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荒活民书》荒政思想研究

2017-02-23 09:52何欣峰
关键词:义仓灾荒

何欣峰

(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救荒活民书》荒政思想研究

何欣峰

(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救荒活民书》是南宋董煟撰写的一部荒政专著,共三卷。第一卷“考古以证今”,记述了历代的救荒事例,并阐述了作者对这些救荒制度或措施的理解与评价;第二卷“条陈今日救荒之策”,阐述了宋代的救荒之法,指出了存在的弊端及改进的建议;第三卷“备述本朝名臣贤士之所议论施行”,记录了宋代名臣的救荒思想及救荒实践。作为现存的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荒政专著,其内容与体例均对后世的荒政著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董煟;《救荒活民书》;荒政思想

宋代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历史时期,“两宋灾害频度之密,相当于唐代,而其强度和广度,则更有甚于唐代”[1]25。有学者统计,两宋各类自然灾害合计达1 928次,其中北宋达1 113次[2]。宋代灾荒频仍应是《救荒活民书》这部救荒著作产生的社会背景。此著将古今救荒思想、以往救荒事例与当代救荒实践,以及作者本人的救荒思想合为一体,对我们认识历代尤其是宋代的荒政思想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董煟及其《救荒活民书》

《救荒活民书》的著者董煟,字季兴,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南宋绍熙五年(1194年)进士,曾任瑞安(今属浙江省)知县。据明代凌迪知的《万姓统谱》所记,董煟先在瑞安县任职,后任职辰溪(今属湖南)县。“值岁饥,立救荒策,民赖以苏。宁宗诏褒之,召见,进所撰《活民书》。”[3]卷六十八此书是董煟及第之前的作品,设想“异时获预从政,愿少摅活民之志”[4]67。作者及第后,这样的机会终于到来,其书也得以进呈皇帝。

《救荒活民书》分为三卷。第一卷“考古以证今”,记载历代的救荒事例,然后用“煟曰”阐明作者对过去的救荒制度或措施的理解与评价。第二卷“条陈今日救荒之策”,其实是讲救荒之法。他指出:“救荒之法不一,而大致有五:常平以赈粜,义仓以赈济,不足,则劝分于有力之家。又遏籴有禁,抑价有禁,能行五者,则亦庶乎其可矣。”[5]16-17并用“煟曰”表达作者对各种方法的解释。第三卷“备述本朝名臣贤士之所议论施行”,是对宋代名臣救荒思想及实践的总结。将宋代各种救荒事例及议论逐一在小标题的引导下罗列出来,如“毕仲游救荒”“韩琦平价济村民”等,

二、历代救荒事例及荒政思想

《救荒活民书》第一卷记载历代的救荒事例,并对其做法进行评价,集中反映了作者的荒政思想。

(一)荒政关乎民心得失,国家治乱

董煟认为,对灾荒的处理,关乎民心得失,国家治乱。面对灾荒,如果处置得当,则可赢得民心,反之,则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甚至危及王朝统治。“唐太宗时,元年饥,二年蝗,三年大水,上忧勤而抚之,至四年而米斗四五钱。观此,则知广明之乱虽起于饥荒之余,亦上之人无忧民之念耳。”[5]9对唐太宗的做法,董煟大加赞赏:“王者以得民为本,凡此举动皆足以得民之欢心。太宗真至治不世出之主哉!”[5]8

也有统治者面对灾荒救援不力,以至民怨沸腾,社会动荡以趋亡国者。唐懿宗时,淮北发生大水灾,官府不仅不及时救灾,反而征赋不断,以至人人思乱。等到庞勋起义之时,依附于他的百姓竟达六七万人[5]9。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面对灾荒,尤其如此。

(二)君主应反省自察,修明政治

古代贤君明主,当国家遇到灾荒之时,常常反省自己施政之弊。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而至斯极也?宫室荣与?妇谒盛与?何以不雨而至斯极也?苞苴行与?谗夫兴与?何以不雨而至斯极也?”[5]8宋仁宗庆历七年天下大旱,仁宗避正殿,诏中外臣寮指陈当世切务,又下诏曰:“咎自朕致,民实何愆?与其降咎于人,不若降灾于朕。”[5]12董煟认为:“大扺天变如父母之震怒,为人子者知其虽非在己,亦当恐惧敬事以得父母之欢心。”[5]1

