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学科培育学生法治意识的路径探索

2017-02-18 02:04杨有平
教学月刊(中学版) 2017年11期
关键词:法律常识政治课法治

杨有平 陶 蕾

(湘钢一中,湖南湘潭 411100;贵阳一中,贵州贵阳 550002)

思想政治学科培育学生法治意识的路径探索

杨有平 陶 蕾

(湘钢一中,湖南湘潭 411100;贵阳一中,贵州贵阳 550002)

法治意识是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的重要部分。思想政治学科培育学生法治意识,需要在文本解读中寻找法律依据,引导学生做法律常识的学习者;需要在教学活动中体验法律作用,引导学生做法治理念的崇尚者;需要在教学素材中厘清法律界限,引导学生做法治准则的捍卫者,真正让法治意识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

思想政治;法治意识;路径探索

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主要包括政治认同、理性精神、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四个方面。其中,法治意识是体现当代中国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捍卫尊严的必备品质,是公共参与的必要前提,也是培育政治认同和理性精神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以《政治生活》第一单元为例,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来谈谈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培育法治意识的具体路径,请各位同行批评指正。

一、在文本解读中寻找法律依据,引导学生做法律常识的学习者

教材文本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课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需要教师立足教材文本,深入地解读教材文本,为思想政治课培育法治意识找到文本支撑和法律依据。教学中必须发掘教材中现有的或隐藏的相关法律常识,凸显教学内容的真实性,从而更好地引导学生学习和接受法律常识,为学生形成法治意识提供有力的帮助。

一方面,要立足文本,解读文本中的法律常识。例如,在讲授我国的国家性质时,我们可以结合我国国徽的组成元素及其象征意义来分析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徽图案以齿轮、谷穗、五星和天安门及绶带作为题材内容。齿轮和谷穗象征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五星则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分析完之后引入我国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和法律为思想政治课培育法治意识提供了法律依据,教师需要立足文本,结合教材宪法和法律条文强化中学生法治意识的教育,这样的思想政治课既真实有趣,又增强了教学效果,也向学生传递了基本的法律常识。

另一方面,要延伸文本,挖掘文本中的法律常识。教材并不是供教师传授的“权威圣经”,也绝非是学生记忆的“知识仓库”,而是一个有待于师生共同发掘的开放性文本和探究性材料。[1]例如在“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一框中,我们可以发现教材中对公民的政治权利都附有相应的法律条文,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对于公民的政治义务在教材文本中并没有附上法律依据。这需要教师去超越文本,扩展政治义务的法律依据。比如在讲述“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时,我们可以根据学情补充我国的《国家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条文及相关内容;在讲述“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时,可以向学生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如服兵役条件和我国服兵役年限等内容,这样既可使枯燥的内容趣味化,也可以开阔学生视野,补充法律常识,无形中引导了学生对法律常识的学习。

二、在教学活动中体验法律作用,引导学生做法治理念的崇尚者

《思想政治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指出:“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要运用多种教学方式、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强调学生的活动体验是其思想政治素养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体验法律作用是培育法治意识的有效选择。学生只有在常识学习的基础上体验到法律的规范和教育作用,才会在情感上产生对法治意识的认同,才能形成对法治理念的崇尚。

一方面,要在课堂活动中体验法律的规范作用。教师可根据课程教学要求为学生提供适当的教学情境,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程度和特点设置合理的活动议题,依靠参与阅读、讨论、游戏、角色扮演等形式开展教学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不断体验和认可。如教学“民主决策:做出最佳选择”时,我们设置了公交车票价听证会的课堂活动,指导学生自主查阅有关法律资料,了解规范的听证会应如何开展、具体参与角色及其分工,以及在活动过程中如何根据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思考和回答问题等,然后学生主动参与到听证会的教学活动中。学生通过亲身体验,明白一场规范的听证会必须有其法定的程序,政府科学决策也必须做到程序的合法化。另外,学生通过听证会活动的参与,深刻体会到了听证会的开展是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也唤起了学生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学生在该课堂活动中,不仅体验到法律对活动所起到的规范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在活动中增强了法律的认同度,并自觉形成对法治理念的崇尚。

