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沈德良
生产安全事故,不能痛而忘痛
文 沈德良
近来一段时间,我省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3月 28日,永州湘江纸业发生中毒事故,造成两死一伤;4月3日,郴州市苏仙区发生车辆翻车事故,造成12人死亡、19人受伤;就在同一天,湘乡市澳泉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窒息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4月13日,醴陵市一辆农用车失控冲向一队正在出行的学生,造成1人死亡、12人受伤。
每一桩生产安全事故,都以血淋淋的“打开方式”呈现在社会和公众面前,而每一幕悲剧的背后,总与安全意识的侥幸、淡忘心理有着必然的关联。梳理湘乡市澳泉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许能给人以某种更震撼、更揪心的启示——这家公司把污水池和留泥井清淤工程,交由一私人承包方,而承包方又转包给另一家保洁公司。操作过程中,一名员工因违章操作当场中毒,现场的3名澳泉公司员工和1名保洁公司员工见状后盲目施救。一桩四死一伤的安全事故,就在这种没有任何征兆,但背后却隐藏着必然联系的情况下发生了。从这桩悲剧中,不难看出事故的关联方在技能培训、安全意识教育、自救能力等诸多方面的缺失。
祈祷逢凶化吉、出入平安是人的本能,因此每一桩安全事故,总会令四方八邻揪心。但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真正注意从身边血淋淋的悲剧中汲取教训,从别人付出的生命代价中深化自己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自救能力?
烟花爆竹生产领域,安全事故向来易发、多发,这些年来,安全生产执法部门的整治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不少企业依旧不上心。前不久,株洲市组织全市270多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工区的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居然有近50家企业和工区的负责人缺席,60多家企业的负责人考试不及格。二者占比几近四成。
认识是行为的前提,安全生产,人是最关键的因素。无论制度执行、设备操作,抑或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无一例外与人的思想、人的行动息息相关。换句话说,人对安全意识的重视程度,决定着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的好坏。韩愈《与李翱书》中有云:“当时行之不觉也,今而思之,如痛定之人,思当痛之时,不知何能自处也。”具体到安全生产领域,如能始终怀有敬畏之心,做到“思其痛、悔其过并牢于心”,安全隐患就能消灭在萌芽之中。
安全生产,关乎社会稳定,维系家庭幸福。它绝不只是职能部门、执法部门的“独角戏”,企业经营者、生产者都是保证安全生产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我省决定2017年在全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为的是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敦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担负起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内部层层传导责任,筑牢安全生产基石。
安全事故不能止于“痛定思痛”,更不能痛而忘痛,思痛之余还当采取措施去“治痛”“除痛”。唯有把生产单位与执法部门之间的“猫鼠游戏”,彻底扭转成为相向而行、同心合力的一致行动;唯有让企业经营者、企业员工从“要我抓”的被动心态,转换成“我要抓”的自觉行为,才有可能打赢安全生产这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
沈德良,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湖南日报理论评论部主任、高级编辑。从事新闻职业纯属无心插柳,先是“睁眼看世界”,写了10多年的国际评论,后心归时政评论,试图用自己的观点看待身边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