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芃
摘 要:小学阶段的音乐教育对象是身心尚为稚嫩的小孩子,他们活泼好动,好奇心强,科学研究表明,此阶段的孩子多用形象思维来认知周边事物,理解未知现象,而且孩童时期的模仿能力是人一生中最强烈的,在教学中加入游戏将会对孩子的音乐学习有极大的帮助。对小学音乐教学中运用唱游模式做一次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小学音乐;唱游;寓教于乐
李斯特曾说:“音乐是不假任何外力,直接沁人心脾的最纯的感情的火焰;它是从口吸入的空气,它是生命的血管中流通着的血液。”是的,音乐倾诉的是情感,音乐就像血管流淌着的血液,是生命中不需语言来表达就能体会的奇妙。即使你是个沉默的人,但只要你有音乐,你就能与人交流你的思维和想法。我们需要音乐,我们需要从小学习音乐,受音乐熏陶,受音乐洗礼。下面笔者就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来谈一下小学音乐如何正确运用唱游模式,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传统音乐教育概况
以往的小学音乐教育不怎么被重视,大多数的音乐课主要依赖于课本,课堂设计也是以课本为中心,教学也是以老师为中心,难以做到以学生为本,从学生角度出发,制定教学方式。传统小学音乐教学主要以“唱歌课”的模式进行,老师教一句,学生跟唱一句,一首歌会唱了,一节课也就完成了,课堂中老师还会教相应的乐理知识,基本的发声,学习简谱、五线谱。总的来说,传统课堂少了些生动,少了些以学生为主。
二、音乐教学紧跟大潮
音乐的旋律是变化的,音乐的发展也是变化的,音乐教学也应该紧跟音乐之变,唯有变中才能求的音乐教学的终极目标不变。
1.新时代下音乐的变化
时代在变化,万物都在发展中悄然发生变化,音乐存在于生活,源于生活,也变于生活。音乐什么时候产生已经无從查证,但是,音乐处处存在于生活中。人们还没有语言的时候就已经会用声音的起伏、强弱来表达情感和意识,来传递信息。在劳动的发展过程中也有音乐,河边纤夫的拉船号子,人们庆祝分享丰收喜悦之情时敲打的有力节奏,《诗经》里传诵的故事、情感都是以前用来传唱的歌词,只可惜旋律没能传唱下来。这些都是以前的音乐形式,而现在音乐的形式、种类丰富多彩,像古典乐、爵士乐、电音、摇滚乐、流行乐等。美国流行音乐由民间音乐、传统音乐和黑人音乐融合发展而来,而中国的流行乐则还受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音乐发展壮大,变化之快,我们不应再只把古典乐作为主流来做教学,音乐教学需要我们紧紧跟随。
2.音乐教学唱游模式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音乐教育的理念已经发生变化,音乐逐渐受到重视,音乐教育已经普及,因此,音乐教育应该变,我们需要新的教学模式去发展音乐。针对小学生活泼爱动、模仿力极强的特性,小学生的音乐课堂应该结合学生的特点,适应他们的特点,发展音乐唱游课,这样才能把音乐真正渗透进他们的大脑,渗透进他们的生活。
唱游课注重学生的兴趣,以学生为主体,在沿用传统教学的基础上引入多媒体、电子器乐等,以使达到吸引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实现愉悦教与学的目的。唱游可以极大地活跃课堂气氛,吸引学生注意力,培养学生的兴趣。在教学《金孔雀轻轻跳》时,教师应该以审美为核心,兴趣是动力,构建一个互动型教学。《金孔雀轻轻跳》是一首两节拍,极具傣族风情特色的舞蹈歌曲,我们要启发学生用身体去感受和模仿孔雀的动作形态,以此达到理解歌曲的目的。老师可以给学生观看傣族孔雀舞的视频或者傣族风情的民俗,还可以给学生看孔雀的图片,让学生模仿孔雀,给学生听傣族特色的乐器演奏,学生欣赏傣族的服饰文化等。通过视、听、说、唱、跳这些活泼跳跃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感受课堂的丰富多彩和有趣。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下,学生不仅掌握了节奏,感受了音符的律动之美,收获了音乐的愉悦情绪,还意外获得了傣族这一少数民族的认知和文化之美。
3.唱游解放音乐教育,唱游培养音乐创能力
音乐是热情洋溢的自由艺术,是室外的艺术,像自然那样无边无际,像风像天空像海洋。绝不能把音乐关在屋子里成为学院派艺术——德彪西。音乐来源于生活也属于生活,音乐的确不应该成为学院派艺术。唱游的模式即是寓教于乐,快乐学习。传统音乐课堂缺乏快乐,很少注重学生本身的学习情绪。学习音乐不应该只是学习规规矩矩、讲求理性和共性的音乐,新时代需要有个性表现和生动的音乐,唱游式课堂的丰富性和生动性都有助于培养孩子的多边思维和创造力。玩是孩子的天性,孩子在玩中极具创造力,唱游课就给了孩子们一个很好的启发创造力的平台,让孩子的创造力发光发热。
唱游课基于小孩子好动、好奇心强的层面,结合小学生年龄特征、心理特点,寓教于乐,以学生为本出发,致力于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激发音乐兴趣。在游戏中理解音乐,在游玩中进行音乐开发和创造,唱游课为小学生音乐教育提供了新方向,使音乐教学由口传心授转变为寓教于乐,在玩中学,在学中玩。
参考文献:
[1]曾凡丽.浅谈小学唱游课教学[J].学周刊,2016(27):42-43.
[2]马谐,白学军,陶云.音乐与情绪诱发的机制模型[J].心理科学进展,2013(4):64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