按照董仲舒“天人感应”之说,各种灾异都是上天对人世帝王的谴告,灾异降临,表明帝王有过,必须自我检讨,并下诏书求贤,征求意见,匡正过失。所以,历代统治者在大灾之年,通常会下诏求贤,同时采取一些措施来整顿吏治,修明政治。

(三)以民为本,减轻百姓负担

董煟认为,统治者平时就应施行仁政,灾荒之时,更应如此。其还认为救荒最重要的就是散利薄征。 “(周)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5]1管仲也曾说:“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5]3因此,在灾荒之时,国家应该稍事聚敛,更不能与民争利,即“圣贤救荒,大抵以宽征薄赋为先”[5]4。

在灾荒之时,国家还应该减免百姓的租税。汉宣帝、汉章帝都曾因为旱灾而减免百姓租税,董煟评价其曰“汉家救荒大抵厚下”。唐代宗贞元十四年发生旱灾,京兆尹以国库不足为由不减免百姓租税,遭到贬谪[5]8。

(四)预先安排,及时救济

董煟认为,救荒要想取得成功,需要提前予以安排。在灾荒之前,就先行准备,当灾荒来临处置起来就会游刃有余。唐太宗之所以能做到“元年饥,二年蝗,三年大水……至四年而米斗四五钱”,主要在于提前做了充分的准备。而在灾荒面前,举手无措以至酿成大祸的多是“无水旱之备者”[5]9。

此外,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救荒活民书》记载:“同光三年大水,两河流徙,庄宗与后畋游。是时大雪,军士寒冻。宰相请出库物以给军,后不许。……及赵在礼乱,始出库物以赉之。军士负而诉曰:‘吾妻子已饿死,得此何为?’”[5]9这样的教训是深刻的。

(五)用人得当,严明赏罚

为政在人,荒政之时尤其应该重视救灾官员的任用和管理。《救荒活民书》称颂:“富弼活河朔饥民五十余万,私心以为贤于中书上十四考远矣。”[4]67灾荒中,对救灾得力的官员应予以褒奖,即使这些官员在程序上有欠妥当。宋仁宗庆历七年,江东发生大饥荒。转运使杨纮在朝廷下旨之前就打开义仓赈济百姓,得到了皇帝的褒扬[5]12。

同时,对于在灾荒之际行为不当的官吏应严加处置。唐懿宗咸通十年,陕西发生旱灾,朝廷派崔峣任观察使。他却“指庭树曰:‘此尚有叶,何旱之有?’”[5]9后来,百姓怒而生乱,崔峣因此被放逐。宋仁宗嘉祐年间,河北发生蝗涝灾害,伯州文水县相关官员瞒报灾情,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三、对宋代荒政实践的评介

《救荒活民书》第二卷是讲救荒之法,着重说明了常平、义仓、劝分、禁遏籴、不抑价五种最重要的救荒之法,同时也指出了这些方法施行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及改进的措施。

(一)常平

董煟认为,常平之法专为凶荒赈籴,为了防止谷贱害农、谷贵病民。他对常平法极为赞赏,认为:“本朝常平之法遍天下,盖非汉唐所能及也。”[5]6同时也认识到宋朝尤其是南宋时常平仓已经发生了变化,“比年州县窘匮,往往率多移用,差官覆视,亦不过文具而已”。而且,“常平赈粜,其弊在于不能遍及乡村。今委隅官、里正监视,类多文具,无实惠及民”[5]17。但他仍反对简单的废罢常平,认为:“盐铁可罢而常平不可罢,但厘革其弊可耳。今乃遽罢之,过矣。”[5]6

为更好地发挥常平的作用,董煟提出正确利用常平仓的方法。首先,要恢复常平法的调节功能,保证“无岁不籴,无岁不粜”。其次,常平钱物不许移用,应确保常平钱物专用于赈济。第三, 针对“水脚之费,搬运之折,无所从出,故县不敢请于州,村不敢请于县”[5]17,以致常平赈粜不能遍及乡村的弊端,董煟建议每升增价一文补偿所需运费,以使赈粜之米遍及村落。

(二)义仓

义仓为“民间储蓄,以备水旱者也”[5]18。也就是说,义仓是由民户自己储蓄,用以防备灾患,政府在其中只是负责管理而已。然而,有的地方官把持义仓,滋生诸多弊端。第一,义仓设置的地点不恰当。义仓本来应“令于民间散储远都”,然而现在却多“输于州县”[5]18-19。第二,义仓粮食经常被挪作它用。第三,登记发放义仓粮食中存在不公现象。“强梁者得之,善弱者不得也;附近者得之,远僻者不得也;胥吏里正之所厚者得之,鳏寡孤独疾病无吿者未必得也。”[5]19第四,赈济多以支米为主,浪费且容易滋生弊端。