另一方面,要在课外实践活动中体会法律的教育作用。课外实践活动是思想政治课堂的延伸和拓展,课外实践活动的开展,能够更好地促进法律的宣传,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在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中,我们可以设置多种课外教学活动,像模拟法庭、法官进校园、法律知识大比拼、法律演讲、法院旁听等活动。如我校于2016年上学期开展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审判的“模拟法庭”活动。活动过程中,庄严、肃穆的审判氛围潜移默化地引导学生产生对法律的敬畏之情。此外,通过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的扮演及整个审判过程的感知,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相比较课堂讲授式教学而言,“模拟法庭”等课外教学活动为学生创造了一个更直观、更生动的教学场景,学生更能从中吸取教训,努力去做一个崇尚法治的现代公民。

三、在教学素材中厘清法律界限,引导学生做法治准则的捍卫者

教学素材是课堂教学的重要支撑。只有把思想政治课所包含的法治准则与有效的教学素材相结合,学生才能有兴趣、有张力地学习,从而真正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这就需要教师对教学素材不断地进行甄别、筛选与整合,既要坚持正面素材的引导,也要适当引入负面素材加以剖析、发挥负面素材的警示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了解法律准则,厘清法律界限,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捍卫法律准则。

一方面,我们要慎用负面素材,发掘其告诫作用。思想政治课培育法治意识既要坚持正面教育的导向作用,也要发掘负面素材的警示效力。例如我们在讲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时,可以列举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的典型案例,以此告诫大家今后面对金钱、权力等世俗的诱惑时,需要明确法律界限,坚守法律底线。这样既引导大家得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平等不是公民在立法上的平等,而是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和平等地适用法律,也向学生讲述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便是坚持“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抵制一切特权,是对中国传统思想“刑不上大夫”的否定,从而让学生明白遵守法律准则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我们要善用综合素材,正反对比形成合力。正面教育和负面教育在对学生进行法治意识的培育中有着各自的优势。如果一则教学素材既能进行正面教育也能进行负面教育,我们就要善于发挥其所蕴含的教育作用,从而形成其合力。如在讲述民主监督时,教材为我们提供了一则综合性素材:某乡农民刘某拉了一车西瓜准备去县城卖,途中碰到一伙歹徒拦路抢劫,一车西瓜被劫走了。无奈中,刘某跑到派出所报案。听了案情,值班民警说:“现在已经下班了,再说一车西瓜也值不了多少钱,这事我们管不了。”事后,刘某通过热线电话,举报了该派出所的值班民警。面对派出所值班民警的行为,刘某该怎么办?如果刘某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了算了”或者“等着别人检举他,自己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但这种做法并不妥。公民拥有监督权,我们应勇于行使监督权,这也是公民维护社会规则、增强法治意识的具体体现。如果刘某选择“找几个人教训他一顿,出出气”,这种用非法手段解决问题的方式同样也不可取。我们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行使监督权,教师可以运用素材所提供的其他选择来讲述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合法途径。深入挖掘这则素材,通过对合法与非法维权途径的对比,既可以让学生明白维权的合法途径,又可以激发学生社会责任感,强化主人翁意识,主动成为法律规则的捍卫者与实践者。

法治意识是思想政治课学科核心素养的重要内容,它的形成需要经过认知、认同与实践的过程。作为思想政治课教师,我们只有立足教材文本,善于运用和处理好教学活动与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做法律常识的学习者、法治理念的崇尚者和法治准则的捍卫者,才能真正使法治意识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才能培育出有理想、有思想、有尊严、有担当的中国公民。

[1]李伟雄.优化教材“供给侧”,增强学生“获得感”[J].教学月刊·中学版(政治教学),2017(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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