归结果分析
将计算出来的基尼系数与根据《统计年鉴2013》上2003-2012年我国财政支出、国内生产总值、个人所得税收入、其他税收收入的数据取对数后用Eviews8进行回归分析。
模型X:税后基尼系数=17.96- 5.51国内生产总值+0.72个人所得税收入-2.95其他税收+0.75财政支出
模型X调整后的R2为81.89% ,表明方程拟合效果比较理想。模型X国内生产总值通过了显著性0.05的检验,税后基尼系数、财政支出、其他税收收入、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也通过了显著性0.05的检验。
模型X回归结果,税后基尼系数随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而扩大的现象,说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完善,税收制度、税收征管模式存在弊端。我国个税税收入占总的税收收入的份额比较小,所以个人所得税在改善收入分配和促进社会和谐、公平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很小。
二、完善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
1.适合我国征收模式的选择,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适合采用综合所得税为主、分类所得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制模式。一方面,要确定综合与分类的各个具体项目。可以考虑把当前经常性、固定性收入的所得划入综合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个体独资、合伙企业所得等)。其余应税项目一并归入分类所得税制征收。前者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后者采用比例税率。另一方面,根据课征类型的差异分别确定具体实行办法。对于综合课征,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以一年为计算周期,综合计算纳税人的全部所得以及应纳税额,采用按月预扣、年终清算的方法进行;对于分类课征,可以按照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的课征办法征收,不进行汇算。
2.扩大征税范围,首先是将全部所得计入纳税范围。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法,使得没有列举的收入无法计入应税所得纳税。可以采取反列举的方式,将不计入纳税范围的所得列出,其余所有所得都要计入纳税范围。其次是规范个人所得税中的减免税和税收优惠。可以将一些作用较小的,使用范围较窄的减免税和税收优惠取消。
3.税率结构的调整,我国目前的税率级次比较多,这是我国目前存在的最大的问题。这使得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不能有效的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因此我国需要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级次进行调整。对于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偶然所得等高收入者的经常收入也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形式,以便更好地实现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
4.强化税务稽查,规范的稽查制度是提高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在强化稽查制度时应该注意:一是完善审核征收办法,可以采用电脑核定税款,以此减少人为因素。二是建立个人收入交叉的稽查制度。
综上所述,为了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充分发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一方面我国要对个人所得税的各个因素进行调节、完善;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所得税征管机制,完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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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黄喆、孙睿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