为此,董煟提出几点建议:其一,今后每遇凶歉之年,根据饥荒情况,拨还义仓米谷,运至乡间,如此则偏远村民亦可得实惠;其二,以常岁所取义米,令诸乡各建仓储之;其三,选有德之辈负责管理;其四,直接以钱赈济饥民或钱米兼支。

(三)劝分

在赈济之外,官府也会动员乡村富户将自家多余的粮食拿出来赈济饥民。然而,有的地方官吏在劝分过程中营私舞弊,祸害乡里,以致“人户忧恐”,反而要“闭籴深藏”。董煟亲见某些州县劝谕赈粜之时,“乃有不问有无,只以五等高下科定数目,俾之出备赈粜,于是吏乘为奸多少任情。至有人户名系上等,家实贫窘,鬻而籴米者以应期限,而豪民得以计免者”[5]21。

董煟认为“豪家富室储积既多,因而劝之赈发以惠穷民,以济乡里,此亦所当”。他提出“莫若劝诱上户富商巨贾,俾之出钱,官差牙吏于丰熟去处贩米豆,各归乡里以济小民,结局日以本钱还之村落”。因为“利之所在,自然乐趋,富室亦恐后时,争先发廪,则米不期而自出矣。此劝分之要术”。针对地方管理偷奸耍滑,为害地方的情况,他建议:“睿旨下诸路漕臣,严戒所部,如有依前用等则科粜,即许按劾。”[5]21

(四)禁遏籴

禁遏籴是不禁止他处的人来购运粮食。然而,“州县之间,官司各专其民,擅造闭籴之令,一路饥则邻路为之闭籴,一郡饥则邻郡为之闭籴”[5]21。董煟认为,这些州县官吏的做法造成灾民流离失所,甚至比春秋时某些诸侯的做法还过分。

他还批驳了那种担心粮食出境过多会造成本地粮荒的观点,认为天下一家,各地丰歉不同,邻境告籴,义所当恤。如果因此造成本地粮食不足,则可派人到其他丰熟处转籴。“循环籴贩,非惟可活吾境内之民,又且可活邻郡邻路之饥民。”不然的话,若本地之米不许出境,他处之米亦不许入境,“一有饥谨,环视壁立,无告籴之所,则饥民必起而作乱,以延旦夕之命”[5]22。

(五)不抑价

不抑价是不限制粮食价格。董煟指出“米价随时低昂,官司不得禁抑”。然而,有些人不明白这些道理,想当然认为百姓缺钱,所以应当压低米价。这往往造成“官抑其价,则客米不来。若他处腾涌,而此间之价独低,则谁肯兴贩?兴贩不至,则境內乏食。上户之民有蓄积者,愈不敢出矣。饥民手持其钱,终日皇皇无吿籴之所”[5]22。甚至有些灾民不甘心饿死,便起而为乱,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反之,“惟不抑价,非惟舟车辐凑,而上户亦恐后时争先发廩,而米价亦自低矣”[5]22。

除了上述五种最重要的救荒之法,董煟还谈到了其他一些举措,对这些举措的做法和意义,存在的弊端以及改进的措施进行了讨论。

四、关于北宋名臣荒政思想的述评

《救荒活民书》第三卷对宋代一些官员救荒的议论与措施进行了记载和评论。

(一)重视救灾官员的选拔和使用

救灾的成效差异与所遣官员的举措关系很大,因此,救灾之时必须派遣爱惜百姓、能力非凡的官员。《田锡救荒论》中面对饥荒之时宰执处置不当以至“饿死人如此”的局面,建议皇帝应该“面责宰相,观其何辞以对待”,并不拘一格重用贤臣:“可于常参官自来五日一转对中,观其所上之言,有远大谋略、经纶才业者,可以非次擢用。”[5]34

(二)重视灾荒前的预防和准备

灾荒发生后再想办法去救荒,就可能面临救灾物资储备不足的问题。因此,提前储备救灾物资对于及时救灾非常必要。苏轼曾说过:“救灾恤患尤当在早,若灾伤之民救之于未饥,则用物约而所及广。”[5]34董煟非常赞同这一观点,范纯仁主政襄邑时遇到大旱,预料第二年庄稼收成肯定减少,于是将境内的客船全部登记,引导他们运送粟米,许诺他们为平粜。第二年春,外地的粟米大量运到襄邑,没有造成大的饥荒[5]38。

