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现状的分析及建议

2017-03-03 18:16邹玉莹
财税月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影子银行金融监管金融风险

摘 要 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影子银行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本文先从了解影子银行开始,简述了当下我国影子银行的主要形式,接着分析了其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最后对监管者、投资者和影子银行提出建议。

关键词 影子银行;银行理财;金融风险;金融监管

一、影子银行的定义

影子银行系统(SBS)的最早是由美国的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提出,它又被称为平行银行系统,主要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等。我国在国务院办公厅2013发布《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明确指出我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督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部分理财业务等。

从以上国内外对影子银行的定义可以将影子银行概括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商业银行职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另一类是不受严格的金融监管、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发挥资金融通功能的银行理财产品等表外业务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

二、我国影子银行的主要形式

根据穆迪投资服务公司在2016年4月发布的 《中国影子银行季度检测报告》,截至2015年底我国影子银行资产总量为53.4万亿人民币,相当于GDP的79%,同比2011年增长178%。对比美国的影子银行主要是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我国的影子银行更简单些。当下,我国影子银行的主要形式为以下几种:

(一)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占影子银行融资余额由2012年的16%增长至2015年底的40%,是规模最大的一种形式。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来自银行表外理财,这部分的融资余额不受存款准备金和资本充足率的限制,深受银行的喜爱,其对接资产主要包括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与存款以及债券。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投资者越追求资金的有效配置,而由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相比股市的低风险和银行存款的高回报,加上投资者误以为银行对其有隐性担保,使得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需求逐年增长。

(二)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和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这三项业务被穆迪投资服务公司称为影子银行的核心业务,一般由银行、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和第三方公司合作共同推出。由于受到银监会的监管,银行逐渐由其转向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其相对规模下降,绝对规模仍上升。截止2015年底,这项的融资余额规模为22.2万亿人民币。

(三)民间个人借贷

这其中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贷款和P2P平台。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是将其自有资金向小微企业或者是个人发放小额贷款;财务公司则是将自己公司的暂时闲置资金通过各种渠道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P2P平台则是作为提供投融资信息的信用中介。其中有些公司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过了本身的业务范围,这方面P2P的问题最为严重。随着网贷平台监管的完善和加强,很多问题平台开始逐步退出市场。

三、影子银行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一)积极方面

1.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

由于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大、违约率高、资金需求急等特点,导致其很难从商业银行处获得贷款。影子银行的出现使得其能够以较低的标准甚至无抵押获得贷款。虽然从短期上来看,其资金的借贷成本高于一般商业银行,不利于其发展,但从长期来看,影子银行的膨胀挤占银行的业务,这将促使商业银行降低标准,两者竞争的加剧进一步使得资本市场得到优化,最终使得整个市场资金成本降低,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是利好的。

2.有利于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

去年我国的股灾使金融市场的改革更加迫切,只有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才更能抵御各种风险。影子银行与传统的商业银行在客户和业务上的相互竞争加剧,结合当下供给侧改革,能够在注重风险和提高资金质的同时,引导着资本市场朝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不仅更能反映市场真实的需求和供给,提高市场效率,而且对于完善我国金融市场和深化改革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消极方面

1.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提出了挑战

一方面,影子银行提供的高利率的理财产品吸引投资者的投资,使得这原本流向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向影子银行,而这部分资金不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加上投资者的投机性需求上升,愿意留在手中的现金减少,两者使得存款准备金率和现金漏损率降低,导致货币乘数放大,货币供应量增多;另一方面,在央行发行一定数量的基准货币的情况下,影子银行的发展使得传统商业银行的规模变小,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规模也随之变小,使得货币创造更少。因此,货币供应量的不确定性加大了货币政策的实施难度。

2.影子银行的风险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中国影子银行季度监测报告》显示,我国新发行交易中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为1至3个月占多数,而其对应资产多为中长期,其中就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易出现流动性风险。银行在将不良资产打包后以理财产品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存在着不完全信用风险转换的问题,因为投资者可能将其视为银行隐性担保,在担保公司无力担保时,也需要银行自身进行偿还违约贷款。影子银行的融资不需缴纳准备金,所受的监管约束少,形成监管套利,提高了资金的杠杆,扩大了风险。一旦融资方出现问题,而影子银行无力承担,连锁反应将引发金融市场的恐慌,易爆发金融危机。

四、对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建议

(一)完善和加强影子銀行的监管

影子银行体系是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产物,也是金融创新的一种形式。只有完善监管法律,明确监管部门和职责,才能发挥金融创新的积极作用。对于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等,可以超过一定限额采取收取准备金,或是提高业务经营许可的门槛。同时,将影子银行的融资纳入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当中,以便于制定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也可逐步放开市场利率,让市场自由竞争。

(二)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投资者自身要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了解投资对象的具体内容,牢记高收益的背后是高风险。这样才能促使影子银行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核,提高资金质量,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

(三)影子银行自身要自律

通过成立影子银行行业协会,利用协会对自身行业更加了解的优势来进行自律,能够做到更有效率,对于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防范金融风险有着更好的效果。

作者简介:邹玉莹(1996-),女,江西赣州人,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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