(三)重视民间力量的发挥

灾荒之时,仅靠官方的力量,无论人力物力财力有时都是不够的,这就需要充分发挥民间,尤其是灾荒地区富民的力量。如何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呢?一方面,让富民认识到自己同灾民的利益的一致性,救人即救己。腾达道为了安置流民,曾“召城市富民与约曰:‘流民且至,无所处之则疾疫起,并及汝矣’”。富民听后,主动配合,一夜之间在城外废营田上“为屋二千五百间”[5]34。另一方面,官府要起示范作用。宋仁宗时,扈称任梓州路转运使,他率先拿出自己的禄米救济灾民,在他的带动下,“富家大族皆愿以米输入官”[5]39。

(四)重视市场和利益引导机制

受灾地区粮食短缺是普遍现象,高明的做法应该是利用市场的机制来调节粮食价格。《文彦博减价粜米》中记载:“文彦博在成都,米价腾贵。因就诸城门相近寺院凡十八处,减价粜米,仍不限其数。张榜通衢。翌日米价遂减。”《救荒活民书》中还记载了刘彝善用利益引导人们收养弃子的做法。刘彝知处州时,正好赶上江西发生灾荒,许多百姓“弃子于道上”。刘彝“召人收养,日给广惠仓米二升,每月一次抱至官中看视”,使得“一境生子无夭阏者”[5]38。

(五)重视恢复生产和建设

荒政不仅应重视解决灾民眼前的温饱问题,还应有长远的打算。在解决灾民的生活困难之时,也要鼓励他们发展生产,重建家园。彭思永在台州救灾的同时,还安排工人帮助灾民伐木建房,使之可以安居。“图之程役劝功,民忘其劳,城遂为永利。”[5]35曾巩也对仅仅赈济百姓的做法进行了批评。他说如果让灾民每天等着领取官府发放的一点救济,那么他们就没有时间进行生产,这样“弃百事而专意于待升合之食,以偷为性命之计……已非深思远虑为百姓长计也”[5]48。

五、结语

《救荒活民书》不仅是流传至今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荒政专著,而且其在内容与体例的编排上对后世的荒政著作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而在荒政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救荒活民书》这样一部难得一见的荒政文献,古代的文献学家们多有佳评。《四库全书总目》亦对其做了充分的肯定:“书中所叙,如以常平始自隋,义仓为始自唐太宗,皆不能远考本原。然其载常平粟米之数,固《隋书》所未及志也。其宋代蠲免优恤之典,载在《宋史》纪志及《文献通考》《续通鉴长编》者,此撮其大要,不过得十之二三,而当时利弊,言之颇悉,实足补宋志之阙。劝分亦宋之政令,史所失载,而此书有焉。他若减租贷种,淳熙恤灾令格,皆可为史氏拾遗。而宋代名臣救荒善政,亦多堪与本传相参。”[6]卷八十二

[1] 邓云特.中国救荒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2] 李华瑞.论宋代的自然灾害与荒政[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3(2):1-9.

[3] 凌迪知.万姓统谱[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4] 张大光.救荒活民类要[M].明刻本.

[5] 董煟.救荒活民书[M].清嘉庆墨海金壶本.

[6] 永瑢.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StudyoftheThoughtsonRelievingFaminePolicyofJiuHuangHuoMinBook

HE Xinfeng

(History School,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01, China)

JiuHuangHuoMinBookwritten by Dong Wei in South Song Dynasty is a monograph on relieving famine policy, which has three rolls. The first roll investigates the ancient cases to validate today’s, which gives an account of past dynasties relieving famine examples, and sets forth the author’s comprehend and assessment of these relieving famine regulations or measures. The second roll presents temporal relieving famine policy by item, which elaborates Song Dynasty’s relieving famine methods, point out of malpractice, and provides suggestions. The third roll makes a memo in detail of the famous officials and distinguished men’s discussion and implementing, which records famous officials’ thoughts and practice on relieving famine in Song Dynasty. As the earliest existing monograph on relieving famine policy in China history, both its content and style have a huge influence on the later analogous works.

Dong Wei;JiuHuangHuoMinBook; thoughts on relieving famine policy

2017-04-22

何欣峰(1978—) ,男,河南宝丰人,郑州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社会治理。

K245

A

1008—4444(2017)06—0154—04

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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